两人在城门不远处分手,约定午时之前在城门处相候。
陌言目送晓夏离开后,先去把这几天积攒下来的皮子卖掉,里面有块虎皮和几张火狐狸皮子,应该能换到不错的价钱,之后就要转往“如意楼”见见熟悉的朋友。
晓夏直接前往布庄,经过这些天的市调之后,她对这时代的衣着有了些基本概念,这次到镇上,她打算多买一些布料,以及裁剪制衣的工具,当然也要观摩时下的流行。
虽然陌言让她别担心日后的生活,但当惯强人的她,怎会坐等旁人施舍?何况未来她还有三个孩子要养呢。
过去他们有大哥做主,教养事务轮不到她来置喙,但日后他们归了自己管辖,就得照着她的方式来。二十一世纪的养儿法有多烧钱,但凡在那里生活过的人类都晓得,因此经济问题必须积极解决。
走进一家布庄,晓夏细细看着挂在上头的成衣,但打从她进门,伙计瞄了眼她的身材,就满脸的不耐烦。
晓夏注意到了,却没把对方的态度放在心上,继续细细问明衣服标价。
“金缕衣”的货源充足,比起前面那几家小打小闹的,老板颇有几分经营本事,光看商品陈列方式,就能确定他很有商业眼光。这里的成衣走的是奢侈性消费,衣服从十两银子起跳,最贵的有上百两,没卖平民百姓常穿的蓝布衫、碎花小袄,但是布匹的价位从几十文到几十两都有。
摆明这里的衣服只卖富户,贫家不要多想,但若要买回去自己裁制,这里的布料种类繁多,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
明星穿的衣服我也想穿,明星去的店我也想去,这是很多消费者的想法,“金缕衣”很聪明地利用了这种想法,不但收拢富人消费,也赚足平头百姓的钱,就算是蝇头小利,聚在一起也颇为可观,更别说贫富的比例本来就像金字塔,下层的人永远是上层的无数倍。
在晓夏问过第十件的价钱后,伙计开始不耐烦了,冷声回答道:“大娘你别问啦,这里没有你能够穿得下的尺码。”
大娘?还真是侮辱人,她才十三岁呐,如果是她的员工,早就革职不用了,不过晓夏没生气,因为理解扒高踩低、嫌贫爱富是人的天性。何况与其说先敬罗衫后敬人,不如说多数人都是透过视觉结合过往经验,来决定自己的态度。
在伙计的经验里,像自己这样的人,大概都是不会掏钱的那一类,没有利益吸引,他还愿意热络,是他天性热情,不愿意热络,顶多是性情冷清。
而性格这种东西没有好坏,只有“受”或者“不受”欢迎,这位小伙计又不是她儿子,他受不受欢迎关她啥事,何必在他身上浪费情绪呢。
所以她没计较对方的鄙夷。“你说得对,我是该裁布回去自己做。”说完,她接连点了几块布匹。“这两块布料我要一匹,这三块给我两匹,另外……”
她从怀里掏出纸张递给对方。“前面列的东西我要一份,后面列的要两份,你先帮我整理一下,有卖绣线吗?”
伙计被她的爽快吓到,立刻换上笑脸,“有,姑娘随我来。”
他把她带到后方的高柜前。“绣线都在这里,姑娘慢慢挑。”
“好,麻烦你把每样东西的价钱写在纸上。”
“可以的,我马上为姑娘准备。”伙计笑容满面。
“太现实了。”也在挑选绣线的姑娘说。
打从晓夏进门她的目光就被吸引,实在是晓夏硕大的身量很难不被人“看在眼里”。她看着晓夏从“大娘”变成“姑娘”,亲见伙计从不耐烦到热情,忍不住轻吁。
晓夏听了朝她微微一笑,见是个清丽月兑俗的小姑娘,一张雪白清秀的瓜子脸,长睫弯弯、五官明媚,脸上带着和气温柔的笑龉。“人之常情罢了。”
听见这话,小姑娘一愣,迎上晓夏的目光。
她非常非常胖,脸上的肉把五官都给模糊成团,但眯眯的小眼睛散发着光彩,很吸引人。
“姑娘豁达。”
“与豁达无关、只是懒,懒得对不重要的人生气。”
“被这样欺负,你当真无所谓?要是我,早就去别家了。”
“我是一路比价过来的。这里的东西比别家便宜,且货色齐全,我想要的这里都有,若赌气跑出去,要买齐所有东西,我得花上两三倍甚至更久的时间,不划算。”
“可他那样待你……”
“他现实、他势利,但我为什么要为他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小姑娘想了想后笑开,“你说话真有意思,我叫沈曦,我爹爹是县太爷沈齐德,我家就住在府衙后面,你有空的话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我叫白晓夏,住在柳叶村。今天我是随人进城镇的,下次我自己来镇上,肯定过去拜访沈姑娘。”
“别喊我沈姑娘,我今年十五,你呢?”沈曦想,对方肯定比自己小。
“我十三。”
“那就喊我沈姊姊吧,说话算话,下次进镇一定要来找我。”
“一定。”两人告别后,沈曦领着婢女离去。
晓夏看着对方离去,心里很高兴,就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这世界上还是有慧眼识珠的人。
转身认真挑选绣线,一路挑过去,她发现柜子旁挂着几件衣裳,会注意到它们,是因为款式太特殊,特殊到很难不被注意。
它们是薄纱材质,可以轻易透视,里面有中衣,但中衣的款式……是复古版的比基尼,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服装设计师,她都不敢在这里设计出这种衣裳,太……标新立异?不对,应该说太猥亵,严重违反善良风俗以及这时代的道德标准。
问题是,她竟分辨不出那是男装还是女装。
说是男装嘛,尺码有点小,但若是女装,它的领口、衣袖……等小地方,有着属于男装的设计元素,所以这衣服是另一位时装大神的穿越作品?
这十来件衣衫款式不尽相同,但风格有很大的一致性,并且每件衣服的裙襁处都绣有一整排黄色的小雏菊,手工相当细致,学习过刺绣一年的白晓夏发现,记忆里对这工艺很熟悉,难道是……原主的师父?
趁着伙计没注意,晓夏悄悄地翻了翻衣服下襦,这一翻……不由脸红心跳,这图案太刺激,狠狠惊吓到二十一世纪的前卫女性,超厉害的说。
晓夏抿住双唇、极力控制笑意,继续认真挑选绣线,假装刚刚看到的……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这时门口进来一名中年男子,伙计看到他,连忙上茶看座,态度殷勤、笑脸盎然,让晓夏清楚明白,对方是大户。
中年大叔身穿云锦,腰带间缀着成色不差的翡翠,面白无须,皮肤白里透红、泛着健康气色,身量不高、身材略丰,整个人笑迷迷的,看起来颇为和气。“衣裳做好了没?”
“已经好了,小的本打算午后给秦老爷送过去呢,没想秦老爷过来了。”伙计笑着回话。
“我出来办事,经过这里顺道进来问一声,没想你们做事这么俐落,这么快都赶出来了,全是成大师亲手做的对吧?”他轻声确认道。
“当然,老板特地交代的,让成大师把手边的事儿搁在一旁,得先把秦老爷要的衣裳给赶出来才行。”
真的是成大师成妤凤?那确实是晓夏的师父,她性格孤僻、不喜与人接触,当年白大海在她身处水火之中时曾助她一臂之力,换得成大师教导白晓夏双面绣为报,两人的师徒关系只有短短一年,之后一个胖得不愿出门,一个孤僻到不愿联络,关系就渐渐淡了下来。难道成大师到“金缕衣”做事了?
伙计的回话让秦老爷很满意,他喝口茶后缓声道:“我就说啊,『金缕衣』怎不到京城开店呢,非要在这个小镇做营生,太浪费成大师的手艺了。”
这话伙计答不了,只能抛出满脸笑。“秦老爷稍坐,我去将您的衣裳包好。”
“行吧,快去。”
伙计快步走到晓夏身边,将架子上一整排的十几件衣裳给包起来。
衣服是他订的?他的身材根本穿不下啊,难道他是艺术创作者,勇于设计、勇于前卫,勇于……与众不同?
或者说他是特种行业的经营者?不会,这人看起来非富即贵,身上没有沾染那种气味。
一时猜不透,晓夏干脆不猜了。
只见伙计把衣服拿到柜台旁,裁下一块方方正正的棉布,将衣服细细折叠收拾好,恭敬地递给秦老爷。
“多少钱啊?”
“能给秦老爷做衣裳是『金缕衣』的荣耀,怎么能收钱。”
“这怎么可以,在商言商,快说多少钱?”
“我就一个小伙计,怎能自做主张?如果我收下秦老爷的银子,东家回来能不把我扫地出门?秦老爷,您就饶了小的吧,家里有老有小等着我赚钱回去养呢。”
“你这小子说的什么话,好像我存了害你的坏心肠,行了,你不敢收,下回我找你们东家给就是。”
“多谢秦老爷。”
紧接着在一连串的鞠躬哈腰、感激声中,伙计把秦老爷给送出大门,看着他从街头走到街尾,才转身回铺子,一进门脸上笑容立马垮下,呸地一声,“什么狗东西。”
晓夏把他的表情看在眼里,噗哧一笑。做人难呐,不管是什么角色、处在什么位置,都有身不由己的那刻。
当她把挑拣好的绣线拿到柜台,这会儿再看晓夏,伙计怎么看怎么觉得顺眼。他将列好价钱的纸张交给她。“姑娘,你要的东西我都帮你备好了,只有这个软尺,我不知道是什么,不过我们有木尺,你要吗?”
卷尺还没发明出来吗?“行,给我一把木尺。”
说完,她发现一块薄如蝉翼的月牙色纱萝,比起刚才那些待殊款的衣裳,它飘逸却不透明。“小哥,这块布一匹要价多少?”
“十五两银子,它的量很少,我们『金缕衣』每年只能分到八匹,这是昨天进的货,今天就剩下最后一匹了。”
十五两……超贵,不过成本越贵,做出来的成品更能定位,她模了模布,最后一咬牙,
“帮我包起来吧。”
“好咧。”伙计大喊。真是看走眼了,他为自己的态度感到赧颜,连忙堆起更多笑容服务贵客。
这位才是货真价实的贵客啊,刚才那个,说穿了就是个打秋风的。
“姑娘,一共四十五两一百二十钱,这尾数一百二十钱我做主给你抹了,以后有任何需要,姑娘一定要上咱们『金缕衣』。”
“好的。”交代伙计将大件的布匹送到柳叶村,晓夏拿着装着小东西的包袱走出铺子,脸上带着克制不住的微笑,心情好到不行。
倒不是因为伙计态度改变,而是……拍拍包袱,里面装的是她的专长和熟悉,是能给她带来成就与满足的东西。她即将在这里,踏出穿越后的第一步!
朝约定好的城门口走去,晓夏意外看见白晓瑞。
他正和一名男子说话,那人大概在二、三十岁上下,模样长得不差,眼是眼、鼻是鼻,五官颇端正,他穿着紧身蓝衣衫,贲张的肌肉显示哥哥是练过的,好一个古代猛男!
不久后两人对话完毕,男子递给白晓瑞两个十两的银锭子。
为啥给钱?白晓瑞挣来的?怎么可能!
依他的年龄、能力和疲懒品性……赚钱?哼哈,别怪她带着轻视味道,何况根据她两世的经验,平白无故的获得往往代表巨大损失即将到来。
再加上那男人看白晓瑞的眼光,让晓夏都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第六感告诉她,珍爱生命就该远离。
只见男人模模白晓瑞脑袋、拍拍他的背,态度亲昵得令人费解,之后又在他耳边说几句话才离开,那动作……晓夏猛摇头,企图把不恰当的想像驱逐出境。
此事与晓夏无关,况且依她与二房的关系,不管她做什么都会被解读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正确的作法,就是假装没看见,消失在浩瀚人群中。
只是身为有良知的时代好女性,她真的做不到对一个即将掉入陷阱的小屁孩无动于衷,因此不管会不会被曲解好意,她都要提出建言。
于是她来到白晓瑞跟前,问:“你一个人在这?”
“关你这死胖子什么事?”白晓瑞狠狠瞪着她。
要不是白晓夏,爹娘哪会吵架?他们不吵,娘怎会带他上外婆家?他最讨厌外婆,妪得要死,生怕被吃穷似的,餐桌上连半块肉都看不到……总而言之所有事都是白晓夏惹出来的,她就是克死自己爹娘的大灾星,现在还克到他们家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你认识吗?”
“哼,你也想认识吗?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猪头猪脑猪腿猪肘子,你有什么资格?走远一点,免得恶心人。”
死屁孩,一出口就没好话,算了,提个醒就走吧,少在这里自取其辱。“好心劝你一句,不要随便跟陌生人搭话,也不要轻易拿陌生人的东西,你已经十一岁,这种事应该不需要我教你吧。”
“你看见了?嫉妒了?哈哈,你倒是找个肯跟你说话、给你东西的陌生人啊,就你这副丑样,下辈子吧,酸死你、嫉妒死你。”
天,这是鸡同鸭讲吗?两人频率怎么永远对不上。“我是为你好。”
“你要是真的为我好,就把我们家的东西还来。”
“还?我欠你啥了?”
“房子、田地、钱,那些通通是我的,你去族长那里把东西要回来!”他说得一脸坦然。
所以二房不是算计长房财产,而是打心底认定,你家就是我家,你的就是我的,他们是天生的甲方?
彻底无言了,晓夏不废话、不自讨没趣。“再说一次,别接受陌生人的馈赠,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见她转身走开,白晓瑞指着她的背影大喊,“死胖子,你就该跟你娘一起死,就不会祸害到我们家……”
晓夏一路走、一路摇头,白大川和李氏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竟能教得这样颠倒是非、贪婪无理?
突然间,白晓瑞的声音戛然而止,晓夏不由得好奇回头。
只见陌言抓起他的衣襟,把白晓瑞提到半空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顷刻间白晓瑞脸色发白、眼泪翻落,牙关抖个不停,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再讲一次,谁是死胖子?”陌言的声音冷得像冰块。
白晓瑞张嘴大口大口吸气,望着去而复返的晓夏,哭得眼泪鼻涕齐飞。
晓夏连忙抱住陌言的手臂。“没事没事,我本来就胖,别跟个孩子计较。”
陌言看她一眼,都被说成这样了还在笑,没心没肺的家伙。
“把他放下来吧,咱们以德报怨,咱们不同他一般见识,咱们……”
在晓夏的极力劝说下,陌言终于把白晓瑞放了,而双腿刚沾地,他就一溜烟跑得不见人影。
陌言嘴角微勾,他不满那句死胖子,但很满意……她一口一声“咱们”。
“发生什么事?”他问,声音仍然硬邦邦的,显示他还在生气。
晓夏轻描淡写地把刚才的事说一遍,她已经描得够轻,但他的眉心却越锁越紧。舌忝舌忝干涸的下唇,这么生气吗?为冲淡他眼角眉梢的蒸腾怒气,她又把“金缕衣”的事情拿出来当笑话说。
“……你都不知道,那衣服有多厉害,是双面绣耶,外面绣着小雏菊,里面却……哇哇哇……惊天动地啊!”这么好笑的笑话,却没逗出他的笑脸,只见他眉头打上死结,脸部线条刚硬得可以切菜。“梁陌言……你怎么了?”
在晓夏的问声中回过神,他道:“没事,突然想起陌新喜欢吃如意楼的酱鸭子,欣瑶想吃和记的肉包,天色还早,要不我们分头去买?”
“好啊,你脚程快,去如意楼买酱鸭子,我去和记排肉包。”稍早刚好有经过,她知道位置在哪。
“可以,还是一样在城门口集合。”
“好。”
晓夏忙惨了,虽是挂名夫妻,但丈夫即将远行,身为妻子总得有所表现。
因此她把原本当成教室的屋子里里外外整理一遍,桌子拼一拼,直接当成工作台。
看着她那么忙碌,陌言不声不响地把屋顶给翻了翻,以保在下一场大雨来袭时,不会里外皆湿。
除做三餐之外,她的时间全耗在里面了,因此外面发生的事她半点不知。
什么事?比方说:透过白娇娇的诚意广播,徐华明和周巧梅的婚事黄了,白晓春的形象毁了,徐夫人一天到晚出门,极力证明儿子的清白,硬将情况解释为白晓春倒贴、徐华明躲避不及,周巧梅误会。
她上周家试图扭转局势,但周巧梅有种,当着两家人的面把徐华明和白晓春的对话一一复述,搞得徐夫人没脸,只能模模鼻子退出周家大门。
不久后消息传出,白晓春要给郑大官人当小妾,并收下百两聘礼。
事情发生后,就不存在白晓春倒贴这回事了,独留徐华明一个人在泥淖里,苦苦支撑着岌岌可危的名声。
这段时间白家二房交了好运,白晓春终身已定,白晓瑞遇到贵人,要带他到国子监念书,李氏成天宣扬好消息,直道:“白家二房发达啦!”
为此李氏三不五时“经过”梁家,想与侄女分享好消息,顺便替长女讨点添妆。可惜她不但进不了梁家大门,还被陌轩挤对一句,“没听说过当小妾也要添妆的。”
李氏被说得没脸,这才不再上门了。
总之白家二房的事丝毫没影响梁家的生活秩序,该做啥就做啥,谁也没停下手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