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倆相忘 第一章
作者︰宋星帆

當繁華落盡,情愛漸褪時,到頭來終究不過是「倆倆相忘」。你過你的生活,我過我的日子,互不相干。分明已是兩個世界的人了。我是這樣認為。

夕陽西下,踩著自己的身影回家,我不是不會寂寞,自從同伍仲文分手以後。

可是,日子總得過下去。我不是沒他就活不成的。

我是一名文字編輯,任職于一家小型出版社,終日與文字為伍。這樣也好!讓我忘仲文忘得快些。只是下了班,總是有種落寞感襲上心頭。

不過,時下的男男女女,哪個心頭沒有半點兒惆悵?只要和情愛沾上了邊--身陷其中也好,局外觀望也好,甚或同我一般舉手投降--誰心中會無半點波動抑或半點傷痕?

我一向復原得挺快,這是在情路上一路走過來的歷練。起初我也是千創百孔,真以為失戀就如同世界末日。但一次、兩次、三次之後……

只覺得好笑。當時那股尋死尋活的勇氣。

晚上約了大學老友焦琴吃飯,她說有事同我說。回到家簡單梳洗後,正想出門去。

「初雲!」媽媽喚我。我在她身旁蹲了下來。

媽媽有一張慈祥和藹的臉,不過她可是外柔內剛。父親早逝,她獨力將我和弟弟暮雲扶養長大。我很愛媽媽,她為我付出的心血我無以為報。

「初雲,暮雲說他想結婚了!你看怎麼樣?」

媽媽信任我,許多事都同我商量。

「媽,暮雲還沒當兵,言之過早了吧!」

「我也是這麼想。他不過是怕小梨被人追走罷了。」媽媽挽著我的手,要我坐在藤椅上。

「暮雲目光太短淺了!婚姻並不是綁住女人最好的方法。都什麼時代了,他的觀念還這麼封建?暮雲對自己太沒有信心了,不過是兩年的短暫分別嘛!」

「初雲,不能怪你弟弟,他一向缺乏安全感的。」媽媽感嘆,憶起了往事。

我心中也不勝唏噓。爸爸其實是為暮雲而死的。

那一年,暮雲仍是個貪玩、不愛唸書的孩子。

爸爸分明愛暮雲至深,可卻時常打罵他。暮雲年少不經事,體會不出爸爸「愛之深、責之切」的心理,他表面上雖不至于公然反抗,可心中的恨卻已生根發苗。

我看在眼里,卻也愛莫能助。

爸爸對小孩的要求一向高標準,我拼足了命才勉強過關;暮雲就不行,他成績單上的紅字對爸爸而言是種莫大的恥辱。而暮雲又是家中唯一的男孩,非得成大器不可!

爸爸將暮雲反鎖在庫里,不讓他出去同爸爸眼中的一些壞小孩野在一起。十一、二歲的暮雲,也不是不聰明,他只是不肯用心罷了。暮雲假日老是被禁足,家門一個也不能踏出去。媽媽幾次心疼暮雲,可爸爸一句「慈母多敗兒」便讓媽媽噤了聲。媽媽是傳統女人,凡事都以丈夫的意見為主,盡避心疼暮雲,也只能在三餐中多加些愛的料理。

當時我發現暮雲的舉動有些詭異。他似在收集什麼東西,將它們收在一個盒子內,神秘兮兮地,怪引人注意!

我一直不知道暮雲的盒子里,到底放了些什麼東西。我不是那種會好奇到去偷看別人東西的人。

直到爸爸出了事,我方才明白盒子里裝了……

一支支各式各樣的鑰匙,全是暮雲用盡鎊種方法搜集得來的,他這麼做無非是想踫運氣,看有沒有可能找到一支相似的鑰匙好打開房門。

當時我們住的是小房子,連個後門也沒有。爸爸好不容易儲夠了錢,買了大點兒的房子,裝潢好就可以住進去。但,任誰也沒想到,爸爸一天也沒住到。

出事的那天,是星期日。

舅舅娶妻,爸爸、媽媽同我去做客,由于暮雲又得了全班倒數的名次,而且與同學打架,吃喜酒自然是沒份。爸爸又將暮雲反鎖在屋內,不讓他出去玩。

媽媽把飯菜預先煮好,放在電鍋內熱著,暮雲肚子餓了即可食用。

暮雲一聲不吭的,似是認命了。

這次我真覺得爸爸過于嚴苛,可他一向令出如山。

沒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暮雲真找到了可以打開家門的鑰匙,溜了出去。他這一出去,非得玩個痛快不可,而且還得去找那個和他打架的同學再比劃、比劃。

天真的暮雲怎知道家中此時發生了大火!

似乎是電線走火所致,整排舊屋瞬時燃燒了起來,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正在吃喜酒的我們,接到了鄰人的通知即刻趕回。

媽媽望著熊熊的火焰放聲大哭,責怪爸爸將暮雲反鎖在家。我也對爸爸投以不諒解的眼光。

鄰居說沒見人從屋內出來,也就是說弟弟沒有逃出來。

火勢太大了,消防車來了仍控制不住火勢。媽媽不支倒地,她哭斷了肝腸;爸爸神色凝重,不發一語。

突然之間,爸爸回頭望了我和媽媽一眼,那眼神中竟有著訣別的意味!

不--爸爸!不可以!

我錯了!我不該把過錯推到爸爸身上!

爸爸迅速朝火場沖了進去,沒人能攔住他。爸爸要去搶救暮雲;沒有救到暮雲,他是不會出來的。那最後的回眸,竟是這個意思。

原本就心慌意亂的媽媽,這下更瀕臨瘋狂。

「爸--」我哀叫著,也哀求著消防人員沖進去救爸爸和弟弟出來,但他們不肯,說火勢實在太大了。

不只是我們家,左右鄰房也付之一炬。

我不死心。我再去求人,任何一個大人我都求。可是,沒人肯幫我,大家都不想冒死進入火場中。我絕望地望著人群,那年我不過才十來歲,又是個女孩,我抱著媽媽痛哭。

會的。爸爸會救出弟弟的。可是,沒有……爸爸沒有出來……

但,弟弟卻出現了。

暮雲玩回來了。他看著一片火海,嘴巴張得大大的直間我發生什麼事。當我弄明白了暮雲並沒有在屋里時,憤怒的我揚起手打了他。我從未打過暮雲,我一向很愛這個弟弟的。

媽媽看見了暮雲,緊抱著他不放,不準我再打他。

「怎麼了?到底怎麼了?」暮雲猶不解地追問著。

我怎麼答得出來呢?淚水已然淹沒了我。

火勢稍歇時,消防人員終于進去救人。爸爸被抬出來時,已成一具焦黑的尸體。他的手中緊緊抱住了一個盒子不放,那是暮雲視如珍寶的盒子;不許任問人去踫它,更別說打開它了。爸爸也知道這個盒子的存在。他只找到了盒子,卻不見暮雲。

爸爸就這樣活活被燒死了,盒子的外殼也燒焦了。

暮雲這才明白,他逃過了一場死劫;可是卻使爸爸斷送了生命;他也才明白,爸爸心中有多愛他,愛到足以為他而不顧自己的生命。

暮雲此後便像變了個人似的,不再貪玩。他喜歡讀書,而且讀得很好。可是暮雲缺乏安全感。他在夜里睡覺必須開著燈,還常作噩夢,時而在睡夢中尖叫而驚醒過來。

可憐的媽媽,夜里起身安撫著暮雲不知有多少次了。

隨著歲月的流逝,心中的傷痕也該漸漸撫平了。長大的暮雲一表人才,而且一路念上了大學。可暮雲的自信心一直不夠,對自己、對別人都是。

眼看著他大四即將畢業,也交了女朋友︰桑小梨……一個嬌小玲攏、討人喜歡的女孩,我對她印象不錯。

「媽!晚上回來時,我會同他談談的!您別掛心。」

媽媽已經為我和暮雲操勞了這麼久,不該讓她再煩心的。我在媽媽頰上吻了一下,我好愛媽媽,真的!

「初雲,如果暮雲像你一樣看得開就好了。」

我知道媽媽所指何事。我同伍仲文分手後並無異樣。

唉!其實有些事媽媽並不知道,我並非一開始便如此豁達的,我只是覺得,媽媽為了暮雲還活在爸爸被火燒死的陰影下已不知有多傷神,我不忍心她再為我費心。

于是,我的苦,大半都忍了下來。我知道我是吃得了苦的人。

焦琴沒等我。她已自個兒先吃了起來。焦琴一向大而化之的,我並不介意。

可是她一口接著一口地吃,未免也太離譜了!她愛美的。雖說個性較隨和,但她愛美不落人後。

不用多說,焦琴要同我說的事,想必也是男女之事。

終于她拍了拍肚皮,喝了大口冰水,飽了。

「佟初雲,你听好,我失戀了!」

「我知道!看得出來。」

「他媽的!這個齊政水,竟敢拋棄我!追我時,什麼甜言蜜語都說得出口;現在呢?玩完了,拍拍就走!我X!」焦琴生氣時,什麼粗話都出籠的,我習慣了。

焦琴同我一樣,失戀過好幾次了。有誰談戀愛一次就成的?還不是得一談再談,才能談出心得來。

對于「失戀」這玩意兒,我內斂多了。而焦琴每回失戀必大吃一頓。

不曉得她吃下了什麼東西,瞧她吃得起勁兒,盤內「尸骨無存」的。

「初雲,不公平!為什麼你失戀同沒事人一樣?」

我笑了。焦琴可真會尋找開心。

其實,二十五、六歲的女人,還動不動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丟不丟人?最多,只是躲在浴室里偷偷哭,還得把蓮蓬頭打開,好欺騙自己︰臉上的是水不是淚。

「唉!無聊啊!兩個失戀的女人。誰來愛我們啊?」焦琴怨聲載道地,好一副怨女模樣。

「焦琴,你小聲些行不行?這里是高級餐廳,你不是想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您焦大小姐目前欠缺一個男伴吧?」

「對啊!不然于什麼約在這麼貴的餐廳吃飯?」「香格里拉」是五星級飯店的附屬餐廳,出入的都是名流。

我見到熟人了!

是我工作的出版社捧紅的文藝作家-一洛玉寒,他同一個女人坐在另一隅。那女人我沒見過。

「初雲,你看上誰了?可別和我爭。我‘失戀後應力’較強,極需要仙丹妙藥才能醫治。」焦琴順著我的目光望去。

「那男人是誰?樣貌並不出色。」焦琴看了之後不以為然。

「焦琴,他可是才高八斗的大作家。」以貌取人,很容易看走眼的。

「作家?他像嗎?看他那副驢樣。」

「他是洛玉寒。」

「什二?」焦琴差點兒沒把眼珠子給掉下來。她一直以為洛玉寒是人如其名--一塊上等寒玉落入凡間來。

我也是近來才知曉洛玉寒真面目的,以往他很少到出版社走動。但,最近他和出版社團續約的問題。發生了歧見︰

洛玉寒紅了自然想加酬勞,出版社不是不肯,洛玉寒為出版社賺了不少錢,提高價碼是理所當然。只是調幅的高低,彼此有著攻防戰。

外傳別的出版社有意挖走洛玉寒。但,尚未得到證實。

「糟蹋了好端端的一個名字!」

「洛玉寒是筆名。」找提醒焦琴,作家也是人啊!

總不能要求作家真如同小說人物般不食人間煙火吧?作家也得賺錢,也得吃飯。一扯上這兩件事,想不俗也難。肚子沒填飽,哪兒來力氣搖筆桿?又怎能無後顧之憂、天馬行空地創作呢?

「初雲,你快睜大眼楮看!帥哥來了。」

正當我兀自想著時,兩個男人同時走入了「香格里拉」餐廳。

一個年紀稍大,約莫三十來歲,身著剪裁合身的西裝;另一個年約二十七、八,穿著考究,頗富貴族氣息。兩個男人是相識的,坐在同一桌。

焦琴看得目不轉楮。「小心被人當成是流鶯在尋客!

「流鶯就流鶯!李察吉爾與茱莉亞羅勃茲就這樣演的。」焦琴絲毫不以為忤,真拿她沒辦法。

「怎麼樣?他們兩個,我們也兩個。你挑哪一個?」

「焦琴!」真會破她氣死!沒喝酒竟也能說出酒話。

「佟初雲小姐,你不是想告訴我,你至今依然守身如玉吧?」焦琴眯著眼看我,只差沒要我「驗明正身」。

「咄!」我不想理會她。

「好玩嘛!失戀的特效藥就是--再找一個男人就對啦!怎樣嘛?你可看清楚,劉德華和他們兩個,簡直不能相比。梅爾吉勃遜還差不多!」

我不禁瞄了一眼。的確,那個年紀較大的男人,容貌有些神似梅爾吉勃遜,那一對眼眸,不知會迷死多少小女生。

瞧焦琴這個老女人也被他迷住了,心花怒放的。

「我要那個‘梅爾吉勃遜’,我喜歡美國味。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氣息太濃,不適合我的胃口。」焦琴品頭論足地,真輸給她了。

那兩個男人發現了焦琴的指指點點。

那仿如英國貴族的男子皺起了眉頭,表情嫌惡。可是,「梅爾吉勃遜」卻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來。

「初雲,你看,他對我笑了!他對我笑了!我成功了一半了!再兩三下,就可以把他勾過來了。」

「焦琴,這是公共場所。禁止‘交易’!」我語氣凝重。我不能讓我的老友晚節不保。

「初雲,瞧你緊張的樣子!我不過是說著玩玩,你當真了?」焦琴說完哈哈笑了起來。可笑一笑,她卻又哭了。

八成又想齊政水了。焦琴是愛他的。一會兒,她說要去化妝室補妝。留下我一人獨坐著。

我啜了一口飲料。太甜了,我不喜歡。

「對不起!小姐,我可以坐下嗎?」是那個「梅爾吉勃遜」,他為何要走過來?

我淺笑著。只不過坐下說個話,不必拒人于干里之外。

他打量著我。上上下下的。

完了!一世英名全被焦琴給毀了!他一定以為我真的是在高級餐廳穿梭的流鶯!

此刻,我正被尋芳客檢查著貨色,看是否合他心意,好做成買賣。

天哪!焦琴為何還不回來!她一定是躲在廁所大哭了。

「一百萬!」他開出了價碼。

「什麼一百萬?」我一臉茫然。

這不可能是「桃色交易」。我並非「黛咪摩爾」,他也不是「勞勃瑞福」。這什麼跟什麼?他真當我是可以用錢買的女人?

「一百萬買你!」

「你胡說什麼!」我怒斥著他,臉頰一定紅透了!我從未被人如此羞辱過,他太過分了!

「你以為我要說什麼?」他又露出那口毫無瑕疵的白牙,笑笑地看著我。他的眼楮深邃,黑得發亮。

「你找錯對象了。我不是……我不是……」

「不是什麼?」他的眼中晃動著我的人影。

「總之,我是不賣的!」我嚴肅且肯定地說。

「你!」他噗哧地笑了出聲。

我別過頭去,發現另一個男人也正朝我看著。我只好把頭低了下去,眼不見為淨。

「以你的條件,恐怕不值一百萬吧!」他笑著說。

不只?不值?什麼話?他分明已二度侮辱了我。

我的眼中燒著怒火,抬起頭來狠狠地瞪他。奇怪!他的人似乎有著一種魅力;一種化解女性武裝的魅力。我竟無法將怒火繼續燃燒。我的氣忿無從發泄,反而被他的笑容化為無形了。

他是個什麼樣的男人?想必是情場的老將。

我又窘又難受,偏偏焦琴還不回來。哪來那麼多眼淚可以流啊不過是一個男人,總有一天會倆倆相忘的。

任誰也不再記得準是誰。

「我是說出一百萬買你的‘合作’!」

「‘合作’?我听成合起來做X!」我耳根仍發燙。

「此作非彼做。我有事想請你幫忙。」

「什麼事值一百萬?」

「充當他的女朋友!」他用手指著另一個男人。

「什麼?」我再問了一次。

「我叫石賢一,他叫石良二。我們是兄弟!」

兄弟?一點也不像。什麼賢一、良二的,讓焦琴知道不笑掉大牙才怪!這麼俗氣的名字,糟蹋了兩張俊美的容貌。

「只是臨時的,並非真正的女朋友,你大可放心。」

「為什麼找上我?」我不明白。我自知貌不出色。比我貌美的女子比比皆是,焦琴就比我醒目得多、。

「因為你不美,不用擔心節外生枝。」

一個女人被一個男人當面說她不美,那滋味是不好受的。偏偏我就遇上了。這里沒有地洞可以讓我鑽。

「這樣德三才不會壞了計劃。」

德三?莫非他家是依「賢良德淑」順序排列命名?

「的確!我還有一個妹妹,叫淑四。她從小就恨死了這個名字。淑四--俗死的!整天吵著要改名字。可惜我老爹不點頭。她沒轍,氣鼓鼓地跑到國外去住不回來。」

「石先生,我對你們的家事不感興趣!」

我想趕緊月兌身。一百萬充當臨時女友?發什麼神經!難道像出版社印的文藝小說一般;父親逼著吊兒郎當的兒子結婚。如果不從命,就只能分到一丁點兒的財產。

咱們大作家--洛玉寒就寫過這種小說。不合邏輯,卻深受讀者喜愛。讀者喜歡讀一些超乎尋常的情事。

當編輯好些時日了,如此小說千篇一律,我看得都麻木了。可讀者喜愛,出版社就繼續出;我也就校過一本。洛玉寒已走了,否則真該找他來見識一下,準嚇他一跳,竟真有如此活生生的劇情。

石賢一給了我一張名片。我信手放進手提袋里,瞧也沒瞧。我當他是個瘋子,為自己弟弟「拉皮條」的瘋子。

雖說是客串,誰知道萬一石良二硬來,我怎麼辦?石良二看起來高不可攀的,我分明和他不是同路人。我客串不來。這一百萬我不想賺,也賺不來。

「我可以知道你的芳名嗎?」

「佟初雲。」我據實以告。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嗯,好名字,很美的名字。」他喃喃地念著。

「言下之意,就是說我人不夠美,只有名字還過得去嘍?」我沒好氣的。這可奇了,我竟對一個不相熟的男人發脾氣!我怎麼了?今天如此地沉不住氣。

「佟小姐,你再考慮無妨,我等你的答覆。」石賢一仍然不放棄,想游說我合作。

「奇怪!你為何擔心你弟弟沒女朋友,而不替自己找一個呢?否則你也會得不到大筆財產的。」

石賢一的說詞,果然是小說中的那一套。

真是可笑!有錢人視婚姻如兒戲!為了得到財產,竟肯娶人為妻,不問有否感情。這樣公平嗎?當女人是什麼!

「我結婚了。」石賢一說。

原來如此。他已經幸免于難了,而且想必也已得到實質的利益。就不知他的妻子是否已成「閨中怨婦」!

我睇眼著石賢一,我瞧不起利用女人的男人。他感受到了。他似有話想說,卻又止住。

還有什麼好解釋的。愛情是無法用金錢收購的。

石賢一苦笑著。因我的眼角、嘴角都現著不屑。「我的弟弟良二,不喜歡女人。」

「他是同性戀?」多可惜!那麼好看的一個男人。

「不是的,你可別在他面前這麼說。他最痛恨別人造他這種謠言。他只是喜歡自己罷了!他是個瘋狂的自戀狂。良二是一株水仙,希臘神話中的美少年--塞納西斯--就是他了,他愛上水中自己的倒影,最後投入水中,長出了水仙花。良二一直以來只愛他自己,從沒談過戀愛。」

水仙的傳說我听聞過,那是一個很美的神話故事。

「老爹已下了最後通牒,他再不交女朋友,就要扣他的財產。我這做大哥的總得幫幫他才是。」

「他分不到不是更好?全進入你的口袋不好嗎?」我冷哼。

「佟小姐,你似乎對我有成見。」

「你別往自己臉上貼金。我和你又不熟,哪來的成見?互相認識的人才能談得上印象如何,我對你沒有印象。」

我的耳根不燙了,此刻我說起話來臉不紅、氣不喘。

「還好,否則德三見到你,不把你吃了才怪。石賢一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

「你的‘還好’所指何意?‘吃了’又是什麼意思?」石一說話故作玄虛,我不禁想問清楚。

「我家老三和老二截然不同。他是個花花分子,只要是過得去的女人,他無一放過。你……他應該沒胃口。」

「石賢一!我不想再和你說話了!」石賢一講來講去,分明就是在說我「不美」。

這是什麼家族啊!老二是個自戀狂;老三是個大;老四是個離家不回的女兒。多麼稀奇古怪!再加上這個老大--石賢一。

石賢一莫測高深地笑著。說真格的,他的笑容很迷人,不由得令人賞心說目。可我不能中計,他正等我入甕;想我同他合作,好客串他弟弟的女朋友。

石賢一起身離開時,又回過頭來看我一眼。那一眼是特別的,和先前的眼神不同。

他在看誰?眼楮雖然看著我,可是他心里想的人是誰?我不是笨蛋,怎會看不出他想在我臉上尋找某人的記憶?他挑中我,絕非只因我不是個「美女」如此單純。

石賢一與良二交頭接耳著。我听不見他們的談話。

「失蹤」了好一陣子的焦琴終于回來了。她重新上了妝,比剛才更為美艷了。我傻傻地看著。焦琴大而化之,卻有著一張極為細致的五官,很不搭調,卻別有一番風情。

我知道她不想我問,為何她在化妝室待那麼久。

哭哭也好。光是大吃大喝的,怎能消除心中怨恨?我沒問,是朋友,有些時候不需多問,而現在正是時候。

「焦琴,你猜方才誰來過?」我想焦琴開心些。

「誰啊?」

「‘梅爾吉勃遜’啊!你看中的那個男人。」

「初雲,如果你想我開心,麻煩說些好笑點兒的笑話。這個笑話,我笑不出來。」

「焦琴,真的!他還說要我……」

我將石賢一要我客串良二女友的事重復了一遍,可焦琴還是不信。氣死我了!

「初雲,我們都老朋友了,看上你的男人我都見過!」焦琴這話,意思是說看得上我的男人都與石賢一相去甚遠。人家怎會把我看在眼里?我氣極。我知道我不美,我是丑八怪!可以了吧!

如此瞧不起我!我一時逞強,竟向石賢一揮了揮手。

他看見了,也向我擺手示意。

「怎樣?」我向焦琴炫耀。

焦琴果然瞪大了雙眼。「黑瓶子裝醬油」--深藏不露,我有些得意。但我尚未將事情說完呢,是因為我不夠美,石賢一才找上我。

焦琴就不合格了,準被老三搶了去。

反正我是不會答應石賢一的,這些話就留待日後再說無妨。

「初雲,你大哭一場好了。總比現在這樣沉淪的好。

「沉淪?焦琴,你說我沉淪?

「初雲,我知道你是愛伍仲文的。你就哭一哭算了,別像剛才那樣,似個花痴!」

「花痴?」喔!我成了花痴,天哪!

「我不過是同你鬧著玩,說要勾引他們。沒想到你還真向他們招手。我們快走吧!免得讓餐廳經理趕了出去,我可不想以賣春的罪名被抓到警察局去。我丟不起這個瞼哪!」焦琴催促著我走,可憐我有話無法暢言。

石賢一見我要走,便立刻起身示意。

我瞪他,我快被他害得朋友反目。

「快走!他站起來了,想必是看上了我,再不走不行的!

焦琴可比我還會說笑,她自然地認為被相中的是她。

我一直瞪著石賢一直到看不見他。

說也奇怪,對石良二這個俊美無比的客串男友,我沒再注意他;反倒是「拉皮條」的石賢一,我記憶深刻。直到回了家,我還能清楚記得他的模樣。

暮雲在房里。我叩了叩他的房門。他的事,我極為關心,自然不敢怠慢。

「暮雲,媽媽說你服役前想同小梨結婚?」

「姊,我愛小梨,我怕失去她。」

我看著這個個頭比我高,又長得比我好看的弟弟。他完全遺傳了爸爸的身材和外貌;我像媽媽,矮個子且姿色平平。但,我以暮雲為榮,他甚至到後來書都讀得比我好。如果他能克服心結,便是十全十美的了。

暮雲的書桌上,放著一個盒子,這盒子已非從前那個,以前是木制,這個是鐵的。

我知道暮雲後來也一直有著收集鑰匙的習慣。那鑰匙盒內,有著暮雲揮之不去的記憶。

是懷念,是感恩;是懺悔,也是內疚。

我的好弟弟,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肯用鑰匙打開自己的心門呢?父親的死不能怪罪于你,若不是你當時的鬼靈精怪,只怕連你的命都賠了進去!

午夜夢回時,何必再細數心中傷痕。

「暮雲,我不贊成你未立業先成家。」

「可是我……」

「別說你怕,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暮雲沒有再回話,他仰躺在床上,死盯著天花板。

火災之後,暮雲變得極其敏感。他不抽煙,也不吃燒烤,因為不想看見奪去父親生命的凶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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