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俩相忘 第一章
作者:宋星帆

当繁华落尽,情爱渐褪时,到头来终究不过是“俩俩相忘”。你过你的生活,我过我的日子,互不相干。分明已是两个世界的人了。我是这样认为。

夕阳西下,踩着自己的身影回家,我不是不会寂寞,自从同伍仲文分手以后。

可是,日子总得过下去。我不是没他就活不成的。

我是一名文字编辑,任职于一家小型出版社,终日与文字为伍。这样也好!让我忘仲文忘得快些。只是下了班,总是有种落寞感袭上心头。

不过,时下的男男女女,哪个心头没有半点儿惆怅?只要和情爱沾上了边--身陷其中也好,局外观望也好,甚或同我一般举手投降--谁心中会无半点波动抑或半点伤痕?

我一向复原得挺快,这是在情路上一路走过来的历练。起初我也是千创百孔,真以为失恋就如同世界末日。但一次、两次、三次之后……

只觉得好笑。当时那股寻死寻活的勇气。

晚上约了大学老友焦琴吃饭,她说有事同我说。回到家简单梳洗后,正想出门去。

“初云!”妈妈唤我。我在她身旁蹲了下来。

妈妈有一张慈祥和蔼的脸,不过她可是外柔内刚。父亲早逝,她独力将我和弟弟暮云扶养长大。我很爱妈妈,她为我付出的心血我无以为报。

“初云,暮云说他想结婚了!你看怎么样?”

妈妈信任我,许多事都同我商量。

“妈,暮云还没当兵,言之过早了吧!”

“我也是这么想。他不过是怕小梨被人追走罢了。”妈妈挽着我的手,要我坐在藤椅上。

“暮云目光太短浅了!婚姻并不是绑住女人最好的方法。都什么时代了,他的观念还这么封建?暮云对自己太没有信心了,不过是两年的短暂分别嘛!”

“初云,不能怪你弟弟,他一向缺乏安全感的。”妈妈感叹,忆起了往事。

我心中也不胜唏嘘。爸爸其实是为暮云而死的。

那一年,暮云仍是个贪玩、不爱唸书的孩子。

爸爸分明爱暮云至深,可却时常打骂他。暮云年少不经事,体会不出爸爸“爱之深、责之切”的心理,他表面上虽不至于公然反抗,可心中的恨却已生根发苗。

我看在眼里,却也爱莫能助。

爸爸对小孩的要求一向高标准,我拼足了命才勉强过关;暮云就不行,他成绩单上的红字对爸爸而言是种莫大的耻辱。而暮云又是家中唯一的男孩,非得成大器不可!

爸爸将暮云反锁在库里,不让他出去同爸爸眼中的一些坏小孩野在一起。十一、二岁的暮云,也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肯用心罢了。暮云假日老是被禁足,家门一个也不能踏出去。妈妈几次心疼暮云,可爸爸一句“慈母多败儿”便让妈妈噤了声。妈妈是传统女人,凡事都以丈夫的意见为主,尽避心疼暮云,也只能在三餐中多加些爱的料理。

当时我发现暮云的举动有些诡异。他似在收集什么东西,将它们收在一个盒子内,神秘兮兮地,怪引人注意!

我一直不知道暮云的盒子里,到底放了些什么东西。我不是那种会好奇到去偷看别人东西的人。

直到爸爸出了事,我方才明白盒子里装了……

一支支各式各样的钥匙,全是暮云用尽镑种方法搜集得来的,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碰运气,看有没有可能找到一支相似的钥匙好打开房门。

当时我们住的是小房子,连个后门也没有。爸爸好不容易储够了钱,买了大点儿的房子,装潢好就可以住进去。但,任谁也没想到,爸爸一天也没住到。

出事的那天,是星期日。

舅舅娶妻,爸爸、妈妈同我去做客,由于暮云又得了全班倒数的名次,而且与同学打架,吃喜酒自然是没份。爸爸又将暮云反锁在屋内,不让他出去玩。

妈妈把饭菜预先煮好,放在电锅内热着,暮云肚子饿了即可食用。

暮云一声不吭的,似是认命了。

这次我真觉得爸爸过于严苛,可他一向令出如山。

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暮云真找到了可以打开家门的钥匙,溜了出去。他这一出去,非得玩个痛快不可,而且还得去找那个和他打架的同学再比划、比划。

天真的暮云怎知道家中此时发生了大火!

似乎是电线走火所致,整排旧屋瞬时燃烧了起来,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正在吃喜酒的我们,接到了邻人的通知即刻赶回。

妈妈望着熊熊的火焰放声大哭,责怪爸爸将暮云反锁在家。我也对爸爸投以不谅解的眼光。

邻居说没见人从屋内出来,也就是说弟弟没有逃出来。

火势太大了,消防车来了仍控制不住火势。妈妈不支倒地,她哭断了肝肠;爸爸神色凝重,不发一语。

突然之间,爸爸回头望了我和妈妈一眼,那眼神中竟有着诀别的意味!

不--爸爸!不可以!

我错了!我不该把过错推到爸爸身上!

爸爸迅速朝火场冲了进去,没人能拦住他。爸爸要去抢救暮云;没有救到暮云,他是不会出来的。那最后的回眸,竟是这个意思。

原本就心慌意乱的妈妈,这下更濒临疯狂。

“爸--”我哀叫着,也哀求着消防人员冲进去救爸爸和弟弟出来,但他们不肯,说火势实在太大了。

不只是我们家,左右邻房也付之一炬。

我不死心。我再去求人,任何一个大人我都求。可是,没人肯帮我,大家都不想冒死进入火场中。我绝望地望着人群,那年我不过才十来岁,又是个女孩,我抱着妈妈痛哭。

会的。爸爸会救出弟弟的。可是,没有……爸爸没有出来……

但,弟弟却出现了。

暮云玩回来了。他看着一片火海,嘴巴张得大大的直间我发生什么事。当我弄明白了暮云并没有在屋里时,愤怒的我扬起手打了他。我从未打过暮云,我一向很爱这个弟弟的。

妈妈看见了暮云,紧抱着他不放,不准我再打他。

“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暮云犹不解地追问着。

我怎么答得出来呢?泪水已然淹没了我。

火势稍歇时,消防人员终于进去救人。爸爸被抬出来时,已成一具焦黑的尸体。他的手中紧紧抱住了一个盒子不放,那是暮云视如珍宝的盒子;不许任问人去碰它,更别说打开它了。爸爸也知道这个盒子的存在。他只找到了盒子,却不见暮云。

爸爸就这样活活被烧死了,盒子的外壳也烧焦了。

暮云这才明白,他逃过了一场死劫;可是却使爸爸断送了生命;他也才明白,爸爸心中有多爱他,爱到足以为他而不顾自己的生命。

暮云此后便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贪玩。他喜欢读书,而且读得很好。可是暮云缺乏安全感。他在夜里睡觉必须开着灯,还常作噩梦,时而在睡梦中尖叫而惊醒过来。

可怜的妈妈,夜里起身安抚着暮云不知有多少次了。

随着岁月的流逝,心中的伤痕也该渐渐抚平了。长大的暮云一表人才,而且一路念上了大学。可暮云的自信心一直不够,对自己、对别人都是。

眼看着他大四即将毕业,也交了女朋友:桑小梨……一个娇小玲拢、讨人喜欢的女孩,我对她印象不错。

“妈!晚上回来时,我会同他谈谈的!您别挂心。”

妈妈已经为我和暮云操劳了这么久,不该让她再烦心的。我在妈妈颊上吻了一下,我好爱妈妈,真的!

“初云,如果暮云像你一样看得开就好了。”

我知道妈妈所指何事。我同伍仲文分手后并无异样。

唉!其实有些事妈妈并不知道,我并非一开始便如此豁达的,我只是觉得,妈妈为了暮云还活在爸爸被火烧死的阴影下已不知有多伤神,我不忍心她再为我费心。

于是,我的苦,大半都忍了下来。我知道我是吃得了苦的人。

焦琴没等我。她已自个儿先吃了起来。焦琴一向大而化之的,我并不介意。

可是她一口接着一口地吃,未免也太离谱了!她爱美的。虽说个性较随和,但她爱美不落人后。

不用多说,焦琴要同我说的事,想必也是男女之事。

终于她拍了拍肚皮,喝了大口冰水,饱了。

“佟初云,你听好,我失恋了!”

“我知道!看得出来。”

“他妈的!这个齐政水,竟敢抛弃我!追我时,什么甜言蜜语都说得出口;现在呢?玩完了,拍拍就走!我X!”焦琴生气时,什么粗话都出笼的,我习惯了。

焦琴同我一样,失恋过好几次了。有谁谈恋爱一次就成的?还不是得一谈再谈,才能谈出心得来。

对于“失恋”这玩意儿,我内敛多了。而焦琴每回失恋必大吃一顿。

不晓得她吃下了什么东西,瞧她吃得起劲儿,盘内“尸骨无存”的。

“初云,不公平!为什么你失恋同没事人一样?”

我笑了。焦琴可真会寻找开心。

其实,二十五、六岁的女人,还动不动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丢不丢人?最多,只是躲在浴室里偷偷哭,还得把莲蓬头打开,好欺骗自己:脸上的是水不是泪。

“唉!无聊啊!两个失恋的女人。谁来爱我们啊?”焦琴怨声载道地,好一副怨女模样。

“焦琴,你小声些行不行?这里是高级餐厅,你不是想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您焦大小姐目前欠缺一个男伴吧?”

“对啊!不然于什么约在这么贵的餐厅吃饭?”“香格里拉”是五星级饭店的附属餐厅,出入的都是名流。

我见到熟人了!

是我工作的出版社捧红的文艺作家-一洛玉寒,他同一个女人坐在另一隅。那女人我没见过。

“初云,你看上谁了?可别和我争。我‘失恋后应力’较强,极需要仙丹妙药才能医治。”焦琴顺着我的目光望去。

“那男人是谁?样貌并不出色。”焦琴看了之后不以为然。

“焦琴,他可是才高八斗的大作家。”以貌取人,很容易看走眼的。

“作家?他像吗?看他那副驴样。”

“他是洛玉寒。”

“什二?”焦琴差点儿没把眼珠子给掉下来。她一直以为洛玉寒是人如其名--一块上等寒玉落入凡间来。

我也是近来才知晓洛玉寒真面目的,以往他很少到出版社走动。但,最近他和出版社团续约的问题。发生了歧见:

洛玉寒红了自然想加酬劳,出版社不是不肯,洛玉寒为出版社赚了不少钱,提高价码是理所当然。只是调幅的高低,彼此有着攻防战。

外传别的出版社有意挖走洛玉寒。但,尚未得到证实。

“糟蹋了好端端的一个名字!”

“洛玉寒是笔名。”找提醒焦琴,作家也是人啊!

总不能要求作家真如同小说人物般不食人间烟火吧?作家也得赚钱,也得吃饭。一扯上这两件事,想不俗也难。肚子没填饱,哪儿来力气摇笔杆?又怎能无后顾之忧、天马行空地创作呢?

“初云,你快睁大眼睛看!帅哥来了。”

正当我兀自想着时,两个男人同时走入了“香格里拉”餐厅。

一个年纪稍大,约莫三十来岁,身着剪裁合身的西装;另一个年约二十七、八,穿着考究,颇富贵族气息。两个男人是相识的,坐在同一桌。

焦琴看得目不转睛。“小心被人当成是流莺在寻客!

“流莺就流莺!李察吉尔与茱莉亚罗勃兹就这样演的。”焦琴丝毫不以为忤,真拿她没办法。

“怎么样?他们两个,我们也两个。你挑哪一个?”

“焦琴!”真会破她气死!没喝酒竟也能说出酒话。

“佟初云小姐,你不是想告诉我,你至今依然守身如玉吧?”焦琴眯着眼看我,只差没要我“验明正身”。

“咄!”我不想理会她。

“好玩嘛!失恋的特效药就是--再找一个男人就对啦!怎样嘛?你可看清楚,刘德华和他们两个,简直不能相比。梅尔吉勃逊还差不多!”

我不禁瞄了一眼。的确,那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容貌有些神似梅尔吉勃逊,那一对眼眸,不知会迷死多少小女生。

瞧焦琴这个老女人也被他迷住了,心花怒放的。

“我要那个‘梅尔吉勃逊’,我喜欢美国味。那个年轻的,英国贵族气息太浓,不适合我的胃口。”焦琴品头论足地,真输给她了。

那两个男人发现了焦琴的指指点点。

那仿如英国贵族的男子皱起了眉头,表情嫌恶。可是,“梅尔吉勃逊”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来。

“初云,你看,他对我笑了!他对我笑了!我成功了一半了!再两三下,就可以把他勾过来了。”

“焦琴,这是公共场所。禁止‘交易’!”我语气凝重。我不能让我的老友晚节不保。

“初云,瞧你紧张的样子!我不过是说着玩玩,你当真了?”焦琴说完哈哈笑了起来。可笑一笑,她却又哭了。

八成又想齐政水了。焦琴是爱他的。一会儿,她说要去化妆室补妆。留下我一人独坐着。

我啜了一口饮料。太甜了,我不喜欢。

“对不起!小姐,我可以坐下吗?”是那个“梅尔吉勃逊”,他为何要走过来?

我浅笑着。只不过坐下说个话,不必拒人于干里之外。

他打量着我。上上下下的。

完了!一世英名全被焦琴给毁了!他一定以为我真的是在高级餐厅穿梭的流莺!

此刻,我正被寻芳客检查着货色,看是否合他心意,好做成买卖。

天哪!焦琴为何还不回来!她一定是躲在厕所大哭了。

“一百万!”他开出了价码。

“什么一百万?”我一脸茫然。

这不可能是“桃色交易”。我并非“黛咪摩尔”,他也不是“劳勃瑞福”。这什么跟什么?他真当我是可以用钱买的女人?

“一百万买你!”

“你胡说什么!”我怒斥着他,脸颊一定红透了!我从未被人如此羞辱过,他太过分了!

“你以为我要说什么?”他又露出那口毫无瑕疵的白牙,笑笑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黑得发亮。

“你找错对象了。我不是……我不是……”

“不是什么?”他的眼中晃动着我的人影。

“总之,我是不卖的!”我严肃且肯定地说。

“你!”他噗哧地笑了出声。

我别过头去,发现另一个男人也正朝我看着。我只好把头低了下去,眼不见为净。

“以你的条件,恐怕不值一百万吧!”他笑着说。

不只?不值?什么话?他分明已二度侮辱了我。

我的眼中烧着怒火,抬起头来狠狠地瞪他。奇怪!他的人似乎有着一种魅力;一种化解女性武装的魅力。我竟无法将怒火继续燃烧。我的气忿无从发泄,反而被他的笑容化为无形了。

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想必是情场的老将。

我又窘又难受,偏偏焦琴还不回来。哪来那么多眼泪可以流啊不过是一个男人,总有一天会俩俩相忘的。

任谁也不再记得准是谁。

“我是说出一百万买你的‘合作’!”

“‘合作’?我听成合起来做X!”我耳根仍发烫。

“此作非彼做。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值一百万?”

“充当他的女朋友!”他用手指着另一个男人。

“什么?”我再问了一次。

“我叫石贤一,他叫石良二。我们是兄弟!”

兄弟?一点也不像。什么贤一、良二的,让焦琴知道不笑掉大牙才怪!这么俗气的名字,糟蹋了两张俊美的容貌。

“只是临时的,并非真正的女朋友,你大可放心。”

“为什么找上我?”我不明白。我自知貌不出色。比我貌美的女子比比皆是,焦琴就比我醒目得多、。

“因为你不美,不用担心节外生枝。”

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当面说她不美,那滋味是不好受的。偏偏我就遇上了。这里没有地洞可以让我钻。

“这样德三才不会坏了计划。”

德三?莫非他家是依“贤良德淑”顺序排列命名?

“的确!我还有一个妹妹,叫淑四。她从小就恨死了这个名字。淑四--俗死的!整天吵着要改名字。可惜我老爹不点头。她没辙,气鼓鼓地跑到国外去住不回来。”

“石先生,我对你们的家事不感兴趣!”

我想赶紧月兑身。一百万充当临时女友?发什么神经!难道像出版社印的文艺小说一般;父亲逼着吊儿郎当的儿子结婚。如果不从命,就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财产。

咱们大作家--洛玉寒就写过这种小说。不合逻辑,却深受读者喜爱。读者喜欢读一些超乎寻常的情事。

当编辑好些时日了,如此小说千篇一律,我看得都麻木了。可读者喜爱,出版社就继续出;我也就校过一本。洛玉寒已走了,否则真该找他来见识一下,准吓他一跳,竟真有如此活生生的剧情。

石贤一给了我一张名片。我信手放进手提袋里,瞧也没瞧。我当他是个疯子,为自己弟弟“拉皮条”的疯子。

虽说是客串,谁知道万一石良二硬来,我怎么办?石良二看起来高不可攀的,我分明和他不是同路人。我客串不来。这一百万我不想赚,也赚不来。

“我可以知道你的芳名吗?”

“佟初云。”我据实以告。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嗯,好名字,很美的名字。”他喃喃地念着。

“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人不够美,只有名字还过得去喽?”我没好气的。这可奇了,我竟对一个不相熟的男人发脾气!我怎么了?今天如此地沉不住气。

“佟小姐,你再考虑无妨,我等你的答覆。”石贤一仍然不放弃,想游说我合作。

“奇怪!你为何担心你弟弟没女朋友,而不替自己找一个呢?否则你也会得不到大笔财产的。”

石贤一的说词,果然是小说中的那一套。

真是可笑!有钱人视婚姻如儿戏!为了得到财产,竟肯娶人为妻,不问有否感情。这样公平吗?当女人是什么!

“我结婚了。”石贤一说。

原来如此。他已经幸免于难了,而且想必也已得到实质的利益。就不知他的妻子是否已成“闺中怨妇”!

我睇眼着石贤一,我瞧不起利用女人的男人。他感受到了。他似有话想说,却又止住。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收购的。

石贤一苦笑着。因我的眼角、嘴角都现着不屑。“我的弟弟良二,不喜欢女人。”

“他是同性恋?”多可惜!那么好看的一个男人。

“不是的,你可别在他面前这么说。他最痛恨别人造他这种谣言。他只是喜欢自己罢了!他是个疯狂的自恋狂。良二是一株水仙,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塞纳西斯--就是他了,他爱上水中自己的倒影,最后投入水中,长出了水仙花。良二一直以来只爱他自己,从没谈过恋爱。”

水仙的传说我听闻过,那是一个很美的神话故事。

“老爹已下了最后通牒,他再不交女朋友,就要扣他的财产。我这做大哥的总得帮帮他才是。”

“他分不到不是更好?全进入你的口袋不好吗?”我冷哼。

“佟小姐,你似乎对我有成见。”

“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和你又不熟,哪来的成见?互相认识的人才能谈得上印象如何,我对你没有印象。”

我的耳根不烫了,此刻我说起话来脸不红、气不喘。

“还好,否则德三见到你,不把你吃了才怪。石贤一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你的‘还好’所指何意?‘吃了’又是什么意思?”石一说话故作玄虚,我不禁想问清楚。

“我家老三和老二截然不同。他是个花花分子,只要是过得去的女人,他无一放过。你……他应该没胃口。”

“石贤一!我不想再和你说话了!”石贤一讲来讲去,分明就是在说我“不美”。

这是什么家族啊!老二是个自恋狂;老三是个大;老四是个离家不回的女儿。多么稀奇古怪!再加上这个老大--石贤一。

石贤一莫测高深地笑着。说真格的,他的笑容很迷人,不由得令人赏心说目。可我不能中计,他正等我入瓮;想我同他合作,好客串他弟弟的女朋友。

石贤一起身离开时,又回过头来看我一眼。那一眼是特别的,和先前的眼神不同。

他在看谁?眼睛虽然看着我,可是他心里想的人是谁?我不是笨蛋,怎会看不出他想在我脸上寻找某人的记忆?他挑中我,绝非只因我不是个“美女”如此单纯。

石贤一与良二交头接耳着。我听不见他们的谈话。

“失踪”了好一阵子的焦琴终于回来了。她重新上了妆,比刚才更为美艳了。我傻傻地看着。焦琴大而化之,却有着一张极为细致的五官,很不搭调,却别有一番风情。

我知道她不想我问,为何她在化妆室待那么久。

哭哭也好。光是大吃大喝的,怎能消除心中怨恨?我没问,是朋友,有些时候不需多问,而现在正是时候。

“焦琴,你猜方才谁来过?”我想焦琴开心些。

“谁啊?”

“‘梅尔吉勃逊’啊!你看中的那个男人。”

“初云,如果你想我开心,麻烦说些好笑点儿的笑话。这个笑话,我笑不出来。”

“焦琴,真的!他还说要我……”

我将石贤一要我客串良二女友的事重复了一遍,可焦琴还是不信。气死我了!

“初云,我们都老朋友了,看上你的男人我都见过!”焦琴这话,意思是说看得上我的男人都与石贤一相去甚远。人家怎会把我看在眼里?我气极。我知道我不美,我是丑八怪!可以了吧!

如此瞧不起我!我一时逞强,竟向石贤一挥了挥手。

他看见了,也向我摆手示意。

“怎样?”我向焦琴炫耀。

焦琴果然瞪大了双眼。“黑瓶子装酱油”--深藏不露,我有些得意。但我尚未将事情说完呢,是因为我不够美,石贤一才找上我。

焦琴就不合格了,准被老三抢了去。

反正我是不会答应石贤一的,这些话就留待日后再说无妨。

“初云,你大哭一场好了。总比现在这样沉沦的好。

“沉沦?焦琴,你说我沉沦?

“初云,我知道你是爱伍仲文的。你就哭一哭算了,别像刚才那样,似个花痴!”

“花痴?”喔!我成了花痴,天哪!

“我不过是同你闹着玩,说要勾引他们。没想到你还真向他们招手。我们快走吧!免得让餐厅经理赶了出去,我可不想以卖春的罪名被抓到警察局去。我丢不起这个睑哪!”焦琴催促着我走,可怜我有话无法畅言。

石贤一见我要走,便立刻起身示意。

我瞪他,我快被他害得朋友反目。

“快走!他站起来了,想必是看上了我,再不走不行的!

焦琴可比我还会说笑,她自然地认为被相中的是她。

我一直瞪着石贤一直到看不见他。

说也奇怪,对石良二这个俊美无比的客串男友,我没再注意他;反倒是“拉皮条”的石贤一,我记忆深刻。直到回了家,我还能清楚记得他的模样。

暮云在房里。我叩了叩他的房门。他的事,我极为关心,自然不敢怠慢。

“暮云,妈妈说你服役前想同小梨结婚?”

“姊,我爱小梨,我怕失去她。”

我看着这个个头比我高,又长得比我好看的弟弟。他完全遗传了爸爸的身材和外貌;我像妈妈,矮个子且姿色平平。但,我以暮云为荣,他甚至到后来书都读得比我好。如果他能克服心结,便是十全十美的了。

暮云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盒子,这盒子已非从前那个,以前是木制,这个是铁的。

我知道暮云后来也一直有着收集钥匙的习惯。那钥匙盒内,有着暮云挥之不去的记忆。

是怀念,是感恩;是忏悔,也是内疚。

我的好弟弟,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肯用钥匙打开自己的心门呢?父亲的死不能怪罪于你,若不是你当时的鬼灵精怪,只怕连你的命都赔了进去!

午夜梦回时,何必再细数心中伤痕。

“暮云,我不赞成你未立业先成家。”

“可是我……”

“别说你怕,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暮云没有再回话,他仰躺在床上,死盯着天花板。

火灾之后,暮云变得极其敏感。他不抽烟,也不吃烧烤,因为不想看见夺去父亲生命的凶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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