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車開進慢車道 第三章 酒鬼
作者︰林雨行

事情就是這麼巧,秦日臻忽然回到單身生活時,工作也突然清閑起來,于是晚上變得非常無聊,每晚開車東游西蕩。有時開到半途中對掌握方向盤都沒有興趣,便停在某個路口听電台里亂七八糟五花八門的節目。

那天他听到電台放披頭四的老歌,Letitbe,Letitbe,雖然他對音樂十分不感冒,但對披頭四是一支搖賓樂隊這點基本常識還是知道的,于是響起了一雙麂皮靴子以及它拍打地毯的聲音。他為何記得這樣清楚?這是由一種怎樣的感情引導的記憶?想不起來,那就Letitbe,隨它吧。

秦日臻開車到一家酒吧,就是幾個月前陪何印殷參加聚會的地方,他只知道那一家。秦日臻從不去酒吧買醉,偶爾應酬也只喝極少一點酒。

這家酒吧五塊錢可買一扎啤酒,寬大的原木桌上已經流水樣擺滿了扎啤。秦日臻掠了一下,很多人已經喝高了,嚎叫、唱歌、哭泣、拍桌子……有著各種各樣的醉酒形態。秦日臻皺緊眉頭,他憎惡喝醉後的丑態表演。

很遺憾這個晚上沒有演出節目。雖然酒吧里嘈雜不堪,舞台上卻一片冷清,只有幾盞燈將微弱的光打在上面,給人一種鬼魅似的氛圍。

一身清爽地站在酒吧里是不合適的。秦日臻轉過身朝門口走去,突然「當」的一聲使他不由得回過頭來。

一個人上樓梯時一腳踏空,手中的酒瓶摔得粉碎,人也癱倒在樓梯上,似乎是摔清醒了些,她自己爬起來,移到樓梯一側坐著。別人去洗手間,上上下下,她居然知道縮縮腳。她的膝蓋蜷曲在胸前,雙臂筆直地擱在上面,頭深深地埋于其間。五顏六色的波浪發如瀑布般遮住了她的臉。秦日臻猜到了她是誰,那姿勢熟悉得令他馬上想起曾這樣埋頭在他方向盤上的人。

秦日臻走過去扶她,一上手,果然又是千斤萬兩重。她像癱瘓在地上,一點兒也不配合,甚至還拖著他沉沉地往下墜。秦日臻堅持把她扯起來,像扯一團陷在不干膠里的爛泥。想起她吃軟不吃硬,他輕拍她的臉,「喂,張小弟。」

她揮開他的手,真的有些清醒似的努力張大眼楮,順著欄桿往上爬,但又回轉身一步步挨下來,走到平地里,轉來轉去,不知在找什麼。秦日臻走到她身後,正要扶她隨時好像會翻倒的身體,她突然向前一指,「咦,原來在那里。」她向大門走去。

有人追上去,「酒錢?」

她開始低頭在衣服口袋里找,裙子皺折里找,最後終于從襪子里找出一張鈔票塞在那人衣領里,轉身繼續走。

「張小弟,你喝的不只十元錢的酒啊。」

「多少?」秦日臻問。

岸了賬他在她身後跟著,低聲說︰「我送你。」

她微微一回頭,然後又搖搖頭,「我不跟人回家……這個不是……我做的業務。」低頭走了幾步又回過頭,「要找女孩,別處才有,這里很少。」

秦日臻听得心微微揪緊,醉成這樣,還能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可是真保護得了嗎?

門口有許多計程車等待,張小弟走進一輛坐著,說︰「開車。」聲音太小,司機不知所雲,回頭問︰「去哪兒?」

秦日臻想起她並沒有錢,便交給司機一百元,「麻煩送一下她,她喝醉了。」

司機收了錢又問︰「去哪兒?」

秦日臻搖著頭望向張小弟。

張小弟還在嘟噥︰「開車!快一點兒……走……」

「你先隨便開吧,她會告訴你地址的。」秦日臻這麼對司機說,但自己也不確定等一百元的路程跑完的時候她會在哪兒。可是這樣一個女孩,她總有自己的方式安全回家吧。

☆☆☆

第二天,秦日臻坐在酒吧里喝白開水的時候感到自己有點兒傻,而且毫無道理從8點到10點一直耐心地等著張小弟,沒把她等來心里會有焦灼之感,很有些奇怪。

不過到底把一個晚上混過去了,秦日臻心滿意足地要回去享受睡眠,只是沒想到會在中心廣場發現張小弟,等了那麼久,還不如擁有一次巧遇。

不出所料,她又喝醉了,但比前一天晚上要清醒一些,只見她坐在長椅上和撿垃圾的老頭聊天。秦日臻哭笑不得地開車過去。

他試圖哄她上車送她回去,可她認定了就要在廣場上呆著。結果他反而下車取代撿垃圾老頭和她胡拉亂扯。她叫他喂,他不由得懷疑她到現在是否知道他的名字。

秦日臻取了一張名片給她,「以後有什麼事可以找我。」

張小弟接過來,像背書的小學生一般念道︰「秦、日——」

「臻。」他說,「那個字讀‘針’。」

「喔——」張小弟點點頭,隨手把它扔在椅子上。秦日臻無奈地叮囑自己走的時候別忘了把名片拿走。

張小弟扔掉名片扭過頭看了他一會兒問︰「你是不是學理科的?」

談論文理科,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秦日臻生疏地回答︰「是的,我學物理。」

張小弟就很得意地笑起來,「我就知道,理科的男生常常是很英俊的,他們很聰明,有周密的頭腦,對待數字和公式會很細致,對待感情卻有可能很粗疏。你說我沒看錯吧,你不就是這樣的?」

「我還不能肯定,沒有哪個女孩對我這樣說起過。」

「這就叫一枝獨秀嘛。」她更得意了,「你讀書那會兒,一定是品學兼優的那一類吧。」

「別說了,想起來我就後悔,那時候犧牲了許多美妙時光為自己‘打造未來’,可是到現在才發現還是要拼命掙扎辛苦努力,這一點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不,如果那時候不努力,現在會更辛苦。」張小弟說完很懊惱地甩甩頭,「喝得不夠。」

「什麼?」秦日臻沒听清楚。

她沒說第二遍,伸手攀上他的頸項,低聲說︰「男人就是用來這樣依靠的。」真的,秦日臻是一個讓人安穩的男人。

他感覺她的手指扣在他皮膚上像個小水滴,自己的內心騷動得很不正常。身邊沒有女友的時候,他很理性地對待自己的生理沖動,在這方面他是潔身自好的男人。可是現在——

秦日臻把張小弟的手拿開,說︰「想睡覺了?回去吧,我送你。」

她听而未聞,繼續唱他陌生的歌曲︰「其實真的想讓自己醉,讓自己遠離那許多恩怨是非,讓隱藏已久的渴望……」

「已經11點了!」希望能喚起她的歸心。

她猛地一抬頭,「你能說出我唱的是什麼,我就回去。」

這可真是奧林匹克頂尖級難題,秦日臻再理科再英俊也回答不上來。最後張小弟宣布這是林憶蓮的《不在乎我是誰》,然後跟了一大串令秦日臻頭痛的話︰「林憶蓮已經好久不唱了,但她依然時時被提起被敬仰。總有一些人用自己的歌聲紀錄一個時代,BEYOND、林憶蓮、王菲、周杰倫……還有誰?幫我想一想我漏掉誰了?」

秦日臻苦笑著道︰「我不懂你說的這些。」

張小弟吃吃地笑了一聲,「你比我還笨。」

這個晚上秦日臻到底沒把張小弟送回家去。她說她的地址永遠是個懸念,不會讓認識她的人知道。

☆☆☆

秦日臻這次換手機號碼時,沒有通知何印殷,倒是想起了張小弟。

他果然又在那家酒吧找到了張小弟。她的發型竟然改成了極短的碎發,他不禁感到頭發只是她變魔術的道具。她坐在桌子旁,穿金色印花背心,千鳥格長裙,馬靴式涼鞋,一個本來應該背在背上的大布包胡亂地系在腰間。她跟四五個人在喝酒,高談闊論,笑聲肆無忌憚。

她看見了他,「喂,過來一起喝。」然後對那些人介紹︰「終于來了一個熟人,不過我不記得他的名字了。」

秦日臻听到,心涼了半截。跟她有過幾次接觸就被當「熟人」介紹,還說「終于」,那麼她周圍那些人……她大概不知道世上還有「危險」二字吧。

張小弟已經微醉,秦日臻來了以後不久,她就開始到處找人拼酒,並不強迫,而是用懇求似的語氣問︰「跟我喝酒吧?」

秦日臻一直信守自己的原則不輕易喝酒,但是張小弟說這句話時的卑微神色讓他不忍心。他也許有些在乎她了,不然她的一舉一動怎麼總讓他心神為之一動。

他要了一杯紅酒,然後過去和她踫杯,她看到是他有點兒詫異,然後一閉眼,一飲而盡。

秦日臻果然不是和人拼酒的料,兩杯過後立刻癱在桌上,張小弟怎麼也把他踢不起來。由于酒的度數很低,量也不多,他並沒有昏睡一整夜,在午夜12點醒了過來。頭痛得厲害,他竭力睜開眼,沖進洗手間,一會兒滿頭是水地出來,終于清醒到了開始尋找張小弟的地步。

酒吧還沒散場,許多人趴在桌上,埋伏到地上。秦日臻醉眼蒙朧地跑到每一張桌前察看女人的臉,醒著的罵他變態,醉了的拉住他不放或者干脆打他一巴掌。一個酒保實在忍不住了,問︰「你找誰?」

「張……張小弟。」他感到舌頭似乎在滾水中煮過一般,僵硬得不得了。

「那不是。」酒保朝門口一指。

一個男人正竭力把她往外拖,而她抓住門框堅決抵抗。她的衣裙已在兩個相反的作用力下變得歪歪斜斜,這在秦日臻看來極為傷害女性尊嚴。

秦日臻猛地沖上去,在那男人尚未反應過來時向他猛烈襲擊,然後趁他被打翻在地時抓起還要往回走的張小弟就跑,結果她就像一截樹樁,挪不開步子,直挺挺地倒下去。那個男人承機又追了過來,受酒力影響,秦日臻像一頭健壯威猛的西班牙斗牛,下手又狠又準,朝那人劈頭蓋腦掄拳蹬腿,差點兒把他大卸八塊,接著扔下他,像馱化肥似的馱起張小弟,快速跑到外面坐進標致車里。

車子發動起來竄出去時,那個男人氣極敗壞、張牙舞爪地跑上來的樣子在後視鏡里看得清清楚楚,隨著車子的遠去,他很快變小,最終消失。

經過一場搏斗,秦日臻已經很清醒了。他把車停在隱蔽處,放倒座椅,讓張小弟躺著。她緊皺雙眉,好像有說不出的痛苦似的。秦日臻分辯出,此時心里的感覺是隱隱的疼痛。一個柔弱的女孩喝醉酒,本身就是讓人憐憫的事情,何況她是張小弟。

「張小弟。」他輕輕喊她,「你住在哪里?」

仿佛這是歌曲的前奏,她立刻呢喃地唱起來︰「我家住在黃土高坡……」

「不是叫你唱歌,你家在哪里?」

張小弟停下來,一副仔細搜索的模樣。她又開始唱何勇的《鐘鼓樓》︰「我的家,就在二環路的里面……」

秦日臻哭笑不得。再問下去,歌曲便如噴泉一般源源不斷從她嘴里冒出來,從「我想有個家」唱到「不要問我從哪里來」再到「馬不停蹄地尋找」,連「上海那麼大竟沒有我的家」這種老掉牙的歌曲都被她挖了出來。

秦日臻終于放棄從她嘴里問出地址的企圖。

☆☆☆

撞開公寓大門,保安眼瞪得如銅鈴一般,看秦日臻半拖半抱著一個MM走過去,繼而賊笑起來。

把她放在床上,秦日臻發現自己一身都是粘濕的汗水,可現在已不是炎熱的夏天。他正把襯衫從皮帶里拉出來,張小弟忽然滑下床,跌撞著跑出臥室。後來她跪在地上嘔吐的事實表明她是想找衛生間,但環境陌生,她捂著嘴找到廚房里時已經忍不住了。

她劇烈地嘔吐,發酸的冒著腥味的液體如同黃河之水天上來。她似乎在用整個胸腔的力量吐出那些液體,用能夠發出天籟一般歌聲的聲帶表現嘔吐時的撕心裂肺,給人的震撼勝過鬼哭狼嚎。

秦日臻拍著她起伏的背手足無措,翻箱倒櫃,最後終于找到一些APC。他記得高中的校醫有一個傳統,無論你是頭痛還是痛,只要和「痛」字沾邊兒,就打發你去吃APC。現在張小弟的狀況也是一種痛吧,希望APC能在她身上充分發揮作用。

秦日臻回到廚房,狂吐的張小弟已經平靜,歪倒在一邊,呼吸均勻細長。秦日臻給她喂APC,抱她時發現地上只有大片水跡,便知道除了喝酒她起碼有一天時間沒有進食。

他還是沒有放棄想送她回去,可從她身上的大布包翻出的只是BEYOND、ENYA的CD,以及鋼琴曲、薩克斯曲和班得瑞的一些磁帶,並沒有他想要的通訊錄。估計即使有,她也不會把自己的地址、電話認真地寫上去,她一定認為那樣很愚。

他把她手腳從四仰八叉的形態放攏成淑女模樣,然後輕輕坐在床邊。現在自己守候的樣子令他想起舅舅曾經也是這樣哄表妹入睡的。秦日臻為自己的想法啞然失笑,回過神來時看見張小弟的嘴角牽動了一下,他心里也忽然有一點溫和的牽動。

他坐了一會兒便去解決廚房里的污染問題,腐敗酸臭的味道幾乎沒把他燻死。

收拾完一切,他啼笑皆非地發現已經是凌晨兩點了,實在疲倦得不行就直接倒在沙發上睡去。

☆☆☆

「誰能告訴我,哪一種信仰,能夠讓人念念不忘?」

這歌詞不是毫無原因就闖進腦海里的。張小弟坐在露天咖啡吧里,喝便宜的雀巢咖啡,百無聊賴地盯著擁擠的車流時,就又開始了第N次對那個醒在秦日臻家里的早晨進行回想。

陽光只能隱約而微弱地透過質地厚實柔韌的深咖啡色窗簾,為那扇牆壁的陰影打開一個暗桔色的空洞。她舉起手撫模額頭時被夾在指間的一張名片劃了一下。她看著那上面的名字,好像曾經見過,可是她還是不能完整地讀出來。字都不認識,唉,高中白讀了。她嘆口氣,扭過頭看見放在床邊的清水,知道是為她準備的,抓過來便一飲而盡。沒有發現一紙留言,他似乎沒有把她當成初次帶回家中的陌生女人。她在他家里轉了一圈,發現一切都井然有序,無多余物品也不缺乏必需品,並且只有兩種色彩。所有的家具都擺放嚴謹,如整齊劃一的特種精英部隊。

她忽然感到怦然一驚,她的敏感已告訴她,在這個地方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個男人堅定的存在。她發現其實在這之前,他就把自己的印章開始印在她心里了,就像刻印這些非生命體一樣,只是還沒有這樣深刻。畢竟,她所得的多是酒醒後的印象,醉眼里他是一個光芒四射的男人,總是跟在她後面收拾殘局,而且笑容可掬。她向來都很欣賞這種人。

看到他少年時的照片以後,她難以壓抑洶涌的情緒,這也許是發現人與人之間絲絲入扣的共同處時的歸宿感。這是一個追求理想的男人。照片用褐色相框框起來,他微側身體站立,在烈日下眯起眼楮。說不上是什麼發型,總之絕對稱不上好看,五官也不顯得怎麼出眾。可在那時他就已經有了超越當時年齡與現狀的氣質。他頭發陰影下的眼楮保持著對遠眺姿勢的堅守,插在粗布褲子里的手臂弧度硬朗穩固。照片上的他站在十幾年前用粗糙的小白石裝飾整面樓房外牆的火柴盒形建築前,而照片放在十幾年後絕對小資的白領公寓里。她凝視了相片很久,因為她向來有一種對才子的偏愛,而且他又不是個狂傲分子,想起他來會有清淨平穩的感覺。或者這並不僅僅是欣賞。

一定還有另一種信仰,不然她不會念念不忘。他把她帶到他家里去了!她再想一遍,又為自己耿耿于懷似的?嗦不滿,在今天這個社會,帶女孩回家或者跟男孩回去是那樣屢見不鮮。叉叉的,你那麼想念他,不知道把他弄出來看個夠啊!

☆☆☆

秦日臻正緊盯著電腦里起起伏伏的波動線,忽然手機響了,還是那個聲音︰「爸爸,來電話了!」秦日臻果然心狠手辣,任無辜小女孩叫了八九聲才接,所以第一時間就听到抗議聲︰「拜托您老快一點兒好不好!」

他一下子樂了,「張小弟。」

「不錯啊,一听就听出來了。你現在有沒有時間?」

「現在不行。再等一個多小時就下班了,可以陪你慢慢玩。」

「你怎麼知道我是找你玩。」

「難道是辦公事?」

「算了,管你怎麼以為,反正你來就是了。」

去了才知道張小弟是突然良心發現,請客向他表示感謝,秦日臻真是受寵若驚了。

「你請客嘛。」他很小人地連喝五大杯,好像那不是咖啡,而是水。突然發現她的目光似乎沒離開過自己,他竟然有點兒不安,甚至懷疑,他是不是有某一個器官長得不像人樣。

臂察了他半天,張小弟越來越覺得自己貪婪。她有多少年忽略了自己是有感情的女人?以為有過一次經驗就夠了,以為生命只需要用音樂和文字來裝備,有朝一日忽然發現自己白痴了很久,就貪得無厭地想把過去的所有都扭轉得聰明一點,以便現在和將來獲取包多。只是,昨日的傷痛仍在心頭。

「喂」,張小弟感到再由秦日臻這麼種喝法喝下去,自己這個月就不用吃飯了,「咖啡喝太多不好,是一種慢性自殺,許多作家都是喝咖啡喝死的,比如巴爾扎克和伏爾泰。」

秦日臻很听話地把杯子放下,但是他說︰「也許有許多作家是喝酒喝死的,比如古龍。死了以後他朋友在他墓前放了48瓶XO,因為他死時48歲。」

「哇,那多幸福啊。我什麼時候喝死了,你就在我墳前放24支百威吧!」張小弟一臉憧憬狀。

張小弟放下撐腦袋的手又說︰「不過你又不是我的什麼人,就不強求你了。對了,最近你的女朋友大人好像隱遁了?」

「我們已經分手了。」他看著她說。

「……哦。」氣氛有點兒奇怪,她再次笑起來,想把氛圍正常化,「那你不是單身貴族了嗎?」

「單身是單身,貴族談不上。」

「可怎麼說也是塊肥田吧,干脆我來跑馬佔地好了。」

跑馬佔地!秦日臻差點兒把咖啡嗆進肺里去。如果真有人是喝咖啡喝死的,很可能就是這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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