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开进慢车道 第三章 酒鬼
作者:林雨行

事情就是这么巧,秦日臻忽然回到单身生活时,工作也突然清闲起来,于是晚上变得非常无聊,每晚开车东游西荡。有时开到半途中对掌握方向盘都没有兴趣,便停在某个路口听电台里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节目。

那天他听到电台放披头四的老歌,Letitbe,Letitbe,虽然他对音乐十分不感冒,但对披头四是一支摇宾乐队这点基本常识还是知道的,于是响起了一双麂皮靴子以及它拍打地毯的声音。他为何记得这样清楚?这是由一种怎样的感情引导的记忆?想不起来,那就Letitbe,随它吧。

秦日臻开车到一家酒吧,就是几个月前陪何印殷参加聚会的地方,他只知道那一家。秦日臻从不去酒吧买醉,偶尔应酬也只喝极少一点酒。

这家酒吧五块钱可买一扎啤酒,宽大的原木桌上已经流水样摆满了扎啤。秦日臻掠了一下,很多人已经喝高了,嚎叫、唱歌、哭泣、拍桌子……有着各种各样的醉酒形态。秦日臻皱紧眉头,他憎恶喝醉后的丑态表演。

很遗憾这个晚上没有演出节目。虽然酒吧里嘈杂不堪,舞台上却一片冷清,只有几盏灯将微弱的光打在上面,给人一种鬼魅似的氛围。

一身清爽地站在酒吧里是不合适的。秦日臻转过身朝门口走去,突然“当”的一声使他不由得回过头来。

一个人上楼梯时一脚踏空,手中的酒瓶摔得粉碎,人也瘫倒在楼梯上,似乎是摔清醒了些,她自己爬起来,移到楼梯一侧坐着。别人去洗手间,上上下下,她居然知道缩缩脚。她的膝盖蜷曲在胸前,双臂笔直地搁在上面,头深深地埋于其间。五颜六色的波浪发如瀑布般遮住了她的脸。秦日臻猜到了她是谁,那姿势熟悉得令他马上想起曾这样埋头在他方向盘上的人。

秦日臻走过去扶她,一上手,果然又是千斤万两重。她像瘫痪在地上,一点儿也不配合,甚至还拖着他沉沉地往下坠。秦日臻坚持把她扯起来,像扯一团陷在不干胶里的烂泥。想起她吃软不吃硬,他轻拍她的脸,“喂,张小弟。”

她挥开他的手,真的有些清醒似的努力张大眼睛,顺着栏杆往上爬,但又回转身一步步挨下来,走到平地里,转来转去,不知在找什么。秦日臻走到她身后,正要扶她随时好像会翻倒的身体,她突然向前一指,“咦,原来在那里。”她向大门走去。

有人追上去,“酒钱?”

她开始低头在衣服口袋里找,裙子皱折里找,最后终于从袜子里找出一张钞票塞在那人衣领里,转身继续走。

“张小弟,你喝的不只十元钱的酒啊。”

“多少?”秦日臻问。

岸了账他在她身后跟着,低声说:“我送你。”

她微微一回头,然后又摇摇头,“我不跟人回家……这个不是……我做的业务。”低头走了几步又回过头,“要找女孩,别处才有,这里很少。”

秦日臻听得心微微揪紧,醉成这样,还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可是真保护得了吗?

门口有许多计程车等待,张小弟走进一辆坐着,说:“开车。”声音太小,司机不知所云,回头问:“去哪儿?”

秦日臻想起她并没有钱,便交给司机一百元,“麻烦送一下她,她喝醉了。”

司机收了钱又问:“去哪儿?”

秦日臻摇着头望向张小弟。

张小弟还在嘟哝:“开车!快一点儿……走……”

“你先随便开吧,她会告诉你地址的。”秦日臻这么对司机说,但自己也不确定等一百元的路程跑完的时候她会在哪儿。可是这样一个女孩,她总有自己的方式安全回家吧。

☆☆☆

第二天,秦日臻坐在酒吧里喝白开水的时候感到自己有点儿傻,而且毫无道理从8点到10点一直耐心地等着张小弟,没把她等来心里会有焦灼之感,很有些奇怪。

不过到底把一个晚上混过去了,秦日臻心满意足地要回去享受睡眠,只是没想到会在中心广场发现张小弟,等了那么久,还不如拥有一次巧遇。

不出所料,她又喝醉了,但比前一天晚上要清醒一些,只见她坐在长椅上和捡垃圾的老头聊天。秦日臻哭笑不得地开车过去。

他试图哄她上车送她回去,可她认定了就要在广场上呆着。结果他反而下车取代捡垃圾老头和她胡拉乱扯。她叫他喂,他不由得怀疑她到现在是否知道他的名字。

秦日臻取了一张名片给她,“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张小弟接过来,像背书的小学生一般念道:“秦、日——”

“臻。”他说,“那个字读‘针’。”

“喔——”张小弟点点头,随手把它扔在椅子上。秦日臻无奈地叮嘱自己走的时候别忘了把名片拿走。

张小弟扔掉名片扭过头看了他一会儿问:“你是不是学理科的?”

谈论文理科,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秦日臻生疏地回答:“是的,我学物理。”

张小弟就很得意地笑起来,“我就知道,理科的男生常常是很英俊的,他们很聪明,有周密的头脑,对待数字和公式会很细致,对待感情却有可能很粗疏。你说我没看错吧,你不就是这样的?”

“我还不能肯定,没有哪个女孩对我这样说起过。”

“这就叫一枝独秀嘛。”她更得意了,“你读书那会儿,一定是品学兼优的那一类吧。”

“别说了,想起来我就后悔,那时候牺牲了许多美妙时光为自己‘打造未来’,可是到现在才发现还是要拼命挣扎辛苦努力,这一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不,如果那时候不努力,现在会更辛苦。”张小弟说完很懊恼地甩甩头,“喝得不够。”

“什么?”秦日臻没听清楚。

她没说第二遍,伸手攀上他的颈项,低声说:“男人就是用来这样依靠的。”真的,秦日臻是一个让人安稳的男人。

他感觉她的手指扣在他皮肤上像个小水滴,自己的内心骚动得很不正常。身边没有女友的时候,他很理性地对待自己的生理冲动,在这方面他是洁身自好的男人。可是现在——

秦日臻把张小弟的手拿开,说:“想睡觉了?回去吧,我送你。”

她听而未闻,继续唱他陌生的歌曲:“其实真的想让自己醉,让自己远离那许多恩怨是非,让隐藏已久的渴望……”

“已经11点了!”希望能唤起她的归心。

她猛地一抬头,“你能说出我唱的是什么,我就回去。”

这可真是奥林匹克顶尖级难题,秦日臻再理科再英俊也回答不上来。最后张小弟宣布这是林忆莲的《不在乎我是谁》,然后跟了一大串令秦日臻头痛的话:“林忆莲已经好久不唱了,但她依然时时被提起被敬仰。总有一些人用自己的歌声纪录一个时代,BEYOND、林忆莲、王菲、周杰伦……还有谁?帮我想一想我漏掉谁了?”

秦日臻苦笑着道:“我不懂你说的这些。”

张小弟吃吃地笑了一声,“你比我还笨。”

这个晚上秦日臻到底没把张小弟送回家去。她说她的地址永远是个悬念,不会让认识她的人知道。

☆☆☆

秦日臻这次换手机号码时,没有通知何印殷,倒是想起了张小弟。

他果然又在那家酒吧找到了张小弟。她的发型竟然改成了极短的碎发,他不禁感到头发只是她变魔术的道具。她坐在桌子旁,穿金色印花背心,千鸟格长裙,马靴式凉鞋,一个本来应该背在背上的大布包胡乱地系在腰间。她跟四五个人在喝酒,高谈阔论,笑声肆无忌惮。

她看见了他,“喂,过来一起喝。”然后对那些人介绍:“终于来了一个熟人,不过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

秦日臻听到,心凉了半截。跟她有过几次接触就被当“熟人”介绍,还说“终于”,那么她周围那些人……她大概不知道世上还有“危险”二字吧。

张小弟已经微醉,秦日臻来了以后不久,她就开始到处找人拼酒,并不强迫,而是用恳求似的语气问:“跟我喝酒吧?”

秦日臻一直信守自己的原则不轻易喝酒,但是张小弟说这句话时的卑微神色让他不忍心。他也许有些在乎她了,不然她的一举一动怎么总让他心神为之一动。

他要了一杯红酒,然后过去和她碰杯,她看到是他有点儿诧异,然后一闭眼,一饮而尽。

秦日臻果然不是和人拼酒的料,两杯过后立刻瘫在桌上,张小弟怎么也把他踢不起来。由于酒的度数很低,量也不多,他并没有昏睡一整夜,在午夜12点醒了过来。头痛得厉害,他竭力睁开眼,冲进洗手间,一会儿满头是水地出来,终于清醒到了开始寻找张小弟的地步。

酒吧还没散场,许多人趴在桌上,埋伏到地上。秦日臻醉眼蒙胧地跑到每一张桌前察看女人的脸,醒着的骂他变态,醉了的拉住他不放或者干脆打他一巴掌。一个酒保实在忍不住了,问:“你找谁?”

“张……张小弟。”他感到舌头似乎在滚水中煮过一般,僵硬得不得了。

“那不是。”酒保朝门口一指。

一个男人正竭力把她往外拖,而她抓住门框坚决抵抗。她的衣裙已在两个相反的作用力下变得歪歪斜斜,这在秦日臻看来极为伤害女性尊严。

秦日臻猛地冲上去,在那男人尚未反应过来时向他猛烈袭击,然后趁他被打翻在地时抓起还要往回走的张小弟就跑,结果她就像一截树桩,挪不开步子,直挺挺地倒下去。那个男人承机又追了过来,受酒力影响,秦日臻像一头健壮威猛的西班牙斗牛,下手又狠又准,朝那人劈头盖脑抡拳蹬腿,差点儿把他大卸八块,接着扔下他,像驮化肥似的驮起张小弟,快速跑到外面坐进标致车里。

车子发动起来窜出去时,那个男人气极败坏、张牙舞爪地跑上来的样子在后视镜里看得清清楚楚,随着车子的远去,他很快变小,最终消失。

经过一场搏斗,秦日臻已经很清醒了。他把车停在隐蔽处,放倒座椅,让张小弟躺着。她紧皱双眉,好像有说不出的痛苦似的。秦日臻分辩出,此时心里的感觉是隐隐的疼痛。一个柔弱的女孩喝醉酒,本身就是让人怜悯的事情,何况她是张小弟。

“张小弟。”他轻轻喊她,“你住在哪里?”

仿佛这是歌曲的前奏,她立刻呢喃地唱起来:“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不是叫你唱歌,你家在哪里?”

张小弟停下来,一副仔细搜索的模样。她又开始唱何勇的《钟鼓楼》:“我的家,就在二环路的里面……”

秦日臻哭笑不得。再问下去,歌曲便如喷泉一般源源不断从她嘴里冒出来,从“我想有个家”唱到“不要问我从哪里来”再到“马不停蹄地寻找”,连“上海那么大竟没有我的家”这种老掉牙的歌曲都被她挖了出来。

秦日臻终于放弃从她嘴里问出地址的企图。

☆☆☆

撞开公寓大门,保安眼瞪得如铜铃一般,看秦日臻半拖半抱着一个MM走过去,继而贼笑起来。

把她放在床上,秦日臻发现自己一身都是粘湿的汗水,可现在已不是炎热的夏天。他正把衬衫从皮带里拉出来,张小弟忽然滑下床,跌撞着跑出卧室。后来她跪在地上呕吐的事实表明她是想找卫生间,但环境陌生,她捂着嘴找到厨房里时已经忍不住了。

她剧烈地呕吐,发酸的冒着腥味的液体如同黄河之水天上来。她似乎在用整个胸腔的力量吐出那些液体,用能够发出天籁一般歌声的声带表现呕吐时的撕心裂肺,给人的震撼胜过鬼哭狼嚎。

秦日臻拍着她起伏的背手足无措,翻箱倒柜,最后终于找到一些APC。他记得高中的校医有一个传统,无论你是头痛还是痛,只要和“痛”字沾边儿,就打发你去吃APC。现在张小弟的状况也是一种痛吧,希望APC能在她身上充分发挥作用。

秦日臻回到厨房,狂吐的张小弟已经平静,歪倒在一边,呼吸均匀细长。秦日臻给她喂APC,抱她时发现地上只有大片水迹,便知道除了喝酒她起码有一天时间没有进食。

他还是没有放弃想送她回去,可从她身上的大布包翻出的只是BEYOND、ENYA的CD,以及钢琴曲、萨克斯曲和班得瑞的一些磁带,并没有他想要的通讯录。估计即使有,她也不会把自己的地址、电话认真地写上去,她一定认为那样很愚。

他把她手脚从四仰八叉的形态放拢成淑女模样,然后轻轻坐在床边。现在自己守候的样子令他想起舅舅曾经也是这样哄表妹入睡的。秦日臻为自己的想法哑然失笑,回过神来时看见张小弟的嘴角牵动了一下,他心里也忽然有一点温和的牵动。

他坐了一会儿便去解决厨房里的污染问题,腐败酸臭的味道几乎没把他熏死。

收拾完一切,他啼笑皆非地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实在疲倦得不行就直接倒在沙发上睡去。

☆☆☆

“谁能告诉我,哪一种信仰,能够让人念念不忘?”

这歌词不是毫无原因就闯进脑海里的。张小弟坐在露天咖啡吧里,喝便宜的雀巢咖啡,百无聊赖地盯着拥挤的车流时,就又开始了第N次对那个醒在秦日臻家里的早晨进行回想。

阳光只能隐约而微弱地透过质地厚实柔韧的深咖啡色窗帘,为那扇墙壁的阴影打开一个暗桔色的空洞。她举起手抚模额头时被夹在指间的一张名片划了一下。她看着那上面的名字,好像曾经见过,可是她还是不能完整地读出来。字都不认识,唉,高中白读了。她叹口气,扭过头看见放在床边的清水,知道是为她准备的,抓过来便一饮而尽。没有发现一纸留言,他似乎没有把她当成初次带回家中的陌生女人。她在他家里转了一圈,发现一切都井然有序,无多余物品也不缺乏必需品,并且只有两种色彩。所有的家具都摆放严谨,如整齐划一的特种精英部队。

她忽然感到怦然一惊,她的敏感已告诉她,在这个地方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男人坚定的存在。她发现其实在这之前,他就把自己的印章开始印在她心里了,就像刻印这些非生命体一样,只是还没有这样深刻。毕竟,她所得的多是酒醒后的印象,醉眼里他是一个光芒四射的男人,总是跟在她后面收拾残局,而且笑容可掬。她向来都很欣赏这种人。

看到他少年时的照片以后,她难以压抑汹涌的情绪,这也许是发现人与人之间丝丝入扣的共同处时的归宿感。这是一个追求理想的男人。照片用褐色相框框起来,他微侧身体站立,在烈日下眯起眼睛。说不上是什么发型,总之绝对称不上好看,五官也不显得怎么出众。可在那时他就已经有了超越当时年龄与现状的气质。他头发阴影下的眼睛保持着对远眺姿势的坚守,插在粗布裤子里的手臂弧度硬朗稳固。照片上的他站在十几年前用粗糙的小白石装饰整面楼房外墙的火柴盒形建筑前,而照片放在十几年后绝对小资的白领公寓里。她凝视了相片很久,因为她向来有一种对才子的偏爱,而且他又不是个狂傲分子,想起他来会有清净平稳的感觉。或者这并不仅仅是欣赏。

一定还有另一种信仰,不然她不会念念不忘。他把她带到他家里去了!她再想一遍,又为自己耿耿于怀似的?嗦不满,在今天这个社会,带女孩回家或者跟男孩回去是那样屡见不鲜。叉叉的,你那么想念他,不知道把他弄出来看个够啊!

☆☆☆

秦日臻正紧盯着电脑里起起伏伏的波动线,忽然手机响了,还是那个声音:“爸爸,来电话了!”秦日臻果然心狠手辣,任无辜小女孩叫了八九声才接,所以第一时间就听到抗议声:“拜托您老快一点儿好不好!”

他一下子乐了,“张小弟。”

“不错啊,一听就听出来了。你现在有没有时间?”

“现在不行。再等一个多小时就下班了,可以陪你慢慢玩。”

“你怎么知道我是找你玩。”

“难道是办公事?”

“算了,管你怎么以为,反正你来就是了。”

去了才知道张小弟是突然良心发现,请客向他表示感谢,秦日臻真是受宠若惊了。

“你请客嘛。”他很小人地连喝五大杯,好像那不是咖啡,而是水。突然发现她的目光似乎没离开过自己,他竟然有点儿不安,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有某一个器官长得不像人样。

臂察了他半天,张小弟越来越觉得自己贪婪。她有多少年忽略了自己是有感情的女人?以为有过一次经验就够了,以为生命只需要用音乐和文字来装备,有朝一日忽然发现自己白痴了很久,就贪得无厌地想把过去的所有都扭转得聪明一点,以便现在和将来获取包多。只是,昨日的伤痛仍在心头。

“喂”,张小弟感到再由秦日臻这么种喝法喝下去,自己这个月就不用吃饭了,“咖啡喝太多不好,是一种慢性自杀,许多作家都是喝咖啡喝死的,比如巴尔扎克和伏尔泰。”

秦日臻很听话地把杯子放下,但是他说:“也许有许多作家是喝酒喝死的,比如古龙。死了以后他朋友在他墓前放了48瓶XO,因为他死时48岁。”

“哇,那多幸福啊。我什么时候喝死了,你就在我坟前放24支百威吧!”张小弟一脸憧憬状。

张小弟放下撑脑袋的手又说:“不过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就不强求你了。对了,最近你的女朋友大人好像隐遁了?”

“我们已经分手了。”他看着她说。

“……哦。”气氛有点儿奇怪,她再次笑起来,想把氛围正常化,“那你不是单身贵族了吗?”

“单身是单身,贵族谈不上。”

“可怎么说也是块肥田吧,干脆我来跑马占地好了。”

跑马占地!秦日臻差点儿把咖啡呛进肺里去。如果真有人是喝咖啡喝死的,很可能就是这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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