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花公雞 第一章
作者︰凌築

「快遲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著一襲宛若中古世紀歐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紗洋裝,手肘掛著珍珠制的銀色皮包,她邊盯著腕表,一手拉起白紗裙擺加快步伐。

什麼早上六點之前要準時到新娘家集合,那麼早誰爬得起來?天都還沒亮呢,她嘴里嘀咕著。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電話,她真的會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個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個好覺。

冷風迎面吹來,林明萱身子瑟縮了下,眯起一雙鳳眸東張西望,不經意的瞥見左手邊一條暗巷。

她記得這條狹巷是通往公車站牌的捷徑,晚上龍蛇混雜,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時走這里,不過,現在是大白天,應該沒關系吧。

心思一轉,她腳步便往巷子走。

「這裙子怎麼那麼長?」她不耐煩的抓著絲滑細致的裙擺。這累贅曳地的裙擺讓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誰昏了頭的發明這種蓬蓬的白紗禮服,讓女人行動受限。而那些自稱新娘表姊表妹們的伴娘群,什麼不好挑,偏偏挑這種麻煩的伴娘禮服。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情況下,她微弱的抗議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樣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給淹沒,還規定她也要跟著活受罪。

「啊……」她停下腳步,忽然發現拉起的裙擺後沾上了一大片殷紅的髒漬,她微惱,「真糟糕,衣服弄髒了。沒事叫人穿什麼白色小禮服,也不過是當伴娘,為什麼穿黑色就不行,現在可好了。」早知道她應該穿牛仔褲出門,到婚禮會場再更衣就好,不過千金難買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申吟響起。

「這禮服還是租的,要趕快弄干淨,否則留下污漬就糟了。」她撈起沾了污穢的裙擺,試著用面紙擦拭,一邊加速前進。

「小姐。」

「得趕快趕路,要不然唐唐會打電話來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聲大叫冒出。

叫她嗎?這空蕩蕩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誰?」她腳步一頓,警覺的回頭張望。

沒人呀!

「我在這。」聲音從地上冒出。

她低頭,只見一個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擋住。

「你誰呀?」

「我是……現在不是自我介紹的時候,你沒看到嗎?」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著腰側,臉色慘白,活像電影里剛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邊還殘留鮮紅的血漬。

「看到什麼?」她收回視線。這污漬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淨。

「女人你眼楮瞎了呀,你沒看到我受很重的傷嗎?」

「原來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這才注意到垃圾堆邊的一攤血,本以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殘渣滲出來的。

他點了下頭。

「就是你的血弄髒我的小禮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內的紙筆,俐落的寫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這是我的電話號碼和郵局帳號,洗衣費就匯到這帳號。」時間快來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傷重快死掉,也該拉他一把,而這個女人居然對他視若無睹。看她要走,他連忙大叫。

「還有事?」不管了,到時再想辦法清理。她再不趕快一點,準會被一早打電話來催她的新娘罵到臭頭。

「我受傷那麼重你沒看到嗎?」他咬緊牙根,勉強扶著牆站起。

「看來傷得很重。」但那又與她何干?這年頭做好人不長命。

他用力點點頭,總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殺手的稱號的……一陣昏眩襲來。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護車?」舉手之勞。她低頭自皮包內正要取出手機——

「不……不可以。」他趕緊伸長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這該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驚駭的猛抽口氣,慍火的瞅著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臉色不變也難。

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氣,她還能去喜宴嗎?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來警察,那……就……糟……了。」驀然眼前一黑,他整個身子往前傾,最後飄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聲。

「啊!」她臉都綠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這天殺的混蛋,怎麼要死不死干脆一點!」

他滿身是血的撲在她身上,同時也毀了她身上的伴娘禮服,而他沾滿血的手就貼在她純白的胸口。

胸口?!

瞪著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來自訝冷靜過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給他踹下去、打個幾拳,可是要是真這麼做了,他一命嗚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紋鞋印,她豈不倒楣變成了殺人犯?

正想推開他之時,雜沓的腳步聲從巷口傳來——

「剛剛看到他往這!」

「兄弟們,繼續搜,別讓那家伙逃了。」

聞聲,林明萱心神一凜。這家伙死抓著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萬一他被逮住了,那麼她身上這套租來的小禮服的清洗費找誰賠?

躊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給我撐下去。」她使出吃女乃的力氣,將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後藏起,歹徒果然沒發現。

等待那些威脅的腳步聲遠去,她心口大石頭落下,轉身瞪著躺在地上垂死掙扎的他,他的手還死命的揪著她裙擺。

她這樣怎麼去參加喜宴?

這時皮包內電話驟響,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機。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齊,就差你一個人。」

「我……」話還沒開口就被打斷。唐思雪,她大學的好朋友,個性樂觀開朗,唯一的缺點是……

「我們等會要去婚紗店化妝,車子已經來接我們,對……那個是喜幛,先拿上車,還有捧花也順便一下。」

「唐唐,有……」

沒錯,說話跟機關槍一樣。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準備,你快一點。」

「等下。」深吸口氣,林明萱大吼一聲。「讓我把話說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沒關系,我要說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氣了,對不起,我話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個人,泰佣又不會說中文,都沒有人陪我講話,我常常自顧自的說個沒完沒了,只有你會認真听我說話,你不來,我會不知道該怎麼辦,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沒有你我會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麼走,要不然我派司機去接你,你現在人在哪里……」

沒機會插話的林明萱額頭掛著四條黑線,嘆了口氣,「不是交通的問題,就算迷路我也會搭計程車過去,不過我得先回家換一套衣服。」遇上唐唐這樣的女子,她連插話的機會都沒有,更別提拒絕。

「衣服?!是衣服的問題嗎?你昨天試穿的時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還是裙擺太長了?這沒關系,有問題等你到了,我們再請禮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點過來就好了。」

「跟衣服沒關系……」

「萱萱,那有什麼問題?」

「我……算了,別等我,你們先去婚紗公司化妝,我盡快趕到。」婚禮在飯店舉行,他們還包下飯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補妝。

「好吧,那你要快一點喔,我會等你。」

收起電話,林明萱看著橫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會毫不猶豫切斷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氣的在他身上模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證件或名片之類的可以通知他家屬親友。

可惡,沒有,什麼都沒有!沒有皮夾、沒有任何證件,只有染血的衣著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沒有身分證明,當然無法打電話通知警察或救護車,他被抓的話她找誰討洗衣費?

包何況要是他不小心死在這……拜DNA科技發達,刑事犯罪鑒定的先進,她說不定還會被當成嫌疑犯。

真要見死不救嗎?她的良心也說不過去哪!

迫於無奈,林明萱使勁撐扶起他,就當是日行一善。

她記得這條巷子的轉角盡頭有棟荒廢已久的獨棟別墅,走路約莫五分鐘。

那棟別墅庭園雜草叢生,據說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還听說有情侶在屋內殉情……繪聲繪影的謠傳那是棟鬼屋。

總之,大門頹廢的敞開,也沒有人有膽進去,經過也是快速通過,那個地方藏人應該很方便。

她可不想將他帶回家,她住鮑寓,還得爬上四層樓,她又不是瘋了,光拖著他前行一分鐘,她就汗流浹背。

還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陰沉沉的,沒什麼人,她吃力的背拖著只剩半口氣的他閃閃躲躲,听有人聲和車逼近,她立刻躲進暗處。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時間,終於讓她到達鬼屋大門。

這時候的天色仍是晦澀昏沉不明,深藍的幔布覆蓋住整個天空,刺骨寒風襲來,幾乎凍結她的手腳。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開頹廢虛掩的木門。

「咿呀——」脆弱的門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來不及閃,只見門板倒下——

咚!

「哎唷,搞什麼?」剛好她肩上的他高個子頂著,門板擊中他腦門。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氣,正想扔下他時,豈料他張開眼楮,眼珠子轉了一圈後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軟趴趴的壓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臉色丕變。他該不會被砸破了腦袋,提早見閻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蒼白的臉,「ㄟ,你要不要緊?」沒反應。

她趕緊把他拖進鬼屋里,隨地放下,然後趴子,將耳附在他胸口。

呼……還好還沒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讓她如釋重負。

不過,他身體傳來的高熱令她眉頭打結,再不趕快給他急救,說不定他真的要跟閻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緩的,她拎起裙擺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漢經過,乍見白影從鬼屋閃出,他揉了揉雙眼,那白影不見了,當場酒醒了一半,臉色別白。

「鬼呀!」驚嚇的醉漢轉身拔腿就跑。

耀眼的冬陽瀉入斷垣殘壁的別墅內。

落地門已經不見了,地板龜裂,雜草叢生,頹圮的梁柱傾斜,而不見窗子的牆上空著個洞,牆上也有好幾條大裂縫,還露出紅色磚塊,裂痕處甚至冒出生命力強的綠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狀況更慘,半邊的天花板掉落滿地磚瓦泥碎,剛好變成樓中樓,可以清楚看到二樓的慘狀,冷凜刺骨的寒風從四面八方灌入屋內。

天花板淌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臉上,滑過頸部滲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軀不自覺的瑟縮了下,他凍醒了。

微弱的申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不枉費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體降溫,不諱言的,他古銅色的結實體魄不遜於電影里的閃靈殺手。

他眨了眨眼瞼,環顧四下後,沙啞虛弱的申吟逸出喉嚨,「這是什麼地方?」這里看起來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轉頭,這個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邊。

林明萱怕他一命嗚呼,不僅婚禮沒去,連換衣服的時間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趕緊來救人。

「你住這?不怕嗎?」居然住表屋?

「險惡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沒必要跟個麻煩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釋。她毫不手軟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傷口上,消毒!

「啊——」灼燒的劇痛讓他彈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麼?!很痛耶,不會輕一點。」

他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難怪那麼冷。

「以一個身受重傷的人來說,你的精神挺不錯的。」恢復力也驚人,不過一個白天就恢復意識。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會給那些匪徒有機可趁。「謝謝你的安慰。」他沒好氣的道。知道她是在幫他上藥,只是動作一點也不溫柔。

他低頭,只見上衣已被掀起,西裝外套墊在身下,避免傷口踫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個洞的血已經凝結,子彈擦過他腰側,穿透後背,沒傷及內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著他傷口,「你這是槍傷嗎?沒死真是命大,你該感激那槍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話,就不會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練好,下次就沒那麼好運氣了。」這也是她第一次治療槍傷,想不到她隨便照電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說︰「謝謝你的忠告。」這女人是他遇過最不可愛的一個。「你叫什麼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藥,拿了繃帶和透氣膠布幫他包扎好,口氣平板得沒有高低起伏。

「真名?」

「對一個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謊,是不是做你們這一行都有神經質,疑心病特別重?」

「你說話都是這樣直來直往的?!」損人不帶髒字。

看了眼腰間纏繞的繃帶,血已經止住,雖然包扎技術不怎麼樣,但聊勝於無。

他聞到空氣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這屋內陰冷迫人的寒氣。

「實話總是容易被人誤解。」她滿意的看著第一次為人包扎槍傷的成果,隨後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嗎?」還告訴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攙扶,他以單手撐著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著如模特兒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頭頂剛好與他視線平行。

「你不提我還真差點忘了。」林明萱從小皮包內取出紙筆,「這是郵局支號和帳號,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記得先把帳結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與她無關了。她看了腕表,是該吃晚餐的時間。

「禮服干洗費五百元?」收過她寫的紙,字跡很娟秀。他念著上面的數字。

「收你五百算客氣,我還沒跟你算耽擱我時間的費用,你讓我沒時間去參加婚禮。」她在這里一天,手機也關了一天。

「你的婚禮?」

她不想多做解釋。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沒想到他這麼高,她很少看人還需要仰頭四十五度。

他咬緊牙關,忍著腰問灼熱撕裂的劇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詳著留著一頭薄削的短發的她。白皙的臉蛋上看不到毛細孔,他一掌就可以覆蓋住她整張臉,五官勻稱,英挺的柳葉眉下是雙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氣凝神。

他該不會是腦袋被敲壞了吧,居然覺得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長得很美?!

為了掩飾看她入神的尷尬,他冷嘲著,「我可以請問一下這位為社會除害的偉大英雄是何方神聖嗎?我為他的英勇犧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語氣不冷不熱。「我現在明白你為何會被人追殺了。」這種人少一個,社會少一個敗類。

「我叫步驚奇。」

「噢。」她虛應了聲。他叫什麼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誰?我說我叫步驚奇。」她的反應怎麼跟一般人不太一樣,身為堂堂「步氏企業」三少的他,名聲雖比不上娛樂界的演藝人員,好歹也是報章雜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麼還需要人提醒你叫什麼?!年紀輕輕就有健忘是老人痴呆癥的前兆。」

他額頭青筋突起井字線條,「步氏企業你總該听過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靡、金牌律師步驚奇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就算改行從事殯葬業依然炙手可熱,黑白兩道都賣他三分顏面。

「你的幫派已經進步到企業化經營啦,真看不出來。不過漂白漂得不干淨才會被人追殺,可見你的能力尚待加強。」

現在這社會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了,某黑幫的大哥被槍擊,知名度大到喪禮還有大官去致哀,還榮登新聞頭版供人瞻仰,聲勢之浩大動員到警政商三界,讓人真搞不清什麼是黑什麼是白。

步驚奇頭頂飛過一排烏鴉,自牙縫擠出話來,「我說過我不是混黑社會的。」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還是故意裝無知的,在台灣多少女孩子想獲得他青睞,這該不會是她欲擒故縱,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聳聳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釋,我不想知道你是哪個幫派大哥,也無意和你攀關系,等你上了社會新聞頭版我會為你默哀三秒鐘。」就算他混黃道、走道、旁門左道也與她無關。

深呼吸的和緩脾氣,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你記住這名字,我步三少可不是個忘恩負義之輩,我欠你一份人情。」以他風流倜儻、一表人才,豈少得了女人送上門,不缺她一個,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債。

「喔,既然你沒事,我該告辭了,你保重。」她說完即轉身離去。

「ㄟㄟ,你就這樣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沒事,看來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誰,居然當真丟下他不管。

「還有事?」能夠站還能走,就不需要擔心他死在街頭。

「我餓了,也有點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機。「給我你家里的電話。」

「做什麼?」

「打電話通知你的家人來認領。」她救他已經仁至義盡,沒必要供養他。

步驚奇登時綠了臉,「你不會弄點吃的來嗎?

「從這出去左轉到大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過,你身上似乎沒有半毛錢,需要我先借你嗎?」

「不用了。」他咬牙切齒的念了一串電話號碼。

他到底遇到個什麼樣女人?說話直接不矯飾,表情四平八穩沒有多余形色,個性怪異乖僻媲美他家的驚玉,可是驚玉至少不會見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下受傷的他掉頭走人?!

「找誰?」

「方驚雲。」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種馬的父親因為與母親冷戰而在外發展,不小心播下的種。

他會姓方是因為他的生母方姨堅持不願讓兒子入籍,不過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把他們母子視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念書邊幫忙打理步氏企業,職稱是步氏企業總經理。

「請問是方驚雲先生嗎?這里有位名喚步驚奇的受槍傷,麻煩你過來接他,地址是……對,就是這里,他還活著,不過他很餓……對了,順便帶衣服給他替換,免得一身血出門嚇人,就這樣。」

林明萱交代完後旋即關掉手機,免得唐唐電話打來,她現在可沒啥精神應付。

「好啦,對方說大概一個鐘頭後會到。」

見她轉身就要走,步驚奇忍不住出聲,「喂,你走了我怎麼辦?」留他一個人在鬼屋?!

「難不成還要叫人來陪你?又不是三歲小孩!」她還是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為妙。

他臉色僵了下,鼻哼一聲,「隨你,你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倒楣,被個個性古怪、說話沒大腦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腳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狽仍掩不住他與生俱來、優雅自信的尊貴氣勢,就算落難也驕傲得維持男人的尊嚴。

他薄削的嘴角抿著倔強的線條,而深邃眸子卻不經意閃過一抹孤寂,活像一只被主人遺棄的大貓,卻又驕傲得不向人乞憐。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惻隱之心的弦被撥了下。她深吁了口氣,看了眼表,應該趕得上晚上的筵席。

「惡人無膽這句名言果然說的沒錯。」

「你說什麼?」步驚奇兩眼暴睜。他這張瀟灑帥氣、俊俏迷人的臉龐哪里看起來像惡人?!

身為步氏企業三少,加上律師頭餃、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強壯的體格,多少女人渴望與他共度一夜春宵,這女人太不識貨。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來。」她救人救到底。

這女人冷不防冒出這句,他發現他的一顆心像吃了安非他命,飄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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