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馬,我反對! 番外 當時的他
作者︰咕嚕

或許,許多人都認為四肢發達的人就該有簡單愚笨的頭腦,行事熱心卻魯莽,力有余而心不足,反正,再加上老是清理不干淨的須根跟大大的粗嗓門,從表象看來他真的是個很完美的魯漢形象。

山風肆虐的半山上,嘴里叼著煙,站在暗處,看著衣冠楚楚的陳助理和那位大名鼎鼎的律師賀劍的交易,許雲希如以往一般地把自己銳利的目光藏了個緊。

隱藏自己,成為別人認為的那樣,已經成為了他生活中的主要基調。

他沒想過要改變,也不打算讓真實的自己暴露人前,只是,今晚遇到的那個女人,對他而言著實有點棘手。

雖然在幽暗里看不真切她的面容,只是匆匆的一瞥。

碎短碎短的亂發,笨拙的眼鏡,還有身上那套洗得都有些走樣的衣服,分明是那種路邊攤的便宜貨,不化妝不打扮,跟很多人所知道的她實在有著天淵之別,只可惜對于與她一同長大的他來說,即使她往臉上抹了灰,他還是能夠一眼把她認出來。

他知道的。

超過了家里老是以欺負她為樂的兩位兄長,被大家譽為司法界的「審判之父」繼承人的她,在兩年前毅然留字出走後,檢察院里幾乎亂作了一團。

很多人在找她。

比如一直視她為無物,為了掩飾自己的拈花惹草、桃色緋聞于是把她認作養女的「審判之父」;比如一直對她寄予厚望的檢察院高層們;比如盲目崇拜她的某些刑警們;比如觸覺靈敏的記者們……

又或是,因為她的緣故被判入獄的某些人的勢力團體。

不過,她居然躲了兩年。

在那麼多人的追尋下,居然真的在人前消失了兩年。

本來偶然得知這事的他還在奇怪為什麼那麼多人居然沒有把她給找回來,但如今見到了現在的她,他多少明白了。

無論是站在法庭上,或是人前人後,都光彩靚麗氣勢逼人,妝容冷艷韻味十足的黃熙康,沒有人會認為她會以這種不修邊幅的丑小鴨模樣出現在人前,而且莫說她如今毫無形象,就連那份自信迷人的特質也淪為了一種冒失迷糊的笨拙。

難道不是嗎?

瞧她——

窩在一間小小的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里,穿著叫人發笑的制服,戴著幾乎把眼楮都遮住的帽子,只是打一杯雪糕,也弄得周圍粘膩一團的,還被那看上去內分泌失調的歐巴桑店長當眾指著鼻子罵。

曾經高高在上的人,如何會作踐自己到如此的地步?

看著那個歐巴桑店長轉身走入倉庫,他撇撇唇放下手里的報紙,想要轉身走掉時,卻听到她身邊的同事嘖嘖稱奇︰「喂,熙康,你被罵了怎麼還笑?」

「你就不懂了,她是越被罵越愛笑的。」

只要店長不在,沒有客人的時候就是聊天解悶的好時光。

便利店不大,員工加上店長才四個人,大家雖然是輪班制,相處的時間也交錯不定,但老是被店長罵,卻極容易生出一種惺惺相識的感覺。

「哪有啊,我沒有笑啊,心情很難過啊!」

「你還敢說,你看看,嘴巴都翹起來了!」

黃熙康才說罷,三個看上去年紀相仿的女孩子便鬧作一團。

「在吵什麼呢!」

倉庫里,傳來了店長凶巴巴的聲音,三個女孩子彼此看一眼,偷偷吐了吐舌頭,便各忙各的了。

這是經常上演的情節。

平凡到可以連成軌跡。

不過,對于不知道的人,如他——許雲希,幾乎眼楮都掉出了眼眶來。

說實在的,與她一同長大的他,根本沒有見過她做鬼臉,也沒有見過她笑得如此的天真爛漫過,明明沒有華麗的外表,看上去卻明艷亮麗。

兩年前最後一次見她,是透過網上流傳的短片,當時她才二十四歲,卻端著像是三十歲的沉穩。

可如今,明明都二十六歲的老女人了,看上去卻像身邊的那兩個十八歲的大學生一般的青春無敵。

為什麼會這樣呢?

「先生,不好意思,這報紙是要賣的……你能不能不要那麼用力地去捏?」

猛地听到有人在身邊說話,他回過神來,看著不知道什麼時候跑到身邊來的店員甲,匆匆壓了壓帽檐,把手里面的報紙隨便往報紙架上一塞,轉身就走了出去。

算了,不管黃熙康過去如何現在又怎樣,又與他何干呢?

整理了一下衣領,他把自己的一身孤獨帶進了夜的煩囂之中,並不知道,身後正有人為了他追來。

「不好意思,請問你有沒有看到一個長這麼高的人……」

那個,伴他一生的人……

—本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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