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富豪 第十章
作者︰簡瓔

坐在婚紗公司的貴賓室里,雖然有適中的空調和香醇的熱咖啡,但冗長的試穿婚紗過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煩躁不已。

梁芷柔不厭其煩的試穿了十幾套白紗,他知道婚紗是女人一生最重視的東西,不過要他浪費時間在這里坐兩、三個小時,他快要沒有耐心了。

「張姊——」一名稚氣未月兌的年輕女孩探進頭來,看見獨自坐在沙發里的他,她問道︰「先生,請問張姊在哪里?」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設計師嗎?她在里面。」

「哦!謝謝!」女孩活潑的蹦跳進來,她手上提著一個塑膠袋,叩叩門。「張姊,綠豆粉圓買回來嘍!冰冰涼涼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里,你工作完了快來吃。」

「知道了,謝謝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奔至美看著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嗎?」

「對。」他拿出皮夾,抽出一張千元紙鈔。「粉圓可不可以賣我一碗?」

「你想吃啊?」

「對。」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買,這間粉圓很好吃哦,就開在巷尾,保證你吃了還想再吃。」

小玫擱下一碗粉圓,笑嘻嘻地走了。

奔至美瞪視著那碗粉圓良久良久,終於,他打開塑膠蓋子,拿起塑膠湯匙,開始吃。

他沒想到自己會用這麼廉價的餐具吃這麼便宜的甜點,但這味道跟他記憶中苗大嬸煮的綠豆粉圓實在很像,吃完一口,還想再吃一口……

「至美,這件好看嗎?會不會太暴露?」

梁芷柔喜悅地打開試衣間的門,倏然看到西裝筆挺的未婚夫彎身在吃東西,而且吃的還是上不了面的綠豆粉圓,她傻眼的看著他,一時無法反應。

他究竟定怎麼了?他對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經是挑剔級的了,更別說每次跟他用餐時,他對餐具的優劣有多麼在意,他是絕對不會用這種來路不明的廉價塑膠碗和塑膠匙吃東西的。

可是現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會用的劣質晶吃不精致的東西啊!這不是幻影?

老天!這是不是失億後遺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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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婚紗店離開後,辜至美筋疲力盡的坐上由司機駕駛的賓士轎車,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請,雖然不太禮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沒有心情跟她約會,他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尹司機,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機。

不一會兒——「到了,總裁。」

「你去買一手啤酒。」

「啊?」司機錯愕的瞪大眼。

他們高貴的總裁叫他買啤酒?是要自己喝嗎?不可能吧!

總裁他是品紅酒的高手,當然,各種高級酒都有涉獵,還擁有私人酒窖,對酒講究得不得了的他,怎麼可能喝啤酒?

雖然好奇不已,然而憑他的身份是沒資格過問的,他下車照吩咐買了一手啤酒。

「尹司機,你喝過啤酒嗎?」路上,辜至美又問。

司機受寵若驚的結巴了起來,「啊——喝、喝過啊。」

好奇怪啊,總裁為什麼問他這個問題?總裁向來是不苟言笑,不會隨便跟員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錯,配鱈魚香絲一起吃很對味,剛剛忘了叫你買。」

司機更驚訝了。

怎麼回事啊?他們總裁不是向來最討厭魚的味道,連同跟魚有關的零食也包含在內,可是他剛剛說鱈魚香絲不錯?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驚訝了!

鮑司到了,司機在大門口把車停下來,這可是只有總裁的座車可以這麼隨便亂停的。

奔至美拎著一手啤酒下了車。「我今天不用車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為總裁開車開了那麼久,這是總裁第一次對他表達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開心死了!

奔至美拎著啤酒走進集團大樓氣派的大門內,無視於保全人員的敬禮和訝異的眼光,他坐上直達總裁室的專用電梯。

秘書已經下班了,走進辦二室,他月兌下西裝外套扔在義六利進口的深色沙發上,順手打開所有的燈。

霎時,室內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強烈對比,他倏然關掉室內的燈,拿起下午被他擱在桌面的手機,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來,打開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順暢飲時那般,咕嚕咕嚕的一口仰盡。

接觸地面的感覺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農莊的時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嬸她們席地而坐,火妮喜歡隨手拔根雜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鳥飛過去,她就會用手指頭指著鳥,笑眯了眼,為了再平凡不過的事感到開心不已。

火妮……

他的頭側靠在柱角上,寂寥地舉起手,在玻璃上頭寫著她的各字,心中驀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聲音……

他掙扎了一下,終於還是開機了。

他老早派人買了充電器和電池,也老早換了蓄滿電的電池,但他卻沒有勇氣開機。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輕嘆一聲,輕輕撫著螢幕,將手機壓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會原諒他,因為他是個偽君子,不敢面對自己真正感情的偽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規劃好的完美里,讓人稱羨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內心想要的,因為他所愛的會破壞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愛了,他選擇了安全,因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負著他父親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無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卻無法不想她,他懷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氣蓬勃,沒有計劃、沒有流程,一切都是隨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偉大,相當平凡,卻讓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讓他听听她的聲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電話不會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給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補償她。

比如,他可以幫助她打開有機蔬果的通路,這很簡單,他可以輕易做到,只要請跟聯通環球集團有業務往來的賣場進苗家農莊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該想到這點的,他現在就打電話聯絡她!

他撥了那個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機號碼,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斷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帶著睡意。

他差點忘了自己有把手機號碼隱藏起來,因為他怕如果不小心開機,會不小心按到撥她號碼的快速鍵。

事實證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連打開這支手機的勇氣都沒有。

他清了清喉嚨,壓抑住征跳的心,壓抑住對她奔放的熱情,化為簡單的幾個字。「是我——光宗。」

「哦!扁宗——」火妮精神全來了,她立即從床上彈坐起來,她的心跳動,她的臉頰發熱,她整個胸口都熱烘烘的。

她的聲音讓辜至美綻出—個久違的微笑,回到台北的這段時間,他沒有笑過,他真的沒有笑過。

「你睡了嗎?」他看了看時間,才九點,是台北人夜生活的開始,但在農莊里,這已經很晚了。

「要睡了,但還沒,你呢?你在哪里?」她的聲音滿溢著喜悅之情,突然接到他的電話,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開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長了音。「你已經回去上班了?你的身體都復元了嗎?有沒有再昏倒?」

「沒有。」他的心緊緊一揪,有股熱淚直住眼眶里沖,她的關心令他內疚。「我很好,你不用擔心,也幫我轉告大家,請大家別替我擔心。」

「我知道了。」驀然,她長嘆一聲。「……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處理,所以忙得都沒時間打電話給我?」

「對不起,火妮……」他閉起眼,頭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覺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會回去了,因為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責任。」

「哦——」她的喉嚨哽住了,忍著淚意,她強力壓制著自己那絕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經結婚了嘛,當然不能丟下老婆來找我,不然她會生氣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聞報導?」

他可以想像得到,當時她有多痛苦,他情願她對他破口大罵,這樣他會好過一點。

「對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氣質,你們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淚,努力不讓他听出她聲音里的顫抖。

他選擇了一個幾較不傷害她的方法,雖然她仍然很受傷,但起碼他是為她著想的,不是嗎?

所以他沒說,他是因為她身份不配才沒選擇她,沒有讓她太過難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緊緊一縮,她那故做輕快的態度絞痛了他的心髒,也抽痛了他的神經。

混球!他有什麼資格這麼問?他還想听到什麼答案?從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這一類的話嗎?

「不是你的錯,你失憶了嘛,所以才會跟我……咳!幸好一切還來得及,就讓我們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你不要擔心了,一切都會沒事的。」

他舉拳,一拳拳的擊向強化玻璃,心絞扭般的痛楚著。「告訴我,我要怎麼補償你?」

懊死該死該死!他就只有抱歉兩字可以說嗎?告訴她,他有多愛她!版訴她,他有多想她!說啊!

「我說了,不是你的錯,所以不必補償,沒什麼好補償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淒楚,但她努力擠出一個微笑來,因為她認為,在另一端的他,透過聲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還沒看見黑夜里被愛派來的那顆星星,但我會等,總有一天找會看見,也祝福你已經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讓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讓她受到傷害。」

奔至美閉上眼楮,眼里漾起了淚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卻選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為他是個大混蛋。

這麼輕易地擺月兌掉她,他應該很高興才對,為什麼他的心卻好痛?

「對了,我可以請求你一件事嗎?」火妮問。

「你說。」可以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來了,他願意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請求你,可以不要在村莊里蓋化工廠嗎?」火妮低語著,「你來過,領受過它的美好,若污染了這塊純淨的土地是多麼可惜的事,我不是為我自己才這樣請求你,我是為了村莊里的老人家,他們老了,無力搬到別的地方,化工廠若來了,只會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輕人拿了賣地的錢遠走高飛,不會理這些老人家的,前幾天,你們公司的人又來了……」

懊死!

他竟忘了這件事,他們怎麼可以再去逼她?他們怎麼可以對她無禮?

「我知道了,我會盡速處理這件事,化工廠不會進駐荷塘村,我向你保證,村里不會有所改變,一分都不會改變!」

「謝謝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謝謝你!」火妮感激地說。

一時間,他們的距離拉遠了,因為她的謝字而拉遠了,辜至美的心髒隱隱作痛苦,他知道,他們真的結束了,他親手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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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至美對著長鏡整理白色西裝,俊美的面孔上毫無笑容,甚至可以說是嚴肅凝重的,完全不見準新郎的喜悅。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個白馬王子,這是女方母親的意見,他不甚滿意,因為他不喜歡白色,但是準岳母的意思,他才勉為其難接受他不喜歡的白色西裝。

今天「又」是他結婚的日子,昨天還在下雨,他看見母親和香姨很煩惱的看著窗 連綿不絕的雨水,似乎很擔心上次的不幸會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氣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堅持他必須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縮短了,兩家之間只要三十分鐘的車程,接到新娘後到飯店宴客,一切都順利極了。

「小叔叔,準備好了嗎?要出發嘍!」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現在已經改姓叫辜如俊,十六歲的他是個迷人的少年,長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樣,去年他跟父母從希臘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愛追著他跑。

「可以出發了。」辜至美打開房門,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佷兒。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皺皺鼻子。「小叔叔,你看起來很不開心哦?是不是婚禮的細節哪里不夠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沒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臉頰。「還有,不要說不爽這兩個字,不好听。」

說完,他拉拉領帶,自顧自地下樓。

小俊模模吃痛的臉頰,不可思讓地喃喃自語,「居然捏我?居然會這樣跟我玩?那個人真的是小叔叔嗎?他怎麼突然變得有人味了?」

奔至美下了樓,迎娶車隊早在大門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飯店打點去了,他這個準新郎反倒很輕松,只要坐上車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總裁!」司機喜氣洋洋的打了紅色領結,胸前還別了花。

奔至美上了車。「今天也要偏勞你了。」

听到上司的話,司機更是精神一振,他滑稽地行了個軍禮。「是的!沒問題!我一定會將總裁您安全地送到新娘家的。」

車隊出發了,繞著熱鬧的市區住女方家前進,然而突然之間,車子不會動了,一輛輛全在馬路上塞著。

司機苦惱地張望著前方,「報告總裁,塞車塞得很嚴重哪,听听警廣好了,如果不能過的話,恐怕就要繞路了,不然會耽誤到吉時。」

他轉到廣播節目,找尋交通路況的播報。

驀地,一陣熟悉的旋律傳來——

「等等——」辜至美心里猛然一跳。「轉回去,列前面——」

司機不明就里地照做。

他仔細的听著,倏地又听到那熟悉的旋律。「就是這里,停下來——」

這首歌……

天空的霧來得漫不經心河水像油畫一樣安靜

和平鴿慵懶步伐押著韻心偷偷的放楮

祈禱你像英勇的禁衛軍動也不動的守護愛情

你在回憶里留下的腳印是我愛的風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愛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愛戀

心牽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慶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愛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飛在你身邊

我的愛未眠……

這首歌是那天火妮在樹林找到他時唱的,歌詞悠悠地傳入了他心底,他無法再坐視自己的心情不理,他想當她身邊的禁衛軍,他想守護她,他想見她!他要見她!他現在就要見她!

「尹司機,把車掉頭,不去女方家了。」他不要完美了,他要他的小星星,沒有了小星星,再完美也會變得不完美。

「啊?」司機嘴巴張得大大的,反應不過來。

現在不是要去娶新娘嗎?不去女方家要去哪里?

「上高速公路!」辜至美的心瞬間沸揚了起來。

等我!小星星……你一定要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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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妮站在花圃旁,耀祖懶洋洋地趴在一旁曬大陽,她則看著一朵三色堇,看了好久好久,到最後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她只是想找點事情做來分分心罷了。

今天是光宗結婚的日子,因為他是大人物,他家又赫赫有名,台灣的新五大家族之一,財富多得數不完,SNG車追著迎娶的禮車跑,這些在早上的新聞里都有轉播。

他叫辜至美,是個很高傲的男人,身為聯通環球集團的總裁,他以一絲不苟聞名於商界,更是個對完美要求很高的男人,因此他被稱為辜家的完美富豪。

他有四個哥哥,都很出色,大哥辜至酷在美國自創公司,近年跟沙烏地王子合作,成績斐然。

二哥辜至俊是美國羅曼史作家,個人資產上看億萬美金,三哥辜至帥經營夜店和酒莊,自有一片天,四哥辜至雅在美國開獸醫院,雖然不會暴富,但他繼承的辜家股份已足夠他用到好幾輩子之後。

這樣家世顯赫的他,當然要跟一個足以匹配他的對象結婚,而她顯然不適合,他們是不同世界的人……

「火妮——」凌仲芳走過來,手輕輕落在她肩上。「我想去看看勁哲種的那棵樹,你要不要一起去?」

梅淑珠提著一籃洗好的衣物走出來,听見兩人的對話,她鼓吹道︰「去啦!去啦!天氣這麼好,去走走啦!」

扁宗今天結婚,火妮留在家里也是多傷情而已,何苦呢?不如出去走一走,或許轉換一下,心情就不會那麼難過。

「也好。」火妮飛快的漾開了笑容。「天氣真的很好,我也好久沒去那里了,走吧。」

那是勁哲哥跟她一起種在山坡上的,真的是好令人懷念,他們還把一些照片和書信埋在樹下呢,準備交代後世子孫挖出來看,不知道等她有了孫子時,她還會不會記得叫他們去挖寶?

兩人結伴往山坡走去,安步當車,不到二十分鐘就到了。

山坡上,綠單如茵,一望無際,樹梢的鳥語令人心情平靜,一棵枝葉茂密的大樹很是顯眼。

看著枝葉隨風搖曳、發出沙沙聲的大樹,凌仲芳輕輕說道︰「火妮,我今天是來跟勁哲說我要結婚了,請他在天上保佑我幸福、平安、快樂。」

「你要結、結婚?」火妮有夠意外的,她霍地瞪大眼眸。「跟誰?」

她一笑。「我的國中同學,他叫李延仁,半年前,我們在同學會上聊得很投機,然後開始交往,他在台中開泡沫紅茶店,生意不錯,他希望結婚後,我能去店里幫忙。」

「哇!就是說,你要當老板娘啦?」火妮開心地牢牢握住她的雙手。「仲芳,我真替你高興!你一定會幸福的!」

「你呢?」凌仲芳深深看著她,眼眸深處是一抹誠摯的溫柔。「你的幸福還沒溜走,現在還來得及,要不要去找回來?」

火妮一陣愣然,「什麼意思?」

「光宗今天結婚,不是嗎?」凌仲芳說的直接、坦白。「今天過去了,他就真的變成別人的丈夫了,到時就算你後侮也於事無補,這一後悔就是一輩子的事,你要想清楚。」

火妮的心咚地一震,這些道理她全知道,然而事到如今,他已經作了選擇,她還能做什麼呢?

她黯然地撇開眼,「我認為的幸福是跟他守在一起,然而這份幸福會帶給他負擔,所以我跟他……我們還是待在自己原來的位置最好,這樣誰也不會為誰受到傷害……」

「對不起,我讓你受到傷害了!」

男性的嗓音猛然傳入火妮耳中,她如遭雷擊地愣住,嘴唇發顫,心髒緊縮。

「光宗!」凌仲芳驚喜不已,笑容悄悄在她唇角綻開。「看來這里沒有我存在的余地嘍,我走了,你們好好談一談吧。」

她笑吟吟地走了,火妮仍不相信他會在這里,她看著他,穿著白色西裝的他好帥啊……她炫惑不已,又驚疑不定。

這是怎麼回事?

他不是應該在結婚禮堂里嗎?怎麼會在這里?

「你又不小心掉到我家樹林里了嗎?」她心跳得好厲害,甚至不敢呼哎,好怕自己看到的只是他的幻影。

奔至美一步一步,緩緩地走向她,不回答,說他自己要說的,「今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火妮一听就心碎,她深吸一口氣,「我知道。」

他停在她的面前,用手捧起了她的臉,深刻地看著她,發自內心地說︰「如果沒有你,就算找回記憶也毫無意義,心跳在我離開荷塘村的那一刻起就停止了,我竟笨得直到現在才發現,你會原諒我的愚蠢嗎?」

熱浪一下子就沖進她眼眶里,她听見自己的心跳聲,咚咚!咚咚地跳動不已。

她哽咽地說︰「我沒有怪過你,我只怕你作了這個選擇,將來緩 悔……」

他搖頭。「錯了,把你放走,我才緩 悔!」

他迅速的擁抱住她,猝不及防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吻得深入、吻得渴望!

火妮熱烈的回應著他的吻,把這陣子想念他的所有心碎心情都付諸在這一吻之中,一筆勾銷了。

好久之後,四唇才慢慢分開。

他仍環抱著她,把她的頭緊緊壓在自己的胸膛上,讓她听他激動如擂鼓的心跳聲,同樣是咚咚!咚咚!

「婚禮怎麼辦?」火妮抬起眸來看著他,替他擔心。

想也知道,那是個很大的爛攤子,他要怎麼收拾,女方會善罷甘休嗎?

「我會向她好好道歉,輕率對她提出結婚的要求,是我不對。」

「可是他們家不是有錢有勢嗎?你讓他們那麼丟臉……」

「時間會沖淡一切。」

「真的嗎?」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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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儷晶玫瑰飯店是辜家旗下的飯店,里面最豪華的雅宴廳今天舉行辜梁兩家的喜宴,席開一百桌,賓客非富即貴,用的酒是一瓶上萬元的法國紅酒,菜色則比照國宴,一桌兩萬六千元,什麼鮑、什麼翅通通應有盡有。

然而,在即將舉行結婚儀式之前,新娘休息室卻猛地傳來一陣驚呼——

「天哪!姨媽!芷柔不見了,她落跑了啦!就跟你說芷柔有婚前恐懼癥你就不信,這下怎麼辦啦?」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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