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宠娇女 第十一章 马背上的初吻(1)
作者:陈毓华

与女子同乘一骑对步孤城而言是很新奇的体验,他身边除了一群又一群的糙爷们,从未曾和女子这般亲近过,这会儿偎着胸膛的柔软身躯实在令人浮想联翩,身上还有股女子特有的馨香,不是香料,淡淡的,闻久了还有一层更深的什么,让人想一闻再闻。

“实话也没什么,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你就算真的排揎我又怎样,我本来就不完美。”

对温宁宁而言,后面那带着热度的身躯太有存在感了,她只能微微弯曲着身子往前,可不管她怎么躲避,都能感觉到他身体迸发出来的温度,马背颠簸,她实在没办法做到离他远远的,心里只能祈求叶家快点到。

为了分散自己对他的注意力,向来话不是很多的她只好不停的找话说。

步孤城骑马,一边要护着她,一边还能出乎温宁宁意料的伸出一只手来揉乱她的头发。

他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还有件事得让你知道,过些日子均王府会变成大将军府,我父亲和母亲他们会搬出去。”这件在外人看起来有悖伦常的大事他却说得很是轻描淡写。

对礼制、孝道胜过一切的时代来说,无论发生怎样不合伦常的事,也鲜少长辈搬出宅邸,由晚辈取而代之的,连带着王府的牌匾都要摘下来改换门庭。

但步孤城认为与其她从旁人口中听到什么失真的捕风捉影,倒不如他亲口告诉她,让她有个准备。

温宁宁歪了下头。“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宅子?”

“还有舍妹,那天你见过的。”这不是重点吧?

“那天我什么都没看见,也不会有不该有的消息从我这里传出去,你不用考虑杀人灭口这条路。”她先把自己撇清,撇得很干净的那种。

步孤城先是莞尔,继而放声大笑,笑得爽朗至极。

“你笑什么,也不怕风大呛着了!”她毫不客气用完好的肘子戳了他一拐子。

“我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要不然那天你就不会出手管闲事了,等我安顿好,我带步窈上你家去,让她亲自跟你道谢。”他忽然想到,往后他若迎她入门,他们家应该不会有什么姑嫂问题了。

“谢什么谢,这件事只有我的贴身丫头绿雀和阿武知道,你这一登门还得另外找个理由藉口,我想就不用了。”

“我身为兄长的带你未来的小泵子去看嫂子,这应该没问题吧?不过,你出手救人这件事侯爷已经知道了。”跟她聊天是这么愉快的事情,为什么在别的女子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

“怎么会?”

“那天我送你回府,你昏迷不醒,侯爷便把我抓去拷问,几乎要对我用刑,我不得不据实以告。”

“你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我哥哪里对你用刑了?”她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这家伙说谎不打草稿。

“侯爷明事理,对大事上没有你想像中的糊涂。”

她白他一眼,不带怒气的。“话都你在说,我可没说我哥不明是非,喜欢用武力解决一切好不好,你少胡诌了!”

一说完,她就想把自己捶死,这下连他都知道她大哥疼她疼到没道理可讲了。

步孤城挑了下眉,没想到她是这种反应,深深看了她好几眼,眼里有什么在汹涌。

“温侯爷疼惜唯一的妹妹,整个大襄朝没有人不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他又伸手揉她的头,“还有件事也得让你知道,我爹从均王成了中山王,我便不再是王府的世子,将来你若与我成亲,就做不成世子妃了。”

至于他爹一气之下会不会将他从族谱上除名,他不在乎,就算他爹想,那些个族亲耆老们怕是也不会答应的。

她看了面色如常的他一眼。“你在意吗,不能继承爵位?”

他摇头。“不管你信不信,我还真的不在乎。”

“你都不在意,我在意什么?不过都是些虚名。”不论名头是什么,不都是男人的附属品?男人争气,夫人的名头就更唬人一些,享受的荣华富贵也看似更多,可一个人无论怎么吃也就几碗饭,再多的绫罗绸缎,总不可能半个时辰就换一套衣服?

还不如一顿自己喜欢的饱饭,一宿畅快的好眠,每天笑逐颜开,欢欢喜喜,身旁有知心人,身心安然的普通生活比虚妄的名声更叫人向往。

“少了这些虚名,我便和寻常人无异。”

“你的意思是我看上的是你步公子那些头衔和权力?原来我这么肤浅,我都不知道呢。”她开怀大笑,揶揄得很用力,一点都不怕会得罪在这京城极有权势的年轻大将军。

“何况,步公子大概贵人多忘事,你我可不是什么正经的未婚夫妻,不过是便宜行事罢了。”

“这件事恐怕要由不得你了。”都让他抱来抱去好几回了,不嫁他,她能嫁谁?

她回过头来,眼睛瞪得很大,威吓力十足,那模样就像要亮出爪子的小狐狸。

“我的意思是说,我要是反悔想和你做一对名符其实的夫妻,你觉得可好?”

“你干么说这种话出来吓人?”她瞪得眼睛都酸了,转回头啪啪有声的拍着自己的小胸脯,是真吓,不是做作。

“你真不在乎只能是大将军夫人的头衔?”居然说他吓人,她是有多不想嫁给他?他很想把她抓来打!

“我也不稀罕什么大将军夫人,大将军容易吗?流血流汗,是拿命去换来的,我宁可你是普通的平凡人,吃糠咽菜也不嫌弃,只要一心对我好,愿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不知不觉的她说出了心里话。

天底下没有凭空掉下来高官权位,承爵的世子将来要支应门庭,撑起一大家子的荣耀,大将军在沙场上抛头颅洒热血,所有荣华富贵都是用代价换来的,她求的只是心心相印,两情相悦。

“我会对你好的。”他说。

她发现了。“你再这么绕下去,我们岂不是永远到不了叶家?”她这是被挟持了吗?

叶家在城西,雪骢马的脚程不过小半时辰,不过这段路,他们走了足足一个时辰还没到,也就是说通灵性的雪骢马把东西城绕了个遍,而且看样子还有继续绕下去的意思。

“我在等你给我个说法。”男人完全的霸气外漏。

听着哒哒的马蹄声,这是胁迫吧,温宁宁想她能不能月兑下绣花鞋塞到他嘴里去?

答案当然是不能,她记得自己有只胳臂是不能动的,动作要是太大苦的只有自己。

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看,男人的眼神太温柔,彷佛醇厚的酒,让人不知不觉就醉了。

她的脸蛋悄悄染成了红椒,而且心跳得很厉害,比任何时候都厉害。

她对他是有感觉的,从来没有这么清醒的认知到,自己是喜欢他的——难道是因为他戳破了两人之间的那张纸?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她不知道。

爱,好像还构不上,但是喜欢他?是的。

不过,与他成婚,建构一个家庭,共度一辈子?

她真没想那么远。

步孤城握着缰绳的手紧了紧,没等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他也不着急,俯在她耳畔耳语,“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会请官媒上门,重新议亲,给你一个真正的名分。”不会再让她成为京里人的笑柄了。

温宁宁转过来瞋了他一眼。“谁跟你说定什么了?”又转回头,带着些负气。“婚姻大事不能儿戏,不是你想要就要,不想要的时候就不要,你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可我不是,其实不管有没有那个约定,我都没打算要嫁人。

“我是个自私的人,只想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不想去侍候谁,我一个人过得很好,家里就是我说了算,每天吃香喝辣,爱睡到日上三竿也没人管我,嫁给你——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若只是这些,不嫁岂不省事,每天还少个人在眼前晃荡,所以,遣人提亲这事就不必了。”

上辈子她没有养活自己的本事,没有自己的理想,和天下大部分的女子一样,唯一费尽心思的,不过是为了引起男子的注意,真是可悲又可叹。

这辈子,她不用再和家里那些姊妹争取宠爱,博取后母施舍的眼光,不必再害怕后母给她随便找一门亲事,那些忍气吞声、暗夜咬被痛哭的日子已经过去……

现在过得这般如鱼得水,除非脑袋坏了,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嫁人?找虐啊!

嫁人这件事,她真的不列入未来的生活目标中,能拖就拖,拖到大家忘记了她这么个人为止。

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吧,她不是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女人多是作为依附男人一样的存在,而生为一个女人,想有尊严的活着,本身就是一件艰难的事情。

就算她现在新的家庭给了她最大限度的自由,但是以后呢?所以,万不得已非要踏入婚姻,她一定要找个简单平实的家庭,一定要有个她能制得住对方的男人,起码得知根知底才行。

可问题来了,她身边来来去去的异性就那么几个,而且都还是子侄辈,唯一认识的外男就步孤城一个。

她上辈子已经嫁过他,这辈子虽然因为复杂的原因凑在了一起,但是已经嫁过的人,还要再嫁一回吗?

方才还有八分把握的人,彷佛被掐住了喉咙一样,他完全不知道温宁宁对他是这种想法,也没去问她不嫁人以后老了没有子女孝顺该怎么办这种迂腐的问题,反而迂回开口,“就连我也不能让你心动吗?”

他卑鄙的更往前靠了一些,因为他感觉得到她对他的身体是比较诚实的。

尽避如此,向来对女性所向无敌的心里突然有些小小的哀伤……他竟然……这么不吃香,那之前对他投怀送抱,想尽办法要进他步家门的女子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他心里有数,那些女子看上的就是步家世子妃的头衔,一辈子吃喝不愁,富贵至极的荣华,而不是他这个人。

温宁宁像是被烙铁烫到一样往前缩了缩身子,淡红从她耳尖一直染到脖子,她的指头卷了卷雪骢马的鬃毛,又放开。

“你都长这样了,只差不是妖孽,你的模样好看,我又不是眼瞎,只是冷冰冰的,像高不可攀的弦月,再说……”她声音低沉了下去,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喜欢二字是神圣的,只有喜欢,先动了心,才有可能生情,继而倾心,最后为之刻骨铭心,长相或许在男女初见面时可以拿到很多的分数,但是最后,性情、脾气、幽默、贴心、温柔……才是最重要的,你除了长相,我感觉不到你的幽默贴心温柔……这些优点才是我看重的。”

呵呵,原来他步孤城除了脸蛋,一无是处,这话要是说给明璞听,他不知道会不会笑得牙都掉了。

“你说的这些‘优点’,也许我现在没有,但是将来谁知道?你为什么不先接受我,我们相处看看?”

与他共骑而行的女子,他从排斥到接受,从接受到心动,从不屑一顾到看重,既然决定将来要伴他一生的人是她,那么,他就不会再给她任何逃走的机会。

“你不怕我有喘症?将来没办法替步家开枝散叶,传承子嗣?”任何一个世家门庭都不允许娶一个小命随时可能不保,又不能替夫家传宗接代的媳妇吧?

不说中山王府这样的门第不允许,小门小户的百姓家也一样,一个不会下蛋的母鸡,到时候多难听的话都会出笼……

喘症发作的时候面色青紫,喘不过气,天一冷就下不了榻,寒露之后更是出不了门,太医院有名的太医给原主看过,倶都摇头,别无医治的法子。

可自她重生以来这喘症却不曾再发作过,她也曾怀疑是不是因为她的重生,改变了许多事情,连原主的先天病症都不药而癒,如果能这样当然再好不过了。

“宁宁,你的喘症我们一起来面对,治癒了我们白首偕老,要真的不行,我们还年轻,也等得起,等到哪天出现神医,我就去把他绑回来……再不济,你活多久我们就相爱多久,往后不管是你先离开我,还是我寿命不长,先走一步,两个人过日子无论如何都比孤独一人要来得好吧?”

温宁宁沉默了,真真实实的沉默,这男人是认真的,毫无作假,她是女人,她的心是肉做的,如果一个男人连传承子嗣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无畏无惧,硬要和你一起,她相信没有任何女子能拒绝这样的要求。

“我知道你就算不嫁人,日子也不会难挨,但是多个我,有什么不好?”

“你一点都不觉得我不能生孩子不要紧?”温宁宁试探。

“我相信你也耳闻过中山王府那些个糟心事,亲眼目睹我妹妹被继母设计,差点贞节不保,我从小到大,看厌了后宅这些肮脏事,我若娶妻,必是我真心所爱的女子,今生今世,她只有我这一夫,我也只得一妻,至于子女,我还真不觉得非要不可。”步孤城完全的不以为然。“再说你这样的身子,也许没有孩子是比较好的。”

温宁宁真的很震惊,这般明理的男人,在这世间少如凤毛麟角,她居然碰上了一个?自己撞大运了吗?

趁着她没留意,步孤城的头一点一点的往下移。

她身上这究竟是什么香味?彷佛是月季,但仔细嗅嗅又好像不是,最后在她腰际发现一个香囊,原来她身上的清香都是从香蘧里散发出来的。

这不由得让他想起被她拿走的麒麟葫芦袋,绕了一圈,原来,他们注定是要在一起的!

她透着水红的小脸显得清丽无双,水灵灵的双眸好似氤氲着雾气,樱唇是粉粉女敕女敕的颜色,看起来柔软润泽,无比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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