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成新富 第14章(1)
作者:简璎

大满朝的规矩,新媳妇进门之后一个月内要家宴,既是家宴,请的便都是自己人了,也就是沈氏宗族,五服之内的人都要来做客。

连氏为了展现自己的能力,抢着要操办这次的家宴,琴氏也应允了,不过席面一桌多少银子也是有限度的,这些都跟连氏说明了。

为了面子好看,连氏才不在乎自个儿掏腰包贴了多少银子,反正她娘家富裕,有的是私房,于是请了上宁最好的家宴师傅来掌厨,食材都是顶尖的,各种新鲜美味都没少,还将宴席设在了荷花池畔旁的莲香水榭小楼里,戏台子搭在池子中间,四面开满了或白或浅粉的荷花,又派人去京城娘家运来家中酿足百年的美酒,实在煞费了一番苦心。

到了宴客这日,她又隆重的把自己妆扮了一番,衣裳是新做的,头面首饰也都是新置办的,不知情的人看了,会以为她是新嫁娘。

菜上来,戏开场,洛宇娴身为新妇主角,自然是要出来见客的。

众人都知道她是欣欣果铺的店主,她也不好让众亲友空手而回,她给老太太做了极大面子,每个人都备了一盒摆有十二颗鲜果的果品礼盒让他们拿回去,几个没看过嫁接品果的对老太太谢了又谢,看得沈老太太眉开眼笑,暗暗称许,这孙媳妇大器啊,会做人,配当沈家宗妇。

台上的戏已经唱到了第十出,宴席也到了最后一道甜品,写在菜单上的芙蓉金玉香糕没有上来,而是上来一大盘鲜果,那鲜果端上桌时,桌桌都引起了一阵赞叹惊呼。

这自然是洛宇娴的主意。

这个时代,人们吃果子都是整颗吃的,更多是连皮一块儿吃,还没有人将果子切盘了宴客。

她将樱桃苹果、鸭梨苹果,玉桃鸭梨等等二十来种果子各自去了皮,再用勺子挖成小球状,其余还有切片的,再用大大的琉璃玉盘盛着,白瓷小碟摆放数十根牙签。

连氏看着,脸上已浮现一丝怒气。

待众人的赞叹告一段落,洛宇娴便笑容可掏地道:“各位请品尝,这叫做仙果拼盘,用的都是欣欣果铺自产的果子。”

琴氏看了直笑,水果拼盘,这她倒是会,但来到这个世界,她只想着入境随俗和低调为上,没想这么多,娴儿是比她大胆多了。

众人品尝之下,自然又是迭声的大力赞美,其中同样嫁进沈家,沈老太太的姊姊还直夸道:“仙果拼盘真是好看又好吃啊!妹妹,你这孙媳妇儿可真是巧手慧心,我看这果子的吃法,肯定会风行。”

洛宇娴微微笑道:“哪里,是您不嫌弃。”

连氏气到很想掀了桌子。

她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办的宴会,竟被洛宇娴那什么仙果拼盘打败了,不过就是一盘去了皮的果子,有什么好艳惊四方的?

她快气炸了肺,但沈老太太心情好,兴冲冲叫上众人一块儿看宾客送的贺礼时,她也不能不到,就只有她公爹喝醉了去歇着没到。

见连氏一直摆着一副被阴了的表情,琴氏在心里直摇头。

她真是对不起老二,给他娶了这样一房媳妇儿,当真是半点大家闺秀的教养都没有。

今日宾客送的礼,婆子们都一一收拾好先放在花厅里了,既是为洛宇娴办的家宴,琴氏便打算依连氏时的例,将贺礼都归洛宇娴。

其实贺礼不外乎就那些,也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并不像出嫁时还送些头面首饰添妆,就是一般来做客会送的礼,丝绸布匹、字画、绣屏、花瓶、陶器、琉璃灯,或者比较昂贵的茶叶、人参、灵芝、燕窝、花卉,这都是有人送的。

在这一溜普通的贺礼之中,有个金色水草纹的大盒子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沈老太太也好奇了,问婆子,“那啥物?”

昂责将礼物摆放到这里的婆子笑道:“回老太太的话,瞧过了,就是模样怪了一些的芋头,也不知是谁送的。”

“是吗?谁这么无聊,送芋头?”沈老太太嘀咕着让婆子打开来。

那盒子打开来了,洛宇娴看到盒子里整齐摆着六颗马铃薯。

将马铃薯如此郑而重之的包装起来,洛宇娴还是第一次看到,她不由得看向了琴氏,用眼神问道,原来大满朝还没有马铃薯的出现啊,这么说,地瓜也可能还没有喽。

琴氏还没开口,连氏便抢着道:“这不是芋头,这东西叫做马铃薯,我在京里见多识广,知道这东西,还吃过呢,这可不是寻常人家吃的起或吃的到的,这是贡品一是西洋东西,宫里才有的。”

沈老太太吓了一跳。“宫里才有的?”

连氏说的更起劲了。“可不是吗,老太太,这是宫里才有的,看来送礼之人是极重视咱们今日的家宴,所以才会将此物当成贺礼送来。”

沈博珊不解了。“照二嫂子的说法,既是宫中才有之物,怎么会流到民间来?”

连氏得意笑道:“妹妹从未去过京城,所以就不懂了,有洋人来我朝也可能带过来,当年我爹便是从做生意的洋人手中得到了四颗,不知有多么弥足珍贵,还请了京里万春楼的大厨烹调,做了好几道从未尝过的美味出来呢!”

洛宇娴与琴氏对看一眼,两人眼中都是好笑,不就是马铃薯嘛,讲的如此玄乎,炸成薯条或直接蒸熟了吃原味就很好吃了,还需要多繁复的烹调法?

她笑道:“这么好的东西,只有六颗也太少了点,全都蒸熟了吃,还不够咱们吃一顿呢!”

“蒸熟了吃?”连氏瞪着她,这什么粗鄙的食法?亏她说的出口。

洛宇娴也不理连氏的眼光,径自说道:“不论怎么个料理法,六颗还是不够,待我将它多种些出来,到时想怎么吃都行。”

前生她的拿手菜之一便是马铃薯徽肉,到时一定要做这道料理给她的夫君品尝品尝。

“别说笑了。”连氏对她的说法很是嗤之以鼻。“你以为你想的到,旁人想不到吗?我爹也曾想要种过,却是不得其门而入,虽然洋人肯说种法,但根本不知他们说什么,试着整颗种入,最后却是腐败,种马铃薯可没你想的那么简单,不要以为你会种果树就会种马铃薯。”

洛宇娴笑了笑,也没辩驳,事实胜于雄辩,待她种出来,连氏自然而然要心服口服,现在她说的再多也是无用。

沈玉瑾沉吟道:“我在京里也听闻过此物,当今圣上不知从哪里听到一个说法,此物旱涝保收,若是灾年有了它,百姓们便不愁饿肚子了,所以皇上曾广招贤士,要找会种此物之人,但至今遍寻不获。”

琴氏打趣道:“皇上可出了赏金?若能种出者,能得多少赏银?”

虽然她知道马铃薯,前世也很爱吃薯条,可前世她的工作跟务农沾上不边,得到了也不会种。

“赏金自然是有的。”沈玉瑾笑道:“但儿子不会种便未曾加以留意,若我家娘子真有十足把握可以种的出来,再写信请致安探听便可。”

洛宇娴一笑。“那么就请夫君帮我打听吧!”

连氏瞪着洛宇娴,瞧她说的有模有样,真是太小看种马铃薯这回事了,当时她爹可不是随随便便便放弃了,也多方找寻能种马铃薯的能人异士,甚至后来又至大梁国高价购得两颗马铃薯,小心翼翼的带回来种了,也是腐败,那无种子又无叶子的作物,真是不知要从何种起。

可是,这洛宇娴确有几分古怪,能捣鼓出那嫁接技术来,难不成她真会种马铃薯?若是给她种出来,那她尾巴还不翘到天边去?

想及此,她有些急了,语气也挺冲,“你要如何种?”

沈玉瑾慢腾腾地看着连氏说道:“请问大嫂,您要如何种马铃薯?”

连氏一楞。

沈玉瑾俊脸一沉,双眸顿时如寒霜。“弟妹,从适才开始,你对我娘子说话便甚是粗俗无礼,望你好好反省,莫要再如此了。”

连氏脸上热辣辣的红,再也问不出口了。

忙乱了一天,洛宇娴让雪盏、清荷、月莲都去休息,留两个小丫鬟给他们打了热水洗浴,回到房里,卸了钗环首饰,便与沈玉瑾闲话家常。

“我想快些把聂管事和纹娘的婚事办了,夫君觉得如何?”

她做为沈家新妇,不好新婚就在铺子里走动,因此纹娘并没有跟着她嫁过来,负责看着铺子,而纹娘性格上有些软弱,要是遇事,肯定是解决不了,若是聂管事能去管理铺子便再好不过。

“若是他们双方有意,娘子做主吧!倒是雪盏,存安求了我几次,想让娘子将雪盏许给他。”

洛宇娴一笑。“雪盏也该要嫁人了,我看存安也是真心喜欢她,不如让他们两对一起成亲吧!”

沈玉瑾走过去,由身后搂住她,笑问:“珊儿呢?你不会也想做珊儿的媒人吧?”

洛宇娴装傻。“夫君是何意思?”

沈玉瑾淡笑道:“听闻娘子常发挥厨艺,做了什么吃食,便给珊儿送两份过去,珊儿再让翠儿给俞公子送去。”

洛宇娴转过身子靠在他怀里,轻声道:“珊儿是有些喜欢俞公子,不过俞公子目前要以科举为重,若他真对珊儿有意,也得考取宝名再说,没有功名,一切都是空谈。”

她知道在这里寒门士子要翻身,唯有靠功名,像俞辰这般一穷二白的穷书生,要娶沈家姑娘是不可能的事,就算娶了,也没能力养活。

不过她也担心了,在大满朝官商不能通婚,若是俞辰考取了功名,走上了仕途,那他还能娶一个区区商家的小姐为妻吗?

“你明白就好。”沈玉瑾轻抚着她的发,将她更拥进了怀里。

适才洗浴饼,她的发、她的身子,她整个人都香,撩拨得他动情了。

洛宇娴也感受到那微妙的氛围,她的心跳加速了,冷不防的,他动手抬起了她的下巴,疾速吻上了她的唇。

他吹灭了烛火,抱她上床,挥手落下了纱帐。

翌日,早饭后沈玉瑾需到商会一趟,他见洛宇娴让雪盏将那盒马铃薯取出来,不由得笑道:“娘子无须当一回事,种不出马铃薯也无妨,弟妹就是一张嘴太坏,随她去说吧。”

洛宇娴听了忙道:“我种的出来!”原来他不信她啊?

也是,大满朝无人种的出来,她说她种的出来,他自然存疑了。

沈玉瑾前脚出门,沈博珊后脚就来了,还笑得好生神秘。“嫂子,我也要学种马铃薯。”

洛宇娴愕然,惊讶道:“珊儿,你信我?”

沈博珊用力点头。“当然!”

洛宇娴好奇了。“为什么?你哥哥都没全然信我了,你为什么信我?”

沈博珊理所当然道:“嫂子都会嫁接果子了,还有什么不会的?”

洛宇娴嘴角慢慢浮起一丝微笑,看来珊儿把她当偶像崇拜了。

她可真是没想到,她来到这里之后,收的第一个徒儿会是沈博珊这样的千金小姐,而且她又学的那样好,那样肯吃苦才是令她最意外的。

“其实种马铃薯也没什么难的,首先要催芽,等芽长出来了,再切芽块……”

洛宇娴给她细细讲解,沈博珊听的频频点头兼恍然大悟。“难怪无人种的成了,都说是极珍贵之物,怎么敢将之切块种呢?”

一个认真教,一个用心学,两人正起劲,琴氏派丫鬟来传话,说是要种马铃薯的地已备好了,让大女乃女乃亲自去看看适合不。

沈博珊自然要跟的,两人带着雪盏、翠儿出门,看好了地,又绕去铺子和纹娘谈亲事。

纹娘自是羞到一个极致,什么都是姑娘做主就好,但也没反对就是,可见她心里也是有聂管事的。

沈博珊见纹娘、雪盏都要嫁人了,不由得感叹了一番,最后大方地道:“等你们出嫁那一日,姑娘我一定给你们大大的添妆。”

两人都羞答答的道谢了,没一会儿,纹娘便对沈博珊道:“二姑娘可听说了那程公子之事?”

久未听到程公子三个字,乍闻之下,沈博珊着实楞了一会儿。

洛宇娴忙问:“白眼狼有何事?”铺子就跟茶楼客栈一样,往来人多,消息较灵通。

纹娘说道:“我是听两位从京里来游玩的官太太说的,说那程公子在青楼喝醉了,得罪了荣亲王府世子,态度还很是傲慢,被那纨裤世子着人打断了一条腿,如今已成了跛子,夫妻时常大吵,程公子常宿在青楼不回家。”

沈博珊一楞。

成了跛子……那人成了跛子……

洛宇娴没见过程绍,也无从想象,但她觉得此事甚为痛快,便抚掌笑道:“打的好!那样的人,活该成了跛子。”

沈博珊想了想也笑了。“嫂子说的是,确实活该。”

她很快便将此事抛到脑后,那样的人,不值得她记住,也不值得她有任何情绪。

她脑中不由得浮现俞辰彻夜苦读的身影,跟着她甩了甩头,他也一样,她不需将感情放在任何人身上,她的感情放在果树身上,放在马铃薯身上就好,它们是不会伤害她的,还会认真结果来回报她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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