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都是宝part Ⅲ 第四章
作者:古灵

任育凯还没有察觉到自己的感情,情敌就先跑出来耀武扬威,一股熊熊的怒火烧得他莫名其妙,最后又来一记焦雷终于使他顿悟。

原来他是在吃醋。

这天一大早,问晴便来帮他穿纹付挂,原来是日本男人的传统和服,还穿裙子呢!任育凯庆幸自己看不见,他实在无法想象一张洋味混血儿的脸穿上这种衣服会有多么怪异。

“妳的脚受伤了吗?”

问晴正领着他去坐出租车,任育凯突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妳走路不太一样。”

“因为我穿振袖,也就是日本和服。”

任育凯恍然大悟。“妳是说妳现在走路内八字?”

问晴失笑。“对。”

“难以想象。”

“你连我的样子都不是很清楚,如何想象?”

“说的也是。”

然后他们坐上出租车,一个多钟头后才到达目的地,任育凯没有问他们到了哪里,他正忙着用自己的触觉、听觉、嗅觉来感受一股不一样的气氛。

“那是什么音乐?”

“有人在表演雅乐。”

“什么东东?”

“日本的古典音乐。”一进入场地,问晴说话的声音就很明显的降低了。“接下来还有茶道、花道、书道、能乐等表演,不过你放心,虽然是这种注重传统的场合,但因为都是年轻人,所以你也不需要太拘束。”

抬手拈下飘到脸上来的花辨凑近鼻端闻了一下,“樱花。”任育凯低喃,再转头朝四周猛吸几口。“那又是什么香味?”

“沉香,也就是我要表演的项目。”说着,问晴带领他到一株樱树下,坐上铺好的方巾。“哪,12点方向是寿司,2点方向是干果子和最中,梅子酒在10点方向,毛巾在你左手边……”她一边说一边拿他的手去碰触,以确认距离与方向。

“好,谢谢。妳到底要表演什么?”

问晴优雅地拂裙跪坐在他侧边。“香道,三乡家是香道世家,待会儿我要表演『伏笼熏香』,还要弹奏古筝。”

香道?

不懂,但是……

“古筝?我也学过。”任育凯兴匆匆地说。

“真的?你学多久了?”问晴讶异地问,看他的模样实在不像是会去碰古筝的人。

“十天。”

“……哦!”若是在其他地方,问晴一定会哈哈大笑,但在这里,她只能抿唇窃笑。“那个,等会儿我会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他的眼睛也看不见,我想你们应该司以成为好朋友。”

“朋友?”不知道为什么,任育凯心中蓦然进出一个突儿。“女的?”

“男的。你几岁了?”

男的?

“二十四。”突儿开始像病毒一样急速增值。“妳不会是要告诉我,他也是妳帮助过的人之一?”

“你怎么知道?”问晴惊讶地反问。“在你之前我只帮过两个人,一个后来跟我一样移植眼角膜痊愈了,另一个就是山上,他跟你同年,你是第三个,也是最困难的一个。”

任育凯突然感到非常不是滋味。“为什么说我是最困难的一个?”原来他不是第一个,更不是唯一一个得到她帮助的人,而且还是被她评定为最后一名的劣级生。

“因为你最缺乏自信,也最逃避人群。”

任育凯可以感觉得到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越来越不舒服。

“他就不缺乏自信?”

“缺啊!可是他一开始就很积极的想找回自信,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做。不像你,你到现在还有一半的心在抗拒走回人群中,更别提找回自信这么困难的事,你根本就把自己彻底否决了……”

问晴的话说得很直,也有点伤人,但隐约可以感觉得到她在试图点醒他。

“这也许是因为尚未失明之前的你比一般人更活跃,以至于现在的你无法接受失去视力之后还能够维持以前的活跃。其实你应该要了解,人只要肯努力,没有做不到的事。”

任育凯沉默了好半晌。

“他比我出色?”

“凭良心说,不,他不比你出色。”问晴回答得毫不犹豫。“论外表,他俊秀,你漂亮得令人舍不得移开眼;他很有气质,你像太阳一样散发出炽热的光芒,他中等身材体格稍嫌瘦了一点,你高挑挺拔体格劲实;说个性,他亲切随和,你活泼幽默,不,他绝对不比你出色,但就自信这一点,你却输他很多。”

是吗?

哼哼,不过就是自信而已嘛!有什么了不起,看他随手抓一大把给她看!

“妳喜欢他?”

“当然喜欢啊!他是个很好的朋友嘛!”

最好只是朋友。

“那他……”

“啊!他来了,你等一下,我带他过来。”

带他过来?她也要让他扶着她的手吗?

任育凯两眼徐徐瞇了起来。

片刻后,他感觉到问晴带着另一个人过来,并让那个人坐在他的右手边,然后他听到她在为那个人说明食物饮料各别放在哪个方向,想到她也会拿那个人的手去碰触食物,他就很不爽。

最后,问晴终于为那个人“服务”完毕,并绕到他左手边来坐下,他心里不禁很幼稚地小小斑兴了一下。

他比较接近问晴。

不过,仇敌“见”面份外眼红,就算眼睛看不见,红一下绝对没有问题,此刻的任育凯全身所有的感官细胞——除了眼睛——马力全开,专心一意去意识对方的存在,立刻,他接收到第一项数据。

对方也有敌意。

“任育凯、山上圭一,你们俩好好聊聊,我要去准备表演了。”

原来是山上的乌龟一只。

问晴一离开,任育凯马上问:“你们认识多久了?”

“快三年了。你呢?”

Shit!那么久!

“两个多月。”任育凯不甚甘心地说。

“原来只认识两个月。”

一听到对方的喃喃自语,任育凯不禁怒火上扬。

“两个月又怎样?我们几乎天天一起出去!”

“那时候她也是几乎天天带我出去,整整半年。”

可恶!

“她认为我比你出色!”

“又不是花瓶,外表出色有什么用,她家是香道世家,我家是茶道世家;她会调香,我会舞踊;她会古筝,我会琵琶……”

难怪她的言行举止比一般日本女孩子娴雅的多,而且从不带他去一般年轻人会去的地方,总是带他去那种仍保留着传统气息的场所,譬如银座、上野、谷中、各大神社寺庙等,她甚至还带他去寄席《传统剧场》听落语讲谈《相声说书》。

生长在那种注重传统的家庭,若是家教再严谨一点,熟悉的大概也只有那种地方。不过……

他家也是歌道世家,不行吗?

“我也会弹古筝!”

“是吗?我学十六年了,你呢?”

十……十六年?!”

“总……总之,我会就是了。”任育凯硬着头皮顶上去。

“好,那等一下我表演完之后是余兴节目,就请你也上台表演一曲吧!”

上台就上台,谁怕谁呀!

“没问题!”输人不输阵,再丢脸也要卯上去,平平都是瞎子,就不信他会差那家伙多少!

所以,当问晴表演完毕回来,那家伙离去准备上台,任育凯马上抓住问晴提出紧急要求。

“拜托,让我模模妳的古筝。”

“为什么?”问晴奇怪地问。

“让我模一下嘛!”

“好好好,让你模、让你模。”

于是,问晴便带他去储放各种器具的临时帐篷里,让他“模模”她的古筝,然后应朋友的请求帮忙把两个大箱子搬出去。

十五分钟后她回来,任育凯又提出另一项要求。

“有没有古筝乐曲的CD借我听一下?”

她没有,只好去向别人借,因为如此,在他专心听古筝乐曲CD的时候,她又跑去帮人家的忙以回报人家。

半个钟头后——

“应该可以了吧!”他自言自语道,一边取下耳机。“余兴节目开始了吗?”

“十分钟前就开始了。”

“好,那我们走吧!”

“走到哪里?”

“走到……”

忽地帐篷门帘一掀,有三个人进来——一个带另一个,第三个搬古筝。

“原来你躲在这里,后悔了吗?”

仇敌的声音听一次就深印在脑海里,一辈子都format不掉。

“没有,我准备好了,走吧!”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问晴满头雾水地把任育凯的手放在她的肘弯上,再跟着前面三个人走。

“我要上台弹古筝。”

“你要上台……”猛抽气,“你你你……你不是才……才学过十天吗?”问晴吃惊得话都结巴起来了。

“没错。”

“天啊!那你怎么可以……”

“放心、放心,虽然我没听过日本的古典乐曲,但我刚刚背了一首,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罢刚才背一首?

问晴差点跌跤。“但但但……你才学学学……学过十十十……十天啊!”

“的确,才学十天而已,弹起来手指头可能会很痛,不过没关系,才弹一首,大概不会痛到哪里去。”

谁跟他说这些!

“你你你……你到底什么时候学过古筝的?”

“唔,我想想……”任育凯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四年前或五年前吧!”

猛然煞车,“够了!”问晴哭笑不得地拉住他。“你不是连面对人群的自信都没有吗?居然敢上台表演才学过十天的古筝!”

“他也是瞎子……”任育凯盲目地往前一指——没人,仅有一株快掉光的樱花树,一阵凄凉的风扫过,连最后一朵也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但他不知道,因为问晴越走越慢,隔着前面的人已有相当一段距离了。“既然他可以上台表演,我当然也可以!”

“他学了十六年!”

“我也学了十天啊!”

“可是……”才说他缺乏自信,转个眼他又自信过头了。

“安啦、安啦,就算没有他好,也不会输他太多的!”

何止不会输太多,任育凯一开始弹奏,问晴的嘴巴就再也阖下上,不敢相信地瞪着眼。

才学十天?

一定是骗人的!

“他学多久了?”一侧的山上圭一问。他是个书生型的人,斯文尔雅,即使失明,依然有不少世家千金青睐于他,偏偏他只钟情于问晴一人。

“……十天。”

“……对不起,妳刚刚说他学多久了?十年吗?应该不只吧!”

回程的车上,任育凯一脸心满意足的笑。

“这下子那家伙没话说了吧?他会琵琶,我也会古筝,有什么了不起!”

“你真的只学过十天?”问晴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语气里更是。

“妳为什么一直问我这句话?”

“……教你的老师一定是个超级大天才!”

“没有人教我,我自己看人家弹奏自己学会的。”

“……”这个人不是超级大天才,就是超级大骗子!

“啊!对了,妳会弹琵琶吗?”

“只会基本指法。”

“那好,教我,听起来琵琶好像也满好玩的,可能要稍微久一点,因为我看不见人家怎么弹,我想……嗯,大概要一个月左右吧!”

顺便,他也要好好想一下,他干嘛把那只山上的乌龟当仇敌?

“老公。”

“嗯?”

“你儿子脑袋秀逗了!”

“嗄?”

“他……在弹琵琶!”

“……琵琶?!”

霎时间,从厨房、书房、浴室、客厅,所有人全跑过来了。

“劲爆!二哥真的在弹琵琶!”他终于肯碰乐器了,不过,为什么是琵琶?

“他不是看不见吗?谁教他的?”任育伦喃喃道。

“大概是那个女孩子吧!”晓晨猜测道。

“可是……他干嘛学琵琶?”

“因为二哥要和人家决斗!”

眨个眼,所有的视线又动作一致地改变方向集中到那个捧着一颗大苹果喀嚓喀嚓咬的小表身上。

“决斗?”西洋剑还是左轮枪?

“那天啊!就是二哥和那个姊姊穿好奇怪的衣服出门的那一次……”

“那次啊!我们也跟去了,可是……”任琉璃打岔进来。“因为那边是私人产业,我们不能进去,只好等在外面……”

“我进去了。”

“咦?”任琉璃惊讶地瞪住任玛瑙。“妳进去了?从哪里进去的?”

“大门。”

“耶?”

任玛瑙咧嘴笑得好得意。“我跟在大人后面进去。”

任琉璃顿时傻眼。“Shit!难怪好一阵子都没见到妳!”

“里面有好多寿司跟和果子可以吃喔!然后我看见二哥和另外一个眼睛看不见的大哥哥坐在一起,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是二哥好像很不开心,那位大哥哥也好像不太高兴,后来那位大哥哥上台表演琵琶,二哥去练习古筝,还一边嘀咕一边练习……”

“他嘀咕什么?”

“二哥嘀咕说:平平都是笨蛋瞎子,我就不信你可以我就不可以,你学十六年又怎样?我学十天就够了……”

才说到一半,已经有人在闷笑了。

“二哥还说:是她说的,我外表比你出色,再过一阵子,我会让她说我各方面都比你厉害,到时候你就自己滚一边去哀怨吧,山上的乌龟!”

爆笑如雷,大家东倒西歪。

“二哥……好可爱喔!”

“没……没错,平平都是笨……笨蛋瞎子,没理由那小子拚不过人家!”

“什么是山……山上的乌龟?”

“那小子……”任沐霈也在笑。“终于振作起来了!”

一听到这话,顾不得再笑,吟倩忙扯住老公紧张兮兮地问:“你是说小凯振作起来了?”

任沐霈颔首。“若是按照我的个性,他现在才刚从谷底爬起来,应该要再过一阵子才会发现自己的感情,然后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资格追求对方,最后因为没有自信而否决了自己,那时候就需要我们的帮忙了。没想到……”

他又笑了一下。“他尚未察觉到自己的感情就先面临强敌威胁,而且对方也跟他一样眼睛看不见,这种突发状况实在没有时间让他一步一步慢慢进展,于是他就省略了中间步骤,直接跳到反击,这有九成九是妳的个性在他身上作祟——是我就不会,然后,妳那死不认输的拗性子开始在他身上发扬光大,瞎子对瞎子,他就不信赢不了另一个瞎子!”

“酷!”任琉璃对着屏幕比大拇指。“二哥,我支持你!”

“那么,”任育伦也很兴奋。“他可以慢慢找回他的自信了?”那个笨蛋弟弟,他终于可以站起来了吗?

“不,在他自愿上台弹古筝的那一刻,他已经找回过去的自信了。”

“哦,耶!”

大家不禁齐声欢呼,连小表也跟着乱叫乱跳凑热闹。

“这实在是一种机缘巧合,若不是那种场合、不是那种对手、不是那种心情,只要差一样,就没有办法一口气把小凯推越重重阻碍登上谷顶,能碰上那个女孩子是他的运气。”

“所以我说我喜欢那女孩子嘛!”任琉璃得意地说。

“我喜欢那个姊姊身上的香味。”任玛瑙附和道。

香味?

一丝灵光忽地闪过脑海,任琉璃好像想到什么了,却又没有确实抓住任何东西,正想问个清楚,眼一转却见大家忙着兴高采烈,只有吟倩一人垂头丧气,好像刚被抢走玩具的小表头。

“妈咪,妳怎么了?”

吟倩哀怨地抽抽鼻子。“也就是说,小凯不需要我们『帮』他了?”换句话说,没得玩了?

任沐霈啼笑皆非。“倩倩,他是妳儿子耶!”

吟倩想了想。“说的也是,回台湾一样可以玩,”自己的儿子会跟在身边,随时都可以玩。“好,回台湾再跟他玩捉迷藏好了。”

怎么一句话就可以把他的意思弄拧成这样?

任沐霈呆住,愣在一群爆笑的人中间。

“话说回来,小凯到底想通了没有?”

没有,想了好几天没什么结果,琵琶倒是练得颇有进展,于是任育凯又请问晴借一些琵琶乐曲来给他听。

两天后——

任育凯抱着琵琶在苦练指法,三撩,七撩,又点又挑……电话铃蓦响,他以为又是老妈打来问候儿子金安,随手接起来就吐槽过去。

“不回去就是不回去,跟哈利说起码要再过一年……不,两年,两年后再来问我,到时候我会认真考虑一下要不要回去录CD!”

“……对不起,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咦?无法format的声音?

任育凯惊讶地“看”了一下电话,再放回耳边。

“山上的……呃,不,山上圭一?”

“是我,你是任性的……呃,不,任育伦?”

任性的……什么?

任育凯再一次拿下电话来“瞪”一眼,再放回原位。

“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我问晴子的。”

晴子?

哼!叫得那么亲热干嘛?好,下回见面,他也要叫她问晴……不,叫晴晴,跟老爸叫妈咪倩倩一样,这可比那家伙叫晴子更亲热了吧!

“找我什么事?”

“听说你在学琵琶,为什么?”

因为他要在各方面都比那家伙更行!

“不为什么,就是想学。”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晴子来向我借琵琶乐曲的CD。”

呿,早知道她是向那家伙借,他干脆自己去买算了!

“不用了,我自己去买。”

“我已经拿给晴子了。”

“……半个月后还你……谢谢。”

最后那两个字是含在嘴里咕哝的,遥远的电话那头都听得出他有多不情愿。

“你喜欢晴子?”

“……呃?”喜欢……她?

“如果是的话,请你及时打住,因为我已经向她求过婚,她的父母也同意我们的婚事,请你不要作令人厌恶的第三者。好,我要说的就是这些。”

电话挂断了。

但任育凯依然一手抱琵琶半遮面,一手举着嘟嘟鬼叫的话筒,动也不动地呆坐整整一个钟头后,他才眨了一下眼。

Shit!原来他喜欢上她了!

“妳答应那家伙的求婚了?”

大门一打开,连对方是谁都没问,任育凯便单刀直入地发出问题。

“……什么?”

“那只山上的乌龟,妳答应他的求婚了?”

静了好一会儿,问晴方始听懂他在说什么,旋即爆笑出来。

“山……山上的……乌龟?”

“对,就是他,妳答应那家伙的求婚了?”任育凯不耐烦地又问了一次,同时侧身让问晴进门,清新的香味自他前方飘过。

不用问,只要闻到这股香味就知道是她了。

直至进到屋里,问晴的爆笑才告一段落。

“到底答应了没有?”第三次问,他的忍耐力即将达到崩溃的极限。

“没有,我没有答应他的求婚。”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他也不是真的爱我。”任育凯很明显的松了一大口气,问晴纳闷地端详他。“是圭一告诉你的?”

辩一?

“妳为什么直呼他的名字?”

他的脸色又黑了一半,语气带着浓烈的责备意味,问晴被质责得很疑惑,满头雾水。

“他是我的朋友啊!”

“那我呢?我不是妳的朋友吗?为什么妳总是连名带姓的叫我?”

“我……”

“不公平,以后妳也要直呼我的名字……不,叫我凯就好了。”就像妈咪叫老爸霈,大嫂叫大哥伦。

“嗄?”问晴越听越搞不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对,妳就叫我凯,我呢!叫妳晴晴。”任育凯以不容反驳的口吻决定了这件重大的议题结论,拍案定槌。

“可是……”

“妳不叫,以后我就餐餐吃泡面!”

目注他孩子气的别开脑袋,嘴还噘了起来,问晴不禁哭笑不得地凝视他好半晌,然后,眼中的疑惑逐渐消失,浮上一抹颖悟。

“你……喜欢我?”

“没错。”任育凯有点意外,原以为以她的个性应该不会认为他会喜欢上她,没想到她竟然知道。

问晴苦笑,摇头叹气,然后扶着他的手到沙发上落坐,沉思了一会儿。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些关于我私人的事,就是为什么我明明是台湾人,户籍上却是日本人的原因……”

任育凯一怔,突然伸手去模到她的柔荑来握住,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只是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而问晴的视线则定定地驻留在他包住她的手片刻,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我的亲生父母都是台湾籍的留日学生,在日本相爱结婚,他们和我的养父母三乡爸妈并不相识,只是很凑巧两对夫妻都在同一时刻出远门,在同一个地点因山崩而被困住,在同一个地点因惊吓而导致早产,也同样平安生下女儿,待路通之后,两辆救护车分别载走两位母亲和两个婴儿,一个星期后同时出院,本来也没什么.只是一趁串的巧合而已,但是……”

她停了一会儿。

“在我十一岁那年,由于在学校里发生意外被送到医院动手术,那时候才发现我的血型和养父母不同,其实这种情况虽然稀少,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不过养父母马上起了疑心,因为……”

平庸的晴子五官长相和养父母以及哥哥姊姊,甚至和所有的亲戚都不同,所以三乡夫妇立刻要求医院鉴定血缘。

丙然,晴子并不是他们的孩子。

于是三乡夫妇便请人去调查,结果查到当年那对台湾夫妻早已因车祸去世,而他们幸存的女儿叶问莲不知为何没有人来认领,只好送到孤儿院,不到半年又被人领养去,三乡夫妇并没有因此而死心,他们锲而不舍地继续往下追查,终于查到叶问莲被一对唱片制作人夫妻收养了去,并改名为……

“……永仓早夜子……”

“咦?”任育凯愣了一下。“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现今日本流行歌曲排行榜上当红的青春偶像,连续两张专辑都是当年销售第一的超人气女歌手……”苦笑爬上问晴的唇。“跟我差别好多,我完全比不上,但她才是养父母的亲生女儿,可惜她并不想认回亲生父母……”

又一次,问晴静默了片刻。

“我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了解,当年我不但失去了光明,又得知自己其实是个孤儿,根本不是三乡家的孩子,如果不是我在闻香方面有特殊的表现,他们又怕人家说闲话,养父母原想把我送进孤儿院里,因为一看到我,他们就会想到永仓早夜子,那么出色的女孩子明明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却不肯回到他们身边……”

她叹息。“种种打击使我的人生跌入最谷底,若非教我点字的成神老师给予我百般的安慰和鼓励,我差点就自杀了,于是我自以为爱上了成神老师,还向他告白,成神老师也没有拒绝我,他只是告诉我,两年后如果我没有改变心意,届时再去找他。结果不到一年,我就看清自己到底闹了什么笑话……”

终于明白她要传达给他的究竟是什么。

“但我是……”任育凯想反驳。

“还有下文,请先听我说完好吗?”

“……请说。”

“谢谢。”问晴低喃。“在明白自己真正的心情之后,我去找成神老师,感谢他对我的敦诲与帮助,两个月后,我的眼睛恢复光明,课余时间,我也效法成神老师一样尽心尽力去帮助失明的人……”

她突然反手握住他的手。

“第一位是个才大我两岁的男孩子,他呢!也犯了跟我同样的毛病,所以我也学成神老师那样,要他在眼睛恢复光明时再来找我。当我在帮助圭一时,那个男孩的眼睛痊愈了,也真的跑来找我,可是第一眼我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瞧见他眸中的失望,没错,看不见的他把我美化了,就如同圭一和现在的你一样……”

轻轻地,她把他的手放回他大腿上,再收回自己的手。

“你们都把我美化了,自以为爱上了我,那个男孩子还有机会看清事实,但你们两个都没有恢复光明的机会,你们永远也看不见我的真实面貌,所以圭一不肯死心,你大概也会是……”

她凝注他侧耳倾听的表情,脸容上悄悄浮上一抹奇异的神色。

“可是请你们要明白,你们或许真的爱上了我,但你们爱的其实只是一个被你们美化过的想象,那并不是我,现实的我真的真的好平凡,所以,为了避免你继续陷下去,我想我们……”

说到这里,她深吸一口气,再勇敢地说出结论:“最好别再见面了。”

任育凯双眉猛然挑高,“别再见面?”他淡淡一哂。“妳说完了?”

“是。”

“那可以换我说了?”

问晴迟疑一下。“请说。”

“好,那么……”任育凯又模到她的手握回来。“我要先向妳坦白,从国中时代开始,我交过的女朋友起码有二、三十个,这让我对女孩子了解相当多,再加上家里有好几个令人不敢领教的女人——大小都有,老实说,我不但不会美化任何女孩子,甚至妳硬要我美化,我都不晓得该如何美化……”

然后,他空出一手模到她的头,再抚向她的脸颊。

“至于妳的外表,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考虑过那一点,既然我看不见,考虑那种事根本是白费力气。我考虑的是,妳的肌肤模起来真的很舒服,又女敕又滑又软,不像那种骨感的女人,闭着眼模上去还以为是骷髅标本……”

修长的手指移向她的唇。

“还有妳的声音,Gee,我实在不明白一个人如何能把话说得好像在唱歌一样美妙,但妳就是,特别是妳的笑声,不骗妳,每次我听了都有当场把妳压倒的冲动,我交过那么多女友,这可是头一回有这种冲动……”

问晴的脸红了,不过任育凯瞧不见。

“再说到妳的内在,那个不必我提醒妳,妳自己应该最了解自己的个性,妳是个如此善良体贴又有耐性的女孩子,这种个性实在很吃亏,但也很容易融化好男人的心,妳实在不应该因为一个以外表衡量女孩子的混蛋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过最重要的是……”

他忽地倾身向前趋近她耳际。“妳也喜欢我不是吗?”

问晴惊喘,“你怎么知……”抽气,噎住。

任育凯坐正,露出得意的笑。

“刚认识不久我就知道了,别忘了我交过多少女朋友,喜欢我的女孩子会有什么反应我比谁都清楚,虽然现在妳已经不会像刚认识我那时候反应那么激烈,可能是比较习惯了吧!总之,妳以为自己遮掩得很好,表现得很自然,在外人眼里,也可能的确是如此,但别忘了我是瞎子,我看不见,但感觉得到,譬如……”

他再一次突然倾身向她,问晴的呼吸瞬间停止了一剎那。

“妳的呼吸停了一次,还有……”他的手触上她的脸,“妳微微抖了一下,而且,妳的脸越来越烫了,或者是……”

毫无预警地,他蓦然移位到她身边紧贴着她坐。

“妳的身体僵硬了整整两秒,像这种一般男人很容易忽略的小地方我都注意到了,因为我是瞎子,是妳教我要善用其他感官,所以我用了……”

他发出轻笑声。“最后我要告诉妳,别再见面是妳自己决定的事,至于我的决定是……”手指模索到她的唇瓣,确定了位置,再将自己的唇靠过去,对着她的小嘴发布今年最重大的宣言。

“我要开始追妳了!”语毕,大剌剌地盖上“私人印章”,标明“此物已为我所有”。

而刚刚丧失所有权的“物品”则一时失措地任由“物主”占尽便宜。

她是在作梦吧?

日本人对传统文化珍惜有加,久而久之便升级为“道”,茶有茶道、花有花道、书法有书道,而香道则是由香文化随佛教东传而来产生的,追求的是闲寂、优雅,在一定的作法礼仪之下熏焚香木,在鉴赏各种不同的熏香之时,吟唱诗歌、书写文章或只是感受高尚优雅的神秘气氲。

习练香道,光是闻香就要练一年,第二年练香灰造型,第三年进入综合练习,经过四年才给“初传”证书,进级到师范“皆传”级需要15年,升到“奥传”一级则需要25至30年。

问晴从三岁开始闻香,在十四岁那一年就已得到“皆传”的资格,这是极为罕见的,她自己则归功于那四年只能靠听觉和嗅觉生活的磨练。

但相对的,由于她已晋升师范级,工作增多自然不在话下,要代替养母教导弟子,参加香会表演各种仪式,组香、竞香、十种香,在不妨碍学业的情况下,她也都会尽量参加。所以若是有工作的时候,管家总会提早在一个星期前通知她,以便她安排自己的时间,至于养父母,是很少跟她碰面的。

因此这天上午的课一结束她就赶回家了,因为晚上有“工作”需要提早准备。

然而这次她一回家就感到气氛有些不一样,有点紧张、有点战战兢兢的,看佣人的脸色,她猜想是有什么大人物来访,但这不关她的事,她只负责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即可,所以她按照习惯直接定向后宅。

“等等,她是谁,为什么没有穿佣人的制服?”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下意识里,问晴就想到是在说她,于是停下脚步转头看去……真希望她没有停下来。

世上就是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同样是十八岁,有人像她这么平凡,也有人像亭亭玉立于鱼池畔的那位少女那样美丽动人,难怪永仓早夜子会成为日本少男心目中最渴望一亲芳泽的青春偶像。

不过问晴也不是嫉妒,她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平凡,毕竟,这世上平凡的人占大多数,要是走在路上大家都是帅哥美女,偶像明星要让谁去作?

她只是有点怨叹,为什么要让平凡的她和那样美丽的女孩子扯上关系呢?

瞧见养父母对早夜子低声说了几句,早夜子便拉着好长的一声哦来到她身边,绕着她转了一圈,再轻蔑的哼了哼,问晴猜想早夜子一定不会说出什么好话来。

“这种丑八怪你们也能拿她当三乡家的女儿?”

“我们也一直很奇怪呀!”

早夜子又哼了哼。“是我早扔掉了,看了就讨厌!”

一听早夜子这么说,三乡凉和忙挥手示意问晴离开,免得早夜子看了碍眼,问晴也乐得赶紧逃开,但心中仍有所疑惑。

早夜子不但不肯认回亲生父母,甚至这六年来连一次也不愿意回三乡家来看看,现在她却回来了,是有什么特别含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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