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還活著 第3章(1)
作者︰席絹

「祖母、大叔,瞧我今兒個換回了什麼!大黃米呢!」一踏進家門,錢香福就迫不及待地展示著今天的戰果,從竹簍里小心端出一個大木碗,里面裝著八分滿的黃米。「原本想跟鎮長換大白米的,听說大白米熬米湯更養人,可是那就只能換一小捧,所以我就換大黃米,足足換了兩大把,差點可以把這個碗裝滿了。你們等著,我馬上去把米給煮了,今晚我們都能吃一頓飽肚!」隨著一串歡快的話說完,原本黑漆漆的小屋子立即明亮起來,一盞油燈被點亮了。

錢婆子眯著迷蒙的眼,隱約看到亮光,連忙道︰「別點燈別點燈,別胡亂耗油,我一個半瞎婆子用不著光亮,你叔又不輕易走動,我們都不用燈的。福囡,你快吹熄了。」

「是啊,阿福,大叔整日都癱在炕上,也不走動的,所以你別費燈油啊。」

錢香福充耳不聞,轉身走到隔壁的灶間,往灶膛一看,發現還有些微星火,便拿著燒火棍攪了攪,又填了些干草進去引火。然後揚著聲音說道︰

「你們不用怕費燈油,都是自家做的,用完了我再制些,山上的材料多著呢。以後天黑了就點燈油,我得看看這燈油燒得怎樣,才好日後拿出去賣呢。你們在家里點著燈,也是幫我記下有什麼要改進的地方,不算白白浪費。」

「可以換糧的東西,更該好好收著,點了作啥呢!現在多少人家都沒得用呢。」錢婆子還在叨念。

「可咱家懂得怎麼做啊,還是大叔從書中找到制法教我的呢。誰會知道山上長的那一大片苦得要命的野草,是可以用來熬燈油的?所以啊,大叔,以後你要看書,就盡量看,看能不能再找幾個能發家的法子。還有啊,不管白天晚上,看書時都要點燈啊,咱這屋子的窗開在背陽面,也開得小,就算大白天,也不亮堂,別把眼楮給熬壞啦。」

「你大叔哪敢白天看書,被人知道了還不搶了去。」錢婆子說道,書本可金貴了,承平時期就是一般人買不起的貴品,更別說如今這世道了,就連一張紙片都金貴著呢,何況是書。

「咱家的東西,誰敢搶,我砍死他!」錢香福將火燒旺,起身打開灶上的木蓋,將里面溫熱的水給舀出一半到腳邊的木盆里,然後大方地將今天才換到的大黃米給全倒了進去,接著從一旁的櫃子里掏掏揀揀出幾顆土芋、一把葉菜,連根睫都沒舍得去掉,全切碎了丟進去一起混煮。蓋上了木蓋,又檢查了下灶火之後,才把腳邊的木盆給端到正房桌上,仔仔細細地給自己洗臉。

「福囡,你洗臉可得洗仔細些。」錢婆子每天總要吩咐這一句,永遠不厭其煩。

「是是,知道了,仔細著呢。」她無奈地應著。

「上回你摘的那些木患子,我叫你留下一些洗臉,別全都拿去換糧了。你有留下吧?」

「……當然有,正用著呢。」沒什麼底氣地應聲。

錢婆子一听這發虛的聲音,就知道八成是沒有。于是眯著一雙幾近全瞎的眼,模模索索地朝桌子走過來,邊道︰「真的正在用嗎?我瞧瞧。不是我愛嘮叨,你這抹了黑漿汁的臉,得用木患子的果皮來洗才能洗得干淨。你這臉要不洗干淨,就會長小絆瘩,也會變粗糙,這可不成,得好好注意。」

「我有听話的。」錢香福不動聲色用腳悄悄將邊上的竹簍給勾了過來,伸手快速探找了下,模出三顆有如桂圓大小的干癟果實,放在桌上。

錢婆子雙手搭在桌子上時,就模到了這三顆果子,以雙手仔細辨識了下,確定正是木患子之後,便幫著剝皮;然後將剝好的皮全塞到錢香福手上,交代道︰「其實應該多用幾顆,可以洗得更干淨呢。你用手使勁搓,搓出泡了,才抹上臉去清洗,知道嗎?」

「知道啦……」拉長聲音。

「真知道就好啦,總想著應付我,每天沒吩咐一句,你就肯定不好好洗臉的。」

「這不是乖乖洗了嗎!哪有應付。」不想再听錢婆子嘮叨,連忙轉移話題,偏頭看向炕上的大叔,問道︰「大叔,今兒個有沒有人上門打探些什麼?」

「哪會沒有。村長就上門了兩次,其他人也都來打探著。」秦大叔向來平靜而厚道的臉上,難得露出了些許諷刺不屑。

錢香福撇了撇嘴,哼道︰「什麼村長!誰承認的!沒有官府認證,也沒誰同意,就佔著咱家的地,自封村長了。這些強盜,我早晚全打出村子去。」

「福囡,你只是個小女子,可別去跟那些人硬踫硬,吃虧的還是你……」錢婆子憂心勸道。

「我哪里吃虧過了?上回他那兩個兒子躲在路邊要敲我悶棍,不是讓我一棍子給打得暈過去,腳都給扭了,我卻是一點事也沒有。」身為一個在亂世混得還不錯的女人,武力值自然是杠杠的。

「一個打兩個你還能打得過,可若是來了七個八個,你也只有受欺負的份。阿福,咱們人少,你別跟他們硬踫硬。」大叔勸道。

「我當然不會硬踫硬。祖母,大叔,你們盡避放心,不管他們出什麼招,我都有準備的。」相較于兩位老人家的憂心忡忡,錢香福這種萬事皆在掌握中的自大口氣,簡直離譜。

所以她充滿信心的回應,只讓人听起來覺得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所以錢婆子說道︰

「阿福,那個林桂花今兒個也過來了,她想給你說親呢。」

「什麼?!她竟然有臉上門!祖母,你沒讓她進門吧?」顧不得將臉上的水給撥干,猛然抬起頭驚問。

「哎啊!怎麼了?水怎麼濺出來了?」錢婆子更在意的是錢香福行為舉止粗魯,沒女孩樣。「阿福,你該用巾子將臉擦干,而不是胡亂甩頭作數,怎麼這樣亂來,快擦擦——」從袖子里抽出一方帕子,就要幫她擦臉。

「我自己擦。」錢香福伸手拿過帕子,胡亂擦著,連忙問道︰「祖母,你沒讓林桂花進門吧?」

「當然沒有。她也不敢踏進來呢,就站在木籬笆外,想是記得你說過的,再敢踏進來一步,就打斷她的腿。上回那一頓揍,她怕是還沒緩過勁來,現在光是想到你,心里還 得緊哩,想幫你說親,也只敢挑你不在家的時候來找我說哩。」錢婆子說著也覺得好笑。果然是好名聲不如惡名聲,寧教人怕,莫教人愛——福囡的歪理用于這錯亂的世道,卻是再適合不過。

錢香福哼道︰「說親?哈!我知道他們那些人打的什麼主意,不就是文的武的雙管齊下嗎!總之就是想盡辦法要吞掉咱們的土地,讓咱們的土地以後都改成他們的姓。就像那個自封村長的混蛋,正在上下串連,想要把咱們村子取名叫林家村呢。哼,想都別想!」

「哎,可是林桂花說,如果你肯嫁的話,林家的男丁隨你挑,想要誰都成。還有啊,以後生了孩子,還能讓其中兩個孩子一個姓秦、一個姓錢,給我們兩家傳香火哩。」錢婆子到底有些心動。家破人亡之後,有個香火可以傳繼,讓列祖列宗有後人供奉,實在是太重要的事了。

「就算你指望我生孩子,也不能這樣隨便啊!我跟誰生都成,就不跟姓林的生!你忘了他們當年怎麼對待大叔的,我可沒忘,到死都不會忘!腦子里都記得牢牢的。這些人,我一個也不會放過!」

「……阿福,一旦形勢比人強,你就得低頭,什麼仇怨都不重要,活下來才是最重要的,大叔只想你這一輩子好好的。」大叔嘆氣。

錢香福別過頭。

「我沒讀過書,不知道什麼叫形勢比人強。活下來當然很重要,而且遛得活得好。如果我不能活出人樣,那些虧欠我們的當然就更不能。」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天經地義!

「哎,你這個小女子,怎麼煞氣這樣重。現在日子漸漸好過啦,上頭有皇帝坐鎮,日後殺人就是有罪的,你以後不可恣意說些打打殺殺的話,知道嗎?」錢婆子真是為這個凡事只以暴力解決的小女子操碎了心。這個樣樣都好的小女子,如果願意听她的勸,更斯文秀氣一些就好啦。

「好的,我不隨便說,就在心底想。」錢香福其實覺得自己真的很听話呢。

「你啊、你啊——」錢婆子差點不顧形象地跳腳起來。

「哎啊,飯煮好了,好香啊,你們有聞到米飯香味嗎?我過去看一下,馬上就能吃飯啦!」錢香福端著木盆子連忙閃到灶間。

其它什麼都不重要,林桂花不重要,那些強盜混蛋也不重要,眼下,吃飯才是天上地下唯一要緊的事!

也是最幸福的事!所以萬萬不可耽誤。

吃飯吃飯!

至于那些必須收拾的人,反正全都在那兒等著,她半點不急,更從未因為勢單力孤而畏懼分毫。

清晨,遠處方傳來一聲雞鳴,東方天際也才露出一點魚肚白,永梅縣的東城門打開後,他便帶著兩名親衛往秦山而去。因為此行是為了尋找祖墳,所以氣氛沉重而肅穆,沒有說笑的心情。就算他願意凡事往好的方向想,也不敢想著秦家的祖墳還能在戰火與匪亂的肆虐下安好無損。

三人抵達秦山的山腳下時,卻不好再騎馬上去了,因為記憶里的那些山路,似是多年未有人行走,都湮沒在荒煙蔓草間,無從下足,一時竟找不到可以讓馬兒登山的路徑。

雖然說他們胯下的愛馬在戰場上火里來水里去,什麼坎坷的地兒都闖過,沒有不能走的路;但現在畢竟不是戰時,就想著善待它們,不願意折騰。

所以秦勉將愛馬交給身上有傷、還沒有大好的宋二子看顧,然後對王勇道︰「當年上山的路現在已經找不著了,我一時也不能確定祖墳地的位置,只依稀記得墳區邊上有棵千年五葉松,長得又高又大……不過也不知道還在不在,有沒有被燒了或砍了……總之,你往西邊找,我從東邊找。如果你發現了五葉松樹,或者看到了墳場,就點煙通知我。以午時為限,若是什麼都沒找著,就先回到這兒集合。了解?」

「了解!找到樹或墳就點白煙,沒找著就午時下山集合。」王勇向來喜歡簡單明白的指令,不用費腦理解的那種。

「嗯,那分頭走吧。」秦勉從一棵半枯死的樹上扯下兩根樹枝,以匕首削去枝身尖突的地方,直到平整不扎手之後,拋了一根給王勇,「小心些,可能有蛇,我記得大多是有毒的。」

王勇接過樹枝,當成大刀揮得虎虎生風,興奮道︰

「咦?這世道還能有蛇啊?那正好,咱中午就抓蛇來打牙祭了!連吃了好幾天干糧,完全聞不到肉味,現在可是想極了!」回身拍了拍宋二子,「二子,你等著,老哥這就抓蛇回來給你補身子。吃了肉,什麼病什麼傷都好啦!」說完,頭也不回地大步往西邊沖上山,還不忘拿樹枝打草驚蛇,走得飛快,一下子就見不到人了。

秦勉速度也不慢,朝東邊走上去,並四下張望,企圖從周邊的景色去找出一抹熟悉感。也不知道是記憶美化了一切,還是離家的十四年來家鄉被破壞得太嚴重,以前覺得很美好的景色,如今大多是枯敗的景象。現在是初夏,理應是滿山青翠的盛景,可放眼望去,卻只看到秋冬的蕭瑟。

曾經的青山綠水,在幾十年的亂世里,都填進了人們饑饉的肚皮里。吃盡了山里的動物,接著吃花草樹木、喝干每一條小溪的水,等所有能塞進肚皮的東西都吃沒了,就只剩兩個選擇——吃人,或者吃觀音土自殺。

當年父親彌留之際,死抓著他的手,要他出去闖,不要留下來,就算死在外面,也要出去掙命。那時他才十歲,留在三天兩頭有人上門騷擾的家園或者跑出去掙個活命的機會,都不太可能有什麼好下場。就算沒有成為別人口中的食物,八成也會活活餓死。可是他爹命令他離家,不然死不瞑目!

所以,他答應了。橫豎都是個死,怎麼死又有什麼關系呢?

當年走出家門,投入茫茫人海掙命,其實是隨時等著赴死的。

所以說,能活到現在,並且活出個人樣,實在非常幸運。就算十四年的經歷艱苦到無以言說,更是多次在生死邊緣掙扎,受了重傷卻無醫無藥硬扛著,到底還是活了下來。

軍中的老軍痞子最愛說的一句葷話就是——人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

死了當然一了百了,萬事不用牽掛;而能活下來,自然就是搏了個萬萬年的前程。在戰場上賣命,不就是這樣一翻兩瞪眼的結果?

都說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但秦勉卻是即使帶著天大的富貴還了鄉,仍然還是錦衣夜行的結果。

家鄉,已經沒有故人了,就算穿了龍袍,又要張揚給誰看?

連祖墳,都得找得這樣艱難……

一個堅心如鐵的大男人,難得有機會好好傷懷憂郁一下,這沉重的氣氛,幾乎要讓他將曾經讀過的、所有與悲涼淒清相關的詩句,一鼓作氣從嘴里吼出來應景一番時——突然,有幾道殺風景的聲音闖人他耳中以及眼界里,將他好不容易才醞釀出的感性心情給破壞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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