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第二章
作者︰張小嫻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胡里胡涂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候,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著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台,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麼愛你。」

他抱著我,他是不舍得我不愛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響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來薪水的一倍,也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不舍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

阿政終于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麼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

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候,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贊賞,他很提攜我,給我很多機會,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

由于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贊賞,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從前經常有人在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輯。

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

「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

「那他為什麼要提拔你?」他反問我。

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干,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

「不是。」他為自己辯護。

「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只喜歡你一個人。」

「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

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

一年之後,我又踫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月兌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伙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

「好端端當一個港聞編輯,為什麼要轉行?」他問我。

那時候,我已經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去報道人間慘劇的記者。

「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

「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市儈?」他冷笑。

「你什麼時候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

「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沖口而出。

「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一個會賺錢的吧。」

「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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