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愛老公 第2章(1)
作者︰千尋

住在蕭家一個星期,閃閃大致模透這個家庭的生態。

蕭海齊十四歲,正在念國中,功課普普、運動普普,但長相和他老爸一樣美味可口,所以學校里有不少女孩子追。

蕭書臨三十歲,是個建築師,和學弟葉子合開建設公司,規模越做越大,目前聘用的固定員工接近千人,但他除了需要開會的特定日子之外,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家里畫設計圖,他喜歡設計甚于經營,就連室內裝潢也做得嚇嚇叫。

不過,蕭書臨三十歲,海齊已經十四歲,這位蕭先生的某方面功能肯定旺盛,否則十六歲的小爸爸……恐怕沒幾個人像他這麼棒。

听海齊說,他老爸愛死了他老媽,要不是點點圈圈叉叉,他們絕對不會分手。

她對韓劇不感興趣,所以海齊描述父母親的愛情時,她選擇發呆略過,但她想蕭書臨對海齊的老媽肯定是非常愛的,否則「花瓶」已經在這個家里進進出出好幾年,沒道理連更上一層樓的機會都沒。

哦,想到那「花瓶」,她叫林靜柔吧,就是又靜又柔、溫婉嫻淑到名列世界前十的那種女生,還不能對她說話太大聲呢,不然她會淚水汪汪投入男人的懷抱,控訴施壓者的暴行。

花瓶小姐經常到家里幫忙打掃,不過實在多此一舉,大叔聘了鐘點女佣,每隔一天就會到家里打掃說,她也常烹煮食物給蕭家父子享用,然後共度溫馨甜蜜的家庭夜晚。

她以無比堅定的耐心,用細水長流式,一點一滴打動蕭家父子。

至于為什麼叫她花瓶?很簡單,她老是抱著花束走來走去,也不管別人會不會對鮮花過敏。

問過海齊,對于林靜柔有什麼看法。

他頓了頓,才回答,「等我老爸對我老媽徹底死心之後,也許他會娶靜柔阿姨吧。」

她有追問為什麼。

海齊說︰「老爸又沒有其他女朋友,這幾年,身邊只有靜柔阿姨一個人而已,不娶她不然要娶誰?」

這回答讓她很不爽,那種感覺像、像……你看中某塊五花肉,可是皮包里面錢不夠,正計劃要不要跑回家拿錢時,旁邊一個歐巴桑順手拿起你挑中的那塊,掐掐捏捏,還詢問小販,這塊肉要多少錢。

這個形容很難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幾口的美味男人,已經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邊虎視眈眈外加畫圖圈,還掛了告示牌,標明︰內有惡犬,閑雜人等勿入。

所以,她討厭林靜柔!

她的態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蕭書臨的態度就不好認了。

說他不喜歡「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門來整東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說喜歡嘛,又沒見他們有什麼了不起的親密互動?

整體來講,最讓人受不了的是,蕭書臨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歲,她居然要喊一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這張女圭女圭瞼的錯,二十二歲冒充十六歲還被嫌年齡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媽的錯,沒把成熟穩重生給她。

她超悶的,誰樂意喊情敵阿姨啊?這不是冤她嗎?

蕭家還有一只孬孬,孬孬是黃金獵犬,脾氣好得不得了,連隔壁家的貴賓狗都敢跟它嗆聲,也不想想,孬孬一張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腦袋咬碎。但他們知道孬孬不會,貴賓狗也知道孬孬沒那個膽,不然,「孬孬」當假的嗎?它是徹頭徹底、真實無偽的孬。

像她,她沒它那麼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場賣衣服。她強得咧,自從老板用了她後,業績增加兩倍半,有了菜市場經驗,她計劃先不把錢寄回去給閱閱,等存夠十萬塊,就自己批衣服來當老板。

當老板,錢不必分給別人賺,發財的機會比員工高,當完小老板當中老板,緊接著當大老板,她不怕苦不怕難,發誓總有一天要賺到很多錢,把育幼院里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家伙一個個接回來。

閃閃從菜市場回家的時候,在車站附近踫到海齊,她小跑幾步地追上他。

「海齊,你為什麼在這里,下午不上課嗎?」

她看看手表,一點十分了,收完攤子回家,這個時間對她來講很正常,但對一個念國中的小孩很不對,不會是蹺課吧。

「我昨天跟你講話,你都沒在听。」海齊不滿,嘟囔幾聲。

他看著她的馬尾巴上面沾到東西,順手幫她抓下來,閃閃以為他在跟自己玩,也動手揉亂他短短的頭發。

海齊笑了,也不知道為什麼,從第一眼開始他就超級喜歡閃閃。

說是因為她漂亮嘛,也還好啦,美女滿街跑,不差她一個;說她可愛嘛,學校里追他的女生,可愛級的排排站,可以繞操場三圈半,她真的沒有比較特殊。可他就是超愛她,沒道理。

這個說不出口的「沒道理」,讓他發誓兼決定,將來非娶閃閃當老婆不可,誰都別想勸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執著,不能隨便侵犯。

「真的哦?對不起啦。」她笑出兩個甜甜的大酒窩。「那你再說一次。」

看見閃閃的酒窩,他滿肚子的火氣消失得無影無蹤,她前輩子一定是滅火器。「我說我今天月考,考完試同學要請我去看電影,可是我不想去。」

「為什麼不去?中學時期最美好的回憶就是和同儕間的互動,去啦、去啦,沒錢的話,我幫你跟大叔要。」

唉,這是她另一個悲哀,面對喜歡的男人,居然要規規矩短喊人家一聲大叔,三不五時還要裝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閃,我昨天已經說過了!」海齊挫敗地大喊。

「又說過了?好啦、好啦,你說過什麼我沒听清楚,再講一次就好了嘛,干麼發脾氣?年紀輕輕不要吼叫,不然會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里那只孬孬。

說實話,是她的錯,昨天海齊講話時,她的眼楮忙著吃冰淇淋——當時大叔正在幫孬孬洗澡,赤著上半身,點點水珠子噴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來就會比你大很多。」他生氣地把她的手揮開,討厭她拿他當小孩看。

「你說什麼?剛剛有車子開過去,我沒听清楚,這次不是我的錯嘍。」閃閃高舉雙手,一臉無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沒有事,我們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為難地看了看海齊。她從不參與這類消費性活動,她比較喜歡參加增加收入式活動。

「不喜歡嗎?」

「我下午要念書,準備明年考試。」她說謊。

「還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齊懷疑望。她什麼時候這麼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點的學校咩,大叔喜歡會念書的小孩。」她說謊像吃飯,越說越順溜。

「那好吧。」他有點悶,卻又不能反駁她的話。

到家了,海齊打開門,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曬太陽,不爽的他怎麼看都覺得懶懶的一團黃顏色癱在草地上,像極了一坨黃色大便,長眼楮沒看過比它更懶的狗了。

閃閃見他不說話,試著引他聊天。

「海齊,說說你有什麼夢想?」

「我的夢想……」他看著閃閃,笑得像白痴。

蕭書臨看著桌上的紙稿,額上青筋冒出。

他說過了,不可以隨便進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亂踫他的稿紙,三樓是小孩子的禁地,這點,海齊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麼不必費心猜,除了那把小雨傘,不會有別人了。

他承認閃閃很可愛,家里有她,多了笑聲和歡樂,她是個很擅長聊天、制造氣氛的女孩,他承認她很聰明,什麼東西一學就會,舉一反三,反應棒到不像十六歲的小女生,他也承認,才一個星期,他就不後侮讓她住進來,並且暗暗告訴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學畢業,他都沒意見。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聖地。

他怎麼知道小雨傘到過三樓,很簡單,她翻了他的畫稿,收回去的時候,沒有按順序排好,要是別人,可能不會發現,但他不是別人,他是事事小心謹慎的蕭書臨,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來、狠狠揍她一頓,拿著棍子叫她去壁角處罰站,直到她眼淚鼻涕齊飛,再用冷冷的聲音問︰「說,下次還敢不敢?」

听說當頭棒喝對小孩子最有效,往後小孩還想犯錯時,就會牢豐記住上次被罰的事,進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小孩嗎?

前天,她穿著「涼快」的睡衣到廚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廚房喝飲料,他看見她發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瓏身材,才十六歲……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飾自己的口干舌燥。

結果她不知死活,一邊慢慢倒開水,還一邊用撒嬌時軟軟甜甜的聲音問︰「大叔,你也睡不著嗎?」

見鬼,哪個男的看見她那種身材還睡得著的!一股不明的火竄上,燒得他全身發燙。

「我也睡不著耶,英文好難背哦!大叔,你的英文好不好,可不可以到我房間教我?」

他發誓,他听見她口氣里的勾引意味,但……不對,她才十六歲,十六歲的女生還不懂這些,是他思想變態,于是,他匆匆再添滿一整杯開水,帶著些許狼狽,走回自己的工作室。那個晚上他沒睡,他非常不安穩。

呼~光是回想……他低頭看看,又出現不安傾向。

搞啥?蕭書臨,你腦袋裝什麼?管她是不是小孩,管她發育好不好,犯了家規都該修理一頓,他早就三令五申過,絕對不可以上三樓,好奇心再強烈都不可以。

放下咖啡杯,他自落地窗看見海齊和閃閃從巷子口拐進來。太好了,他正想修理小孩。

他下樓梯,三樓、二樓、一樓,臨出門前沒忘記繞進廚房喝一杯冰開水。

「有啊,我的夢想是娶宋閃閃。」海齊宣示似地,大聲說。

「這不叫做夢想是幻想。」閃閃不屑地揮揮手,像趕蒼蠅那樣。

「有差嗎?」

「有,夢想是自己努力就會實現,而幻想就只能……想想而已。」

「為什麼娶你只能想想而已?」他可以一面想、一面做啊。

「因為我將來要嫁給醫生。」她隨口胡謅,反正說謊又不必負責任的。

「那還不簡單,我認真念書就可以。」

「醫學院很難考。」她擺出不屑眼光。以他的成績……別想太多,才不會被壓力壓扁。

「知道啊,我會認真的。」

「隨你,反正將來我就是要嫁給醫生。」等他考上醫學院,她再來改嫁總統好了。

「為什麼你愛醫生?」

「因為醫生很會賺錢啊。」

「所以你的夢想是當醫生娘?」

說到夢想,閃閃的眉毛彎了,微微的笑,笑得小雨傘鍍上一層糖粉。

「我的夢想是要蓋房子,蓋很多很多的房子給很多的人住。知道嗎?每個家庭里面都有一個故事,好的故事、不好的故事,但不管好不好,住在同一個屋頂下的人們都會互相照顧、友愛。

「我是孤兒,沒有家庭、沒有故事,但我要幫人們,建造堅固、可以遮風避雨的屋頂,我要讓他們在里面發展出美好的故事。」

是因為這樣,她才會翻他的設計圖?是因為渴望家人的疼愛、親情的滋養,她才對房子情有獨鐘?蕭書臨的心莫名悸動著。

閃閃的話讓他平了怒氣,她的夢想讓他動容,曾經他也是個缺乏家庭溫暖的孩子,只是他從沒想過,自己這樣熱愛蓋房子,是不是心底一角也同小雨傘一樣,渴求親人的關注?

「所以你的夢想是蓋房子和當醫生娘?」海齊問。

「錯,你還是沒弄懂。蓋房子是夢想,當醫生娘是幻想。」

「為什麼?」

「把未來寄托在自己身上,靠努力就可以達到目標的是夢想;把未來寄托在別人身上,就算你拚了命,也不見得可以實現的是幻想。比如我想當醫生娘,要是沒有醫生肯娶我,那叫白搭,也叫做幻想,懂了沒?」

「不管怎樣,閃閃,我會讓你的幻想成真。」海齊固執說。

聳聳肩,隨他嘍,反正他真能當上醫生,至少是十幾年以後的事,她放不了那麼久的啦,放到那個時候還不餿了。

閃閃轉身,看見靠在門邊的蕭書臨。

哦,口水瞬間大量分泌,饑餓感在她的肚子里嚴重抗議,她不是食人族後裔,可是她真的好想吃他哦。

明知道眼前狀況不能對大叔下手,可是花開堪折直需折,金子在她眼前閃爍著富貴光芒,做她如何不手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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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說謊、對大人說謊。

繼偷翻他的畫稿之後,觸犯第二條家規。

重點是,她說謊說得很大聲,他刻意想要忽略都不可能。

蕭書臨雙手橫胸,背靠在樓梯牆角,靜靜听著閃閃對林靜柔說大話。

「沒辦法啊,我們家老爸說的咩,他說女生的玉手很重要,不可以弄粗弄丑,以後會嫁不到好老公。」

閃閃伸出兩只手在林靜柔眼前翻來翻去,笑得讓人很想巴幾下。不過就是看她閑著沒事做,叫她拖拖地板而已,她居然寧可說謊,也不肯勞動「玉手」。

「你爸爸說得不對,女孩子要學會做家事,以後才有男人肯娶,閃閃要慢慢學著當一個賢妻良母哦。」花瓶小姐耐心地對她說話。

她討厭宋予閃,可她是書臨哥收留的小女生,他曾經對伯母說過,將來娶的妻子一定要有足夠的度量,可以容得下海齊,所以這個閃閃,會不會是書臨哥用來測試她的另一個項目?

忍耐!平抑肚子里的火氣,不可以被閃閃激怒,溫柔是她最大的武器。

「別人家的女孩子可能需要啦,可是我不必耶。」

閃閃在笑,她把楓糖水擺在臉上,將苦水往肚子里吞,一個不仔細,她震動到可憐的小蠻腰。哎呦……痛、痛、痛、痛得讓她想尖叫。

早上搬貨,她太貪心,一口氣搬一大箱,結果嚴重扭到昵,可是她舍不得少賺一天薪水,硬是忍了整個白天,直到現在,不要說幫忙地板洗澡,就是讓她自己洗澡,她都沒本事的啦。

「為什麼不必?」

林靜柔掐緊拳頭,實在很想把她捏死。從搬進來第一天開始,閃閃就處處與她作對,更可惡的是喊她花瓶!沒家教的女生,難怪連親生父母都不想要。

「因為我老爸很屌啊,他是監驊影視公司的大老板,錢多到淹肚臍,所以我們這種千金公主,是不必學做家事的。花瓶阿姨,如果你想朝演藝圈發展的話,也許可以巴結巴結我,說不定我可以跟我老爸……」

「夠了!」蕭書臨再也听不下去,他最痛恨小孩說謊,走下樓梯,他居高臨下俯視窩在沙發里的閃閃。「既然你父親是鼎鼎有名監驊影視公司的姜振禹先生,明天我就聯絡他,請他把你帶回去。」

閃閃變臉色,很可憐地咬咬下唇。眼角余光,她瞥見他背後花瓶得意的笑容,火在肚子里竄燒,她們,仇結大了。

那句話是怎麼說的?哦,愛情就像狂野的美國西部,你不能到銀行去申請財產保護,你必須用堅固的柵欄把牛給圈起來。

她本來還在猶豫,要不要對可口的大叔下手,還是平平安安住到存飽錢搬出去就好。

現在,人不能輸在志氣,決定了,她非把大叔搶到手不可,並且用堅固的合金高科技柵欄把他牢牢圈住,讓花瓶沒機會得逞。

「大叔……」她可憐兮兮地望著蕭書臨。

「是誰說既然住在這里,就會幫忙打掃家里,做菜洗衣?」

「大叔……」她咬著食指,委屈巴巴地看著他。

她閃閃發亮的眼眸閃進他眼底。說謊不對,當頭棒喝對小孩最好,但……她的眼神教人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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