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行樂 後記
作者︰于晴

後記藏在正文與番外篇之間,是我的最愛。通常這表示習慣先閱讀頭序跟後記的讀者,在一開始翻頭尾時會不小心錯過。

因此想了半天,部份應該是序的部份,挪移到這里來,看完故事的正好接下。

我對官員的感覺一部份在《探花郎》里說了,清官不見得是好官,好官通常難以持久。官場黑暗,絕非正直主人能久待,一個作者的個性通常會曝光在小說處處可見的蛛絲馬跡,卻不見得會在男女主角上流露,我承認我對官並沒有好感,但因為藏污納垢,所以才喜歡去挖掘,《及時行樂》里,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一個以保護他人為優先考量的官,通常是沒有什麼好下場,即使再正直,也抵不過三二流言句,所以,阮臥秋因瞎而辭官,對他來說也許是福氣,逐漸了解權勢的重要,明白世上有些事絕不是固執己見就一定會有良報,所以我讓他從商了,從中學習到名利的重要與圓滑,而仍保有骨子里的浩然正氣(朝史不過三行,留傳後世的記載卻遠遠超過朝史,這是我決心不讓他恢復視力的補償)。

筆事的尾聲,不知道有沒有人猜到還有續集?好吧,就算沒猜到,看到作者自行招供,也就知道啦。

續集故事的主角並非阮臥秋跟杜三衡,《及時行樂》只能算是前奏曲。接下來的是二官一商中的另一官(要說買來的官位也可,在主角的設定上我很喜歡走「旁門左道」,起由就下次再聊吧),不過買官不是下一本,至于是何時寫,呃……請讓我們繼續聊本書後記真正的主題——番外篇吧。

筆事已完,卻還沒有打上「全書完」,通常只表示後面還有番外篇。

繼某回提過要戒掉番外篇,而在《及時行樂》中又很不該地冒出來,我承認我是在自打嘴巴(泣)。

這是有理由的,真的有理由的……原本我只想跳個幾本再偶一為之的。

理由如下︰

話說,出版社邀寫詩文選(原名十二詩文選,有興趣的可以去查查為什麼叫十二),當時我一時不察,在電話中弄錯意思,以為任何形式的文體都可以,那OK,立刻就寫了一頁多小番外配合六月的花選交出去……

駁回。

般了半天,是「詩文選」,不拘任何形式,可是請勿交「故事」,當場,我噴了一口血。那我的番外篇怎麼辦……>__<

「意外之章」,足足有一章,我並下想當它是番外篇,只當它是杜三衡婚後的故事(啊啊,我愛上了婚後的故事^.^)。

一定有人想知道,誤把「詩文選」當故事寫的番外篇是哪篇……

從頭到尾,它還收在電腦里。

沒放。

我到底是為了什麼而去補寫其他的番外篇呢?一直到交稿了,我還是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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