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觸即發 第七章
作者︰方小亞

呵,第二次的感覺真的比第一次好多了。

激情過後,笑容便一直掛在凌曉群臉上。跟喜歡的人擁抱在一起的感覺實在是太美妙了,唔……她甜蜜地翻了個身,一個不小心與何慕槐臉貼著臉。

要死了,他怎麼睡在她床上,這怎麼行!要是他醒來,一切不就不言自明了嗎?

她趕緊穿好衣服,用力把何慕槐拉下床。縱使他身材高壯,但是為了掩飾昨晚的一切,她只有努力的把他拖出去。

唉,為什麼她總得這麼可憐,老是不斷在做苦力,要知道昨天晚上她也是累了幾個鐘頭,很辛苦的耶!

確定不會露出馬腳後,她回房倒下就睡。

「什麼,你又跟何慕槐做了一次!」

紫雲听到很是驚訝。「沒想到你是個小浪女,這麼悶騷,短短幾天又吃了何慕款一次,只是他也夠遲頓的,竟然沒發現異狀,神經真是太大條了。」

凌曉群在心里暗笑,何大哥之所以沒發現,其實都歸功于她的努力,別說善後的工作一大堆,還得把「案發現場」整理得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每次她都累得一沾枕就睡死過去。

紫雲受不了的斜睨她一眼,「小花痴,別笑了,我知道你獻出自己的第一次是既開心又快樂,但也不用一整天都掛著像白痴一樣的笑臉,沖著在座的每個人笑好嗎?小心樂極生悲。」

「樂極生悲?」凌曉群橫了她一眼。

她覺得紫雲是在恐嚇她,因為她實在想不出來她跟何大哥之間,能有什麼事可以樂極生悲的。「想不出來?」

她搖搖頭,的確是想不出來。

好,既然她不知道,那她就說給她听。

「你和何慕槐做了兩次,我請問你,你們有做任何防護措施嗎?」

「防護措施?」凌曉群皺起了眉。

「就是。」紫雲公布標準答案,而凌曉群則是現在才想到。

完了!她從沒想過這個問題——現在該怎麼辦?

「我想,事情應該不會那麼巧吧,這世上有很多人想生孩子卻怎麼也無法擁有,我想我應該不會這麼幸運。」

她不斷安慰自己,但是一顆心早被紫雲的話給攪得天翻地覆,惴惴不安的祈求上天讓她的月事正常來到,那她會連放三天煙火慶祝,可是月事一向來得準的她,眼看已超過該來的日期一天、兩天、三天……不行,第五天了,還是厚著臉皮去藥局買驗孕紙。

凌曉群拿著驗孕紙,頓時覺得青天霹靂,因為——她有了。

嗚嗚嗚,她怎麼那麼衰、那麼倒霉,別人求都求不來的孩子,她才偷歡兩次就有了,真是天譴找上門。

不,她不信,決定去醫院再做檢查。于是跟何慕槐請了半天假,她偷偷跑去婦產科做檢查。

等了半個小時才輪到她,醫生卻只花了十分鐘就判了她的死刑。

現在該怎麼辦?把孩子拿掉是最明智的選擇,反正才剛懷孕,早點拿掉比較安全。凌曉群當場苞老醫生商量,只見老醫生不贊同的瞪了她一眼,然後哩巴嗦的問她一堆事。

「你今年幾歲?成年了嗎?」

「成年了、成年了。」她不停的點頭,還特別強調的說︰「我已經二十歲了。」她有些戰戰兢兢,這個老醫生看起來很嚴肅,跟教他們古文的老教授一模一樣,讓人望而生畏。

「要把孩子拿掉?」

「是。」她再次肯定的點頭。

「你男朋友呢?他同意嗎?」

男朋友?她怎麼敢跟何大哥講,更何況何大哥也不是她的男朋友。凌曉群面有難色,但是老醫生臉上的表情好像她若是沒有征得男友的同意,他就不幫她墮胎一樣。

于是她只好又硬著頭皮說︰「我男朋友不喜歡孩子,所以他會同意我把孩子拿掉。」

這些話她是講得既心虛又慚愧,而老醫生的臉色則是愈來愈難看。

他根本就不信她的話,用鼻子朝她噴氣,「男朋友不來也可以。」

「是嗎?!」那就太好了。

她頓時松了一口氣,但她高興得太早了。

「叫你父母來,只要他們同意,我就幫你把孩子拿掉。」

什麼?!叫她父母來!這事要是讓她爸媽知道那還得了!

「不行,醫生,我不能告訴他們這件事,而且我已經成年了,我認為我可以自己作決定。」

凌曉群愈說愈理直氣壯;她都已經二十歲了,是個獨立自主的大人,這老醫生干嗎還拿她當三歲小孩看。

她抬起頭堅決的再說一次。「我要墮胎。」

不過,老醫生還是沒理她。

最後凌曉群只好請紫雲的男朋友陪她到醫院,冒充她的男朋友跟那個難纏的老醫生溝通。

本以為只要有個男人願意出面承認是孩子的爸爸,並且說明不喜歡孩子,就可以順利解決,沒想到根本沒那麼容易。

紫雲的男朋友先是被老醫生罵得臭頭,最後還被洗腦,說什麼小孩是上帝給的恩賜,要他好好措福之類的話。

天吶,她不禁要懷疑這個老醫生還兼職當牧師,但更讓人跌破眼鏡的事還在後頭。

紫雲的男朋友在老醫生一番叨念之後,竟然欣然同意把孩子留下來。

他瘋了啊!真以為他是孩子的爸爸嗎?凌曉群氣急敗壞,一出醫院大門就沖著紫雲的男朋友噴口水,沒想到他還跟她說他會負責!

哦,她真是遇到神經病了。凌曉群懶得理他,掉頭就走。

紫雲的男朋友追了上去。

「曉群,我是真的願意負起責任,因為……因為我真正喜歡的人其實是你,只是你對男生的態度一直是敬而遠之,為了接近你,我才退而求其次的跟紫雲交往。」

男孩把藏在心里多年的話全都說了出來,而他的話像是一道轟天雷,直接打進凌曉群的心里。她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他臉上的表情再認真不過,他是說真的。

懊死的,在這節骨眼,她犯什麼桃花啊!而且這男人真是混蛋!他竟然敢利用紫雲!

男孩往前跨一步想要接近她一點。

現在她終于明白為什麼自己會這麼討厭男人,原來男人都是這麼偽善。

「你不要再跟上來了。」她制止他再往前,「從今天開始,你不準再跟我講話。你當我是什麼?又當紫雲是什麼?這種話你也說得出口。今天的事,我就當做沒發生,我也不跟紫雲嚼舌根,總之你好自為之。」說完之後,她頭回也不回的走了。

可惡,她覺得這世上的男人沒一個是好東西,而這之中以何慕槐最可惡,是個Gay,還敢隨便把種放在她的肚子里。

還有那個老醫生也不是好人,她想要墮胎,他幫她就是了,干嗎還雜七雜八說了一堆。

哼,要不是他們兩個混蛋,今天她也不用找紫雲的男朋友來幫忙,而現在也不會發生這種狗屁倒灶的事,總而言之,這一切的錯全是何慕槐引起的。

「我要休學、我要搬家,而你們兩個得跟我一起搬。」凌曉群為了孩子的事煩了幾天,而日子拖愈久她就愈心軟,愈不想把孩子拿掉,最後,她想到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

她要遠離這一切是非,帶著孩子遠走高飛,首先她得做的是,把家里兩個老的拐走。

她不能等肚子一天天大了之後,又去面對何慕槐,她怕那個時候自己會軟弱的把一切的事情都說出來。

到時候,要跟她爸爸搶一個男人嗎?

那場面太難看了,她做不出來,所以她得趕在一切事情還沒發生之前,就先把可能的禍根斬斷,而她所能想到最快的辦法就是全家搬離這個地方,當然連她父親也得離開朝顏。

「離開朝顏?!這怎麼行!」凌楓驚詫的看著女兒,不明白她為何如此堅持。

凌曉群費了好大的勁才找回四處尋找靈感的父親,而回家第一件事,她就要他收拾行李,舉家遷移。

「為什麼不行?你是寫小說的,到哪家出版社都能寫,為什麼非得在朝顏不可?媽,對不對?」她轉頭尋求靠山。

在這之前,她已事先跟方玉梅套好招,並告訴她要斬斷老爸跟何慕槐之間不正常的感情,只有這個法子了,方玉梅听了之後連連點頭,二話不說馬上表明贊成女兒的做法。

方玉梅點頭,附和女兒的話。「老公,我們搬去屏東住,你不是一向喜歡那邊的風景嗎?」

「對,你以前也說過,你討厭台北的生活,我們搬去屏東最適合你了。」凌曉群在旁邊鼓吹利誘。但凌楓還在猶豫,因為朝顏給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來都是跟他們合作,不知道換了出版社之後,能不能適應別個編輯。

唉,這真讓他兩難,凌楓嘆了口氣。

凌曉群為怕他搖頭說不去,趕忙祭出撒手 ,「如果你不跟我們一起搬,那我就要媽跟你離婚。」

離婚?!方玉梅驚慌的看著女兒,她什麼時候說要離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親親老公離婚。

她用眼神抗議,但是凌曉群卻不理會。老爸能不能離開何大哥全看她這一擊了。

如果成功,那麼他們家還是能維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象後果會如何。

「爸,怎麼樣?你要選擇出版社,還是選擇媽跟我?」她下最後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後路。

凌楓看看女兒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擺平,但女兒那關可難過了。于是迫于無奈他只好點頭答應。

好,他跟著妻女一起去屏東。

「什麼!你懷孕了?!」

當凌曉群懷孕的癥狀一天比一天明顯,方玉梅終于發現女兒不對勁之處。

凌曉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沒錯,我懷孕了。」

「孩子的爸是誰?我認識嗎?他知道你懷孕嗎?」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們之所以匆匆忙忙搬離台北,難道是為了這事?莫非他是個負心漢,不想對你負責任?你當初怎會看上那種男人?嗚嗚嗚,我可憐的女兒,你以後怎麼辦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覺得女兒比她還像小說里的女主角,想當初她談戀愛時也沒談得這麼曲折。「不過,那個臭男人不要你沒關系,媽要,你把孩子生下,媽幫你帶。你千萬別學那些小說里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這樣孩子太可憐也太無辜了。」方玉梅幫女兒加油打氣。

凌曉群早就猜到母親知道後會是這種反應,這就是有個少女情懷的母親的好處。不過——

離開了台北,離開了她喜歡的人,原以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瀟灑,沒想到現在她偶爾想起,心里還是會有點酸酸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

凌曉群原以為自己會跟悲情小說的女主角一樣,生了孩子之後,就持在屏東鄉下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然後等個有情有義的男人,不嫌棄她是個未婚媽媽的身分,勇敢的站出來說願意娶她、願意照顧她跟她的孩子一輩子。

沒想到事與願違,事情就發生在他們一家子搬到屏東的第三個月,她從父親那里得知朝顏的老板栗結婚了。

「什麼!朝顏的老板要娶老婆N。」

她以為自己听錯了,她得問清楚才行。「朝顏的老板是哪一個啊?」

「我們朝顏的老板就只有一個而已啊。」凌楓邊說還邊跟老婆調笑,兩個人一副你儂我儂的惡心模樣。

凌曉群懶得看他們那副恩愛的模樣,硬是把父親給拉過來,要他暫時離開母親,認真回答她的問題。

「是何慕槐嗎?」

「對啊,你怎麼知道我們老板的名字?」凌楓詫異的問,他十分清楚女兒有多討厭言情小說,想當初知道他寫小說的時候,她還笑他娘娘腔,真是壞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擁有今天幸福的日子,還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賺稿費賺回來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個Gay?」

「Gay那是什麼?」凌楓不太懂。

「同性戀啦。」她沒好氣的回答。

「同性戀?怎麼可能!我們老板是有名的‘女人殺手’,他怎麼可能是同性戀,況且,你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這還不是因為你。」凌曉群大吼著。

「因為我?」凌楓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會是因為我?」

「因為何慕槐的對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決定把一切全說出來,再也不顧老爸的顏面。

做人要敢做敢當,諒她爸也不敢責備她。

「他的對象是我?!你、你听誰說的?」凌楓急得都結巴了。「我這輩子就只愛一個女人,那就是你媽。」說完,他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把老婆拉到身邊,緊緊的擁在懷里。

「對嘛、對嘛,你爸只愛我一個。」方玉梅也附和。

這算什麼啊!

「媽,你怎麼可以這樣,當初明明就是你說爸有外遇,而且對象還是公司的老板不是嗎?」凌曉群生氣的說。

凌楓低頭看向老婆。「你真的這麼想過?」

方玉梅一臉的無辜,「怎麼可能,我那麼信任你,怎麼會懷疑你對我的真心,你別听曉群胡說,我最愛你了。」她撒嬌的窩進丈夫的懷里。

哦,讓她死了吧,誰來把這兩個肉麻當有趣的家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諒的是老媽竟然指控她胡說!

老天,她胡說?!這事要不是老媽在一旁興風作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幫忙,她怎麼可能會找上何慕槐,還賠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該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惡了,想她還為他挺著個大肚子呢,他卻已經另結新歡,那她這般犧牲是為了什麼?

她決定了。「走,我們回台北。」

「什麼?」

「回台北?!」

凌家父母驚聲連連,最後有志一同的搖頭說︰「不,我們要持在屏東,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們已經喜歡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想在這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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