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會四方 第六章
作者︰左晴雯

「快點告訴我,靖雲為什麼曾留過那麼長的頭發,後來又為什麼剪掉?‘一葉知秋’又是怎麼回事?那和靖雲不會注意女人又有什麼關聯?快告訴我啦!是你自己說要跟我說的,趁現在靖雲和彥都還沒來,你快告訴人家啦!廷!」袁詠春少說已纏了東方御廷半個小時以上,而且一點也沒有放棄的跡象。

而西門靖雲是去常家——也就是常憶秋的父母家——接回家小住些時候的「準新娘」常憶秋,至于北堂彥和雷夢冬則正在從西班牙南部趕往這兒的途中。

東方御廷約莫是欣賞夠了她的「逗趣表演」,終于良心發現的開啟金口。「好吧,就告訴你吧!注意听了,關于靖雲的種種,得從他六歲時被綁票後又被撕票的事開始說起……」

☆☆☆

電視這一個星期來一直播放著一椿涉及國際綁票案的新聞……

謗據路透社最新消息指出,喧囂一時的「四

方聯合財閥」之名門公子西門靖雲被綁票案出

現重大發展!綁匪在取走了巨額贖金後,並未

依約送回六歲的人質,經過警方一個多月的全

力動員,人質依然下落不明,警方于今早正式人

質可能在贖金到手前便已遭撕票,但警方和「四

方聯合財閥」並未放棄,依舊繼續全力搜尋人質

的下落……

「憶秋,快上來,我們該回去吃晚飯了。」一名玩得全身濕透的小男孩對一塊到溪邊玩的常憶秋喚道,其他的玩伴也頻頻對她招手。

「好,就來了。」尚仁立在溪中的常憶秋,擰了擰自」己的衣擺,衣服上的水便再度回歸溪中。

咦?那個大麻袋是什麼東西?正要上岸時,小女孩發現被溪流從上游帶下來的一只密封的麻布袋,正卡在溪中兩塊並立的大石塊門縫中。好奇心驅使小女孩跑過去一探究竟,她把濕透的繩索解開,拉開麻布袋的袋口,小嘴不禁大叫。「哎呀!是一個人也!」

小女孩目睹袋中的小男孩那副慘相,幼小的心靈不禁莫名的刺痛起來——

那昏迷不醒的小男孩雙手被牢牢綁在背後,雙腳也被緊緊綁住,而且四肢捆綁的地方有多處破皮且滲著血絲的傷口,兩只手臂和雙腿也到處青一塊、紫一塊,嘴巴則被人用膠帶貼住,面色慘白至極。

「快!快叫大人來呀!快去叫我爸媽來,快呀!」小女孩首次淌下莫名的熱淚,小小的一雙手臂緊緊的抱住那個昏迷不醒的小男孩,不停的嚎陶大哭,「快叫我爸爸、媽媽來呀!」

小女孩雖懵懂無知,卻清楚的知道淚己很害怕手臂中的小男孩再也睜不開眼楮。

☆☆☆

幸好常憶秋的父親便是這個偏僻小鎮的醫生——唯一的醫生,媽媽則是唯一的護士。在詳細的診斷治療告一段落,一直守在診療台邊的常憶秋便含著淚,急急的追問︰「爸爸、媽媽,他要不要緊?會不會醒過來?」「放心吧!,小秋。」常父雙手用香皂洗淨後,才溫柔慈愛的替寶貝女兒拭去淚水,說︰「這個孩子運氣相當好,雖然身上有多處傷口,但卻大多是一些皮肉傷。不得事的,等藥效過後,他就會醒過來的。」

「真的?真的?」小女孩喜極而泣,小手緊緊抓住案親,一次又一次的求證。

常氏夫婦不禁相視莞爾,常母極為溫柔的說︰「當然是真的。難道小秋不相信爸爸的醫術?」「小秋當然相信,爸爸是全世界最好的醫生,媽媽是全世界最好的護士。」小女孩心無城府的說。

「所以小秋可以不必擔心了,對吧!來,媽媽帶你去洗洗臉。」

「不、我要在這里陪他!」小女孩異常執拗的守在診療台邊,怎麼也不肯離開。

常氏夫婦微笑著互看一眼,常母便去浴室拿來濕毛巾,在診療台邊為寶貝女兒擦臉。

☆☆☆

可怕的夢魘一直緊緊的抓住小男孩不放,會咬人的凶惡大狼狗、粗魯凶暴又殘忍的綁匪,成天痛毆他、虐待他、恐嚇他,還放任大狼狗追他、咬他,經常讓他餓肚子,甚至連喝個水也被折騰個半死、如果嚇哭了或痛得大叫,則會換來更多的虐待。

這樣的遭遇,對一個六歲的小孩而言,是多麼的可怕啊!

小男孩痛苦害怕的直冒冷汗;冰冷的唇顫抖個不停,卻沒有發出任何哀嚎,只是在昏迷中,恐慌無助的直抽搐。

小女孩見狀,又心疼的大哭,緊緊握住他的手,大叫︰「別怕,快醒醒,我會一直在你身邊保護你的。」

小女孩的哭喊,將小男孩從惡夢中喚醒,同時也喚來了慈祥的雙親。

「你別怕,已經沒事了,我會保護你的。」小女孩含淚甜笑。

小男孩呆得了一下,看著那張涕淚交加的可愛小臉一時忘了害怕。然而,當他瞥見隨後進來的兩個陌生的大人時,恐慌再度向他襲來,他將自己的乎抽離小女孩的小手,退縮到診療台的角落,貼著牆面表現出露骨的恐懼和自我防衛。

小女孩因而放聲大哭……小男孩又呆愣了一下,常氏夫婦則面面相覷。

☆☆☆

一個星期過去了,小男孩依然未曾開口說話,而且依然很怕和人接近,但已經不排斥小女孩在他周遭,一公尺外的出現。因此,他的三餐便由小女孩負責,而小女孩也非常樂于接下這份差事。

謗據常父判斷,小男孩可能是遭受嚴重創傷,才會導致非官能性失語癥,甚至有自閉癥的傾向.但因常父並非那方面的專門醫生,所以無法確定並他有效治療。本來他們應該到城里去向警察報案的,但一方面是因為小女孩堅持不準,最主器的原因重要則為他們也最怕警察,那將會奪去他們現有的小小幸福。

所以到最後,常氏夫婦決定收留小男社,取名「于夏」——于夏天撿到的意思,直到小男孩的有人來找他為止——若他有其他家人的話。

☆☆☆

這夜,雷電頻鳴,風雨交加,小女孩強忍住害怕的心理,走到隔壁的房間探望小男孩。只見小男孩蜷縮著小小的身子,躲在被窩中,不停的流淚,卻不敢買出聲音來。小女孩因而忘了自己的害怕,站在床邊小小聲的說道︰「小夏,你別怕,小秋來陪你了,我陪你一起睡,你就不會怕了。」

她踮起腳尖爬上床,小男孩聞言轉過身,恐慌無依的淚眼相向。

「如果你怕我靠你太近,我坐在床邊陪你好了。」說著,小女孩便準備爬下床。

小男孩卻意外的撲向她,將她緊緊抱住,不準她下床。

小女孩又驚又喜,這是于夏第一次主動接近她哩!「我們一起睡吧!」

小男孩不再反對,于是兩個小孩子便抱在一起睡覺,外面的狂鳳暴雨和閃電始終未曾平歇,然而小男孩卻度過了一個沒有惡夢的夜晚。

☆☆☆

第二天開始,小男孩便成天粘在小女孩身邊,但依然不會說活,而且對常氏夫婦和其他人依能保持戒心,不肯讓憶秋以外的人靠近。

現在的常于夏已經會和常憶秋到溪邊去玩。

「小夏,注意了,魚兒跑到你那邊去了。啊——」常憶秋腳底一滑,整個人跌進水里,常于夏伸手去抓她,一個重心不秋,兩個人一齊跌全身濕透。

常于夏在大眼瞪小眼過後,首次展露出開心的笑容,看得常憶秋驚喜萬分,連連叫道︰「你笑了,太好了,小夏終于對我笑了。」

小男孩因而笑得更加粲然。常憶秋真的好喜歡他的笑容,她從來不知道男孩子也能擁有這麼漂亮的笑容哩!

接近黃昏時分,兩個人才盡興而歸,卻樂極生悲的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一只眼神瘋狂的大型野狗。

汪——嗚——汪汪——!

「別怕,小夏,我會保護你的,別怕!」常憶秋用自己小小的身體擋在常于夏面前,她自己也很害怕,可是她更怕那只野狗會攻擊于夏。因此,盡避她的雙腳抖得多厲害,她都沒有逃走,拼命保護身後臉色修白、不斷抽搐的于夏。

面對著面目猙獰的瘋狗,于夏腦海中那段被大狼狗追咬的可怕記憶再度浮現,讓他又回復到最初遇見憶秋時最糟糕的自閉情況。不過他的手卻緊緊的抓住憶秋的衣角。

「小夏,別怕——」小女孩鼓起勇氣,撿起地上的石頭,向大野狗丟擲,想藉此驅走它,沒想到卻更加刺激那只狗,只見它「汪——!」的大聲一犬,便騰空跳躍,撲向他們。

小女孩並未逃開。只是閉上雙眸,緊緊的抱住小男孩,剎那間閃過腦海的念頭是——不要傷害我的小夏!

ど——!

就在千鈞一發之際,那野狗被人從頭頂狠狠打了一棒,便倉皇的逃走。

「小秋、小夏,你們沒事吧!」原來救難英雄是來迎接他們回家的常氏夫婦。「沒事。大好了,小夏,爸爸和媽媽來了,我們就不必害伯了。」小女孩並未松開臂彎中的小男孩。

帶氏夫婦輕輕的走近他們,緩緩的蹲在他們面前,和藹慈愛的說︰「太好了,你們都沒事。」

常氏夫婦很想伸出雙臂將兩個孩子摟進懷中.卻又怕會嚇到小男孩,只好動口不動手。出乎意料的是小男孩竟然主動接近他們,摟著小女孩一齊投入他們溫曖可靠的懷抱。常氏夫婦對這重大的突破同感欣慰。緊緊的抱住他們。

小女孩則又哭又笑的說︰「太好了,太好了!」

☆☆☆

冬去春來,春逝夏至,一晃眼,已琿了一年。

常憶秋和常于夏一起入學就讀小學一年級。

這一年來,常于夏雖然已經能和常憶秋及常氏夫婦正常的接觸相處,也會笑會哭,但卻依然不曾開口說話,因此常氏夫婦沒辦法知道他的真正年齡,就把他當作和憶秋伺齡,而憶秋又堅持自己要當姊姊,這樣才能好好保護于夏。于是,憶秋就成了姊姊,而于夏是弟弟。

本來身世不明又有語言障礙的于夏是不適合念一般小學的,幸而常父和小學校長頗有交情,校長本身又是熱心教育的好好先生,因此于夏才能順利人學,和憶秋同班就讀。

于算長得相當出色,是個非常漂亮的孩子,所以一入學便很受矚目,大家都想和他親近,他卻感到害怕,還是成天都只跟在憶秋身邊。所幸憶秋是個很容易和人玩成一片的孩子,她很巧妙的把于夏帶進學校生活,漸漸的,于夏雖然還是未曾開口說話。也不讓別人靠他太近,但已不會害怕待在人群中了。

奈何就是有些高年級的學生看不過去他們的其樂融融,一天,趁著老師們去開教師會議,而跑來欺負在樹下玩游戲的常憶秋這一群一年級的學生,尤其是常于夏。

「不準你們欺負小夏!」

常憶秋抓了一把泥土丟向那個抓住于夏不放的高年級生的眼楮,那高年級生低叫一聲,很生氣的把常憶秋一把推倒在地。常憶秋在跌倒時,很不幸的被地上的枯枝劃破了額際,傷處旋即淌出鮮血。

「哎呀!憶秋流血了.快報告老師!」

同學們一見到血便開始慌亂的騷動起來。

常于夏一反常態,沖過去緊緊抱住常億秋,直叫︰「小秋!小秋!」

常憶秋好生訝異,「小夏。你——你——終于開口說話了,太好了!」她緊緊的抱住常于夏,一點兒也沒把自己的傷放在心上。

然而,常于夏可就不同了!;他像發狂般起身,沖向那個弄傷常憶秋的高年級生;拚命捶打他,嘴里不停大叫︰「你可惡,竟敢弄傷我最重要的小秋!可惡!可惡!」

在場的人誰也沒想到一向躲在常憶秋身後不吭一聲的漂亮男孩發起狠來竟然這麼可怕,當然也不知道他這麼會打架,才沒一會兒工夫,就把那個高年級生撂倒在地,騎在他身上拼命揍他,那高年級生被打得毫無招架之力,最後哭著喊救命。

其他的高年級生懾于常于夏駭人的氣勢,不敢靠近,全呆呆的杵在一旁看自己的同伴被一拳一拳的猛K,低年級的同學更是嚇得鴉雀無聲。

最後還是常憶秋出面。「住手,小夏,不要再打了!小夏,你再不住手,我就不理你了。」

常于夏這才停止手上的動作;轉向常憶秋。「可是他弄傷了你啊!」

我不要緊的。真的,你瞧,血已經不流了。」常憶秋好感動,原采于夏是因為她受傷才——

「真的不要緊?」常于夏緊握住她的小手,猛瞧那個傷口。

「真的!」

確定血真的不再流時;常于夏才大松一口氣,拚命抱住常憶秋,大聲痛哭;「對不起,小秋,讓你受傷了,今後我一定會好好保護你,再也不讓你受傷了,一定——」

常憶秋怎麼也沒有想到一直跟在她身後的于夏會說出這樣的話來,她從沒想過要于夏來保護她,她只是一心一意要好好保護她的于夏而已,但是于夏的一番話卻讓她好感動好感動,眼淚忍不住滑下雙頰。常于夏則不停哭喊︰「小秋,你不要哭,我一定會好好保護你的。」

而鬧事的高年級生剮乘機開溜,一場風波遂在未驚動老師們的情況下落幕。

從這一天起,常憶秋和常于夏保護者與被保護者之間的關系起了重大的變化,那是常憶秋撿到常于夏一年後的夏末所發生的事……

☆☆☆

時光從指縫間悄悄的飛逝,如今常于夏和常憶秋已是高三的學生。

「小夏,小夏,幫我把書包拿回家,我要去約會。」常憶秋像往常一樣,理所當然的把書包丟給常于夏。

「怎麼這樣,我也要去約會呀!」常于夏嘴上嚷嚷罷了,事實上他早巳習慣眼前酌情況,只是愛和她拌嘴。

「你和G.F.(GirlFriend簡稱)的交往從來沒有超過三個月,慢個幾分鐘赴約又會怎樣?大不了又被甩一次罷了,反正很快又會有下一個傻女孩找上你了。」常憶秋說得輕松又自在。

常于夏滿臉調侃。「嘿!小秋,你有資格說我嗎?我記得你和B.F.(BoyFriend的簡稱)的交往紀承更輝煌哦,從來沒有一個超過一個月的,不是嗎?」

「臭小子,你敢嘲弄你老姊?」常憶秋一副「你不要命了」的氣勢。

每每遇到這樣的情況,常于夏就會主動打住爭執。「好好好,都是我的錯,行了吧!快去換衣服,免得約會遲到了。」

原來常憶秋總是早上上課時順便把便服帶到學校來,放學時好順利更衣去約會,至于換下來的制服,自然是和書包一起叫于夏帶回去了。而穿便服出校門的方法嘛,當然是學生們之間的「秘密通道」羅!

「等等,常化秋,你太過分了,為什麼老是欺負于夏?于夏又不是你的奴隸!」常于夏責任的G.F.替心上人打抱不平。

「就算當奴隸又怎樣?反正那小子本來就是沒人要的孩子,如果不憶秋好心——」常憶秋的B.F.來接她,趕個正巧;先聲奪人的發表高論。

砰——!

誰知他話還沒說完,便被常憶秋一拳正中鼻梁。「向小夏道歉!」

「小秋,算了——」常于夏反過來替鼻血B.F.求情。

「不行!快道歉!」常憶秋卻堅持到底、態度十分強硬一點也沒有商量的余地。

那個鼻血B.F.惱羞成怒的吼道︰「你給我說清楚,是我這個B.F.重要,還是你那個弟弟重要?」

「當然是小夏重要!」常憶秋毫不考慮的回答。

POORMAN!他又犯了和前幾任B.F.相同的錯誤,干起「自掘墳墓」的傻事。「很好,那我們之間從現在起就一刀兩斷,再見!」

「請便!誰希罕!也——!」常憶秋居然還向遠走的、剛成「過去式‘’的B.f.扮鬼臉。

「小秋,你這又是何必,我已經說過我不在意——」常于夏輕嘆一聲。

「你給我閉嘴!好了,我先回去了。」她說著便從常于夏手上拿走自己的書包,頭也不回的走啦!「好好去約會吧!」

「等等,小秋,我和你一齊回去!」常于夏馬上跟上去。

「于夏,你不是要和我約會,陪我去看電影碼?」常于夏的現任G.f.擋住他的去路。

「抱歉改天好嗎?」

‘不行!否則我們就分手!」又是一個「自掘墳墓」的笨蛋。

「抱歉!」他的態度依然沒變。

「你——可惡!」她想打他,高舉了右手卻狠下下心摑上他那張俊逸非凡的臉。「你滾,立刻激我再也不要見到你了!」

「抱歉!」隨著第三聲抱歉,常于更便毫不留戀的離去,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常憶秋。

「你真是想不開,明明知道一定斗不過小秋的,又何必如此呢!瞧!白白丟了一個最佳B.f.了。」常憶秋的「朋友A」不知從哪兒冒出來,挨到「剛剛卸任「的G.F.身邊——她老是在這樣的情況出場。

「我早就知道了。更正!應該是和于夏交往過的女生心里都很清楚,于夏的眼楮里除了常憶秋之外,根本就容不下其他女孩。」那「剛卸任」的G.F.由衷說道。

☆☆☆「小秋,你為什麼不等我?」常于夏好不容易追上常憶秋。

「你這個傻瓜,干嘛為了我被甩呀!」常憶秋白了他一眼。

「咱們是彼此彼此,不是嗎?好了啦!我們一起去‘彩虹屋’吃地西,我請你!」對他們兩人而言,像這樣的畫面實屬屢見不鮮。

「不行,我是姊姊,我請客!」

「我有在打工,你沒有,所以還是我請。好了,別爭了,快走吧!」又是同樣的結局——請客!

☆☆☆

點好東西坐定,常憶秋便又起身。「你先吃,我去一下院手間。」

凝望著她窈窕的倩影逝在眼界,常于夏眼中有難言的深情。

他,常于夏,不!正確的說是西門靖雲,的確就像同學之間的傳言所說的一般,眼里、心里一直都只獲得下、容得下常憶秋一個人,只有常憶秋本人不知道!

究竟該怎麼做呢?他的時間已經——

不經意的,他眼角的余光掃到櫥窗外一個熟悉的身影,他又陷了瞧洗手間的方向,起身離座,走出「彩虹屋」和那個熟悉的身影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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