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大人物 第四章
作者︰葆琳

電梯的跳動和上次一樣極為短暫,但是上頭的燈光卻亮了。

忽然之間的大放光明,讓他們兩人都嚇了一跳,瞪著對方像是瞪著陌生人一樣。明明剛才還能嬉笑怒罵的,可是光明驅走黑暗的瞬間,亦為心扉重新關上的一刻。他們的目光不約而同地轉開,然後帶點猶豫地,游走在這小小的空間里,謹慎地再次接觸。

「咳!」他先開口。「會不會是有人注意到電梯的不正常,在修理了?」

「我們要不要再試著呼救?」

他點點頭。「我來吧。」

梓旻薄紅著臉,退到他身後去。好奇怪,又不是剛剛才見到他,可是她之前都沒有發現,原來他剛毅的臉龐在不那麼傲慢、不那麼囂張的狀態下,還挺有性格男星的味道,而且……那雙酷酷的黑瞳,不再冰冷地瞪著人看時……

在胸口內騷動的這種感觸,是什麼?

為什麼自己的臉頰會熱熱的?

他不過是做了點稍微「體貼」的行徑,怎麼會造成這麼大的印象轉變呢?之前一直認為這家伙只是個狂妄自大、自以為高高在上的大立委,但現在她卻不敢說自己的第一印象是正確的了。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心境,只因為他一個動作而改變了?

「有沒有人听到?我們在這里!我們被關在里頭了!」

看著他的背影,看著他以強而有力的拳頭敲擊著電梯門板,看著那副合身西裝包裹住的高大身軀,像座可靠的屏障為她矗立在前方……

笨、笨蛋!他才不是為妳而做的!他不過是為了讓他自己月兌困,幫妳只是順道而已。難不成妳以為自己是電影里的女主角,他是來拯救妳的白馬王子不成?少往自己臉上貼金了,李梓旻!

兩手摀住熱燙不已的雙頰,梓旻慌張地喝叱自己越來越「離譜」的幻想。

「不行,還是沒听到什麼聲音。見鬼了,外頭的人到底在干什麼?我們被困了這麼久,居然沒有人發現嗎?這里又不是什麼廢墟,那些服務生個個都死到哪里去──妳干麼遮著臉?妳的臉很紅耶,該不會是生病了吧?」

「我、我沒事啦,你不要管我!」梓旻趕緊背對他。「那個,既然電梯有電了,是不是要試試看那個緊急呼救鈴?」

「妳不講我差點忘記了。」

壓下紅色的按鈕,照理說應該會有什麼鈴聲響起才是,可是按了半天還是沒有任何反應。一彈舌,趙佳築搔搔發海。「既然這鈴派不上用場,設在這邊做什麼?這間飯店的電梯維修人員太失職了,連呼救鈴能不能正常使用,都不會檢查一下嗎?」

被困在這小空間內,不知道外頭的狀況,確實會讓人焦慮不安。尤其是那種被「懸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恐懼。即使知道電梯不會無緣無故地「掉下去」、被卡住,也不意味著它安全──這些,對于受困在其中的人們而言,都是空洞無用的廢話。

有時候,腦子想的,不代表你的心也能接受那種「邏輯分析」。會恐懼的,不論再多「保證」,它就是會感到恐懼;會擔憂的,哪怕再多「安慰」,它照樣會感到擔憂。

「至少現在有了燈,代表電梯有恢復正常的可能,比剛剛好一點。」對他,也對自己這麼說,梓旻看著電梯的樓層顯示板上仍是一片漆黑。「就是不知道我們到哪一層樓了。」

「外頭這麼安靜,八成是在客房的樓層吧!」

「要是如此,不是更應該能听得見我們的聲音嗎?」

「如果有人走到電梯前的話……」

梓旻嘆口氣。又是要靠「運氣」啊?「不知道我媽會不會緊張地去報警?我本來只是來借個廁所就要回去的說。」

「借廁所?」

「嗯,我不是說了嗎?我正在附近的新聞局前面靜坐抗議,只是跑來這邊借用一下廁所。」

「這和妳罵我的分級辦法有關嗎?」

還以為他根本沒有用心在听呢!梓旻掛上開心的笑臉。「沒錯。新聞局在半年前突然下了道分級辦法,要所有出版社、流通業者、出租業者,把書籍分為兩類,一是限制級,一是普通級。這件事你有耳聞嗎?」

「分級?就像電視、電影的分級嗎?那是兒福法的規定吧?」

「兒福法是規定必須分級,可是制定分級辦法的是新聞局。假如只是單純的分級,問題還不大,問題是現在市面上的漫畫,在分級法沒出來前,列為限制級的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分級辦法一出來,一夕之間,一半以上的漫畫都成為限制級了。其余的就算認定是『普通級』,可是因為分級制度的模糊,所以你要說它是限制級也不是不可能。」

「有這種事?」

「我是不會背法規啦,你有時間就自己去查看吧。上面列了一大堆,什麼過當殺人、賭博、仔細描述犯罪行為等等的東西,都不能出現在普通級漫畫里面。照這麼說,一本描述 車的漫畫,算不算是描述犯罪呢?從頭到尾主人翁都在里頭 車,構不構成仔細描述犯罪行為呢?但電視一樣可以播放這樣的卡通。」

她一揚眉。「不提小說、漫畫這種在家長的傳統觀念里,就是對小孩子『不好』的東西了。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像『瞞○過海』這樣的電影,可是普通級喔!里面的七個人想盡辦法從賭城里面偷錢出來,從計劃犯罪到實行犯罪,種種犯罪方法描述得還不詳盡嗎?可是這部電影是什麼級呢?普通級。然而,假使它是一本小說,在這條分級辦法下,它可能會變成必須不讓青少年接觸到的『限制級刊物』。我是不知道這麼做在預防什麼啦?八成是新聞局害怕青少年看了之後,會成為像布萊德○特一樣那麼帥的搶匪。」

「娛樂就是娛樂,電影和出版文字的本質不同,本來就不能放在一起討論的。」

「哈,這種話不成立喔!小孩子看漫畫也是娛樂,就像大人看電影是娛樂一樣。今天你毫無道理地告訴小孩子,這部電影是娛樂,無所謂。但這本和電影內容一樣的書卻會教壞他,他會服氣嗎?是一本厚厚的小說文字使人理解的難度高?或是一堆好萊塢明星親自演給人看的理解難度高?」

這下子他也無話可說,梓旻乘勝追擊。「就算三歲小孩子听不懂英文、看不懂字幕好了,難道他會看得懂一本小說?如果已經能看得懂字幕的十八歲以下青少年,難道會去模仿小說里的描述而犯罪?我說他們干麼那麼浪費時間,直接去模仿電影不是更快嗎?」

「妳想講的重點我知道了。換言之,目前分級辦法的條文,造成了許多出版品不知如何分級的困擾,是吧?」

「還不只如此。我們再回到最前面的問題繼續假設,假使書店沒有標示清楚、假使出版社沒有封膠膜,讓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到這本小說版的『瞞○過海』,你猜得付出多大的代價?」

他皺皺眉頭,一語不發。

「十萬到五十萬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梓旻甜甜一笑。「這真的是分級辦法嗎?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扼殺出版的一條規定。它如果真的嚴格執行的話,你還敢賣書嗎?」

他抬起眸。「妳說得太夸張了,分級有分級的機構,只要按照機構的分類,遵守規定就好了。就像電影有負責電影分級的基金會,電影分級實施這麼多年,戲院也沒抱怨過什麼。讓年齡不符的小孩進戲院,本來就是戲院的不對。只要不觸法,戲院面對再高的罰則也不用擔心。」

「好吧,電影有深受倚重的一群電影人、影評人、學者、專家來負責分級把關的工作,電影人、戲院都對這些人的分級結果沒有意見。可是反觀台灣有負責分級圖書的機構嗎?這條文里列得清清楚楚,新聞局把『分級』的責任全推給了業者。新聞局什麼都不必做,只要蹺著二郎腿等著去『巡邏』,看看底下的書店、出版社有沒有乖乖執行,不乖的就捉出來打、處分。這就是我們的出版品分級法!」

「那你們何不也成立一個像電影分級的基金會來分級這些書呢?」

「所以說你們這些立委根本不知民間疾苦,簡直像是晉惠帝,看見鬧饑荒的人,只會問︰『何不食肉糜』?」

搖搖頭,梓旻笑道︰「電影分級是事前審查,你可以在電影播放前先審查它是哪一級。如果片商覺得為了一個鏡頭就列為保護級或限制級是不妥的,那麼片商還有時間與導演溝通,看看要不要保留那個鏡頭。假如導演為了維護創作,堅持不肯剪的話,那麼它被列入限制級也是導演能接受的吧?問題是,現在出版品審查制根本無法做到事前檢查。」

「為什麼做不到?」

「印書不像電影一樣,有毛片這種東西,可以叫一群人先來討論劇情。一份原稿一進印刷廠,沒有印蚌五百、一千本的,誰要幫你印呢?因此若施行事前檢查制,勢必會變成在印制前就得決定好它是限制級或普通級。如果真有這麼個基金會在印制前一一過濾書籍,決定分哪一級,然後像電影一樣,再由作者定奪他們服不服氣、要不要接受,修改後再送回來……那恐怕全台灣都會陷入書籍斷糧日,因為每天、每月、每年的成千上百冊書,都得排隊等候『分級』。」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

「目前分級辦法中要求的是書店在拿到書之後、出版社在印刷之前自己去分級。請問一下,書店店員與編輯的工作,是過去出版法還在的時代,那些負責檢書、查書的公務員嗎?以後聘請店員、聘請編輯,還得先考張執照確定他們對書有多專業,能不能專業分級嘍?既然沒有這道手續,試問他們的分類,新聞局願不願意相信?答案是︰不。新聞局一邊要業者自律,一邊又讓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連同兒福社工、警察,到處去『檢查』業者,看看那些書店有沒有違規者,一有違規馬上開單告發。連警告單都沒有,直接就是處以罰緩。」

停口氣,梓旻看著他眉頭越皺越緊的表情,笑說︰「我知道接下來你要說什麼,你一定想說,不服氣的人,就像是收到交通罰單的人一樣,可以上訴,對吧?」

他沒回答,梓旻徑自說下去。

「反之,我想請問一下,有哪一條交通罰則是如下列所定的?一︰禁止路人跨越黃線,跨越者一律罰鍰十到五十萬,刑期一個月到一年。二︰黃線區域請由路人『自由心證』,唯路人所劃區域與執法機關認定不同者,被執法機關捉到仍可開單告發。然後對于那些拿到黃單而不服氣的人,叫大家一一去向交通單位申訴?假使今天這樣的交通罰則能過關,台灣就會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笑話了。可是,新聞局卻讓這樣一條對所有出版品都適用的可笑法條過關了。」

「妳知道得還真清楚。」

「因為我的書就是在這樣一條『若有似無』的法規下,因為不知道黃線在哪里,而成為被人檢舉已經越線的倒霉『路人』。」

「妳是寫書的?」

「我寫了一本叫《天才小嬌妻》的小說。如果你有興趣拜讀的話,我會送一本簽名書給你,你也可以好好地看看,一本不但被人檢舉為該列入『限制級』,甚至還加上被告發『猥褻出版品』的書,是多麼地影響青少年身心的健康發展。」

諷刺地說完後,梓旻語重心長地問他︰「你為什麼會成為一名立委呢?趙先生。」

「那和妳說的問題有關嗎?」

梓旻一扯唇。「不,純粹是我個人的好奇而已。我不知道你做立委是有崇高的理想或堅定的目標,也不知道你對這份工作抱持的是熱情或是無奈,可是選一次立委很辛苦吧?既然那麼辛辛苦苦地選上,大概沒有人會隨便放棄這份工作,半途而廢。我又何嘗不是抱持著如此的心態呢?」

回想當初一個人埋首書桌前,不斷地修改,反復地推敲一段對話、一篇章節、一個轉折的情境,梓旻的小臉不禁蒙上一層哀傷。

「我不是什麼天才型的作者,可是我從小就是喜歡寫東寫西。把我腦子里頭塞滿的故事寫在紙上,是我唯一感覺到自己活著的證據。哪怕這樣讓我的生活圈子變小、朋友變少,必須忍受孤獨與無助,可我仍然是想要寫東西勝過一切。好不容易我投的稿子終于有出版社賞識,那種喜悅比中了一億樂透還要更令我高興。就算書賣得不多,至少有我以外的人,會花錢買我所寫的東西看,這不是一種奇跡嗎?」

「說出這種話,會對不起那些花錢買妳書的人吧?彷佛妳自己都不認為自己寫的書,有被購買的價值。」趙佳築劈頭直言。

「我當然是一字一句都用心去寫的,可是……書總不是必需品吧?你沒有了米、沒有了鹽,或是沒有了衣服都會活不下去,然而沒有了書,或許世界上會少了點精彩,但還不至于活不下去。」

「妳說的話,我無法贊同。」

他黑眸牢牢地盯著她說︰「書是無法填飽一個人的肚子,無法成為妳的代步工具,不可能幫助妳保暖、打掃。可是它會告訴妳怎麼賺到填飽肚子的錢,怎麼購買代步的工具,或是挑選好的家電。除此之外,還有些書可以讓妳忘記寂寞、不感到孤單,心靈豐沛。這些不都是人們會買書、看書的好理由嗎?我是個不相信有『奇跡』的人,所以那些會買妳的書的人,也不是因為『奇跡』讓他們買書的,而是他們被妳的書所吸引了,真心想閱讀妳的作品。」

梓旻感覺暖烘烘的,一擦眼角,說︰「好怪喔,我一開始對你的印象是再差勁不過的,現在听你說出這種像勵志書上寫的每日一句好話,感覺好怪異,好像……嗯……狗嘴也會吐出象牙呢!」

「誰才是狗嘴啊?」趙佳築啼笑皆非地瞪她。「妳有時候是否存心要讓人發怒?為什麼要這麼做?怕我不生氣,會對妳想入非非、企圖非禮不成?」

「我、我才沒有……」一驚,心跳撲通、撲通、撲通。

「妳緊張得舌頭都打結了,還說沒有?」

他調侃人的表情真是有夠惡劣的!哼地,梓旻嘟起嘴,強行壓住快從喉嚨口跳出來的心髒,嘴硬地回道︰「我是不像你那麼懂得什麼打情罵俏,拜托你別拿我當練習用的木頭人,我怕死了,行嗎?」

「越這麼說,越會勾起男人的戲弄心。可是像妳這樣裝得天真無邪也不賴,有些單純的家伙就吃這一套。」

梓旻見他越講越離譜,索性轉身背對他。

「生氣啦?」

「鬼才跟你這種人生氣。氣死我的細胞,你就會高興了,我才不干那種傻事。為了不讓你再逗著我玩,我不可以看著牆壁說話啊?」

趙佳築輕哼著。「放心吧,像妳這麼容易生氣的小表,牙都還沒長齊,我不會對妳怎麼樣的。」

聞言,梓旻氣得回頭一瞪。

佳築揚眉。「現在還要嘴硬說自己沒生氣嗎?」

可惡!梓旻真不甘心,有沒有什麼好法子,可以治治這囂張的家伙?

當她還在絞盡腦汁的時候,他忽然憑空冒出一句。「對不起。」

「啊?」梓旻愣住。

「錯把妳當成記者,那時候對妳是粗魯了點。」趙佳築扯扯唇說︰「這樣不能讓妳消氣的話,我願意讓妳揍一拳。」

他不提,她差點都忘記了。怒氣馬上飛走,她笑嘻嘻地問︰「我若說一拳不夠呢?」

「瞧妳得意的尾巴都翹起來了。大小姐,別想討價還價,看我這挺直的鼻子也知道,可是從沒人敢在太歲頭上動土,打我的臉呢!」

分別在左右手心上呵了口氣,摩拳擦掌著,梓旻高高地揚起拳頭說︰「那我要打過去嘍!」

「妳……」瞇起一眼,趙佳築蹙蹙眉。「在這種狀況下,普通人都會客氣地說『沒關系,我原諒你一次』的,不是嗎?妳當真啊?」

「要打、要打,絕對要打!人家都自願讓我揍了,這種機會不可多得,我干麼放著有氣不出,卻忍到自己得內傷?啊!你不要跑喔,在這電梯里頭,你可是無處可逃的!」

「隨便使用暴力會教壞青少年的。」他一邊後縮,回道。

「那你不會打馬賽克啊!」

用力轉動著手臂,活像是漫畫中的火輪轉般,梓旻宣稱著︰「我要打嘍!」

嗶∼∼

請等待數秒。

……

……

趙佳築模著臉頰,嘖嘖地說︰「妳、妳哪來這麼大的力氣?我剛剛真不該好心幫妳敲門的,有妳這種力氣,什麼門都禁不起連番摧殘,最後一定會被妳打破、打倒的。」

懶得理會他在嘟囔什麼,神清氣爽的梓旻,暢快地伸伸懶腰。「哈啊,幾天來的悶氣,好像一下子都消失了。真是多謝你了,趙大委員。」

「妳該不是在借題發揮吧?連同其它人的怒火,也一並算到我頭上了?」臉頰有些紅痕,幸虧還不損及顏面骨架的酷男,幽幽地問。

「呵呵,別在意那麼多嘛!」

「現實的小丫頭,終于肯眉開眼笑了,是吧?」

「因為最近真的很悶啊!就像我剛剛說的,我的書出了問題,大概有些人會以為反正受罰的也不是我,我稿酬照拿、有書照出,我不會受影響。但,根本不是這樣的。我在為自己的書討得一個公道之前,根本無法繼續寫下去。不要說什麼分級辦法會不會影響我的創作自由了,這樣下去它根本就剝奪了我的創作生命。」

趙佳築伸出了一手,梓旻訝異地張大眼,他卻拍拍她的頭頂發梢說︰「不必激動,我會在這邊听妳訴苦的。難過的事,說出來給別人听,也會少了二分之一的難過吧?」

紅了紅臉,梓旻沒有拒絕這善意的舉動。

他掌心的溫度,比小扮的還熱。

自很小、很小的時候起,在梓旻的認知中,天底下再沒有比小扮更好的男人了──現在這個想法也沒變。拿趙佳築和小扮比起來,就連一根手指都比不……唔,看在他剛剛讓自己打了一拳的分上,那就給他調高一點點,姑且說他能攀上小扮的腳跟好了。

不禁笑起自己真是太愛往臉上貼金。人家是趙大委員,又豈會在乎她這個路邊小野草要把他當「大好人」或是「大爛人」呢?

「怎麼不往下說了呢?」

梓旻搖搖頭。「我很高興,有人願意听我說。如果那些坐在辦公室里的官員們,也願意听听我們心聲的話,我會更高興。我不是想反抗制度,但是當制度發生了問題,當它讓我在寫作時,還要擔心自己會不會成了無知中陷人入罪的工具時,你還要我怎麼繼續創作呢?」

本以為自己活在一個能自由書寫、自由幻想的天地,不料卻一夕之間風雲變色,那種打從背脊開始冰冷的感受,誰能懂得呢?

寫東西的時候,是沒有辦法打折扣的。

要一邊承擔著各種規範,一邊計算著自己的尺度到底是否也是「一般人」的尺度,那根本不叫創作,而叫做寫腳本。而且這腳本還不是自己定的,全由他人規範,那道規範有多高、牆有多厚,偏偏不得而知,難道要每個寫書的人,都如同今天的她一樣撞得頭破血流,才會有人肯面對這個問題?

「我手中的自由,正在逐漸地死亡,可是它沒有尸體,我沒辦法給你一個證據,但它絕對不是不存在的。」

這時,趙佳築忽然踫了踫她的臉頰,梓旻才曉得自己的淚不知何時已滑落。

「我會做立委,起初並不是我自願的。」

她一邊擦著自己眼角,一邊揚起眸凝視那張若有所思的臉孔。

「在我剛從大學畢業後,我最初是在一間與家族無關的企業上班,過了幾年的普通上班族日子。那時候的工作雖然有趣,但我對那份工作稱不上有什麼熱情,因為人不能沒有工作,所以我去上班,如此而已。」

佳築看著她淚水已干的小臉頰,微微一笑。「妳還不知道我的家族曾是道上有名的顯赫世家吧?」

「道……上?」莫非是白的相反顏色?

瞥了瞥她的臉色,佳築一嘲。「現在覺得可怕了嗎?居然和個黑道流氓的兒子共處一室?」

「不、不是啦!只是有點兒訝異,因為看不出來。」縱使趙佳築很傲慢,但她倒是沒有嗅出此人有什麼「暴力氣息」,或者是「混混臉色」。粗魯是有點、霸道是有點,可是同時他也顯現出體貼的一面……呃,要察覺是得花點時間沒錯啦,不過還是不能抹煞吧!

「小時候,因為這樣,沒有同學敢接近我。老師嘴巴上雖然不敢直說,可是也忌憚我的家世背景,對我『另眼相待』,看似客氣,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想教導一個大尾流氓的小表頭吧?」

梓旻彷佛可以從他此刻的身影,看到另一個稚幼的小男孩,被學校的同學與老師聯合起來「漠視」的身影。那一幕,讓人的心都揪了起來。

「我家老頭……在我升上國中之際,忽然宣布洗手收山,不干了。因為他發現做流氓,還不如做另一種頭路更有賺頭。他相中的下一份工作,就是在國家的機關中,能大剌剌地跟人嗆聲的議員。靠著他的人面與勢力,要做個鄉下議員不是什麼難事,後來他也真的選上了。先是縣議員、再來是市議員,最後是立法委員。」

經他一提,她印象中有一陣子似乎曾听過某位姓趙的立委被人放槍給……

「在我二十五歲那年,老頭子被人給干掉了。」

丙然是那個案子嗎?到現在還沒有破案的,那個轟動一時的槍殺血案?

「說到我家老頭子,根本算不上是個會讓人懷念的家伙。脾氣火爆、眼中只有他那堆酒肉朋友,沾上政治之後,更是成天到晚都不見個人影,也沒人知道他在外頭搞些什麼。母親成天都和他吵架,關于他在外頭養女人的傳言也不斷,要是有人半路跑來認我這個老哥,我是絕不會感到訝異的。」

梓旻卻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可是,你還是很愛自己父親的吧?」

「愛?」他諷笑著︰「有人常說恨是愛的連體嬰,我確實不知道自己是愛著那老頭子,或是恨他更多些。只有一點我能確信,無論那老頭做了些什麼,他畢竟是我老頭。那些決意要滅他口的人,目的也很明白,就是為了讓他從世上消失無蹤。既然這樣,我能做的最大報復,就是扛起我老頭留下的一切,無論家族或是他的事業,我都要一肩挑起。所以我繼承了他的位置,靠著一點運氣與同情,坐上了立委這位置。」

瞟她一眼。「妳剛剛不是想知道,我為什麼會選立委嗎?理由便是這樣。與妳熱情地選擇自己一輩子的工作不同,這個工作是我老頭留下的,所以我做。不好意思,沒有什麼熱情。」

梓旻覺得人真是很有趣的動物。「誰說的,套句你方才否認我的話,我也要否認你說你對工作沒有熱情的話。」

往往越貼近自己的事物,越是看不清楚。

「喔?好大的口氣,妳不是挺不熟悉我的,怎麼會覺得我對這份工作有熱情?」

「很簡單啊!」梓旻指著他的胸口說︰「你模著良心問問自己,倘若你對立委的工作完全沒有動力,為什麼要在我述說那些困難的時候,陪我一起思考、在這兒一直傾听?你一直都很認真地听我說,沒有半點虛應故事,也不見任何不耐。你是個絕佳的聆听者,我相信這是身為一名立法委員最該具備的條件之一。誰都不能說你不夠熱情,對吧?」

「妳歪理還真多。」

「彼此、彼此。」

兩人相視一笑。不可思議的機會把他們串在一起,起初的距離曾幾何時消失無蹤了,現在竟能這樣並肩而坐,各自說出放在心底的真心話?或許是空間帶來的私密感,讓人褪去了心中的鎧甲也不一定?

梓旻閉上眼楮,歷經一整天的風波,她早已經累了。而且也不知要被關到什麼時候?

「妳想睡的話,可以趴在我的腿上。」男人在她身旁說道。

「不用了,這樣不好意思。」打了個呵欠,梓旻懶懶地倚著一旁的牆壁說︰「怎麼都沒有人發覺我們在這兒呢?你不覺得這太反常了嗎?」

「……是……想太多……」

斷斷續續的話語傳進她腦海,但已經無法連成串。濃厚的困意讓梓旻支撐不住地慢慢往一旁倒下,所以她不知道,身旁的男人月兌下了西裝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也不知道男人慷慨地提供了自己的雙腿作她的枕頭。

好軟、好舒服,她安心地進入夢中,翱翔于天際的雲朵間,悠游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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