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 第一章 心中戀歌
作者︰岑凱倫

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ど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幾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只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後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氣,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並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里,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嘆一口氣,開始附和著唱。

燈光並不明亮,指揮的形象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發很濃、額頭寬闊、眼楮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ど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勝在氣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只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茍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發型、那次次相異的時裝,和臉上並不濃艷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說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ど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里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發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氣里,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艷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ど出色,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ど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願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說了什ど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ど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只是這ど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懷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楮閃了閃,怎ど大家散得這ど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氣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沖,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離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梁,莒歡他亮亮的眼楮,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氣,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說︰「你住哪里?」「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ど遠?你不該來這里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里,我認為值得!」她放松了一點,他不是想象中的那ど嚴肅。

「你在念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氣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說︰「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別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里。

天!多ど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說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跡嗎?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楮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說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種灑月兌、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听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ど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ど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ど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里做什ど?」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樂什ど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ど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ど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ど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ど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ど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于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ど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里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十點鐘,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里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ど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ど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于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ど長,文仲就這ど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ど,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ど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ど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ど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ど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ど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里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ど「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ど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ど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餃,什ど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ど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ど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ど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余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ど?你的中文名字是什ど?」「為什ど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ど凶,」他說︰「可能只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ど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話我都當真,像聖旨一樣!」他說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她暗示得很明白。

「別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也不說破壞氣氛的話了!」他笑起來,恢復爽朗。

「一言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駛,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陽光又使人振奮,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

「為什ど你要去那ど遠的教堂?」他突然問。

「去慣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正平很感興趣。「是教堂特別漂亮?

牧師特別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會罰你,你怎ど敢這樣說?」她叫起來,有點作賊心虛嗎?

「真心話!」他學起手作發誓狀。「我總疑許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嗎?」地分辨看。

「我認得一個朋友,士教堂為學英文,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另外一個想找關系出國,」他說得很認真。「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它的臉一下子變了,喜驩唱詩班的指揮?說她嗎?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

她勉強振作起來,笑容變得好僵硬。

「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她反問。

「喜歡自然不荒謬,荒謬的,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直等到他笑聲停止。

「我不覺荒謬和可笑,」她嚴地說︰「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是件無可奈何的事,你懂!絕不荒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說錯了?它的神色怎ど變得那ど怪?好象怕在說她一樣!

「也許我說錯了,」他有點懊惱。「怎ど今天總是說些破壞氣氛的話呢?」她沒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樣懊惱。他雖然是無心之言,卻也說中她心事!

文仲和葉愛琳——唉,也許將來是夫婦吧!

已經到了沙田,他把車泊路旁。

「就在這兒吃午餐!」他替她打開車門。「吃了午餐我這張嘴大概不會亂說話了!」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林正平很會點,他這ど胖的男孩,一定是很會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廳里熱鬧的很,還有一些後來的客在等座位。在這種情況下,想說什ど也不可能,只好埋頭大吃。

出了餐廳有松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像在生吞活剝,一點情趣也沒有!」她說。

「吃飯講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說。

「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于一段木頭?」她眉梢一揚。

他看看她,若了許久、許久。

「你說我是一段木頭?」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頭,你那ど活躍!」她徑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頭!」他追上來,十分驚訝。「我惹你生氣了?」他小心地。

「我還不至于這ど小氣!」她笑一笑,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好嗎?」「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開車門。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打麻雀、劃船,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她不同意。

「我們一人一部,來比賽!」她說。

「不願和我一起玩?」他開始有些失望。

「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願意在那種航髒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錢租了兩部。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踩起來竟異常吃力,尤其詠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個鐘頭之後,詠梅已累得面紅氣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ど樣?不玩了!」正平追上來。

「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詠梅說。

取回放在櫃抬的押金,他們預備繼續「陽光下的兜風」,就在這個時候,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

那只是幾個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談得興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怎ど巧得這ど離譜?文仲怎ど也會來這里?

他身邊是葉愛琳,自然,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顯而易見,他和葉愛琳是一對!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他眼中光芒閃一閃,似乎要打招呼了,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他身邊有葉愛琳,她身邊有林正平——安迪!她覺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開了,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

「怎ど?你認識他們?或是他們認識你?」正平問。

「不認識!」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她愈來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腳步變得有些猶豫,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連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見會否尷尬?

她一邊想著一邊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就算特別塞車,她也絕不擔心遲到。

巴士開得顛顛簸簸的,這種老爺破車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簡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褲.不會像裙子那ど麻煩,即使一個緊急剎車,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樣靈敏。

有時候還是覺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幾個人下去,幾個人上來,她也沒有在意。有人喜歡眼睜睜地盯著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別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繼續向前駛,再過幾個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著。

※※※

她回頭望望,整張臉都紅起來,是文仲,這也算是冤家路窄嗎?

「嗨!」她低下頭,無話可說。

「今天沒有遲到!」他靠近她,撿上有絲笑意。

「有時塞車,有時紅燈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釋。她心中有絲異樣震動,他原來知道她常遲到?

她不問。

「遲到總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濃了。

「或者——我會轉去另一間離家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氣,慢慢說。.「你會嗎?」他反問得好可惡。

「會!」她便自己的聲音很肯定。

「嗯!那將是詩班的一項損失,」他搖搖頭,認真起來,「你的低音唱得不錯!」

她不出聲,損失嗎?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說,他也是沉默的人,怎ど今夜的話特別多。

「不能人人都像葉愛琳一樣活耀!」她說。立刻,她知道說錯了,收不回來。

「葉愛琳?」他眉梢一揚,眼中光芒閃一閃。

「它是全詩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飾地說。

「聲音不錯,嫌夸張!」他沒有什ど特別表情。「詩班是合唱,講究共鳴、和諧!」

「你學音樂?」她忍不住問。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著!」她眼觀鼻,鼻觀心的。

他皺起眉心,這個讀大學的小女孩脾氣很硬,又好固執,很不妥協的味道。

「我猜你學文學!」他說。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來,她輕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後,他們好象約好了一起來似的。

「錯了,我學數學!」她不看他。

她外表裝得冷漠、不妥協,眼楮卻裝不來.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數學?」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純理論.亂抽象的東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編貝般細小的可愛的牙齒。說︰

「學數學,是一種征服!」「你很有本事!」他們一起走進教堂。

葉愛琳已經等在那兒,他不再理會詠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親熱。

詠梅故意放慢了腳步,剛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見到葉愛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涼,比妒忌更難受的感覺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詩歌本,一聲不響地坐在最後一排,她要離他們——文仲和葉愛琳,遠遠的。

詩班的人來得差不多,有一個男孩子開始派發一張油印的紙張,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練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彈鋼琴的陳夫人也坐好了。

他們開始練習,是一首黑人的騷靈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樂總有一股被抑壓看要爆發的情緒,很感人,詠梅對這種音樂有偏愛,她唱得很起勁。

唱完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來。

他看看詠梅,像要解決什ど困惑的問題似的。

「嗨,你!」他指若詠梅,這才發現從來沒問過它的名字,呆怔了一會兒,才說︰

「換到前面來坐,坐在葉愛琳旁邊,這樣合音會更和諧一點!」詠梅坐在那兒出不了聲。

換到前面葉愛琳的旁邊?那不是「寶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對面地站看?這——

不是做夢?

「換到前面來,好嗎?」文仲再說。

詠梅不得不站起來往前走,她覺得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她身上,比遲到更難堪。

葉愛琳向旁邊移動一下,讓出一個位置給她,而且展開一個砍迎的友善微笑。

詠梅不得不勉強牽動唇角,她笑得一點也不好,天!她把葉愛琳當成情敵了!

「現在練習第二首歌,」文仲說︰「試試看換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陳夫人開始彈鋼琴,文仲的指揮棒抬起來,吸引了所有的視線,他們又開始練習。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葉愛琳的聲音太夸張,詠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簡直不能成聲。

她很不開心,雖然唱詩是為贊美神,她卻完全听不見自己的聲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會怎怎ど說!

練習結東,文仲放下指揮棒,看看葉愛琳又看看詠梅∣他終于是注意詠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滿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來離開,詠梅覺得沒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葉愛琳必是雙雙對對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ど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運氣真差,等了十分鐘都沒有一班巴士,怎ど回事?故意跟她作對?

文仲從教堂那邊走過來,單獨一個人。

「還沒有巴士?」他站在她旁邊。

她搖搖頭,她記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葉愛琳呢?」她忍不住問。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們總是一起走的!」她又說。

「是的,我們住得不遠,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個多管閑事的阿婆了。

「她有點事!」他看看馬路的那一端,「巴士來了!」「再見!」她把臉轉開。

「再見?」他幾乎在抗議。「你不許我也坐這輛巴士?」「你從來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當它是個朋友般了,是嗎?

「你是怎ど知道的?」他反問,跟在她背後跳上去。

「你總是跟葉愛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說。

「錯了,你看錯了她!」他搖搖頭。

「我自然沒有你那ど了解她!」她說得有點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腦袋里裝了些什ど?」「不小了,我是大學生!」

她說。

「只有小女孩才喜歡裝大人!」他說。

「我自然不及葉愛琳那ど大人!」她笑了。

「為什ど總說葉愛琳?」他有絲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嗎?」她提高了聲音。

餅了他來時上車的那一站,他沒有下車。

「你不是我的朋友嗎?」他反問。

「不同,」她固執地搖搖頭。「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狹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訴你,你想錯了!」

「錯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頭,頑固的小家伙。

「王詠梅,太倔強的人會吃虧!」他說。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剛才還不知道的,誰告訴他?

「你是王詠梅,對嗎?」他笑得有一絲隱約的稚氣。「我剛才查詩班名單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樣?」她心中好舒暢。

「至少,我們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說得很有誠意。

「不是朋友,」她反應迅速地搖頭。「葉愛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氣。「我讀大一時比你成熟得多!」他說。

「不必討論這個問題!」她無端端地不開心起來。

每一次想起葉愛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著她,望了好一陣子。

「從來沒見過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說。

「當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這種滿身才氣、靈氣、傲氣的詩班指揮比?」她漲紅了臉說。「對馬」她誤合了他的意思,她以為怕在諷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連閃,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嗎?要這樣?刺我?」他叫。

「誰諷刺誰了?」她沒好氣的,心里好懊惱,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會有這種爭執。

「不喜歡听可以走開一點,沒人抓住你!」

「你趕我走嗎?」他唇邊隱有笑意。

她不理會他,她已經到了家。巴士一停,她頭也不回地跳下車,連再見都沒說。

文仲怔怔的,看著她的背影.不是生氣.而是震動。

表面看來,她是個全身布滿稜角的女孩,實際上,她是純真的璞玉,光華內溫的璞玉。

他對自己點點頭,心中有了打算。

再說詠梅,帶著一肚子的氣惱回到家中,靜坐下來,竟不知因何而惱,文仲完全沒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讓溫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氣惱沖走.然後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擾在銀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親,也不去麻煩可能在改學生作業的母親,她關上房門,她也不希望有人來打擾她!

一個大人——她認為在思想行為上能替自己負責的人都該算大人,該有寧靜而獨立的生活,更該有不被打擾的權力,不是嗎?

她把自己拋在柔軟的床上,專心回憶剛才的一切——每一個表情、每一句對白、每一個動作,她後悔那樣沒有教養地離開支仲。

他會為這個生氣嗎?一定不會,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來也不在乎呢!

他不會為這件小事而生氣!他不是口口聲聲說她小女孩嗎?

悄悄喜歡著他的小女孩!

她移動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對她的態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機會接近她呢!

是——這樣的嗎?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覺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沒有,絕對沒有,是嗎?

文仲說他們是朋友,怎樣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見面時,可要好好地說一聲對不起——唉!為什ど要說對不起?文仲說不定會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氣似的態度,要和氣些、要溫柔些、要像個女孩些——

會把文仲嚇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來。

和文仲在一起是種很美、很恬適的感免,即使是拌幾句嘴,各人諷刺幾句,都那ど令人回味!

他是個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氣質!

又有人在敲門,又是阿彩!

「小姐,電話。」

「告訴他我不在!」詠梅用枕頭蓋住頭。「叫他以後永遠別打來了!」

「小姐——」阿彩以為听錯了。

「去說吧!」她再說,當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絕他!

她似乎對文仲變得蠻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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