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十章
作者:楼雨晴

她说得没错,有实力,是不必怕诅咒的。

尽避一夜没睡,又在二十四小时内南北来回,累到快睁不开眼睛看试卷题目,但他还是顺利地考完了,成绩单漂亮得让人想痛扁他,足见实力还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个恐怖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人类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来,三天三夜不给他吃喝,这个变态依然考得出好成绩。

暑假过后,他顺利升上大三,而她“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挣扎到这张毕业证书。

她没急着辞掉快餐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虽然很累,但是领薪水时会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几个家教,没办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过电话,总是一再叹息。“为什么要这样?把身体搞坏怎么办?”

“不会啦,你忘了吗?我壮得跟头牛一样,你要是回来,乖乖站着让我揍一举,就会知道我雄风不减当年。”

还雄风咧。“妳又把自己当男人了。”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见面,会更加珍惜共处的时光。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淡淡地、淡淡地,没有浓烈的色调、言语的堆砌雕琢,更没有明确的关系划分,无声的互动,已经包含太多。

有几次,他总会不经意地又问起:“妳还是不想来台北看我吗?”

“拜托,我现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半死,哪有时间?何况一来一回车钱很贵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来回车资。”因为他手气背,没抽到宿舍,只好和两个同样衰尾道人的同学在外面合租房子,她来的话,住的地方不是问题。

“你干么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来就好了啊,不孝儿子总该让父母看看吧?

“……”他静默了下。“没什么,妳自己小心身体,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啰嗦的老阿伯。”

讲完这通电话后的一个连续假期,他搭车回高雄。算一算,从上一次回来的时间到现在,又将近两个月没看到她了。

他一到站,等不及回家,背着随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估计时间,他到的时候,她差不多要下班,时间刚好。

推开玻璃门,强力的冷气迎面而来,他一眼就被柜台边熟悉的忙碌身影给吸引住,带着笑容走上前。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很公式化的笑容,一边整理纸巾,连头也没抬。

“一杯可乐和中薯。”

“好的,请稍等。”纤指俐落明快地敲着收款机。

她也够扯了,居然没认出他的声音来。

不甘被彻底忽视,他轻叩了两下桌面。“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吗?”

她愣了下,抬头的瞬间,惊喜笑容立刻燃亮了脸庞。

“不行耶,本店不提供这项服务,你得去酒店找,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名片,这家小姐素质不错……不过我中薯可以多给一点。”她也有模有样地回答他。

他偏头想了一下。“好吧,勉强接受。”

排在他后面的客人听到,居然冒出一句:“小姐,我也要小姐坐台,如果没有,我的薯条可不可以也加量?”

端着可乐和“加量”的中薯上楼时正好听到这句,他笑得差点撞到楼梯扶手。

“言洛宇!你他妈给我小心一点,敢翻倒我叫你拖地。”她不爽地吼他。

这声吼叫,可引来同事的注意,纷纷投来“关爱的眼神”。

原来他就是那个神秘的Mr.言啊!总算现身了,大家可好奇得很呢!

谁教这火爆大姊头个性冷僻得要死,平日除了工作之外,绝对不让人接近她方圆三尺之内,怎不让人对那个近得了她的身,还让她牵牵挂挂,露出思春笑容的Mr.言又钦佩又好奇呢?

其中一个比较行动派的同事,找了个机会就溜上楼去“整理环境”,拖把东拖拖、西拖拖就拖到他这边来了。

言洛宇缩了下脚,避开拖把。他特地挑了个可以看到柜台的视野,一边喝可乐,一边欣赏她工作时的模样。

饼了一会儿,发现拖把还是在他脚下徘徊,他暂时收回目光,不解地抬头。“有问题吗?”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态地弯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吗?!”

他浅笑。“应该是吧,她认识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象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话。

“厚!我们大家都对你好奇得要死耶!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电话,都会开心上一整天,如果听到你要回来,更是比中乐透头彩还爽,谁惹她都不会生气哦!”

“是吗?我不知道我的电话有这么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这个人个性超酷,很难接近耶,你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她独来独往惯了,但是没有恶意的,请别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说,她在这里工作的状况还好吧?可以帮个忙,关照她一下吗?”

“这么关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乐,没否认。

“我就说嘛!丁群英还说不是!男朋友这么帅,又不是带不出门,干么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队嗅到新闻气息,决定明天拿来当头条,散播八卦散播爱!

“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妳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水女敕,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

闭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妳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妳,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妳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妳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妳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妳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妳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妳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妳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轻笑。“你要习惯,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不懂虚伪那一套,如果谁觉得中靶,那……”她耸耸肩,语意不言自明。

“……妳更狠。”他闷闷低哝,转身倒了杯水给她,在她对面坐下,细细审视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说,妳没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

她喝了口水。懒懒挑眉。“那又怎样?”

“洛宇常提到妳,那时我们都对妳很好奇,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现在看到妳,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我发现,妳在某部分的气质上,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进而交往。说穿了,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妳,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

“是这样吗?”她垂眸,轻抚杯缘。“那个笨蛋人呢?”

“刚刚退烧,吃完药睡着了。”男孩指了指左边尽头的房间。“妳要去看看他吗?他盼妳盼很久了,妳说不来就是不来,他多哀怨啊!”

丁群英顺着他指的方向,旋动未上锁的房门。

床上的他正安睡着,她坐在床边,掌心贴上他微微发热的额头、脸颊,想到什么,她拉高他左手的衣袖,果然看到臂上打针没推散的微肿痕迹,她又走出房门,问明哪一条是他的毛巾,浸湿拧吧到人体肌肤能接受的热度,敷上他手臂微肿处,轻轻推揉。

他半梦半醒地睁开眼,看了她一下,喃喃说了句话,药效发挥,又沉上眼皮,迷迷糊糊地睡去。

丁群英轻轻笑了,低骂:“笨蛋。”

耳边,柔柔地重复着他那句似有若无的呢喃——

“我好想妳,群英。”

“啊!”低喊了声睁开眼,言洛宇茫然地眨眨眼。他记得好象有看到群英耶!是不是作梦啊?

伸手想揉揉眼睛让自己更清醒,发现右手臂动不了,他扭头看去,这下可完全傻眼了。

群、群、群——英?

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告诉他?不然他一定会去接她,绝对不会这样睡得像死猪一样……

太多情绪塞在胸口,当他慢慢消化了这道消息的冲击,所有的激动反而化为涓涓细流,柔柔暖暖地流至四肢百骸。

他静静地凝视枕在他臂弯睡得香甜的容颜,浅浅的幸福笑意由唇角泛开。

“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妳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走痴情女千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

他了然地笑了,指尖柔柔描绘她的眼眉、五官,指月复挲抚着软女敕唇瓣。

“群英、群英——”他低低喊了几声,她眨动眼睫,对上他温柔的凝视。“醒了没?我想吻妳。”

没。一半神智还在和周公拔河,但她本能地伸手揽住他,在他低头贴住她的唇时,本能张嘴响应他。

结束了一记长得两人都快透不过气来的深吻,稍解满腔思念之情后,他俯视着她,低声抱怨:“要来怎么不告诉我?”

“那要问你啊,笨得要死,连照顾自己都不会,我当然要来看看你死了没有,好代替你爸妈收尸。”她脸色有些红,倔强地哼道。

他不以为意,笑笑地轻咬她唇办。“我好想妳。”

她张口、闭口,好一会儿才别扭地低道:“我有听到了啦!”

“妳真的应该叫醒我的。”他轻叹,与她颊贴着颊,淡淡流泄温存,双手恋恋不舍地舆她交握。“什么时候要回去?”

“……我请了四天假。”

他微愕,惊喜地撑起身子望住她。“真的?”

她不甚自在,嘴硬地补上一句:“如果没车床族可看,我现在就回去!”

他笑得胸膛都震动了,缠腻着她柔软的身子,啃咬她的耳朵笑骂:“!死性不改。”

“你管我!”捶了下他的肩,被他咬得浑身酥麻,娇躯无意识地偎赠着他的身体。

丁群英白他一眼。“不行吗?”

她说,不稀罕一个会为了一条裙子爱上她的男人,但却还是穿著他送的裙子来见他……

她的真心,那么明显、那么深挚啊……

她咬牙切齿。“言洛宇,你龟毛够了吧?到底要不要月兑?”

“那妳要答应我,下次再穿给我看。”

“原来你一直要我穿裙子,是为了好月兑!”她睨他一眼。

“天地良心,我绝对不像妳,无时无刻,满脑子不良的黄色思想。”她修长的双腿触感极好,他指掌来回流连。舍不得移开。

“是,你君子,你光风霁月。”那他现在在做什么?盖棉被,纯聊天?

不甘任人宰割,她礼尚往来,动手剥光他衣服。

这也容易,因为他穿著轻便的睡衣,她简直游刃有余,意犹未尽地东模模、西碰碰。

“啊!”他倒吸了口气。“群英,妳的手在干么?”

“鬼叫什么?试试看和小时候有什么差别嘛!”小器鬼,她全身都被他抚遍了,借她模一下会死啊!

他闭了下眼,忍受这甜蜜的折磨。“好,那结论是什么?”

“size不同。”

他微微脸红,因她大胆的言行而急喘。

丁群英瞄他一眼。“那你呢?感觉有什么不一样?”

他咬牙,尽可能丕让自己丢脸地申吟。“天堂与地狱。”

“所以现在不会痛得哭着喊妈妈,指控我欺负你了?”她戏谑了句。看看他有多丢人,被小女生欺负得哭着找妈妈。

“丁小姐。”他死命ㄍㄧㄥ住,一字字清晰地吐出。“妳搞清楚状况了没有?等一下会痛得哭着喊妈妈的人,绝对不是我!”

她挑衅地挑眉。“不试试看怎么知道?”

“好啊。”他笑道:“要掀开被子吗?”

“不要!”她拉紧了棉被,脸红地瞪他,一副他敢掀她就跟他拚命的表情。

他会意地笑了。

她呀,老是表现得多热情大胆。骨子里却纯情得可以,连果裎相见都会无地自容,就像对他,明着对他说话总没好口气,十足冤家,暗着却又爱他爱得没了自我

他眼神暖热,胸口涨满浓浓的炙热情潮,深睇着她。“可以了吗?”

“群英,妳第三个生日愿望是什么?”第一个,胆怯地不敢要求太多,想着能偷吻他就好。

第二个,是想光明正大,好好地看着他,吻他一回。

她不说,他其实什么都知道。

他甚至猜得到,她那个没说出口的第三个愿望是什么。

他暗示过,试图问她,如果当时她有足够的勇气说出口,争取她想要的,他在那时就会答应她。

但是——她没说。

她怯懦地不以为自己要得到。

“你早就猜到了对不对?干么还问。”她别扭地不肯看他,一阵酸酸麻麻的感觉冲刷着身体感官,她张口咬住他肩头,怕自己意乱情迷,不自觉说出那埋在心底,藏得太深、太沉的心事。

他怜惜地搂紧她,感受他们带给彼此的感官欢愉,以及心灵抚慰。

“群英,我有没有说过,我很高兴遇见妳,被妳一路欺负到现在?”

“嗯哼!”这人有被虐倾向吗?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会一直陪着妳,到永远?”

“……”哼应声变轻了。

“所以我不用说,妳应该也知道……我其实很爱妳,对吧?”

肩头有湿湿热热的感觉,他将她搂得更紧。

今后她的任何情绪,都有他收容,包括欢笑、眼泪。

有些话,不必多说,他懂,她也懂。

他不会有更多的甜言蜜语,也说不来那一套,只有一颗很真、很真的心,以及一句永不折扣的承诺——不离不弃。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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