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一章
作者:叶山南

有人说,秋天是容易失恋的季节。

在这座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中,人们恋爱,人们分开。

欢笑或哭泣,所有的心情起伏,都逃不过,一个“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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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他说过永远爱我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呜——”虽说现在是上班时间,可程氏企划公司人事部的办公室里,却传出不绝于耳的女子啜泣声,哭得凄惨伤心、楚楚可怜极了。

“书芬,别再哭了,你再哭他也不会回来呀!”边上有人递上-条纸巾。

“就是就是,为那种男人不值得啦!”有人敲桌附和。

“不过她也够惨了,男朋友跟人跑了不说,还顺带卷走两人一起存下来准备买房子的钱。”知情者向众人报告当事人的惨烈状况。

“唉,男人啊,没一个好东西!”同样受过伤的女子跟着有感而发。

办公室里声浪起伏,有人轻声软语安慰失意人,有人义愤填膺大骂负心汉。在这个所有成员清一色为女性的人事部里,弥漫着失恋过后的凄惨气息。而这名叫做书芬的长发女子,却好像听不见别人的劝解似的,仍然趴伏在桌上哭个不停,脚下用过的纸巾堆得足有小山高。

“书芬,安啦。你就算再惨,也不会比阿水还惨啊!”坐在她边上的一位小胖妹见她眼泪留个不停,突然一击掌计上心来。

书芬立刻抬起头,“阿水?”听到这个名字就像听到爱人回心转意的消息,眼睛立刻放出光彩来。

“你看,阿水调来我们部门才不过两年,可是你知不知道这期间,她一共换了多少个男朋友?”

小胖妹一句话轻易挑起众女子的兴趣。大家立刻噤声,纷纷朝她围拢过来。

小胖妹一坐上办公桌,表情神秘又带点幸灾乐祸,“你们猜猜看啊!”

“十个?”

“没那么少啦,要我猜的话,至少二十个!”

“快说,别吊人胃啦!”

声浪再度此起彼伏。八卦,永远是女人们的最爱。

摆足了说书先生的架势后,小胖妹才得意洋洋地宣布答案:“说出来吓死你们,是——噔噔噔噔!”音乐插播,“足足有——三、十、六、次!”

全场一片哑然。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几秒钟之后,女人们并没有惊诧尖叫,而是——

“看不出来嘛。我觉得她长得也不怎么样啊!”语气凉凉,带点酸葡萄的滋味。

“就是啊,个子那么高,男人跟她交往会有压力的啦!”身材娇小的女子立刻跟进。

“总之,现在的男人统统都没眼光!”这才是在场所有人的心声,潜台词则是:我的条件又不比她差,为什么我却碰不到三十六个好男人来妆点我的人生?

“喂,你们搞清楚!”小胖妹连忙打断众家姐妹越扯越远的话题,敲敲桌子,强调被众人忽略的重点,“阿水她不是自己主动换了三十六个男朋友,她是被人甩了三十六次耶!”

“错,是三十五次!”

清朗中含着淡淡嘲讽的女声蓦地自门口响起。小胖妹脸色骤变,大惊失色地瞪向懒懒倚在门框上的修长身影,“阿、阿水?!”

阿水——水清浅冲她笑出一口白牙,纠正她有失精准的情报:“我和ANDY还没有分手,请不要诅咒我们!”

她大跨步走进来,一七五的高挑身材使得刚才还践得二五八万的一众女生纷纷抬头仰视。她走过书芬身边时,豪迈地拍拍她的肩,道:“安啦,你不用那么伤心,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书芬呆呆地点头。不知为何,她就是觉得面前这个比自己年轻两岁的女子有种与生俱来的威严气势。她们这些小喽啰也只敢在背地里议论她两句而已。在这间办公室,水清浅可是不折不扣的领导者,尽避她年纪轻,资历浅,可是面对她一入行就红得发紫的业绩,所有人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儿。

水清浅,今年26岁,生得高挑健美,浓眉大眼,乍一看还真像个帅气的男生。尽避蓄着过肩长发,但她走在街上还是经常会被人说:“那个男的发型不错哦,是不是照着F4的样子剪的?”

F4?呵,她还F1赛车咧!拜托,她长得真的这么像男人吗?

水清浅在办公桌前坐下来,拿起桌前的小镜子,开始端详自己的容颜——

两道英挺上挑的剑眉下,深邃的黑眼珠正闪着坚毅的光芒,高挺的鼻梁,紧抿的薄唇,再加上线条分明的脸形、刚毅的下巴,果真英朗帅气——跟F4有得一拼。

尽避心里郁闷,但水清浅仍不得不承认:她长得的确有七分像男人。虽然很英俊——不,是标致,但女生男相,怎么说也不是一件好事吧?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每-个男朋友到最后都会跟她提出分手的原因。

水清浅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既然她长得这么像男人,那为什么还会被托生成女儿身呢?而且更不幸的,还被取了个好生古雅的名字——“水清浅”?

水清浅,听上去温婉柔美,颇有古意。一听就能想象出叫这个名字的必定是位温柔多情、纤细美丽的淑女。可是,为什么“水清浅”偏偏被分配给不男不女的她?如果上天有眼,一定也会怪她亵渎了这个好名字。

敝不得同事们都爱叫她“阿水”了。要对着一个昂藏七尺的高妹叫“清浅”,谁叫得出口啊?

“阿水?阿水!”

水清浅猛然回神,发现自己又陷入了自怜自艾的负面情绪中。她连忙坐正身体问道:“什么事?”

“那个——”小胖妹手里举着听筒,有些奇怪地看她,“你的电话,响了好久了!”

她竟然出神到连电话铃声也听不见吗?苦笑一声,她连忙接起自己桌上的分机,“喂,我是水清浅。”

所有人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好奇地看向她。小胖妹尽心尽责地用唇语向每个人传达信息:是、个、男、人。

是个男人?是谁?会是她的第三十六任男友吗?女人们的心里同时升起这个疑问。

水清浅没有再说话,只是偶尔嗯嗯啊啊蚌几声,最后用无比冷静的声音对着电话那头道:“好,我知道了,就照你的意思分手好了。”

所有人的下巴同时掉了下来。分手?和第三十六任?

不会吧?

水清浅搁下听筒,对小胖妹扬起一个无奈的笑容,“被你一语成谶,我和ANDY分手了。”

“这个——我说阿水啊,”小胖妹搔搔后颈,干笑道,“其实你也用不着那么伤心,反正你也……”习惯了嘛。

水清浅似乎听懂了她未说出口的话,点点头道:“是啊,反正下-个男人会更好嘛!”

所有人像参观动物园一样直盯着她看,想要从她脸上找出一丁点类似“伤心”、“愤怒”、“失望”之类的情绪,然而——没有。她只是像个没事人似的坐在那儿,仿佛刚才的被甩事件根本不曾发生。

“这也差太多了吧?”有人百思不得其解地瞥了脸上还挂着泪痕的书芬一眼。同样是女人,分手后的反应怎么可以差那么多?难道水清浅根本不是女人?

“你们干吗这样看着我?”水清浅抬起头,接触到众人看她的眼神,心下好生奇怪,“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连忙抓过镜子端详。

得出结论了。小胖妹摇头叹息:她果然被男人伤得太重,伤到没感觉了。

而水清浅却粗神经的并未察觉同事们此刻脑中转着的怪异想法。她抬腕看了下表,而后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道:“下班时间到了哟!你们不走吗?”好奇怪,平日里五点一到,大伙儿早走得没影了。怎么今天一个个呆若木鸡,对下班时间全无反应?

她将一叠文件和手机装入坤包,道:“那我先走了哦!”说完潇洒地把包往身后-甩,跨着帅气的步伐走出办公室。

罢跨出门槛,一众女子立时在她身后炸开了锅——

“哇,阿水好有型!被人甩了还能表现得这么平静!”一女子说着还瞥了书芬一眼,“你也学学她啦,为我们女人争口气!”

“可是,人家就是忍不住伤心嘛!”书芬说着又两眼含泪。

“哎,说不定她一回到家,立马扑到床上去大哭一场。我敢说她只是在假装坚强罢了!”

“你懂什么?像阿水这种女人中的男人,才不会哭呢!”

“何况失恋这么多次,早该习惯了!”

听人说,秋天是容易失恋的季节。在这个飘着落叶的初秋,水清浅遭遇了她人生中的第三十六次失恋,她会从此对异性绝望、对爱情望而生畏吗?还是会像老话说的那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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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咖啡店有个颇为奇怪的名字叫“橘子”。

全橘红色的外墙,贴着橘子图案的磨砂玻璃窗,连圆圆的房顶上,都煞有介事地给安了一个绿色的小毕蒂,看上去就跟一个南瓜——不,橘子一样。

可是,这家名为“橘子”的咖啡店却不卖橘子。不仅不卖橘子,也不卖橘子汁、橘子冰淇淋、橘子蛋糕。总之,任何跟橘子有关的东西,它统统不卖。

一家不卖橘子的店,为什么要叫“橘子”呢?这是水清浅想了好久也没有想通的一个问题。

于是,她就跑去问这家咖啡店的主人——也就是自己的老妈。结果老妈给了她一个很煽情的答案:“那是为了纪念你老爸呀!你老爸生前最喜欢吃橘子了。”

“哦。”当时她很白痴地点了点头,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也不能不问,“老妈,既然我们的店叫做橘子,那为什么要装潢得像一只南瓜呢?”

“南瓜?”水妈很无辜地眨了眨长睫毛,惊讶地道:“有吗?我觉得它看上去很像橘子啊!”

得到这种答案,水清浅只好没力地抹了把脸,换上制服帮客人送咖啡去了。只是,每当她下了班换上橘红色的制服站到吧台后的时候,她都会在心中埋怨自己那早逝的老爸:他生前为什么那么喜欢吃橘子呢?

不过,老爸若是知道自己生前的饮食喜好被以这样一种怪诞的方式延续下来,恐怕他也会像她一样,在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无力感吧?

记忆中,老爸一直是个温柔的好男人,有一双大而温暖的手。他是个高风亮节的学者,“水清浅”这个名字就是他取的,取的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之古意。只是,当时老爸或许没料到,长大以后的她,竟然会发育成一个如此“健康”又“强壮”的女子。

傍客人送完咖啡之后,水清浅为自己泡了一杯拿铁,站到吧台后面,慢慢等它凉。在女乃黄色的醇厚液体中,倒映出她的有几分忧郁的面容。

就在今天,她又失恋了,而且是被甩。说一点都不伤心是自欺欺人吧?可是,也许还真像同事们所说的那样,她是伤心伤到习惯,没感觉了。如今,心里的感觉反倒比较像是被严苛导师当掉的不及格学生,她仿佛看见有人拿着红印章在她的“恋爱学分”一栏里重重敲上:

“FLUNKOUT!”

短短两年,二十四个月,她居然可以被甩三十六次!

最长的一次恋爱持续了一个月零七天,最短的不过三天。

唉!她水清浅天生跟“恋爱”两字有仇吗?为什么她的每段恋情,都那么早夭呢?

手中银勺缓缓搅动着杯中的甜苦液体,她浑然未觉母亲已经来到身后,直到她的声音响起——

“12桌的那个客人真的很过分哦,连喝个咖啡都好意思要求续杯!她当我这里是麦当劳啊?”

水清浅顺着老妈的方向看过去,见12桌坐了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浓妆艳抹的,却死绷着一张脸,看上去心情极度不爽的样子。怎么,她今天也失恋吗?

她想也没想就道:“黄昏那家伙来了没有?”这种难缠的女客,交给他去处理最好。

“还没。”水妈悻悻地一耸肩,“他今天要去编辑部交稿,会晚一点来。”又看看女儿,问:“乖女儿,你今天不和那个叫什么迪的先生约会吗?”

水清浅翻个白眼道:“妈,是ANDY啦!”不会讲英文还硬讲,“我们分手了。”她口气有丝烦躁。

“怎么会?”水妈立刻换上一脸惊异加同情,“他又说你没有女人味?还是说只能把你当好哥们看待?”

水清浅再度翻个白眼。这是她前几任男友提出分手时的借口,老妈记得还真牢。

“他说跟我在一起没有谈恋爱的感觉。”她叹口气。

其实别说他,她也没那种感觉啊。两人只是相个亲吃吃饭的普通交往而已,哪有那么多火花可以冒?那个ANDY真是诚实得过分,竟然直接说对她没感觉,可恶!早知道就先一步甩掉他!

“那还不是一样?”在水妈看来,这次的分手借口并没有和前几次有什么不同。可怜的女儿,枉费她拉了这么多条红线给她,又安排了这么多次相亲。人家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可偏偏她的女儿耕耘这么多次,却一根羽毛也没收获到!唉,可怜可怜,真是好可怜!

“乖女儿啊,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无所谓。”水清浅耸耸肩,“反正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下一个男人会更好,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每次因为失恋而心情低落时,她都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这话水妈爱听!她立即笑呵呵道:“不如这样吧,你三姨的老姐妹认识一个牙医,今年三十岁——”

“停停停!”水清浅举双手作投降状,“拜托,让我先休息一个月成不成?我这样马不停蹄谈恋爱,迟早会‘过劳死’。”她之所以会交那么多个男朋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老妈的过度热心。活像怕她嫁不出去似的一个接一个地介绍,相亲宴当成一日三餐来吃,这样恶搞之下,她怎能不患上审美疲劳?

敝不得人家说“N次恋爱,肯定变态”。恋爱的次数越多,心跳的感觉越少。和男人吃烛光晚餐像在陪客户应酬,与男人四日相对像望着电脑,谈恋爱熟练到这份儿上,她都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可是,女人就是要有人疼爱才会活得滋润呀!”生性浪漫的水妈双手捧颊,眼中散发出少女般的梦幻色彩,“想当初,我和你老爸在大学里……”

别又来了哦!水清浅受不了地皱皱鼻子。老爸老妈的罗曼史,打从她懂事以来就被水妈当成枕边故事每天晚上反复讲一直讲,晒着月亮讲、就着夜宵讲,导致现在她闭着眼睛也能默写个三遍。

“老爸已经走了这么久,你还不是活得很滋润?拜托,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女人没有男人不会死啦。”

“那不一样哦。你老爸他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可是他爱我的心一直没有变。正是因为有了这份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恒久爱情,我才会活得那么滋润!”水妈感情澎湃的声音像是在朗诵诗篇。

水清浅听得头皮发麻,急忙抓起吧台上的菜单就想开溜,“我去帮12桌的客人点单。”

“等一下。”水妈一把扯住她的围裙系带将她拽回来,脸色难得地严肃起来,“好女儿,你听妈-句话:身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就是——”

“嫁一个好男人。”水清浅接得顺口。没办法,这话她听过太多次了。

“嗯。”水妈满意地点头,继续道:“在这个世界上,好男人太少,坏男人又太多,所以我们做女人的,一定要——”

“遍地撒籽,多种多得。”

“说对了!”水妈再度点头,很满意女儿将她平日的谆谆教诲尽数铭记在心,“你看甜甜——”她一手指向站在门边的女侍应生,“据妈所知,她同时在和两个男朋友交往。这两个男人,一个在斯坦佛念MBA,一个在电视台拍广告,一个有实力一个是偶像派,多好!不过就算是这样她还不满足哩,什么候补情人啦,蓝颜知已啦,人家统统都有它十个八个的……”

“妈,你这样会不会太八卦了一点?”水清浅没辙地翻了个白眼,顺着母亲手指方向望去。只见“金发碧眼”

的甜甜正娇软地倚在门边,对外头马路上踩滑板的帅哥抛去媚眼。这丫头人长得甜美可人,染了一头金发,又戴了水蓝色隐形眼镜,那时髦又热辣的装扮一点也不输给真正的小甜甜布莱妮。和她一比,咳咳,她水清浅反而比较像小甜甜的初恋男友贾斯汀多些。

“好,不说甜甜,你再看人家纱织。”水妈再将眼光投向坐在收银台后的长发淑女,“其实你长得也不比人家差啊,可是为什么人家一个男朋友谈了七年还是甜甜蜜蜜,而你谈不到一个月就拜拜?”

那是因为人家叫“纱织”呀。雅典娜女神耶,有哪一位圣斗士逃得出她的手掌心?这个名唤“纱织”的收银小妹虽然没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可好歹也是长发披肩白衣素裙,温柔婉约的气质叫每个男人见了都想娶回家。

这才叫水一样的女子呢!和她一比,唉唉,她水清浅根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而且永远洗不干净。

想到这儿,水清浅不免郁闷起来,摇着手指道:“老妈,别比了,我和她们根本不具可比性啦!”真要比的话,不如拿黄昏来举例更为恰当一些。他是橘子咖啡店惟一的男性雇员,不管是在外貌还是性格上,她都跟他比较接近吧?

“好,不说别人,那就说黄昏好了。”水妈似乎听到了她的心声,立即讲出“黄昏”这个名字,“其实我觉得,这小子一直对你挺有意思……”

“那是不可能的!”

同一时间,有两个声音异口同声地说出这句话。一个自然是站在吧台后头的水清浅,而另一个则是刚刚跨入店门的高壮男子——黄昏。

水清浅抬起头,就看到门口杵了一尊比小山还高昂雄壮的人体,遮住了店外阳光不说,还很讨厌地把-大块黑影投射到她身上。

来人身高将近一米九,浓眉大眼,挺鼻薄唇,蓄着一个美国大兵式的寸头,身着一件洗得褪了色的白T恤,宽松的款式丝毫掩不住他浑身纠结的肌肉。

他——黄昏,来这间咖啡店打工已经两年有余,正职“据说”是个推理小说家,不过看他的样貌身形,说他是模特或打手恐怕会更令人信服。

“帅哥,下午好啊。”甜甜立刻漾开比蜜还甜的笑容,温柔地替他把着玻璃门,方便帅哥进入。

“黄昏大哥,你来了。”纱织微微起身,冲他淡然却有礼地一点头。那温柔如水的嗓音犹如一弘清泉般沁人心脾。

可惜这汪泉水再汹涌,也比不上水清浅心中此刻的怒火更凶。她一见黄昏,立刻两眼一瞪,张嘴就骂:“我跟我老妈说话,你这个外人插什么嘴?还有,这个星期以来,你已经是第三次迟到了。再这么偷懒,小心我扣你薪水,炒你鱿鱼!”

“哇!火气这么大,又被人甩了?”黄昏不以为意地咧开灿烂笑容,走到水妈面前接过菜单,“水妈妈,抱歉我又迟到了,今天余下来的客人全部交给我负责就好。”

“没关系没关系,你是作家,要去出版社交稿的嘛!”水妈连连摇手,笑眯眯地退回后头料理间去了。

水妈前脚一走,水清浅立刻冷哼一声:“作家?哼,我看是成天在家里打坐念经、吃饱等死的‘坐家’吧。”

水清浅极度讨厌面前这个姓黄名昏的家伙。

黄昏,三流推理小说作者一名,写出来的作品通常都是那种看了开头就知道结果的赔钱货,印出来已经很浪费纸张,放到架上更是卖不动。虽说出了十几本书,但还是穷得叮当响,甚至必须靠在咖啡店做诗应生来赚取生活费。有时侯作品实在滞销,他身为作者还要自负盈亏,出钱把作品买回来。

没有成功事业的男人,已经很叫人瞧不起了,可黄昏的讨厌之处还绝对不止于此。他不但事业无成,终日游手好闲,更生了一张比毒蛇还毒、比茅坑还臭的乌鸦嘴,每次跟她讲话,必定句句夹枪带棒,字字含讽带刺,好像不把她气死誓不罢休。

这么一个满身缺点的男人,真是叫人想不讨厌他都不行。可是不知为什么,这间咖啡店里的所有女性雇员似乎都被猪油蒙了心,她们竟然一致认为:黄昏——很帅?!

帅?哼,他那样也叫帅?只不过是个子高了一点,身板壮了一点,五官端正了一点,稀罕吗?要论英挺俊秀,倜傥潇洒,她水清浅第一个就不比他差!

不过,也许是这间咖啡店女多男少的关系吧,在“橘子”,黄昏的人际关系相当的好,上至她的老板老妈,下至来打工的学生小妹,一个个都很喜欢他,愿意和他亲近。

比如这会儿——

“帅哥,几天不见,你又晒黑了哟!不过这样更有男人味,我喜欢!”甜甜一手搭上黄昏的宽肩,眉开眼笑地称赞。

那家伙男人味是半点没有的,汗水味倒是很多。水清浅不敢苟同地缩了缩肩膀。

“黄昏大哥,现在外面一定很热吧?来,喝口凉茶解解暑气。”纱织温柔地捧上茶盏,低眉顺眼,别有一番风情。

都有男朋友了还这么献殷勤,真是要不得。水清浅不屑地撇嘴。

“我就说嘛,黄昏大哥最帅了,你看那他黝黑的肤色,强健的胸膛,修长的双腿……哇,真是性感呢!”阿比和素素两个年轻的女实习生在角落里挤作一团,叽叽喳喳讨论得可欢了。

啧,要她看,那是炭烧一样的肤色,充过气似的胸膛和竹竿一般的双腿吧?两个小丫头一路读女校上来,从来没见过男人吗?花痴。

见黄昏在众女子中周旋得不亦乐乎,水清浅对他的厌恶不由又多了几分。她双手环肩,定定地望着他,倒要看看他几时才想起来换制服工作。

而黄昏浑然未觉,挤在美女堆中嬉笑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向她走来。他潇洒地靠上吧台,用懒洋洋的声音问道:“怎么,今天没和阿凡提先生出去约会?”

底下立刻有人抽气。有个女客小声地说:“好性感的声音,我听得全身都麻了……”

受不了,这年头果然花痴特别多,水清浅没好气地白他一眼,“他叫ANDY,你不懂就别乱叫。”

“我知道啊。”他无辜地点点头,随即加以解释,“我是觉得他骑摩托车的姿势很像卡通片里那个阿凡提骑毛驴,晃晃悠悠的,老也坐不稳。”

“无聊。”除了送出这两字评语,她实在没别的话可说。水清浅头一别,转向吧台内侧,随便抓了几个咖啡杯擦拭,好躲开这个讨厌家伙的目光探视。

不过话说回来,他今天干吗老盯着她看?一双眼直勾勾的,直盯得她心烦意乱。看什么看,她脸上又没长尾巴,莫名其妙!

这时,只听身后“砰”的一声巨响,水清浅诧异回头,惊讶地发现黄昏竟然单手撑着台面,一纵身就跃过吧台,落到她面前咫尺处站定。

店内立即响起一阵喝彩之声。想必已有人把他当成李小龙来崇拜了。

黄昏先是以身高优势俯视了水清浅片刻,然后煞有介事地道:“凭我的过人直觉和敏锐判断力,我断定——

你、被、甩、了。”

“你!”水清浅蓦然涨红了脸,却又说不出反驳的话。他这张乌鸦嘴有时还真是该死的准,自从她和ANDY交往以来,他就不只一次在她耳边说过“我打赌你们俩一定过不了三个礼拜”。

现在可好,事实不幸被他言中。她和ANDY在交往了两个星期零三天后的今天宣告分手,连所有情侣都会去拍的合影大头贴都还没拍过哩!

“水清浅,你干吗一副想吃人的表情对着我?”黄昏才不怕她的恶形恶状,照样笑得很灿烂夺目,“我这铁口直断早就说过,你们两个长不了的。那小子连骑个摩托车都骑不稳了,哪来的能力驾御你这座终日热气腾腾的活火山?”

“你再不闭嘴,本小姐直接火山爆发给你看!”水清浅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双手握成拳压在身侧,以免自己一时冲动扑上去撕了他这张涎笑的面皮。

可恶的黄昏,她这辈子从来没遇过一个比他更恶劣的男人!有哪一位绅士会对一个失恋的悲惨女子大加嘲讽取笑?她失恋呐,一般有良心的人至少会说几句安慰的话吧?

她被他气得脑袋直发晕,连忙手撑吧台,稳住身子。

“怎么摇摇晃晃的?”黄昏有些奇怪地盯着她百年难得一见的“柔弱”情状,“你这次真的被降龙十八掌打到内伤了?哗,脸色苍白得那么逼真,要不要吐两口血来增加可信度?”

水清浅低垂着头,根本懒得回答他的无聊问题。

是呵,内伤。恋爱有多少次,被甩就有多少次——然而这都还不算什么;更气人的是,好像她每次失恋都有这个家伙在一旁聒噪不休,幸灾乐祸得只差没放鞭炮庆祝,还极尽嘲讽讪笑之能事。一想到这个她就气,心里的郁闷已经不单单是内伤二字可以形容,她简直想抱着他同归于尽!

见她一反常态的沉默,黄昏倒有些手足无措了。平日里她不是跟个男人似的吗?失恋了就去酒吧喝个小酒,发发酒疯抱着马桶呕吐一气,第二天醒来又是生龙活虎一尾女神龙。认识她这么久,还从没见过她像今天这样意志消沉。

“你到底怎么了?”他拉拉她的衣袖,被她用力一挥甩开。黄昏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怪异。沉默半晌,他才进出一句:“这样好了,下了晚班我陪你去PUB喝酒,大不了你喝醉了吐在我身上,好不好?”

水清浅连眉毛也没抬一下,仍是低头看着地板。低垂的姿势让人看不清她脸上的神色。

“喂,你说话呀!”

沉默。

“你、你还好吧?”黄昏的语气变得有丝慌乱。

水清浅双肩微微耸动,似在无声啜泣。

“唉,你们女人就是麻烦。”黄昏受不了地吐一口气,高大的身躯逐渐靠向她,“这样好了,我的肩膀勉强借你哭一下,来吧。”

这回她的反应是用手揉着眼睛,一副楚楚可怜状。

“喂,你真哭啊?别这样,长得又高又壮跟个男人似的,哭起来多难看。”他一手拍上她肩头安抚,另一只手伸到裤袋里掏啊掏,半天也没掏出一张纸巾。

这时,水清浅一把挥开他的手大叫:“别再摇了!我的隐形眼镜都被你摇掉了,很痛耶!”

“呃?你没在哭哦?”他立刻上前一步捧起她的脸端详,果然发现她只有一只眼红红的。

“别动!”水清浅突然大喝一声,洪亮的声音令店内顾客纷纷侧目。

“干什么?”他下意识地后退两步。

“叫你别动你还……啊!让开啦!”她尖叫一声,一把将他高壮的身躯推至一边,趴到地板上一阵模索,片刻后,手心里多了一片肮脏残破的透明圆形小薄膜。

水清浅欲哭无泪地瞪着自己的掌心,过了两秒钟,吼出比火山爆发更具震撼力的大叫:“黄昏!你、你竟敢踩烂我的隐形眼镜!你这个杀千刀的混蛋,赔——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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