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侦探 第三章
作者:裘琍

任子扬,丁蔷字典里的解释--牛皮糖。

万万没想到保险公司的专属律师,竟然就是律师界鼎鼎大名的任子扬,由于世家警察出身,丁家和律师就月兑离不了关系。

丁蔷曾与任子扬合作过,所谓合作,乃是她死命要求大哥让她成为当时他办一宗案子的助手,好不容易逮到贩毒集团的首脑人物,竟然让任律师伶牙俐齿的辩护得逞,至今嫌犯依旧逍遥法外,而她和任子扬结成不共戴天之仇。

自那事件之后,任子扬开始追求丁蔷,追得丁蔷无处可逃的那种追法,丁蔷自诩是个小美人,但绝不是任子扬绯闻里的大美女,好像被任子扬追到手的人下场都很惨,丁蔷引以为戒。

可是他为什么会死心塌地追求她?相信徐组长那里亦是预谋之一。丁蔷对任子扬的认识,除了卑鄙、无耻、下流之外,更明白他是个不甘寂寞的人。

不甘寂寞,本来要请心理医师才能做诊断,不过凭了蔷多年和任子扬相处经验,她自以为比心理医师更了解任子扬病入膏肓的“病态”。

凡是长得比较英俊、比较少年有成、比较聪明、多金和多才华的男人,总会被一群患有严重“淘金乐”的女人包围,此“淘”又可做为“掏”字解释,想要先“淘”到金矿,就得先不断“掏”腰包完成使命,可是十个掏腰包的女人当中,可能没有一个淘到金矿,这样的结果就造成很多有钱单身汉产生。

而这些女人不自觉把男人味口养得大大的,骄傲喂得满满的,于是造就许多目中无人、玩世不恭、狂妄自大、又神气活现的臭东西,所谓臭,又不指身体上的气味,而是他心地严重发臭。

她确定任子扬就是被笨女人捧臭的自大狂!

“丁蔷,他喜欢妳……”

徐组长曾经沉重地告诉她。

“废话,只要是女人他都喜欢。”丁蔷自是不屑。

“可是……”

徐组长上上下下打量丁蔷,除了身分证上性别栏外,她没有一点像女人。

他没有雄心豹子胆说出真心话,转而用另一种哀怨动人、缠绵悱侧那种语气,就是当任子扬和丁蔷最后一次分手后,他私下在办公室和徐长官讲过最认真的话。

“他不会放过妳的。”

丁蔷瞠目岔气。

不能怪她,这句话若从多情汉口中说出,无疑是一句动听悦耳的海誓山盟,但是由五短身材又尖嘴猴腮的徐组长口中代言,这简直就是不共戴天之仇了,不会放过她?不就等于要置她于死地了……

丁蔷气得眼珠都要爆出来。

晚上,她终于见到了任子扬,他敲定在一家气氛浪漫的德国餐厅,她站在餐厅门口等候,还是白天那身装束。

他姗姗来迟,或者说丁蔷从下午就开始在这里。任子扬并没有穿上他那袭律师大黑袍,通常那是他追求女人的绝招,那身装扮等于宣布他所有财产和前途无限。他只简单地套件衬衫和牛仔裤,不过从衣服上质料和剪裁上的费心判断,绝不同于丁蔷在地摊买来二百五的现成衣,必是他从意大利聘请来的服装设计师量身订作的。

丁蔷忍住冲动,虽然再次重逢不该义愤填膺,可是他那张巧嘴以及谁有钱就为谁卖命的作风,不知让多少好人死不瞑目,她就是摆不上好脸色。

她稳住步伐缓慢走向他面前,脸上努力堆上笑容。

当丁蔷走到他面前,有点生气他比她高,任子扬可能是她所接触男人中唯一比她高的男人(除了新认识的曾曼),使她在“高人”生命里产生惧高症。

她非常礼貌性地伸出手,暗算只要他礼貌地握住她的手,她便可以假装热情地往前迈一步,然后故意小心地踩到他的脚,当他痛得抬起脚后,假装着急俯身探望那只受伤的脚,再不自觉用力抬起身,一定就能撞到他下巴,然后慌乱在他膝上补上一脚,包准他跪在地上品尝灰尘芬芳滋味。

可惜他以鞠躬还礼,使她美梦泡汤。

她以为大律师家的腰是弯不下去的,可是她忘了任子扬同样太了解丁蔷。

“看来,几年健身房里的冷气把你的脑满肠肥吹散了。”

她望着他依旧结实硕健的体魄冷冷讽刺。

“妳也不错嘛!每天忙着追狗、找人、教富太太跳韵律操而奔波劳碌,使妳看起来更加傲骨嶙峋而两袖生风了。”任子扬优雅微笑,瘦长黑脸充满嘲弄的线条。

丁蔷气得牙龈发疼,他话里同时嘲弄她三点:愚、瘦、穷。

“算了,和你这种人生气会让我迅速老化,我只问你几句话就好。”

“别这样,丁蔷……”他拉住她的手,她立刻高举起手避开,顺便抖去掀起的疙瘩,任子扬只好摊开手表示无奈,“我们曾是好朋友。”

“仇人。”她更正他的话。

“好吧!仇人,也是非常浪漫的仇人。”

“我不明白正邪两方浪漫之处。”

“有,被误会成恶魔的我爱上天使般的妳。”任子扬深情地说。

如果此地放个痰盂,她会立刻吐出来。

“你打算向李芝梅提出告诉?”

“不想,我只想见妳。”

“李芝梅的保险契约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贵公司迟迟不付给她赔偿金?”

“不关我的事,那是公司作业程序的问题。”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的话,站在这里做什么?”

“请妳吃饭。”任子扬优雅地比了邀请手势。

丁蔷眼珠差点掉下来。

“唉!妳总是这么性急、容易生气,我只不过想在浪漫气氛下告诉妳妳想知道的事,咦……别瞪我,不是谈情说爱的事,关于李芝梅杀人的事。”

※※※

李芝梅杀人?

凭这一点,足够让丁蔷像狗一样被任子扬牵进餐厅里。

当丁蔷长腿碰到圆形欧武小桌,膝盖被花纹白纱桌巾搔得奇痒难受,被五彩晕黄的琉璃光晕弄得看不清视线时,她的火爆脾气就要爆发了。

而她的咒骂声,巧妙被身旁悠扬拉起的小提琴声掩埋,一名不知趣的乐师跑到他们身旁奏起爱的乐章。

任子扬嘴角始终保持弯起的弧度,足以引起身旁数桌女子转过头来紧盯不放的那种要命魅力,他的头发被黯淡多彩灯光披上点点金光,只差没形成一道光圈,否则他就更像希腊神话里的阿波罗神了。

最后她实在忍不住了,居然扶桌站起来,指着乐师大叫:滚!

这一下,十桌客人里起码有九桌绅士名流从椅子上掉下来,唯一没有掉下来的客人正是坐在她面前的任子扬。

原来这名法国乐师不懂丁蔷极不礼貌的一个发音,还以为她大叫“赞”,因此内心沾沾自喜。

任子扬挂着笑容,从容不迫在托盘内放下几张大钞,那乐师深深向丁蔷鞠个躬,然后愉快地转到另一桌。

“可以说了吧,李芝梅杀人?”丁蔷沉着脸压低声音。

“再等一等吧!等我们享受美食后再慢慢谈。”任子扬露出深知女人心的男人微笑。

丁蔷愣愣看着他,有种掉入陷阱的感觉。

“美食?你简直是病态、自闭、神经短路!我跟你来到这里,主要为了讨论案情,不是为了等那种一个小时才能吃到一个大锅里只装着一只爬虫类的食物!”

接着,侍者又捧来两只大托盘,上面罩着金光闪闪的超大圆形锅盖,他轻轻搁在他们面前,换下丁蔷身上才围上,足以围住她全身的餐巾,再为她被上另外一条崭新餐布。她发誓她没有弄脏餐巾。

“吃饱后,我们便有足够精神讨论案情。”任子扬低声告诉她。

同样换餐巾之慢动作在任子扬身上发生,大概折腾二十分钟后,侍者才缓缓打开锅盖,大盘子上面躺着一只半死不活的小虾米。

丁蔷快气疯了。

“这是著名的上等酒味醉虾,由七十年红葡萄酒酿制而成,一瓶酒一只虾,要等到虾身吸足酒味后才能上桌。”

“所以我可能吃到醉虾化石了?”

她用大叉用力刺向虾身,待要放入口中时随即想到,她自己是个不胜酒力的人,吃了这只虾等于喝了一瓶酒,难不成又是任子扬另一项诡计?

她立刻放下叉子。

“味道不错。”任子扬将醉虾轻轻放人嘴里,慢慢品尝其中美妙滋味。

“要几道这种菜才能喂饱我们?”她忍不住问。

“三十道。”任子扬斯条慢理说。

“三十道!”丁蔷尖叫道:“那要吃到多久?”

“有人享受了一个晚上。”

丁蔷立刻倒在桌面。

“我一定是疯了才上了徐老头的当,其实你一无所知。”

大概激怒了任子扬,他终于步入正题。

“李芝梅本人相当有钱,甚至比她三个老公的财富加起来还要有钱。”

“什么意思?”丁蔷猛然抬起头。

“她的爸爸,相当有钱的珠宝商,八年前李芝梅继承了他所有财产。”

“死了?”

任子扬抿嘴而笑。

“活的人会把终身财富让给别人?”

她闭上嘴,好像问了极愚蠢的话。

“她不善于经商,当珠宝事业每下愈况的时候,她退休下来,把所有珠宝折成现金,光是坐收利息就够她三辈子过好日子。”

“她相当聪明?”

“笨人所做最聪明的决定。”

“所以没道理要谋财害命……”

“妳终于想通了。”

任子扬叹口气,那表情好像同样讥讽她:笨人说出最聪明的话。

“李芝梅不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只不过命运让她得到了许多钱财。她不需要以丈夫的保险金过后半辈子,却连投三次高额保险,于是我们认为:保险金不是目的,谋杀也不是目的,可能是别人欲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

丁蔷眼睛睁得好大,倒映于眼中的,是任子扬想笑又不敢笑的奇怪表情。

“手段?”

她立刻想到陈榆,那个女人认为有人想谋杀她的好朋友……

“事情绝非单纯,其中必有隐情。这么假设吧,李芝梅想杀了丈夫,有人想得到保险金,所以促成两人合作杀了丈夫、诈取保险金。”

小梅……她的死亡是否代表事情成功之后,反而被李芝梅黑吃黑给杀了?

“小梅……她是谁?”

“小梅?”任子扬歪着头看她。“那就是吸引大侦探的地方。”

“你是说……”

他终于能大胆笑出来。

◎◎◎◎◎◎◎

一阵风吹过来,惹起皮下脂肪奇异难受,曾曼困倦地半闭着眼,身体缩在单坐沙发内,手里还握着电视摇控器。

黑影不断地在面前晃动,皮下脂肪愈发难受,他困倦地想睁开眼睛,无奈眼皮似千斤重压下来……

“我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虎穴,而你却躲在这里作春秋大梦……呃,还看了整晚的!”

河东狮吼总算吵醒了曾曼,他猛力睁看眼皮,看见丁蔷指着电视荧光幕发抖。

荧光幕上放映穿透明睡衣女人的静止画面,原来是电视上女人让他皮下脂肪难受,绝不是这位--除了性别,其它都和自己差不多的女人。

曾曼伸了个大懒腰。

“妳怎么进来的?”他想到一个问题,她到他家好像回她自己家一般自然,未免太不尊重大神探的隐私权了。

当他看到大门门锁被打碎,就明白暴徒不可能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保险公司方面怎么说?”

“我被骗了!”丁蔷厉声叫道。

不怎么稀奇嘛!大侦探受骗……

“骗了妳什么?”

“成为他们的私家侦探!”

“不是一样?反正就是要妳查出真相。”曾曼耸耸肩,侦探就是这样:一加一等于二,如果一个男人加上一个女人,变成两个人和一个小孩的话,就会变得不可思议。

而丁蔷却在心里大叫:不一样,绝对不一样,她的雇主变成任子扬了!

事情非常简单,小梅认为李芝梅有危险,找上任子扬帮忙,并不知道任子扬就是保险公司的特约律师,在任子扬接受此案件之后,要陈榆帮忙使丁蔷成为他的助手(谁知道任子扬在陈榆面前,怎么吹嘘丁蔷的能耐?),而那张支票则是从任子扬的律师费里扣出的,所以任子扬变成丁蔷的雇主。

包气人的是……她以为的谋杀案--除了三名夭寿老公之外,最让丁蔷兴起无限活力的小梅谋杀案,小梅,竟然是一只猫!

天,曾让丁蔷以为伟大事业开端;奇情、喋血、可歌可泣的谋杀事件,居然是一只短命猫……

而且,任子扬还是接受了,把它当成超级谋杀案来处理(超级--自然以收费分等级),难怪丁蔷在另二十道菜未上桌之前,便气冲冲跑回家了。

任子扬也不甘寂寞,另二十道菜分别与另二十个女人一起分享。

回家后的丁蔷,整夜绕着床铺团团转,案情加入任子扬后,侦探工作变得非常不单纯,她有种帮助保险公司欺侮李芝梅和欺骗陈榆的感觉。收了任子扬的钱,当然要为他工作,为他工作,等于为保险公司做保,无论李芝梅真的谋杀人或被陷害,她只能找出使保险公司不必付费的罪证。

同样找出事实真相,动机却不一样。警方动机为了找出夭寿老公因何离奇死亡;任子扬动机则省下保险公司巨大赔偿费;而她的动机--开始侦探事业,三人目的似乎相同,却关系正义存在价值……

她宁愿选择与警方合作,绝不苟同任子扬的邪魔歪道。

于是她拚命想着:怎么办?只要此念头出现,曾曼自然就出现了。

而这位警方特殊项目干员,居然躲在家里大看,而且又是四肢奇短的肥胖三流演员,莫怪她要生气了。

“别忙,她就是李芝梅。”他指荧光幕上女人。

一句脏话差点骂出口,随即被狠狠吞进肚子里,她盯着电视;不,应该说是大型放影机不能动弹。

荧光幕停留于女人坐在床边,床上躺着……

一只猫!

“小梅!”她大叫。

“牠不叫小梅,叫做圆圆。小梅是她前一任宠物,她前后养了三只猫,和她三位老公命运一样,离奇死亡。”

她愣愣地坐下来,谋杀案又增加三只宠物,到底怎么回事?

“看看带子吧!”

这卷带子共计五个小时,大概就从李芝梅返家后惊魂未定开始。

丁蔷仔细盯着李芝梅在卧房里的一举一动,而曾曼早已呼呼大睡。

如果是部电影,每个观众会气得退票,因为实在太无聊了,光是看着李芝梅挤青春痘就耗去两个小时,陪她看了一出超级无趣文艺大悲剧,整整哭湿一盒面纸,然后做一个小时减肥操(竟是丁蔷教得那一套),最后画面停止于她走到床边,带子正好用完。

被两拳打醒,曾曼瞇起眼睛。

“看到什么?”

“无聊女人所能做尽最无聊的事。”

难怪他要鄙视侦探了,侦探总是被动的画面吸引。

“注意到猫吗?”

“几次差点被踩死之外,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面纸呢?”

连这种小事都要推敲?真把老百姓缴的税当成废纸乱扔。

“为她一人每年要砍掉好几棵树,光一个晚上她开了五盒面纸。”

“拖鞋呢?”

“卧房里从一只拖鞋变成三双,她每次出卧房倒水进来,就会穿另一双进来。”

“得到结论了?”

“什么结论?”她奇怪地反问他。

唉!心底深深叹气,幸好她未正武成为侦探,否则不知会冤死多少猫和人。

“结论--李芝梅非常地心不在焉,或者说如果她是嫌犯,可能是个非常差劲的嫌犯。”

他把带子倒转到前面一些,画面停住。

“注意到什么?”他指着画面。

她定神仔细看了一下,一个女人和一只猫,另加三双拖鞋。

“你该不是认为李芝梅把睡衣穿反了吧?”她小心回答。

他很难不在心中叹气,差劲的嫌犯碰上差劲的侦探。

“这是什么?”他指着画面上方,吊灯上突出的些微红光。

“啊!你装的摄影机……”

“对,曾让我心脏差点停止的大漏洞,没想到摄影机出了毛病,而吊灯光线却遮不住摄影机开动时产生的微弱光源,此光源一直发生到带子用完为止,而李芝梅却丝毫没有发现。”

“你是说……她简直是白痴?”

“可能要再严重些。她一回家即发现屋内有异动,连看门狼犬也被人迷倒在地,她却连一点警觉性都没有,依然过着她快乐家居生活。如果她曾有图谋不轨的动机,应该会小心周遭的变化,但是她没有,甚至胡涂到患了暂时健忘症的地步,老是忘东忘西,开过的面纸忘了,猫在那里忘了,连自己脚上的拖鞋都穿了三次,这种嫌犯很难成就大事业。”

“可是,她可能谋杀了三位老公……”

“可能,当然可能,案情调查过程里没有肯定的假设。我先暂时做一次大胆假设,谋杀动机内有其它人参入,也就是说她无法一人完成精巧谋杀案,必由其他人协助下完成,或者,她一直被蒙在鼓里,掉人别人所设计的谋杀计划。”

她吓了好大一跳,曾曼所言和任子扬、陈榆不谋而合……

“那李芝梅的处境相当危险……”

“至少到目前,她的第四只猫还未离奇死亡,而她也未有再嫁老公的行动。”

“你是说,可能有人因爱生恨,才杀害她所爱的人?”

“任何假设都可能存在,不过那是妳的假设。我认为应该是她所认识、且对她没有防备的人才能办到。”

她立刻想到陈榆……除了她还有谁?

“从事件发生,有一个人经常和她保持联络,而且由他介绍下投保这家公司意外险,可能是她下一个老公对象。”

“谁?”

“一个叫做任子扬的律师。”

※※※

丁蔷觉得自己变成爱看侦探小说的读者,而不是可能举世闻名的大侦探,因为她急于知道案情如何发展。

陈榆有动机图谋不轨,任子扬也加入嫌犯名单之内,后者比较可能,前者就要让她费尽脑汁了。

等不及曾曼将泡面泡软,她狼吞虎咽替他吃完,然后拖着他出门。

“别这样,人家会以为我们要赶早场电影。”曾曼慢吞吞说着,被她拉住的手阵阵发毛。

早上九点赶电影,怕人家会误会侦探太闲了。

“你开车吗?”她问,想到自己的老爷车临时出了毛病,或者坐他的车速度会更快些,她急着向李芝梅逼供。

他指着门口墙壁边停的一辆车。

“脚踏车,可能载不动妳。”他看着她硕长个子说。

丁蔷立刻翻白眼,望见那辆只有两个破旧轮胎支撑的骨董物--以他们俩人的体重足以分解它的结构。

她不由得为她侦探事业担忧,看来干侦探的待遇不如预期的好……

于是他们只有给钱让鬼推磨,改搭出租车直奔陈榆住处。下了车,等不及曾曼从口袋里掏钱出来,她先替他塾了出租车费。

免费助手不错的嘛……他还在这么想,两人已进入陈榆的豪华住宅里。

斑级住宅大厦里,占地约五十余坪的房子,装潢称不上高雅,却花得起和高雅形容等级的价钱,结合传统和现代凌乱布局,例如欧洲进口的几何图形沙发配上传统巨大供奉神明之案桌,或者眼花撩乱的吊灯、莫名其妙的磨石子地板、粗制滥造的雕花木头隔间等等,都看得出屋主的品味--极容易受骗的个性。

经过女主人热情招待和几许怀疑目光观察之下,丁蔷和曾曼套出了不少有关李芝梅的隐私生活。

她和李芝梅是高中同学,毕业后李芝梅就嫁人了,而陈榆却一直嫁不出去(看得出来),至今仍保持单身身分。他们一直保持密切联系,主要由于两人家庭背景相若,皆为富贵人家子女,所以许多臭气皆相同。

“芝梅她非常多情,喜欢交朋友,对朋友也很好,因为她没有兄弟姊妹,丈夫也常经商在外,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孤独一个人的,我常过去陪她,有时也住在她那里一阵子,对她的生活情况非常了解。”

“她喜欢养猫?”(以下皆由曾曼问话,丁蔷则在一旁发呆。)

“她啊!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怎么养动物呢?她第一任丈夫爱养猫,所以一直养到现在。”

“养到现在?已经第四只了……”

陈榆面显为难。

“大概是养成习惯了吧!所以猫死后立刻找一只代替。”

“怎么死的?”

“她老公?”

“猫。”

“喔,兽医说贫血、营养不足、荷尔蒙失调等等。”

“就是照顾不周了?”

“不太可能,李芝梅可能不太会照顾猫,可是她那三个老公可爱猫爱得很呢!他们家里有许多关于养猫的书籍,而且兽医院就在附近。”

“李芝梅婚姻幸福?”

陈榆明显地犹疑了。

“哪一次?”

“三次。”

“嗯……怎么说,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女人?”

“哪一方面?”

“性。”

当场,丁蔷人脸红如发烂西红柿。倒是曾曼镇如泰山,或许他脸红的速度也很慢。

“妳指她的老公……嗯,很少在家?”

陈榆从沙发上跳起来,表情非常激动。

“可以这么说,他们都是性无能!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芝梅除了有钱之外,没值得男人喜欢的地方,而他那三个老公就是为了钱才娶她,我老是劝芝梅,她就是不听,结果徒有老公,却过着如寡妇一般的生活!”

“妳是说他们很少……呃……运动?”他望一眼丁蔷热汗淋漓、坐立难安的姿态,改用比较生理的用词。

“他们对芝梅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可以整天和女秘书打情骂俏。”

曾曼深深看了陈榆一眼,她似乎感到自己用词不当。

“妳对她老公的为人可相当清楚,好像超出友谊范围……”

“没错!”陈榆笃定承认。“芝梅是我这辈子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珍贵的朋友,因为她太容易上当、太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我有保护她的义务。我曾私下找人调查她老公在外面的行为,幸好没让我抓到把柄,否则我绝不饶过他们。”

看到胖女人生气模样教人怵目惊心,肥肉堆里充满仇恨,和减肥班里楚楚可怜的神色截然迥异。

“她曾替她三个老公投了巨额保险,妳知道吗?”

陈榆露出疑惑。

“芝梅不需要保险的,她本身就十分有钱,大概被人游说后投保的吧!我曾听她说过保险的事,当时她并不是十分熟中。”

“任子扬吗?”

丁蔷心口严重跳了一下,只要提到此人名号,就会令她浑身难受。

“他和我们是好朋友,以前芝梅只要财务上有纠纷,都由他代为处理,后来知道他接了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还不是因为他的缘故才会投保,这你要问芝梅才会清楚。”

“你……为什么要替李芝梅请私人保镖?”

陈榆深深看了丁蔷一眼,丁蔷立刻正襟危坐起来。

“任子扬介绍的,说他女朋友对这一方面十分在行,所以才请丁蔷小姐帮忙。”

“女朋友!”

丁蔷尖叫起来,这是她进来后第一次开口,当场吓到两个人。

“你们不是快要结婚了?”陈榆奇怪她的惊讶,好像被刀刺中了心脏一样。

而曾曼好像也被刀刺中心脏,感觉十分奇怪,比皮下脂肪难受更厉害些,当他开始对女人产生好感时……

“我……我……他……他……算了!”丁蔷气得闭上嘴。

陈榆继续往下说。

“我觉得事情并不单纯,短短几年内发生这么多事情,而且她老公死后,猫也死了,好像有人不让她顺利生活一样。尤其她告诉我,好像常常被人盯着一样,所以由不得我不担心。”

“盯着?”

“对,在她家里。”

※※※

顶着大太阳,两人迅速躲入快餐店里。

曾曼叫了杯熟咖啡,丁蔷则要了超大杯可乐,两人准备就此度过漫长午后。

在丁蔷可乐快喝完时,曾曼好不容易开口。

“妳认为如何?”

丁蔷正有忍了好久之长篇大论要发展。

“陈榆杀了她的老公!事情很明显,陈榆非常爱护她的好朋友,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还会私下找人调查李芝梅老公在外头的行为,可见已超出正常友谊范围,说不定她有同性恋的趋向,所以嫉妒爱她的老公们,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了他们!”

“猫呢?”

“嗯……猫也爱李芝梅啊!顺便杀了猫以泄恨。”

“找私家侦探理由何在?自掌嘴巴?”

“嗯……这个……没事找事做吧!”她理直气壮说。

唉!要训练丁蔷成为理想助手,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那妳认为李芝梅和三位老公如何?”

“哪方面如何?”

突然四五位客人蜂拥进来,使丁蔷听不见他说的话,要他大声点。

“性!”

店内一片寂静,同时有几十只眼睛朝着他们看。

丁蔷用力吸一口气,猛然喝完已到底的可乐。

“妳对性的看法如何?”曾曼依旧维持他放大的声量,丁蔷大力咳嗽,脸部已涨成紫红色。

“小声点,你是指李芝梅的婚姻生活吗?”

曾曼顺言压低声音。

“不是,我想知道正常女人对性的感想,所以问问妳的意见。”

“那你问错人了,我没有性经验。”

“什么?妳没有性经验!”

店内全部的眼光往他们这边聚集了。

曾曼绝不是故意要这么大声吼叫,是因为他太惊奇了,想不到现代女人还能守身如玉到现在,尤其她又是快结婚的人……

这家快餐店当然待不下去了,丁蔷以十足马力把曾曼拖到附近人烟稀少的地方。

鲍园一角林荫处,有鸟语花香,非常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

某大神探与某大侦探--正在辩驳男人与女人的性观念。

“照李芝梅个性看来,她注重精神生活,所以原谅她丈夫不解风情的态度。”

“是吗?从她卧房浪漫气氛看来,她倒是十分浪漫的女人。”

“浪漫女人不一定十分喜好……嗯……床上运动,如果她丈夫真的……身体不好,女人会体谅丈夫辛劳而不勉强的。”

“他们却可以和女秘书打情骂俏,难道女人也无所谓吗?”

“如果是我就杀了他们!”提到这点丁蔷勃然大怒。

如果丁蔷是李芝梅,案情就真相大白了。

“你该不是说……李芝梅有动机杀了她丈夫?”

丁蔷在思考罪犯动机这里,反应就比曾曼慢许多了。

“列入考虑范围内,总是女人嘛!”

真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丁蔷鼻孔直冒烟。

“猫呢?”

“猫皆由丈夫照顾,顺便杀了它以泄恨吧!”他学着她的语气。

不过,丁蔷并没有听出他话里的促狭意味,她认为非常有道理。

※※※

他们打算晚饭再去拜访李芝梅,在剩下的等待时间里,丁蔷用慢跑打发。

她绕着公园跑步,曾曼则懒洋洋躲在公园椅子上,享受黄昏美景。

是个奇怪的女人……

跑步时,微风撩起丁蔷的短发,额头上挂着细汗,影子追在她脑后,她看起来像个充满生命力的高中女生。

很少碰到这么高的女人,清瘦,健康……

丁蔷两条瘦腿没命地往前奔跃,那是她练身的主要运动,她认为侦探随时有“逃命”的机会,如果像那名只会躲着偷懒的男人,绝对会被子弹射穿脑袋。

其实……她满漂亮的,应该说是可爱、青春、活泼、无忧无虑……以他所能想到“不是用来形容女人”的形容词。

她边跑边瞄着他,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唯有晶亮的眼光不断闪烁“睿智”光芒……总觉得他是值得信任的人,虽然没有哥哥们孔武有力的身躯,但也让她觉得亲切,大概同病相怜、同样落魄、相同志向所产生的好感吧!

但绝对比外表英俊、内心险恶的任子扬值得信任!

她坚定地想。

“妳认识任子扬多久了?”

当她绕过他身边顺便问一问。

“从我懂得讨厌一个人开始。”

他还没有问另一个问题,她便跑开了。

吸着凉风,他竟然有些暗自欢喜,原来他们的关系不像他所想象,而她也说明了还没有……嗯……进行现代男女新游戏,可见是任子扬一厢情愿的想法。

她又跑过来了……

“他故意拖妳进来这场谋杀案里?”

“为他月兑罪吧!他总认为女人都该爱上他,为他无怨无悔牺牲奉献,臭男人自大心理。”

她又跑掉了,他看着她的背影……

臭男人自大心理?女人逃避爱情最常用的借口,可想而知,她和任子扬的感情在他出现之前……

他摇摇头,怎么回事?该不是被黄昏浪漫气息迷昏了头,身陷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之中,居然有闲暇想到爱情……

正想到这里,她又绕完一圈,正朝着他走过来,大剌剌坐到他身边。他不由得吓出冷汗。

“你有没有追过女孩子?”她挥着汗说。

“没有。”他颤抖地说,因为她坐得太快,以致触到搁在椅子上的手,他急忙抽回来,清楚感到皮下脂肪抖个不停。

他说的是实话,以他缓慢行动绝难追到女朋友,通常都是女孩子追求他。

“幸好。”她好像松了一口气。“越是死皮赖脸追女孩子的人越教人讨厌,现在是男女平等时代,要有喜欢的男孩子,我一定主动去追求。”

她转头看到他苍白的脸,觉得奇怪。

“和案情有关吗?”

“没有……有,我可以多认识一下妳……我的侦探伙伴。”他不由得谄媚一下。

丙然她乐不思蜀。

“对啊!既然我们目的相同、见解一致,应该花时间多了解对方,说不定变成很好的朋友。”

他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好像女人恋爱--都是以做朋友为开始……

“你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有……”

“那一定被抛弃了。”她看他--看到女人就不知所措的样子--立刻下了结论。

“嗯。”

“曾不会很伤心?”

“不会。”

“为什么?”

“因为她一天到晚嫌东嫌西,分开了也好,耳根子图个清净。”

可怜的自卑男人心态,很少女人会喜欢像侦探这种“吃力不赚钱”的工作,尤其又是落魄侦探。

由于同情心理,她认为他又变得可爱一些,他的眼睛……很有侦探前途的睿智双眸,所以对他好感又增多了许多。

被她如此深情大眼睛盯着,曾曼吓得低下头,脚底不断有凉意上升,充分感觉被女人宰割的恐惧感……

突然,一片落叶飘过来,丁蔷以为炸弹般猛然倒下来--正倒在曾曼双膝之间。

当发现只是一片落叶后,丁蔷拍拍胸脯坐起来,然后发现……

曾曼翻起白眼,全身僵硬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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