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说爱我 第一章
作者:黎采

三十多年前

在中亚的这个高原地区,是常年不见青翠的不毛之地,虽已远离了蒙古高原,以及气候反复无常的沙漠,但,阵阵由西伯利亚平原所吹袭南下的酷寒冷风,常是往人的骨髓里钻,再有多么厚重的冬衣,都阻挡不了,更何况是正值秋末冬初的现在。

呼啸的寒风威胁着每个正常人的生命,它吹寒了高原,更吹得这座难民营的每个角落里人心惶惶。

米·邓艾琳与丈夫米·约瑟是远从美国,随着国际红十字会来到这里的成员之一。原本要留在美国经营娘家家族百货零售业的她,一听到身为外科医生的丈夫要来到遥远的荒野之地,还听说这座难民营内有数也数不清的孤儿,膝下犹虚的她,二话不说的就一起来到了这里。

傍晚时分,狂沙肆无忌惮的在寒风的助威之下,“呼呼呼”的吹拂着……

艾琳的全身上下裹着厚实的羊毛大衣,紧抓着蒙住金发的大披肩,只露出一双湛蓝双眼,慎选着靴下的每个脚步。纵使她已经来到这里一周,也该习惯了恶劣的气候与环境,但,小心翼翼,是她身体里所拥有的犹太血液自然流露出的习惯。

不远处有座第二次世界大战遗留下来的碉堡,米·邓艾琳加快脚步走向它。

这一带有很多这样大小不一的碉堡,收容自中国大陆颠沛流离来的难民。国际红十字会特别选了一座比较没有难民居住的空碉堡,做为发放物质,急诊看病,办公以及对外连系的基地。

“那个以中文名字发音为‘勒毓’的孩子,应该已经被带进去了吧?”艾琳这么想。

中午她接到电报,她的父亲病危,两位哥哥急召她回来,约瑟原本也要陪她回来的,但救人就是医生天职让他无法抛下这里的一切,于是他们夫妻俩人就决定由她先带着勒毓回来。

勒毓,是前几天,她所收养的一个刚死去亲人的中国小男孩。

她还记得头一次见到小男孩,就是看到他跪坐在他亲人的尸体旁,那木然的表情,比哭得死去活来还叫人看了要鼻酸。在小男孩附近的大人,除了摇头外,仍是摇头,泪水对流亡在外的他们来说,是奢侈晶,更早巳干涸了。

她知道,小男孩的身世与中国大半世纪以来的颠沛流离与动荡不安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那位死去的亲人,并不是小男孩真正的亲人,而是他家的仆佣。

小男孩的祖父是“德伦贝勒爷”,这样的身份在政权不断更迭时,格外的敏感,所以勒毓的家族流亡过英国,最后又选择回到中国,也因此就在勒毓还没出生前,家族就饱经流亡、大肃反、文化大革命而凋零。被下放到新疆劳改的父母,只好带着仆佣,再度流亡海外。

只是……

造化弄人,只尝到了一点自由的果实,还来不及看到未来,勒毓的父母便相继过世,而唯一的一位老迈且重病的仆妇,也不敌恶劣环境的摧残……

“唉,命运竟能捉弄人至如此地步。好,没关系的,我会给勒毓全新的家庭与母爱。”艾琳在弯腰进入碉堡时,是如此笃定的想。

“你的新爸爸问你,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东西要带走?”

她走近勒毓的床位附近时,听到了一位替他们之间做翻译的同事这么问,略懂中文的她,约略听出是这个意思。

“对!我一定要带着这个。”勒毓第一次讲话,并且还是以英语回答。

艾琳转弯进入后,印人眼帘灼是,约瑟惊喜的蹲在勒毓的面前,“孩子?你会说英语?”

“嗯,是凌嬷嬷教我讲的。”

他点头。洗过澡的小男孩,五官清晰可见,单眼皮下的双眼里,是一片晶亮眸光,他望着艾琳与约瑟,“米先生、米太太好,我叫车勒毓。”

凌嬷嬷?就是刚过逝的老仆妇吗?跟着主人流亡过海外的她,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中国老仆哕?刹那间,艾琳的双眼又噙泪,鼻酸哽咽的蹲在丈夫的身旁,“乖孩子,你该叫我妈妈了。”

“可是你并不是我的妈妈呀!”勒毓还有些坚持,尤其他晶采的双眼,更是超龄的聪敏。“虽然我的亲妈妈已经死了,但……”

“没关系。”

喜爱孩子的约瑟立即搂住勒毓,因为那超龄的表面下,全是因环境的折磨与迫害所造成的。“我们不勉强你叫我们爸爸妈妈,也不勉强你一定要讲英语。对不对,达令?”约瑟要她也说一句话。

“对,亲爱的。你可以叫我艾琳,叫他约瑟。”

她立即附和。当然,为了这个可爱的孩子,学点艰涩的中文又有什么关系。

“好的,艾琳妈妈,约瑟爸爸。”

勒毓答应了。

自那刻起,车勒毓成了米洛克,远离伤心地,到了新大陆后,开始了他全新的人生。

当初,他手中所揣着的“埃尔它之湖”成了勒毓日后成长的动力。

他暗自许诺,总有一天,他会让祖父生前未能出版的法文科幻小说,让它出版。

十八年后

魅力,对二十三岁的米洛克而言,好坏参半。

好处是,他从来就不用去追求女性,这让他省下了很多的时间,可以去做太多其他的事情;而从不缺女伴的他,比较苦恼的是,他必须妥善的分配所有的时间。

而坏处就是所谓“时间分配”,以及来自其他同性间的嫉妒眼光。

这样说来,似乎米洛克是位大忙人啰!可是,他到底在忙些什么呢?

没错,洛克真恨不得一天能有二十五小时,以便可以妥当处理好他自哈佛大学理学院毕业后,就进入养母娘家的事业体系中,所负责的研发方面的工作;能妥当安排好与巴黎时装名模麦雪儿、华尔街证券大亨的女儿辛蒂,及BBC驻华府的实习记者深田雅美之间的种种约会。

但,他更希望的是能尽早完成“埃尔它之湖”的序篇。

正在波士顿临湖公寓的洛克,从体能训练的跑步器上走下来,月兑去全身上下被汗水浸湿的衣物,拿起一旁的大浴巾,擦拭着没有一丝赘肉的健美壮硕身体,再光果着身体,走向浴室,开了冷水后,开始冲水。

以“车勒毓”,他鲜为人知的中文名字为笔名,已经发表了包括“埃尔它之湖”在内等三部中文科幻小说。

第一部小说,是他在高中的时候,投稿到香港,被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出版社录取的。在发行后的三个月内,就立即印了第二版,自那时起,东方的华人社会里,便窜起了他这个神秘的照星。水涨船高之下,出版社也跟着红了起来。

这么说来,洛克是位作家,并且还是红得发紫的作家啰?

确实!这是洛克从小所设定的目标,要实现素未谋面的祖父的心愿——将“埃尔它之湖”付梓发行,更还要以法文发行。

祖父“德伦贝勒爷”,是光绪末年间最年轻的举人,来不及参加殿试,科举就废除了,因此祖父戮力于现代白话文学的小说创作,加上在厌津的租借地学到了法文,以至于爱上法文创作。

他承继了祖父写作的天份,谈不上发扬光大,但当他全心投人中文写作时,他仿佛有了根,不再虚浮飘渺。

“只不过是让我忘却幼年的梦魇,让我忘记飘浮的伤感罢了。”洛克仰头承接自莲蓬头洒下的冷水时,谓然不已。

必掉水龙头,拿起浴袍穿上后,再抹干他浓密的短发。

米·约瑟夫妇真心待他,不影响他的意志,让他在美国安全顺利的成长与受完教育。对于他们做的这一切,艾琳妈咪甚至不要他有任何感恩的心情,更不求回报,只希望他能以这个新的身份,快乐的过每一天。

基于这一点,洛克不敢让养父母,及养父母的家族成员知道他的另一个职业——作家。

惟恐他借由写作来忘却伤痛的出发点被他们知道,因为约瑟爸爸和艾琳妈咪一定会伤心的。

唉!

他们都不求他的报偿了,他何忍伤他们的心呢。

于是,这几年来,种种崇拜、仰慕、关心,甚至是臆测全涌人出版社,但,洛克全然不予理会,继续隐身在“米洛克”这个美国人的身份之后。

十五年后

“‘斯德哥尔摩外电讯’上周本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车勒毓应主办单位邀请,答应亲自前往领取懊奖项,但据可靠的消息来源指出,车勒毓不出席由瑞典皇家学院所主办的诺贝尔颁奖典礼,届时将委请菁英出版社的负责人薛蒙仁先生出席领奖。

自从1989年以来,无以计数的奖项、演讲、邀请、甚至是车勒毓最喜爱的‘埃尔它之湖’改拍成电影,在好莱坞的开镜,及后来在华府白宫、伦敦白金汉宫的公开首映时,他都没有出席过。至今没有任何一个人目睹过车勒毓本人,据悉,这次车勒毓仍然选择不露面,将使他再度成为本世纪之谜。”

报纸上斗大的标题让人为之耸动,看完其中的内容之后,没有一个人不怅然若失,呆怔片刻。

任予琴一早就在办公桌上看到了这则新闻,同时间,在她办公室内的每个人,尤其是男性,全都难以接受的快哭出来了。这个气氛弥漫了一整天,就连晚间她与几位多年的好朋友,一起到下班后常去的UB小酌时,都还被热烈的讨论着。

“这个车勒毓就是有本钱耍大牌,谁叫他是‘永远的科幻大师’、‘新世纪的科幻文学之擎’,谁叫他永远有那么新的点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谁叫他永远就是出版社的摇钱树,谁叫他是所有电影取材时必用的对象,谁叫我们全……”

“谁叫我们全是他的书迷!对吧,阿耀?”予琴接话。

坐在予琴右边的王继善不解的反问,“你们有没有想过,或许就像车勒毓的一本‘南十字星’里面所写的,‘其实他就是它,它是没有生命的,却能永恒的存在,主宰了达维斯小镇好几百年……’所以车勒毓是部电脑,是外星人,他也是不存在的?”

“啐!”王继善右边的小罗嗤了一声,“喂,你别害我把酒喷出来。车勒毓不存在?难道他是鬼,还是仙了?”

小罗右边的长野带了浓浓的日本腔,“王继善,你也可以去当科幻小说家了,亏你想得出他是电脑或外星人?”

“OK,0K!我看你们把嘴皮都说破了,车勒毓还是不会公开露面的。”站在吧台内的UB老板杜世扬打着圆场,“不过我倒听说了一件事,很可能是车勒毓本人是个见不得人的情妇,所以‘她,不能公会露面……”他故弄玄虚的掺了一脚。

“哈哈哈……”此话未歇,众人全都笑得东倒西歪,“换点新鲜的来讲吧。

“不要学予琴好不好?”阿耀抱着肚子笑个没完,“哇哈哈,像予琴,哈哈,刚迷上车勒毓的时候,也是这样说啦……”

“耶?”

扯到她这里了?“阿耀,没创意的人又不是只有我,你呢?

哼!”予琴嗤之以鼻着,所谓“龟不要笑鳖没有尾”,所有刚迷上车勒毓的人都还不是会这样,对着一套又一套的书崇拜,闲时对他瞎猜一通干过瘾啰。

因为没有人见过车勒毓。在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要像车勒毓这样,都已经是红了“两”个世纪的大师了,还避不见人,真的是数都数不出来。

在陪好友兼同窗死党宋琦凡去印尼出差前,予琴是从来不曾翻过车勒毓的作品;就算有一年,在另一位好友雷敏即将赴美结婚前,她出过了一场小车祸,打了石膏,在病床上躺了五天,无聊到要死,她都还没有翻过。

直到从印尼回来,生病发烧住院后,在无意间,她才翻阅了车勒毓的作品。

就诚如刚才阿耀所形容的,车勒毓出第一本书到现在都已经超过二十年了,在广大书迷纷纷担心他将会肠枯思竭、江郎才尽时,他永远都有新的作品能问世。

车勒毓的作品既刺激又悬疑,而这是科幻小说所不能缺少的元素,也因此,车勒毓的书迷几乎都是华人世界中白领和中产阶级以上的男性。

翻译成法文后,成功的打人白人世界,那更是洛阳纸贵、造成轰动。

当然也有女性读者,只是女性在读车勒毓的作品时,对于他书中过于刺激的空间,以及要看到最后才知结局,并且这个结局还大大的出乎意料之外的铺陈,往往会令她们有些却步了,因此女性几乎都是以看电影、影集为主。

像予琴这样的女人就不多了;要真能迷上的,归类起来必须像予琴这样、有些“巾帼”气息的女人,才容易迷上车勒毓的作品。

嗯,好吧,就承认她属于“男人婆”那一类的好了。但,那又怎样?见义勇为,打抱不平,直爽,热情,偶尔大而化之……这些都让她与其他女性不同,甚至会常常吃鳖,但至少她就能欣赏车勒毓的作品呀。

唉,安慰安慰自己,总比出了门被人家笑,要来得好吧?

脑中不禁想起经常可以听到的话……

“予琴怎么还不嫁呀?眼光不要太高唷。”

拜托,他们怎么不关心一下台北就要限水了,倒关心她嫁不嫁人?

“那也很奇怪,你不是一大票的‘男’朋友,随便挑一个不就可以嫁了,还拖着不嫁呀,予琴?”

喔,一刀杀了她给个痛快吧!那些都是“男性”朋友,是哥儿们耶,嫁?!那要不要叫她嫁过一个后,离婚再嫁另一个呢?太扯了吧?!

“予琴哪,沈妈妈给你相亲吧,瞧瞧你的同学小琦,她跟你同年,但儿子都已经那么大了。”

啥?!小琦那是当了N年的未婚妈妈,才又“太阳从西边上来”的,嫁给了孩子的爸爸耶;原先她们都不知道小孩的爸爸还活着,并且最后还当上了中东某国的王储……

予琴在心底播了个头,三十二岁了,她的人生正要有个智慧的开始,别让这些三姑六婆坏了她的计划。

收回心思,看到一旁一票的男人已经和吧台下邻桌的客人,又论起了车勒毓来了……

“大家老爱猜车勒毓的人。”邻桌讲话的是猛男型的男人,说起话来一副老外的腔调,很有可能是那些喝洋墨水长大的ABC,“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或许就是你们越是爱情,他就越是耍大牌。”

“喔,拜托!”

那人话未歇,就被予琴他们这一票,以及与那男人同桌的人,轰然一声的给打断了,“嗨,老兄,车勒毓要是耍大牌的活,他早就利用媒体来吊人胃口了,他都躲着不见人,你就别再这样子出口伤人了。”

与那人同桌的一个中年男子搔着头,打圆场,“不好意思,我们这个米经理是个纯老外,来台湾出差的。嘿,洛克,入乡随俗。”

被中年人叫做洛克的男人,举起了他手中的酒杯,“喔,那很抱歉,我并不认识他。”

“没关系,没关系。”众人也喝了酒,接着将话题转到其他地方了。

这样的小插曲,在UB里很常见,只要将话说开了,往往会成为另一批玩在一起、吃喝在一起的同伴了,就像她和阿耀、王继善来这里以后,认识的小罗和长野一样的道理。

就在予琴起身去上厕所回来后,他们已经和那一票都混熟了,大伙并桌后,聊个没完没了了。

不知是否因为这里的“灯光美,气氛佳”,予琴总觉得米洛克炯亮的眼光很特别,与台湾的男人不大相同,甚至还有一种苍茫的感觉。

吓,他怎么突然看起她了?予琴连忙将眼睛飘开,一颗心激烈怦然的跳动了起来。

“怎么啦,予琴?”

一旁的王继善望着她。

“什么?”

她茫然又不解,她怎么了?

“站着干嘛?”阿耀回答她时,还不忘动手拉她,“坐下呀。”

喔,天!她居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自己都不知道,好糗哦!“呃,没干嘛,我今天要早点走,所以你们慢喝。”脑子转了半天,才转出了这个借口。

“喔,那慢走,小心罗,掰!”小罗打着招呼的同时,满桌的男人全都盯着她,与她道别。

“嗯,我会。”

予琴颔首的望遍桌前的每一人,直到米洛克的身上,“很高兴认识你们,掰掰!”

望着米洛克看了她一下,她才转开视线,拎起公事包,离开座位。

她一离开,刚才中断的讨论声又起,谁叫那份报纸给了他们这么震撼的大消息,唉!恐怕网路上也有一堆人和他们一样在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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