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请敲门 第三章
作者:孟妮

在方园工作一个多月了,她几乎没有怎么休假,她的工作不累,几乎没有必要休假。但工作一个多月后,她决定让自己好好的休两天假。

“正好,我也要去台北一趟,我载妳去吧!要是妳今天要回来了,和我约好时间,我去接妳。”方刚随兴的说。

炳!太方便了,等于是私人的专用司机。

一大早,两人准备好后,就往台北出发了,并约好晚上七点钟一起回来。

她找了以前的同事吃饭、逛街,痛快的血拚一顿,还不忘聊聊各种八卦琐事。

原来讨厌的经理走了,调来了一个空降部队,弄得怨声载道;以及谁谁谁结婚了,谁谁又换了新男朋友,谁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

“明仪,妳知不知道阿威的事?”

这名字刺痛了她的一根神经,她费尽浑身上下的每分力气,才能够使握杯的手不晃动。

“他怎么了?”她的语气听来就像在讲一个有点熟又不太热的同事

亚苹神秘的压低了声音。“听说他和老总的女儿拍拖,他对她可死心塌地了。”

她勉强挤出一抹笑,理不清心里又酸又涩的一团乱线。“是吗?”

“当然了,妳知不知道,阿威私底下还和公司好几个同事都有一腿。”

她一颤,几乎不敢迎视亚苹的目光,他们是不是都知道了?“是吗?”

“新来的那个公关部小雅,还有博文的AE,国外部的文文,想不到他平常一副老实的样子,居然那么花心。”

她有些茫然、有些恍偬,看着周遭同事们的小嘴一张一合的说着。

“听说阿威还在××网站买了广告向老总的女儿求婚,这招可浪漫了,老总的女儿一天到晚得意得跟什么似的。”

和她交往半年,他总有些漫不经心、有些散漫随便,约会时总是迟到,对她从不曾细心关怀,原来,他不是不浪漫,只是浪漫的对象从来都不是她。

“哎哟!不说了,我老公要回家了,我要回去帮他煮饭了。”

“我男朋友约我吃晚餐,我也要先走了。”

“我要去接孩子了,还得去托儿所接他。”

“别说我不够义气啊!我的阿娜答生日,他已经订了烛光晚餐,我不陪妳们了。”虽说累,但讲的人笑得一个比一个甜蜜。

同事们一个个都告别了,她们都有自己幸福的归处,才十分钟,刚刚还热闹的喧闹着,只一会儿,就剩她一人形单影只,她被独自留下了。

踩着恍惚的脚步,她一人茫然的伫立在台北街头。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照映着每张脸孔光彩美丽。

她觉得孤单。

这种孤单突如其来,或者说早就如影随形的伴着她了。

她自幼父母双亡,由年迈的祖母抚养长大,祖母虽疼她,但夹在叔叔和阿姨之间,总觉得冷清寂寞,祖母去世后,她就像无根的浮萍四处飘荡。

“我想要有人陪我……”

有个胸怀让她依靠、有个人会听她说话、有个家可以安心逗留,她不想再一个人,这世界少了她也不会改变,没有人会为她伤心。

她虽称不上很坚强独立,但也不曾这样黯然感伤,在最拥挤的人群里,也是最孤单的时候。

在人来人往的闹区街头,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像宽广大海里的唯一凭靠。

阿威……

曾经,她以为他是那个人,那个可以让她不再孤单的人。

她往前踏了出去,却被人潮挡住了。

“阿……阿威……阿威……”她叫得越来越大声。

脚步一跄踉,脚踝处传来了剧痛,她走不了了,一波波的人群将她困住了,他终究无视的走过了,她只是他的一个过客,她在他的生命里激不起涟漪。

她躲在灯柱之下,阴影遮住了她的脸,也隐藏了她脸上的泪痕。

一对对亲昵拥抱的情侣在她面前走过,悲伤的人最见不得别人幸福,她咬着唇,任凭泪雾蒙上了眼睛。

脚好痛,她并不适合穿高跟鞋,才一会儿,脚已经肿了起来,轻轻一动,已是剧痛。

直到一个昂藏的身影占据了她的视线,他的身上没有平常惯见的灰尘,显得干净而富男人味,他看了看表,闲散的点了根烟等她。

“老板……方……方刚……”

她的声音这么细小,被人声、车声、各种吵杂的声音所淹没了。

一个微弱的声音清晰的响起,像心有灵犀似的,他迅速的回头,瞥见她可怜兮兮的倚在灯柱下。

他跨着大步走来,越走越近,注意到她一脸的泪痕。

她很伤心,这个认知强烈的敲击他的心脏,痛得他不知所措。

“妳怎么了?”

他的声音好温暖,他的眼睛像暖暖的冬阳,要将她融化。

她深深的吸一口气,却仍不说话,颤着唇,在他的注视下,才抽噎的说出:“我的脚扭到了。”

视线往下,只见她白皙光洁的脚踝已经肿起来了,隐现红紫色。

灯影在她的脸上形成了暗影,她的脸色苍白无助,纵横的泪痕让他的心脏一紧,又像是有人扼住他的脖子,让他不能呼吸,一种陌生的怜惜排山倒海而来。

这个小女人,总是生气勃勃,她的笑容明媚爽朗,她的声音略低但温柔,他已经习惯一抬头就能看到她轻快的身影,习惯她一双巧手总能做出可口的食物,他越来越习惯她,就像习惯了空气一样。

她哭了,那眼泪让他不舒服极了,一颗颗像断线的珍珠,坠入他平静的心海。

他沙哑的声音有着浓浓的关心。“看医生就好了,怎么哭成这样。”

他轻松的样子让她又是哭,刚刚的孤单哀伤像朝露融化在阳光下。“反正不是你痛,你当然不痛不痒了。”

看她哭得这么伤心,一时,他也慌了手脚。“好好,我说错话了,妳别哭了,我看看。”

他蹲子,小心的把她的鞋子月兑了,看自己的脚在他的大掌中显得白皙而脆弱,一时,她又是羞涩,这里是最繁华的商区,正是下班巅峰时间,到处人来人往,而他一个大男人正蹲着查看她的脚,这景象引来路人的视线,也有人吃吃的笑着,他浑然不觉,她却羞红了脸,要把脚缩回来。

“你……你别看了,我们走吧!”

他背过身对她说:“妳上来吧!我背妳。”

她穿着套装,膝上十公分的短裙正合身的贴着她的身材,趴在这样一个虎背熊腰的大男人背上,裙下风光肯定走光。

“不行,太……太难看了。”她当下拒绝。

他瞄了眼她的裙子,才恍然大悟。

“那只好这么走了。”

话声刚落,他拦腰抱起她,不管她的惊呼,就迈步大走。

他轻轻松松的抱着她就走,又引来不少人的侧目,有不赞同的、有取笑的、有羡慕的、有看热闹的,一时,她又羞又恼。

捶一下他的胸膛,她细声道:“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放我下来?”

他拢紧了眉。“妳别动,小心脚又痛了。”

在人来人往的商区,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刚刚袭来的孤单也奇异的被驱走了,在这个都市里,在此时,她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被他像珍宝似的宝贝着。

完了,她怎么又有想哭的冲动了?她圈紧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胸膛。

他送她上医院去,老中医专业的审视着她的脚踝。“扭到了,不要紧,等会儿我乔一乔就好了。”

“会不会很痛?”她可怜兮兮的道。

罢刚的泪使她的妆化了,晕开的眼线看来有点凄惨。但是,方刚的心却有一个角落柔软了,看似坚强的小女子,刚刚在他的怀抱里哭得哀哀切切,从刚刚到现在,那种陌生的悸动仍强烈的冲击着他。

“痛一会儿就好了。”他安慰她。

老中医的手已经开始有技巧的按摩着,明仪紧张的抓紧了方刚的手臂。

“年轻人,你的女朋友真爱哭,以后俩口子不要吵架。”老中医笑咪咪的调解。

“不是啦……”她微弱的抗议,但声音却很小声。

方刚没有吭声,只是被她紧握的手安慰的回握了一下。

“你们两个认识多久了?”老中医话家常。

“一个月。”他低沉的说。

“现在年轻人的动作真快,以前我和我老伴在一起一年了,都还不敢一起走……”

这话让两人同时脸红了,视线同时落在紧握的手上,然后又移到了对方的脸,目光紧紧的交缠着……

喀!

鼻关节交错的声音清晰可闻。

“啊……”

“唔……”

明仪痛声尖叫,在高亢的声音中还掺杂着他的低闷声,只因她在痛极时,死命的掐着他的手臂,几乎揪下他的肉。

“好啦!必节乔好了,回去敷点药就好了。”老中医开了药单吩咐着。

离开了医院,他又把她抱上了车。“走吧!我们回家。”

家?她升起短暂的迷茫。“回哪个家?”

在她二十几年的生命中,哪里能算是她的家?

“方园。”他的声音划破迷雾而来。

一直到坐在他的车里,看车子一路往方园开,她慢慢的也有了一丝丝的期待、一点点的放松、一些些的喜悦,她就要回家了。

直到此时,她想到自己的反应,真是有些歇斯底里。

“老板,对不起。”她有些尴尬。

他笑了笑,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为什么哭成那样?”

“只是听到了前男友的消息。”她苦笑。

他应了一声。“他怎么样了?”

“他交了其他的女朋友了。”她仍有些难过,或许更多的是难过自己输了。

“他既然不会珍惜妳,该难过的人是他才对,妳有什么好难过的?”

“老板,你很会安慰人。”

他淡笑。“我只是说实话罢了。”

今天一晚上,她的心情都处于低落的状态中,乍闻阿威的消息,对她更是个打击,直到此时,她的心情才开始好转。

“其实,我知道他是个混蛋。”她用力的点头。“他用情不专又花心,那时候,我就该知道他对我也没有用真心;只是想到自己是他的备胎,心里还是不舒服。”

他一耸肩。“妳是德国进口轮胎,他是破三轮车配不上妳。”

她破涕而笑。

因为她这一哭,两人的关系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她在干什么?

方刚一边画着手上的设计图,一边不时眺望着庭院,偷偷的观察她。

转眼间,明仪来到方园已经快一个半月了,有好几次,他忍不住偷看始生看始笑瞇着眼,看她两只手像千面观音似的舞动,总令他发噱。

不时想起近日和她生活的点滴,在客厅看电视时,她就瞪他,让他自动的把大脚从茶几上放下来。每次进门时,她就扬声叮咛,“要把脚上的土都蹭干净了才能进屋。”

这个小女人,越见颐指气使,娇柔的外表下,脾气也越来越见长。

自那次哭泣后,她绝口不再提起前男友的事,仍像往日的轻快。

从书房往外看,他注意到了她苗条娇小的身影走了过来,走到庭院的一角,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植物埋在土里。

将手中的树苗小心的种下,她看着这个庭院,花草树木任其生长,花架上长着不知名品种的牵牛花和爬藤类,虽说野趣横生,但总是有些可惜。若好好的整理,这个庭院一定很美。

“如果种一些水果就好了。”她喃喃自语。

“为什么要种水果?”

背后的声音让她惊跳起来,才发现方刚闷不吭声的站在她后面。

“你吓了我一跳。”埋怨的睨他一眼,她拍了拍胸脯。“你想想,等几年之后果树长大了,我们就有水果可以吃了,这个主意很好吧!”

几年之后?她居然想到了那么久远的未来了,这个想法取悦了他。

“你是不是在取笑我?”她怀疑地道。“我以前种过的,虽然在公寓种不活,但绝对能发芽的。”

“妳想种什么水果?”

“香蕉、甘蔗、西瓜、番茄、草莓、莲雾、芒果、水蜜桃……”

“那用买的就好了,不用种。”

他忍着没说,那些水果根本不可能同时种在同一块土地上。虽说他不赞成,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种果树,但是,她话里的渴望让他心一动。

“那才不一样,看着树发芽、看它结果,是一种喜悦。而且,吃着水果的时候,还有一种回忆,会想起这果树成长的样子,还会想起是和谁一起看它长大的。”

她娓娓说着,眉舒眼展,又配着甜甜的笑意,竟是十分的动人。

“原来妳觉得这里适合种水果啊!”

“水果是一部分,这里种上花才美呢!”

“哦,妳喜欢什么花?”

“我喜欢小雏菊还有蒲公英,它们的生命力强,一长大了,就会随风招展,看起来很漂亮。”想到那幅景像,她笑开了脸。

“小雏菊吗?”他沉吟着。

“是啊!它们有好多种颜色,很好养的。”

“妳不喜欢其他的花吗?”

“都喜欢,但我不喜欢太娇贵的花,要侍候它们太麻烦了,我一直梦想着能看到满片的蒲公英田,等风吹起的时候,到处飞舞着蒲公英的花絮,那一定很美。”

她眼里是一片的憧憬,仿佛看到了那幅美景。

“妳看哪里适合种蒲公英?”

“当然是那里。”她指着一个方向。“那里种蒲公英,那里是喷水池,那里要有草地,可以在那里打滚;那里应该可以运动,设个网球场,或篮球场什么的。”

他沉吟了一会儿,然后他一人慢慢的走着,像在考虑着什么事似的。

“真是个怪人。”望着他高大的背影,她嘀咕了一声

第二天,开来了一辆卡车,载来了各种各样的水果树苗,还有各色的蒲公英和各种品种的小雏菊。车才停下,已经有工人忙碌的将它们开始搬运下来。

她瞠大了眼,只觉得难以置信。

“小姐,这些要种在哪里?”

当一双双的眼睛都期盼的看着她时,她才回过种,大喊,“老板,他们问要种在哪里?”

方刚从二楼书房探出头来。“妳想种哪就种哪!”

“我……我不知道啊!”她往楼上喊。

他走了下来,看着她说:“妳昨天不是说要种水果吗?香蕉、甘蔗、西瓜、番茄、草莓……妳想种哪?”

她愣了,呆呆的看着方刚,几个工人也站在当场,等着指示。

“你不是说水果用买的就好了。”她仍觉得不可思议。

“妳也说,看它发芽、看它结果是一种乐趣,吃水果时,还可以想到种水果时的回忆。”

他还是一身看来邋遏的衣服、还是一脸懒得刮干净的胡渣,但是,他笑得却爽朗好看,比平常耀眼了三分,有些东西在她心里悄悄的发酵了。

她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他,只见他落拓的发渣下有一丝的尴尬。“去吧!和他们说要种在哪里。”

“好。”她点头。“老板,你和我一起说,我要你的意见。”

种树工程开始了,两人一边讨论、一边指示,半天多的时间,整个庭院已经有了不同的风貌。

已接近黄昏时分了,工人们也都走了。

她坐在那里,看着眼前绿油油长得可爱秀气的小丙苗,而庭院已经种满了小雏菊和蒲公英,看上去一片绿油油的,上面开着美丽的花,红的、白的、黄的,缤纷灿烂,已成一片的花海,鲜艳可喜。

真美!她屏息地想着,仍有置身梦境的感觉。

而方刚,他在花海里微笑着,黝黑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看着她,眼里净是温柔满足,看着她边走边停,不时呆愣的看着,有时又俯身模模花朵,嗅着淡雅花香。

“你为什么要种这些花?”她仍是茫然的,只觉得悸动、觉得不可思议,她猜测、她假设……

“因为妳喜欢。”

一份不确定感悄悄的落实了,她心里涌流着一股暖流。“你是为我种的?”

他古铜色的脸上有一抹可疑的红。

是真的吗?他对她也有回应?

不去拆穿那份假设,她只是微微扬起了唇角。“想不到你会为员工这么做。”

满意的看到他错愕的睁大了眼,然后僵硬的、迟疑的点了点头。

“是啊!这是……员工福利。”

她背过了身子,只怕让他看到了她忍俊不住的表情。

他好可爱啊!居然不会掩饰自己的心情。

他也不懂得女孩子那矜持、欲擒故纵的微妙心思。

看着她轻快活泼的背影,他揽紧了浓眉。

员工?

罢了,让她那么想吧!

但是,世上哪有这么鸭霸的员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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