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女的探戈 序
作者:檀月(沐风)

从『小甜甜』谈起

檀月常常觉得,自己会跑来写言情小说,也真是怪事一桩。

记得小时候家族聚会时,表姐妹们谈论的话题,总是热烈的围绕着“小甜甜”、“安东尼”、“陶斯”等等陌生的名字。

当时的小檀月一脸茫然,完全插不上嘴。

好不容易抓到个空隙,鼓起勇气开口:“妳们觉不觉得那个铁船长──”(P.S当年小檀月和哥哥一起看“太空突击队”)

姐妹们回头,看了小檀月一眼,然后又回去谈论听起来更加陌生的“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留下满肚子疑惑、又不敢发问的小檀月。

如果,不是误打误撞的写起言情小说,超级钝感的檀月,可能到现在还不能解开当年心中的疑惑。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某天,檀月正在写某部作品,因剧情需要,随口问了一句:“那个小甜甜的男主角是安东尼,对不对?”

“喔!拜托喔!”一旁正在读科学论文的檀公,头也不回的说道:“那家伙才演没几集就翘辫子了。”

“我知道啊!”檀月一副知之甚详的口吻说道:“安东尼是骑马摔死的嘛!”犹记得当年姐妹们提起这一幕时,伤心欲绝。

接着再试探的问道:“那男主角是陶斯,对不对?”

“才不是咧!”檀公毫不犹豫的一口否定。

檀月偷瞄了老公一眼,接着自信满满说道:“我知道,陶斯是个演员嘛!”还记得姐妹们对他如痴如醉,老嚷着“陶斯好帅!”

又再试探的问道:“那后来小甜甜是和陶斯在一起的,对吧?”

檀公听了转过头,以很不屑的眼光睨了身为女性的檀月一眼:“妳到底有没有看过小甜甜啊!”

檀月心虚的吶言道:“我……我……这个……”

当天马上跑去去漫画店,挖出很老旧的漫画版“小甜甜”,带回家埋幕苦读,一直读到三更半夜,灯仍未熄。

房里不时可以听到:“啊!”、“原来如此”等感叹声。

于是,以二十八岁的高龄,檀月终于明白“小甜甜”到底情归何处了!

求知永远不嫌晚,不是吗?

而最近,又终于明白“曼菲士”与“依兹密王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某日,楼下租书店的老板娘挖出了一大箱的旧书,说:“最近不少顾客又回头来看老漫画了,喏,像这套!”

檀月顺着老板娘的手指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正是“尼罗河女儿”。

说实话,这部经典钜作的大概剧情檀月是知道的,只不过由于册数太多,从来没耐性去借来看。

只记得表姐A和表妹B分别是“曼菲士”和“依兹密王子”的拥护者,每次见面都为此吵得面红耳赤。

然而毫无疑问的,这部漫画的主角是那个埃及的黑发帅哥“曼菲士”,这点常识我还有。

而当日,又经过一夜的苦读,檀月终于有点头绪了。

这整个故事,就是一堆男的在抢一个女孩子,而她的名字就叫“尼罗河女儿”,对吧!

至于那个叫曼菲士的男主角──

檀月搔搔头。对喔!我好象没写过那种对女主角死缠烂打、摇着她大吼:“我爱妳!我爱妳!所以妳也一定要爱我,要不然我就──”的男主角。

扁想到就觉得头晕(被男主角摇的),哈!(大笑)……好了,不开玩笑了。

所以,和诸多优秀的作者同侪们一起出套书,檀月一直是感到很心虚的。

毕竟,以檀月对爱情故事如此粗浅的理解力,加上水准“尚可”的文笔,实在不敢期待自己会有什么大作出现。能让诸者们开开心心的看完这部作品,就很满足了。

对了,有人可以告诉我,尼罗河女儿最后到底是跟谁在一起吗?

菊花签,促成红狮与银豹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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