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家三少 第一章
作者:晴情

“周嫂。”程洁琳看见前来应门的人,有礼地打招呼。

“程小姐,你来了。”

周嫂打开铁门让她进来,接著领著她穿过草坪,往一栋白色的屋子走去。

来到屋前,周嫂替她拉开同色系的大门,让她进到客厅。

“少爷呢?”她被请到客厅的沙发坐下,还有杯果汁放在她面前的桌上。

“少爷和他的朋友在楼上,我去请他下来。”眼前的女娃,是她家少爷目前的女朋友,她好生款待著不敢怠慢。

比起她家少爷以前的那些女友们,她对眼前的女娃有好感多了,最起码,她不会在她家少爷面前一副嘴脸,在他们这些下人面前又是另一副嘴脸,也不会对他们颐指气使地发小姐脾气。

“不用了,我自己上去找他好了。”她阻止周嫂,自己站了起来。

遣退周嫂,她独自走上楼。她来过林家几次,对这儿还算熟悉。

她,程洁琳,T大二年级的高材生,在校园内是有名的校园美女,也是著名的冰山美人。

追求她的人有如过江之鲫,从同系所的同学、学长,到他系的学长,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更夸张的是,还有男老师在课堂上送花给她,公开对她表达好感及追求之意。

但那些被她视为苍蝇的男人,全都被她毫不留情地一口拒绝,于是她冰山美人的封号就这么传了开来,甚至还有别校的男同学慕名而来,只为一睹她的冷艳丰采。

而她现在的男友林志坚,并没有被她的不理不睬及冷言冷语给吓走,反而付出更多的耐心,更加殷勤地追求她。

在近一年猛烈的追求下,他终于掳获她冰封的心,得到美人的青睐。

林志坚是她大学的学长,标准的富家子弟一个,身高一七五公分,外型也还不错,但最让洁琳欣赏的,是他对她的用心,和不屈不挠地追求她的精神。

但说实话,她并不是很喜欢他身上那种有钱人财大气粗的气息,但她已选择了他,也选择接受他的这个缺点。

昨天是他们交往满半年的日子,他们一起庆祝,在林志坚的半强迫下,他们几乎发生了第一次的性关系。

没错,是“几乎”。

他说:“如果你爱我,就跟我上床。”

当听到他这么说时,她愣住了,直觉地想拒绝,但他没给她拒绝的机会,也不让她退缩,在他的强硬态度下,她差点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她僵著身子,忍受他令她觉得恶心的抚模,最后她终于因为无法忍受,而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强迫他紧急煞车。

也因如此,他们昨夜不欢而散,今天她是来道歉的,虽然她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她不让周嫂去跟他通报说她来了,是想给他一个惊喜。他突然见到她,再听到她说出口的道歉后,应该会消气才是。

她来到林志坚的房门前,发现门没关,只是轻轻的靠上,她礼貌性的伸手敲门,在手要碰到门板前,她听见自己的名字,突然缩回手。

她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她就是忍不住好奇的想知道,自己在男友与男友的朋友们心中的评价。

她站在门边,静静的听著由门缝内传来的声音。

“喂!志坚,昨天你和那个程洁琳怎么样了?”

“别提了,都到了最后一步才要我煞车。”听得出他话里有著掩不住的气愤。

“那不扫兴极了?”另一个人发问。

“就是嘛!搞不懂她在坚持什么?现在不给我,以后还不是要给别的男人,结果不都一样。”他对她的拒绝很不满,“不过说正格的,她身材挺不错的。”想到赤果的她,他的下月复又燃起了一把火。

听著三个男孩婬秽的笑声,怒火迅速在她心中凝聚,被羞辱的感觉袭上心头,但她忍住冲进去的冲动,继续听著他们的谈话。

“只是,她的反应太生涩了,远远比不上露露。你们不知道,跟露露做起来超来劲的!”林志坚继续发表高见,“不过程洁琳那个笨蛋,还真不是普通的天真,只有她才会相信我只和她一个人交往,被我要得团团转都还不知道,随便哄她个两三句,她就当真以为我以后一定会娶她。”

三个人又是一阵大笑。

“不过你还真有耐性,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只为了把她弄上床。”敛起笑意,两个男孩的其中之一又说话了。

“这你就不懂了,像她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女生,你不多花点时间,又怎么放长线钓大鱼呢?”林志坚一副专家模样。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甩了她?”

“当然是把她弄上床,玩够了她以后……喂!你这个下人,怎么这么不懂规矩?”林志坚见门被推开,止住原本要说的话,转而斥责那个没经他同意就开门的人。

但当他见到来人后,立刻呆住了,“洁……洁琳,你……什么时候来的?”

她站在门外多久了?该不会听到他说的话了吧?看到她难看的脸色,林志坚直觉的猜测。

洁琳推开门,笔直朝林志坚走去,狠狠的掴了他一巴掌。

“林志坚,你太过分了。”她的手很痛,但这远远比不上她的心痛,屈辱的泪水在她眼中凝结,可她坚决不让它掉下来。

话说完,她头也不回的走了,像个高傲的女王一样,挺直腰杆走出林志坚的房间,不让别人看她的笑话。

就算受到这样的侮辱,她也不许自己在外人面前掉下一滴泪。

要哭,她也会回家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哭。

“啊——”

深夜,半山腰的一栋别墅位于二楼的某一间房间里,传来一声尖叫,吵醒了住在别墅里的所有人。

而发出尖叫的人也被自己所作的梦给惊醒,整个人弹坐起身,额角还不断流著冷汗。

她瞟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现在才凌晨一点半。

她又再一次梦见多年前不堪的那一幕,而她也再次被自己的梦境给吓到,由睡梦中醒来。

她坐在床上喘著气,试图平息心中的那股激动情绪。

在那件事情发生后,她曾仔细的想过,林志坚的作为,伤害的不是她的爱情,而是她的自尊心。

说她爱林志坚,她自己倒不这么认为,她只是被他的耐心追求给感动罢了。

她自小便是爸爸、大妈和哥哥捧在手心疼的小宝贝,林志坚的作为,无疑是严重的打击了她高傲的自尊。

她的母亲并非她父亲的正室,只是她父亲在外面的情妇,在她四岁的时候,她的母亲出车祸死了,她的父亲便将她接回身边。

她大妈在生下一个男孩后,便因子宫受损而无法再受孕,想再生个女孩的愿望因而无法达成,而她的出现,满足了大妈的梦想。

她的大妈将她视如己出,十分疼她,总是把她打扮得像个洋女圭女圭。虽然她与父亲都已去世了,但现在她仍感谢她大妈,能有放开心接纳她的宽大胸怀。

她是他们家的小鲍主,每个人都把她宠上天,从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到家里的佣人都是如此。

她的哥哥待她很好,他细心的呵护他这唯一的一个妹妹,替她赶跑所有欺负她的人。

她在林志坚家里受到屈辱的那天,回到家后,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掉眼泪时,不小心被她哥哥撞见,他好生安慰,诱哄她说出是什么事,让她这么伤心。

她抽抽噎噎的说完事情的经过后,她的哥哥——温绍彦便当机立断的替她办了休学,马上送她到国外念书,让她远离台湾的一切,还私底下找人去教训林志坚。

事后,她曾听朋友说过这件事,那个人跟她说,林志坚被打到跪地求饶,还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

而她就这样一个人在国外待了四年多,拿到了硕士学位后,她决定回台湾帮忙哥哥,打理爸爸留下来的事业。

回台湾也已经两、三年了,而一个人独自在国外生活了四年多,再加上两年多的社会经验,让她成熟了不少。多年前留下的伤口已经结痂,但留给她的后遗症,是令她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相信男人,只除了一个人以外。

她一抬眼,那个唯一可以让她放心信任的人,就出现在她眼前,她心安得忍不住掉下泪来。

“哥。”她安心的靠在自己哥哥宽阔、温暖的怀里。

“又梦见那件事了?”他替她拭去颊上的泪及额上的汗水,安抚的拍著她的背。

听到她的尖叫,睡在她隔壁房的温绍彦,立刻下了床往她的房间冲去。

一进她的房门,就见她坐在床上掉泪,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他就知道她又梦见那件事了。

“思。”她没否认,只有在她唯一的亲人面前,她才不会隐藏自己的脆弱。

“我替你泡杯热牛女乃好吗?”他拍拍她的手,起身离开。

回来时,他手上多了杯热牛女乃,他将它递给她,

接过哥哥递来的热牛女乃,她小心的吹凉才喝。

温热的牛女乃滑过她的食道,温暖了她的胃,也温暖了她的心。

“哥,谢谢你总是对我这么好。”空了的杯子还留有余温,她将它捧在手心,抬头望著自己的哥哥。

“傻瓜,你是我的妹妹呀!”他爱怜的揉揉她的头。

他就只有她这么一个妹妹,不疼她,他要疼谁呀?

“可是我跟你不同妈妈。”而且她也不是在这个家出生的。

“但是我们一样都是爸爸的孩子。”对他来说,是不是同一个母亲并不是那么重要。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他的妹妹,再说,他的母亲都能接纳她这个可以视为他父亲外遇证据的女孩了,他又怎么有不接受她的理由呢?

“别再胡思乱想了,时间还早,再睡一下。”他催促她快快躺下,好让他帮她盖好被子。

“不了,我想出去喝点酒。”根据以往的经验,接下来,她是不可能会有个好眠的。

出去喝点酒,可以释放她心中压抑的情绪,处在吵杂的夜店当中,也能让她完全的放松。

“好吧!自己注意安全。”知道妹妹的固执个性,他也没阻止,替她吩咐司机护送她出门。

午夜时刻,知名的夜店里仍是热闹非凡。

摇宾乐充斥在店里的每个角落,那强烈的节拍,让人的心脏都随著节奏起舞,男男女女也都随著音乐,随意摆动自己的身体,穿梭其中,还可见几个常在电视上出现的熟面孔。

洁琳身穿一件鲜红色的毛衣,毛衣仅包裹住她的上围和她纤细的腰肢,露出整个圆润的肩头,颈上还搭配了一条同色系的围巾。

合身的超低腰牛仔裤,遮不住贴在腰侧上的黑色细线,丁字裤在她腰后的汇集处,以水钻做了点缀;波浪大卷发披散在她的肩头,随著她的步伐自然摆动,举手投足间皆散发著自信。

她这身打扮,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性感迷人,也格外的引人注目。

这家店的生意很好,几乎是座无虚席。

她踏进店里,笔直的走往吧台,一路上有不少男人对她行注目礼,有的还对她吹起口哨。

她在吧台前随意挑了个位置坐下,向Bartender要了杯酒精浓度低的调酒。

她只想藉由些微的酒精来帮助自己放松,没真打算要喝醉。

她微仰头浅尝了一口调酒,坐姿使她的牛仔裤又往下缩了点,露出她性感的股沟。

正当她在享受心灵上的放松与宁静时,一个不识相的人走过来向她搭讪。

“小姐,我可以坐你旁边的位置吗?”男人站在她身旁,手里端著自己的酒,自以为潇洒的问。

“不可以。”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轻轻的摇晃著手里的酒杯,冷著声音拒绝。

她最讨厌别人在这种时候来打扰她,而且对她来说,男人接近她的目的只有一个——拉她上床,所以她厌恶男人的靠近。

男人听到她的回答,便识趣的模著自己的鼻子走开了。

没多久,又有另一个男人来向她搭讪。

“小姐,我可以请你喝杯酒吗?”那人端著一脸诚挚的笑容。

“不要!”这次她的声音除了冷之外,还多了不耐。

烦死了!这些臭男人就不能让她一个人静静的喝杯酒吗?

她不悦的瞪著男子离去的方向,这才发现,他和之前跟她搭讪的男子,是同伙的,而现在,他们好像又在鼓动著另一个人来跟她搭讪。

她收回视线,不想再理会那群无聊的男人。

宣哗和一群大学时代的好友聚在一起,他们一群大概是七、八个人,在大学时期,是感情好得不得了的死党。

大学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各自忙自己的事业去了,而宣哗同他的双胞胎哥哥一起出国深造,直到毕业回国后,才又和他们搭上线。

今天,是宣哗和他那群死党难得聚会的日子,他们相约一起出来喝酒,聊聊彼此的近况,也说说自己最近的风流韵事。

当他们聊得正起劲时,一个身材火辣、长相美艳的女人,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中,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他们当中立刻有人自告奋勇的上前搭讪,却碰了一鼻子灰回来,他们又派了第二个去,也同样是铩羽而归。

现在,他们正在鼓动从大学时期就是万人迷的宣哗出马,他可是打从高中起就追遍天下无敌手,到目前为止,他尚未有过失手的纪录。

他高大的身材,就算让他站在外国人当中,也不会有半分的逊色,犹如混血儿的俊朗脸孔和文质彬彬的气质,让许多女人都对他趋之若骛,再加上他傲人的家世,只要是有点大脑的女人,都会想自动贴上他。

“宣哗,该你出马了!”第一个被洁琳拒绝的男人说,他觉得面子挂不住,要宣哗去帮他讨回来。

“是啊,快去、快去。”其他人也跟著加入游说的行列。

宣哗靠著沙发椅背,目光一瞬也不瞬地盯著那个坐在吧台边的倩丽背影。

仰头一口饮尽杯中琥珀色的液体,砰的一声,将杯子重重的放到桌面上,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好,我去。”他大步的往吧台边的美女走去。

他的举动换来身后一群好友的欢呼。

宣哗走到吧台边,也没问过洁琳,便大刺刺的在她身边的高脚椅坐下,他想,问了也是白问,她一定会拒绝,而他不会接受她的拒绝。

他伸手招来酒保。

“请你给我一杯威士忌加冰,也给我旁边,这位美丽的小姐一杯马汀尼。”在说第二句话时,他转头注视洁琳。

他的话使洁琳侧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恢复原来的姿势。她只当自己身边又来了只苍蝇,只是这只苍蝇的脸皮,比其他的更厚了一点。

“小姐,这杯酒,是你隔壁的这位先生请的。”酒保把装著八分满的酒杯推到她面前。

她不为所动,只当它不存在。

“一个人喝酒,不觉得闷吗?”宣哗喝了一口Bartender刚送上来的酒,手拿著宽口酒杯,摇晃了下,冰块撞击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响。

洁琳充耳不闻,冷著一张脸,无声的喝著自己杯中的液体,打算来个相应不理,让他自己知难而退。

今夜她当真是来错了,原本想一个人静静的小酌一番,却一连被好几个无聊男子搭讪,坏了她的酒兴。

“有心事吗?或许我可以帮你分担。”他又试探性的问。

她还是没反应。

他想她该不是哑巴吧?他不死心的继续跟她说话,一连讲了几十句她都没反应,对他不理不睬,正当他思索著自己该不该打退堂鼓,别再自讨没趣时,她忽然开口了——

“你就不能闭上你的嘴,让我安静的喝酒吗?”像只麻雀,在她耳边吱吱喳喳念个没完,烦死了!

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聒噪的男人,美目不悦的赏了他一个好大的白眼。

耙情她是嫌他吵?他不甚在意的扬起一边的眉,嘴角漾出一个似有若无的笑容。

“你终于肯理我了。”他才不把她的不悦放在眼里,欣喜于她对他有了反应。

她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挑起了他的兴趣,也挑超了他骨血里天生的不服输,他兴起了想征服她的念头,想看看隐藏在冰冷之下的她,会有多热情。

“你们一群人轮流向同一个女人搭讪,不觉得无聊吗?”他们这群男人的无聊举动,打扰了她宁静的夜晚。

“你怎么不说,是因为我们这群人全都受到你的吸引,才轮流向你搭讪?”他侧过身体,承接她投来的视线。

“油嘴滑舌。”她啐道。

对男人,她向来没啥好感,而对这种嘴巴老是像沾了蜜的男人,她更是觉得讨厌。

“我说的是肺腑之言。”她真的引起他及他一票死党的兴趣,而他也很怀疑,有哪个男人会对眼前的性感尤物不感兴趣?

他看过的女人不少,但可以引起他兴趣的不多,能让他称赞的,更是少之又少。

“我叫雷宣哗,不知是否有这个荣幸得知小姐芳名?”他主动报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话却引发她的笑意,她嘴角绽放出一朵美丽的笑花。

“我说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吗?”她笑得让他不知所以然,而她的笑靥——他觉得,冷著一张脸的她是很美艳没错,但漾著笑容的她,却更吸引人。

“你母亲真有先见之名,在你出生时,就已经对你有彻底了解,真是人如其名。”喧哗,他的确是很吵人。这个名字真的是……取得好。

“没想到我的名字也能博小姐一笑,这是我的荣幸。”现在他非常感谢他的父母,帮他取这个名字,让他有幸看见她迷人的笑容。

听了他的话,她敛起笑意,又再度板起一张脸不理他。

又不理人了?没关系,他想到了一个让她理他的办法。

“这样吧,我的朋友们都想认识你,你只要过去跟他们说几句话、介绍一下自己,然后喝完这杯酒,我就给你十万块。”他指指酒保送到她面前好一会的马汀尼。

想用钱收买她,好在朋友前获得面子?她勾起嘴角,有个想法在脑中形成。

“好,我答应你。”她爽快的答应,收下他递来的十万元支票。

下了吧台,她跟在他背后,和他一起走到他们一群男人围坐的桌前。

他们的到来,让宣哗的死党们又是一阵欢呼,还有不少称赞宣哗真行之类的话语夹杂其中。

“嗨!你们好。”她对著一群男人打招呼。

她侧眼看了他得意的笑脸一眼。哼!她很快就会让他笑不出来。

“这个男人,”她指指宣哗,“给了我一张十万块的支票,要我过来跟你们说说话。”她拆了他的台,故意要他在朋友面前丢脸。

她转过身面对他,“你的十万块我并不希罕。”她把支票塞回他的口袋。

从小到大她都过著富裕的生活,这点钱,她还不放在眼里。

“还有,这杯酒,我一点也不想喝。”她不给面子的,当著他朋友的面,将酒泼向他的脸。

放下杯子,她举步离开夜店。

宣哗用手抹掉脸上的酒液,笑笑的说:“我还以为这招对她有效。”

他无所谓地耸肩,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他的个性就是这样,能屈能伸。

他的话让他的朋友们哄堂大笑。

看著她消失的背影,他别有深意的一笑。

他对这只有著利爪的小野猫……越来越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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