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情圣 第2章(1)
作者:米娜

“丁小姐,请这边走!”前来接机的是一位中年男子。

丁芸好奇地在中正机场里左顾右盼,刚刚才跟艾提恩说再见的她,提着一箱行李望着中正机场的大门。一阵湿热的夏风吹来,她戴上太阳眼镜,知道她真的在台湾了,完全不同于英国的语言和天气,她才刚下飞机就感觉到了,四周有这么多人讲中文,还有接客的计程车司机……她真的在台湾了。

“我来帮你提行李好了。”那名中年男子上前要帮忙。

“不,我自己来就行了。”丁芸很客气地婉拒他的好意,她自己能力范围能够做到的事,她一向不会去麻烦别人,更何况她在情报局受训时练出极佳的体能和身手,这一箱行李根本就难不倒她。

他们走出机场大厅,来到一辆黑色的宾士车前,开车的是一位三十出头的男子。

放好行李坐上车,丁芸马上就听到车内传来的音乐,那是她许久未曾听闻的国语流行歌曲,但是她完全不知道是谁在唱歌,她的记忆只停留在女圭女圭“就在今夜”的时代。在英国她更不可能接触到此类音乐资讯,她常听的都是一些Brit-rock,英国摇宾乐团的歌。

听了一会儿,她才听出这首歌原来在述说一个男人怎么面对失去青春岁月的旁徨,挺有意思的,她忍不住开口:“请问一下,这是谁唱的歌?”

司机从后视镜看了丁芸一眼,“那是封季人的『失去』,他可是目前台湾歌坛最红的歌手。”他看到丁芸疑惑的表情,狐疑地问:“怎么,没听过吗?”怎么可能会有人不知道封季人的歌?司机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这位小姐又不是外国人!

“风记人!?”丁芸不好意思问他的名字究竟该怎么写,只好听着那时而低沉、时而高亢的沙哑男声唱着歌,看着窗外的景色。

经过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丁芸终于来到预订下榻的饭店。在她向司机道过谢,走到柜台办理Check-in手续的时候,服务生拿给她一个资料袋,说是一名魏先生要转交给她的。

丁芸进到房间内才打开那个袋子,一看是一张磁片和一封信。

丁芸:

我在那天的越洋电话里,答应要帮你在这次的台湾之行安排一份工作,当时我并没有讲得非常清楚,但现在我可以跟你确定工作性质和内容了。你的工作是当我们衮石旗下歌手封季人的私人助理,但不是一般买东西打杂的那种助理,你最主要的工作是要保护他的安全。我知道此刻你心中一定有很多疑问,不过,你先好好休息一、二天再来找我谈,薪水方面我不会亏待你的。

PS.希望你能接下这份工作,并先读过磁片里记载的资料。

魏俊良笔

助理?保镖?丁芸本来以为会是类似翻译接待方面的工作,没想到居然又是和她的老本行有关。

这是她第二次听到封季人这个名字,她已经知道他是一个相当有知名度的歌手,但为什么他需要保镖来保护他?难道是有人要对他不利?还是身为公众人物不得不有的措施?丁芸心头马上转过好几个可能的情况,她无法下准确的判断,因为她几乎对这个人和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丁芸连忙拿出自己的IBM笔记型电脑,幸好她回国前曾经托友人帮她灌入中文系统,否则现在就读不了这张磁片了。她输入自己的密码,然后插入磁片。

电脑上开始有动静,陆续列出有关封季人的个人资料和生活照。

本公司员工机密资料,不可外泄。

艺名:封季人

本名:封季人

年龄:三十岁

身高:一八五公分

嗜好:创作音乐、唱歌、旅行、恋爱

职业:介于创作型与偶像型之间的歌手

家庭状况:父母健在,上有三姊,家境优渥,但加入歌坛之初曾遭父母切断经济来源。

加入公司前的职业:送报小弟,麦当劳打工……

交友状况:尚称单纯,但女友不断。

中意的对象:身材瘦高,温柔美丽,喜欢崇拜他音乐创作的各类美女,而且越难追得到手的,越令他想追,尚无失败纪录。

最讨厌的事和人:媒体和记者

最讨厌上的节目:三台所有的综艺节目,只愿意上广播类型的访问节目。(最好什么节目都不上)

习惯动作:抬高下巴看人,有点骄傲。

入行时间:六年

出过专辑:孤星、荒野之狼、谁、失去

另外还有几笔有关于封季人的报导,丁芸发挥她训练过的专长,将所有的资料放进自个儿脑袋里,就连那几张封季人的照片也不例外。

照片中的封季人有着粗犷且棱角分明的轮廓,薄而抿紧的唇,浓而黑的两道浓眉,再衬上那明亮又有些疏离神色的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令人难以忽略的魅力,予人深刻的印象,还有他那头几近齐肩的头发亦相当迷人。

难怪他那么自负,敢扬言没有他追不到的女人,任何“正常”的女性应该都会对他出色的外表留下深刻的印象才是。更何况他又贵为歌坛新贵才子,更是令美女们动心。光就封季人的外型,丁芸可以给他“八分”的评价,但是对于他将追逐美女当作战利品的行为,丁芸却十分看不起。

这种公子仗着本身外貌上的优势,见一个要一个,其实他除了自己谁也不爱,女人只是他寂寞无聊时的陪伴品,等到他找到下一个目标,他会毫不留情地挥开旧人,投入新人怀抱。

最令丁芸不解的是,怎么还会有那么多女人自信可以驯服得了这一类型的公子,认为自己必将是对方最后一个停泊的温柔港口,但到最后皆只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凭空让花花男人赚得艳遇,提高成就感而已。

丁芸想起她在情报局的第一个工作,那时她奉命看守英国驻义大使十八岁的小女儿。那个小女孩被义大利的公子所诱,不顾父母反对,坚持要离家出走与她的情人同居,可是离家不到三个月,女孩带着破碎的心回来,原因无它,她的情人爱上别的女孩,要她离开。她的父母怕她想不开自杀,便把她送回英国伦敦,再透过关系,找来丁芸保护她。

丁芸永远忘不了那女孩本该是青春洋溢的脸上却布满了忧伤绝望的神色,知道她的事时,丁芸对她的天真感到无限同情,毕竟她才十八岁而已,却被爱情伤透了心。丁芸从此非常讨厌公子型的男人,总是对他们不假辞色,保持距离。

然而不算是公子型的马克呢?他还不是因为另一个女孩抛下她而去?

这又要怎么说呢?有什么道理能解释爱情中的种种变化吗?为什么真爱总是难寻呢?

一想到马克,丁芸就觉得心烦。

她并不觉得自己还爱着马克,不过也不否认对他还是有那么一些感觉,毕竟,在他们相恋之前,他们已经是认识许久的同学和朋友。但也许就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友情成分太浓,致使他们的恋爱总是平平淡淡的;不管是去图书馆、去听音乐会、看场电影,甚至共进晚餐,都一如他们之前还是普通朋友时的情况,只不过马克开始会牵着她的手,吻吻她、抱抱她。马克不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但他曾让她感到非常贴心,因为他们之间有十分好的默契,所以他们能够无话不谈;他关心她,她也关心他,二人相知相惜。

但显然地,那似乎还不够,他和她之间像是缺少了什么,一种灼热逼人的火花吧!所以这段情感渐渐淡了下来,最后还是得走上分手的命运。

他们两个人就如同二列火车,当初相遇发出的爱情火花美丽而强烈,但是火花只是火花,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其困难就如同要两列火车永远以同样的速度、同样的方向前进,世间上有这种轨道吗?

还是在火花成为灰烬、二人互相厌倦前,好聚好散吧!

但世上很少有人能在面对感情时,可以完全理智,这也是为什么看过那么多令人痛苦的失败例子,还有那么多的人不顾一切地往爱情陷阱里跳。

丁芸是聪明人,她不是不懂,只是需要一些时日才能走过来。现在的她,不想恋爱也不排拒恋爱。她只想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方向,她不要过得迷迷糊糊,她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过日子。她不想也不要再为情所困!

叫了客房服务后,丁芸疲累地打了个大呵欠。她关上电脑,打算在午餐后好好睡个觉补充睡眠,然后晚上出去逛一逛台北街头;这个她久违了的不夜城,她要重新认识一番。

丁芸打开行李箱整理了起来,她的行李相当简单,只有几件T恤、二条牛仔裤和一件苹果绿的背心裙。她没有带太多东西,因为在心情上她希望自己是以一种“休息”的心态来面对这次的旅行。大学毕业后陆续在英国情报局工作了二年,她渴望这次回到这个伤心地,能够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

行李箱里除了几件简便衣物外,就是一本她习惯用来记载心情的笔记本,和二、三本她在英国时一直想看却没有时间看的书。她并没有在台湾久留的打算,毕竟茱莉叶和查尔斯叔叔一家人都定居在伦敦;台湾虽然是她的故乡,但这些年来,她已认定她的家在英国,她的朋友同学也都在那儿。

丁芸这才想起她在台湾除了和她通过电话的魏伯伯外,她真的没有认识的人了。毕竟离开时她才十岁,小学五年级,那些同学想必就算现在见了面也认不出来。

想着想着,她陷入一种孤独的情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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