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党情夫 第三章
作者:李靳

银狐叫饭店送了一些温热易消化的流质食物,让李维长期未进食的肠胃能尽快适应。

“谢谢你,银狐。”

“叫我的名字。”

“什么?”

“我说,叫我的名字,乃仲华。”

“呃?”李维不解。

“会念吗?”银狐拿起桌上的纸笔,在纸上写下三个中国字,“方、仲、华。”他一字一字念着。

“这是中国字?你是中国人?”李维好奇地问。

“算是吧!”方仲华继续在纸上画着,“方,是我的姓;仲华,是我的名字。”

“种花……”李维生涩地念着。

“什么种花?是仲华!”他开始想扁人了。

“仲华……”反复念了十来次,李维的发音总算比较标准了。

不错,还满顺耳的。银狐露出一丝得意,他喜欢李维听话的感觉。

“仲华,你是杀手,是吗?”李维小心翼异问着。

方仲华全身上下立刻罩上一层警戒,“你还知道些什么?”

李维实在太聪明了!他是第一个看穿他的人,从来没有人被救出后,会问出如此精确的问题。通常,人们会将他当成警察或特务。

“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李维笑了一下,相当温暖的感觉。

方仲华在床边坐下,将脸贴近他,不顾眼前是个带着枪伤的病人,朝他脸上吐了一口迷蒙白烟,“够多了!你……是这世上唯一知道我名字的人。”

除了死去的父母亲之外,还不曾有其它人如此叫过他——仲华。

他的母亲是个金发碧眼的法国人,父亲是个中国特务。

而他,出生在寒冷的中国东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记得母亲总喜欢牵着他的手,在下着大雪的夜晚、在寒冷无人的火车站月台,等候着父亲的归来。

每一次见面,双亲就像是恍如隔世重逢,紧紧将彼此拥在怀中。

不知道是遗传还是优秀的先天特质,在他连筷子都还拿不稳的时候,他己经学会了开枪射击。虽然只是以玩具枪似的改装空包弹射击,但他对枪枝、距离及标的物移动的敏锐度,常常让父亲露出赞许的表情。

拿枪,是父亲对他的要求,父亲要他有能力保护自己。

八岁那年,他随着父母亲踏上了巴黎,那个让他的生命从此步上破碎的城市。

在这儿,他有了另一个名字,牢牢嵌在护照上的名字——雷克斯.欧列斯特。

这是母亲帮他取的,在西方国度,取蚌洋名比较不会引人瞩目。

如果说,他这一生中,真有什么让他感到自己曾经是个人的自觉,那大概就是童年那段在父母亲羽翼下度过的日子。

但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在他即将满十岁之前,他的父亲突然不再回来了。

出事了!母亲明确地知晓,在法国情报部带队搜索前,母亲将他混在人群中,送上了火车。

“妈妈!妳为什么不上车?”他朝着站在月台上目送他的母亲大喊。

母亲凄凉地、无奈地一笑,“我必须去救他。仲华,你要记住,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管多么辛苦,千万要活下去,坚强地活下去!”这是母亲最后对他说的话。

他清楚地记得,临上火车前母亲紧拥着他的温暖与悲哀,透过她脸上潸然流下的冷凉泪水,那记忆中的脸,成了他这一生中永远无法抹灭的恨。

他恨自己、恨国家、恨上苍,恨造化弄人的乖舛命运。

对于一个失手被捕的中国特务而言,通常,中国政府是不会积极营救的。不像西方国家对生命的尊重,身为一个中国特务,随时要有为国捐躯的决心。

幸运的,被判个几年,遣送出境。但通常许多人都等不到那一刻,狱中私刑、老死囚笼,是许多菁英份子的下场。

失去了倚靠、失去了温暖的呵护,方仲华遵照母亲的指示,投靠了位在法国南方的波修瓦神父。

但不到一个月,这个地方也被法国情报部盯上了。

神父机警地将方仲华的小脸涂黑,并让他穿上吉普赛服装,配上他天生遗传自父亲的黑发,混在一堆小孩中,将他送上前往意大利的火车。

“孩子,请恕我无能为力,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往后的日子,我会为你祈祷的,愿主保佑你!”这是临行前,神父对他说的话。

方仲华似乎一点也不难过,甚至没有任何想哭的冲动。这样的场景、这样的离别,己无法再令他感到悲伤,他冰冷得犹如一座雕像,没有落泪、没有回头,默默地离开了法国,离开那个让他灵魂支离破碎的国度。

在意大利的日子,他成天随着吉普赛人到处流浪,偷抢拐骗无所不做。

要活下去,就必须不停地伤害别人。他有了新的生命哲学。

十二岁那年,他第一次举枪杀人,对象是个平日与他作对的街头小混混。

第一次的残酷嗜血,不仅没有让他锒铛入狱,反而为他带来了人生旅途上的大转折。

他被黑手党看上了,并且收编加入组织中。

这件事,让他更加确信,若要出人头地,非得踩着别人的鲜血往上爬不可。

进入组织后,他早熟的个性、神准的枪法,历经风霜的沉稳与善于察言观色的天性,让他一跃成为组织中极力栽培的明日之星。

他开始接受中断已久的正规教育,除了学习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伽还要求学习中文,虽然那个国家曾经拋弃了他,但他这一生中,最美丽、最美好的岁月却是在那个国家的领土上度过的。虽然,那段岁月、那段回忆,已经太过久远、也太过遥不可及。

***

“仲华、仲华!”见他怔怔出神,李维连唤了他两次。

“呃?”惊觉到手上的烟灰己烫到手指,方仲华倏地燃熄了手上仅存的烟头。

“想事情吗?”李维问道。

泛起一股自嘲的冷笑,方仲华不语。

有多久了?多长一段日子,不曾想起前尘往事?多少年来,他不曾打开记忆的封盒,任由伤心往事在他思绪中奔流。

为什么会在此刻,无端端地想起这些事?因为李维吗?因为他一直叫唤着他的名字?

温暖的嗓音,洁净的心灵,像是来自天堂,父母亲的召唤。

“仲华!”李维发现他又失神了。“你没事吧?”

“没事。”银狐望向李维关心的眼神,他漂亮蓝眸中有着令人安心的感觉。

好奇特的男孩,方仲华在心中想着。

***

“我想打电话回家报平安。”吃过午饭,李维对方仲华说。

“还不是时候,你父亲的电话被警方监听,打电话会暴露我们的行踪。”方仲华拒绝了李维的要求。

“我们现在的处境仍然危险吗?”

“当然,在我无法确定敌人不存在之前,随时都有危险。”他企图让李维打消念头,正确地说,是不想放他走。

“那我什么时候能回家?”这是李维最关心的事

“过几天,等你伤好了之后。”方仲华露出难得的温柔表情,像哄小孩般,委婉地对他说道。

李维,多美丽的孩子啊!若能永远将他圈在身边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

***

这实在是一件非常奇怪,也非常不合逻辑的事。

方仲华明明说,他们现在是处在“非常危险”的环境中。

但是,他却每天开着车,带他到外面兜风。

说是不想让他太闷,天晓得,这样每天拋头露面、岂不是将他俩暴露在危险中吗?

李维不是呆子,他知道方仲华不想让他离开,为什么?

他是个杀手,应该遵守交易规则的。他在图什么?谋什么?

难道,他的委托人不是父亲吗?这个想法,让李维心里震了一下。

不,不会的!方仲华应该不会加害自己,他看得出来,他眸中的温柔,是认真的。

***

一早,侧耳倾听着浴室传来的淅沥沥水声,确定方仲华已经开始沐浴后,李维立刻拿起床边茶几上的电话。

拨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随即,他小声兴奋地喊着:“喂!爸爸,是我!”

艾维斯听见爱子的声音,激动地几乎落下泪来,(李维!你在哪儿?你没事吧!)自从三天前黑手党传来报平安的讯息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文,究竟李维何时归来,没有人知道,焦虑的等待,让他几乎白了满头发。

“我没事,爸。”李维安慰着。

(你在哪儿?为什么不立刻回来?)艾维斯激动地问道。

“我……”李维住了口,他不知该如何解释。

(告诉我,你在哪儿?我马上去接你!)艾维斯急急说道。

“不……不用了,爸爸,你放心吧!”李维平静地对父亲说道:“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让您操过心了?”

的确,李维是个从小就不需要让人担心的孩子。

“过两天,我自然会回家,记得叫玛兰准备我爱吃的巧克力香蕉派,回家后,我要好好享受一下。”李维开心地说着,彷佛他只是外出度个小假罢了。

听到儿子温婉笃定的高语,艾维斯的心终于稍稍放下,(好,我会叫玛兰准备你爱吃的食物,不管是巧克力派、白酒通心面,还是原味牛排,我都会帮你备着,你……可要赶紧回来。)

“嗯,我答应你。”李维回给父亲一个让他安心的答案。

币上电话,身后一道冰冷残酷、冷酷得近乎可杀人的视线从他身后射来。

“仲华?”他回过头,对上的是一对冰蓝酷厉的眼眸。

他何时站在这儿的?刚才的对话他都听到了吗?

是的,他一定听到了,否则不会用这样的眼神看他。

“仲……”

李维的话尚未出口,方仲华狂暴的身子己将他压倒在床上,单手掐住他的脖子,“说!为什么要背叛我?”

李维奋力挣扎,他的力气对付一般人是绰绰有余,但是用来对付方仲华,似乎稍嫌不足了些。“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过是打电话报平安罢了!”

“报平安?你说了吗?说出你所在的位置?”方仲华眸中闪着凶狠红光。随着他的激动,掐住李维脖子的手也愈来愈紧。

“唔……没有……”李维几乎说不出话来。

“没有?”他狐疑了地看着他,略松了手,“为什么?”

真奇怪,说了他老大不高兴,不说,他又问为什么。

李维有些无奈,“没有必要。”

什么意思?方仲华愣了一下。

“你说过,我父亲的电话被警方监听着,若是让警方知道你在这儿,对你而言可能是一件麻烦,是吗?”

李维仍是为他着想的。

即使在他将他软禁的情况下,即使在他归心似箭,恨不能马上飞回佛罗伦斯的情况下,他仍然设身处地为他着想。

见他不搭腔,李维续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一直将我强留在身边,不过,我知道你对我并没有恶意,迟早你会送我回家的,对吗?”

“你这么笃定?”方仲华勾起一抹冷笑,看着眼前这个极聪明的男孩。

“不是笃定,是你告诉我的。”

“我告诉你?”他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了?

“你没有说出来,不过你的眼神告诉我,你不会伤害我的,是吗?”李维抬眼,正面迎上他的目光。

好家伙!他就是喜欢他这股无畏动人的坦率。

方仲华忽地一笑,低俯,在李维尚来不及反应的时候,猛地夺去了他的双唇。

这……这是做什么?任凭李维再聪明、再冷静,也无法理解方仲华此刻的举动,他究竟在干什么?

他……竟然吻他!他竟然吻个同样身为男人的他!

“唔……放……”李维奋力抗拒着,纵使不明不白地被人夺去了吻,却不代表他必须默默承受。

“放手……”李维模模糊糊从唇齿间吐出几个字,却无法阻止方仲华对他的掠夺。

强而有力的压迫、摄人心魂的霸气,让李维没有半点退让的空间

方仲华深深地、深深地吸吮李维口中的甜蜜。良久,终于从他身上退开。

“为什么?”强忍紊乱气息,李维问出了第一句话。

“这是惩罚,对不听话小孩的惩罚。”冷瞪着他,唇齿间送出冰寒的话,方仲华展露出深沉的原始兽性,“下次如果再犯,我就剥光你的衣服,把你当个女人一样侵犯!”

“你……”李维怒目射向他,却在迎上那双冰冷蓝眸时,看见怒火下那抹历经千疮百孔的孤傲灵魂。

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李维的怒火在瞬间被覆上一层冰霜。

像初次见到那抹冰蓝眼中满载的愤怒与仇恨时带给他的震撼,似海水般深蓝的眸中,有着深深的孤独与悲哀。刚强、自负、残忍,那只是他的武装,不想让任何人看穿,拒绝迎接任何人踏入心灵禁地的一项宣誓。

惊惧、猜疑、无法相信任何人给予的温柔,像穿著一件厚重的盔甲,行走于沧凉人世间,他的美丽与良知被深锁在深深的仇恨中。

李维知道,在银狐冷酷嗜血的外表下,必定有着不为人知的伤痛,有着令人鼻酸的过去。同样的,此刻失去理性的他,定也有着无法言喻的痛苦与无奈!

为什么?难道他的生命里除了黑暗之外,不曾见过阳光吗?

“明天一早,我会送你回佛罗伦斯。”丢下冰冷的话语,乃仲华拿起大衣,径自出了门。

李维坐在床上,被吻得红透的唇,仍然火热。

混乱的思绪里,则泛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心痛。

***

原以为方仲华很快就会回来,但是,一直到午饭时刻,他仍然没有出现。

李维只好独自外出用餐。

这清雅幽静的小城,就是赫赫有名的苏连多。记得小时候,他曾跟着父亲与兄长来过几次。

他迎着海风,漫无目的地走着。忽地,他的目光被商店橱窗内的一只音乐盒吸引,驻足凝望。

象牙白色的平式纲琴上,镌刻着精细的雕花,掀起琴盖,手工精致的轮轴带出风铃似的悠扬乐声。

是“苏连多民谣”,在意大利,这是一首家喻户晓的民谣。

李维静静听着乐声,想着歌词中的涵义——

美麓的苏达多,碧波清荡的河岸……我亲爱的朋友啊!今朝你我分别海上,从此之后,我将独自凄凉,你的身影历历在目,期待你……早日归来。

真是奇怪,以前一点也不觉得这首曲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怎么今天听起来似乎特别感伤呢?李维苦笑,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有感而发、触景伤情?

他捧起这只音乐盒,请老板以丝绒布,小心翼翼包起。

然后,他在傍晚时分回到了饭店。

推开门,方仲华已经坐在床上。

“上哪儿去了?”他问着,声调平稳,不若早上的冰冷骇人。

“没上哪儿,随便逛逛。”李维诚实以告。

“李维。”他唤了声。

“嗯?”

“去洗把脸,我带你出门。”

“出门?上哪儿?”李维微感讶异。

方仲华笑笑,“去了就知道。”

***

李维有些不敢相信,方仲华竟然租下了一艘豪华游艇。

十二月的苏连多,海风甚大,是不太可能在夜间出海的。

方仲华让游艇泊在岸边,豪华的四层楼游艇上,只有他们两个客人。

船上,烛光摇曳、美酒飘香,厨师为两人准备了丰富精致的晚餐,乐师则在一旁拉奏着乐器。

这……算是赔礼吗?李维不知道该不该问,这样的气氛下似乎不该讲些杀风景的话。

当然,方仲华对早上的事,也是只字不提,彷佛两人压根儿没发生过任何不愉对桌而坐,举杯共饮,烛光美酒,月光海风。苏连多的海岸,似乎有一股醉人的魔力。

晚饭过后,带着微微醉意,李维整个人躺在甲板上,清亮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落满他年轻自信的脸庞。

“晚上风大,别着凉了。”方忡华扔了条毛毯给他。

李维笑着,没想到方仲华也有体贴的一面,“放心吧!我没那么弱不禁风。”

点了根烟,方仲华在他身侧躺下,望着满天星斗,他发现自己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了。

“仲华。”李维唤了声。

“嗯?”

“为什么外面的人都管你叫银狐?你的头发又黑又亮,一点也不像啊!”李维笑着,像个稚气的孩童。

似乎感染了他的纯真,方仲华脸上的表情也明显变得柔和,“以前,我喜欢染头发。”

“哦?染成银色吗?”李维好奇地问。

“嗯,淡淡的金色,太阳光强的时候,看起来很像银白色……”悠悠的语意,有些缥缈。

“你喜欢这样的颜色?”李维侧过脸看着他。

“不,只是怀念。”

“怀念?”

“那颜色,很像我母亲的发色……”方仲华缓缓吐出一口白烟,掩去了他的面容,让李维看不清他的表情。

微爬向他,李维的脸近贴在他面前,彼此呼吸清晰可闻,“告诉我关于你母亲的事,好吗?”不知是否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今晚的李维,似乎有着比白天更加旺盛的好奇心,酡红的脸上,带着一份醉人的奇特艳丽。

“仲华。”见他不语,李维又叫了一声。

“那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你真的想听吗?”方仲华抬眼,凝视着眼前这张令他意乱情迷的脸孔。

李维点点头。

方仲华笑了笑,伸手轻拥住他,开始述说他这一生中,原以为会永远放在心中的悲凉往事……

***

原本,李维与方仲华是打算一早开车回佛罗伦斯的。

但是,昨天晚上,两人躺在甲板上,竟没完没了地聊了一整夜。

直到清晨,方仲华才拖着眼皮己沉重如铅却强硬死撑的李维上床睡觉。

当然,这一睡,就睡到中午过后才起床。

心理学家常说,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此刻,这句话套在李维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

原本一直习惯独睡的李维,自从被方仲华夜夜拥着同寝而眠后,似乎己开始对这样的举动感到理所当然。

白净的床单、午后温暖的海风、游艇上肢体交缠的两人,织就成一幅美丽静谧的画面。

“几点了?”李维问着,整个人仍蜷在方仲华怀中。

“两点半。”方仲华拿起搁在茶几上的手表看了一眼。

“嗯……这么晚了。”李维懒懒爬起。

不想让身旁温暖的体热离去,方仲华伸臂一抱,李维又重重落回他怀中。

“你做什么?”李维吓了一跳,眼中净是不解。

“别动,只要一下子就好。”低沉的嗓音,有着不容人拒绝的强势。

方仲华将他拥在怀中,低头轻触着李维金亮微卷的发丝,清爽淡然的味道飘落,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那是自从他的双手染满血腥之后,就再也不曾有过的感觉。

李维静静不动,任由方仲华抱着,男人强健臂膀上传来的强烈索求与渴望,让他泛起一种异样情愫,一种被爱、被需要、被紧紧缠绕的温暖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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