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弦妃子 第3章(2)
作者:华甄

野马群奔至,翁归靡忽然跳过来,用乌孙语大喝一声,再朝赤色马臀部猛击一掌。

赤色马头颅一转,在“隆隆”马蹄声中,带着她往另一个方向奔去。

“停下!停下——”解忧伏在马背上大喊,却无力阻止急速奔驰的骏马。

当耳朵里只剩下赤色马奔腾的蹄声在回荡,她知道她已远离了野马群、远离了翁归靡。

她懊丧得暗咒,这匹灵性极佳的宝马,竟然在见到主人后,就背弃了她。

然而,尽避生气,她却不得不承认,这是匹被训练得非常好的宝马,而且还救了她的命。

她见过马儿打架,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她,刚才在野马扬蹄踢它时,它完全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回击,并以占据优势的体态和力量获得胜利。

可那时,为了不让她从马背上摔落,它只是轻轻地避让。

如此一想,她不再生气,反而很感谢赤色马。

“好马儿,我们好好跑跑吧!”她放松身体策马飞奔,顿时惊喜地发现,她想“骑马在大草原上尽情驰骋”的愿望,实现了。

御风而驰、纵横天地的豪情,让她在马背上快乐地笑了。

当赤色马终于在一道斜坡上的云杉树林前停下漫步时,她的身心极度畅快。

滑下马背,解忧用手擦拭马身上的汗水,但刺痛感令她猛地抽回手。

她发现两手掌心都有很深的勒痕,有的地方还破了皮,渗出淡淡的血迹。

毫无疑问,这是刚才与野马奋战的结果。

在衣襟上拭拭手,她放赤色马自由地在草坡上吃草,自己则靠着粗大的云杉树眺望四野。

秋风吹来,卷起片片落叶、带来丝丝凉气,但她一点都不觉得冷。

伫立在这向南倾斜、绵延不绝的大草原上,她想起新学会的乌孙语中,“喀拉峻”即“黑色莽原”之意。

此刻,了望着天边起伏跌宕的山岭和茫茫草原,她果真感受到了“黑色莽原”的苍劲。

空中响起宛转的鸟鸣,正在吃草的马儿,忽然扬颈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

起先解忧并未留意,直到听见马蹄声靠近,看到翁归靡出现在草坡下时,她才明白,那声鸟鸣是对方在召唤他的宝马,而她没有想到他会跟来这里。

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依旧严肃,但解忧一点都不害怕;相反地,当翁归靡跳下马向她走来时,她反而欣喜地注视着他矫健的身影。

以他这般高大壮硕的身材来说,他下马的姿势倒是格外的优雅轻松。

他不像其他乌孙人那样喜欢戴帽子,蓬松的黑发在阳光下,闪动着乌金般的光泽;他英俊的五官紧绷着,带着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严。

不过,当他的目光与她的相触时,那阴郁冷傲的眼神改变了,解忧看到了一丝柔和的暖意。

“公主不该冒险!”翁归靡将那条细牛皮马鞭还给她,严厉地说。

他语气很凶,眼神却亲切而温柔,解忧将马鞭插回腰间,笑意盎然。“我没有冒险,而且我好高兴你回来了。”

“我也很高兴。”面对如此美丽明亮的笑容,和热情的欢迎,翁归靡纵使有再多的怒气,也无法发作。

他挫败地叹了口气,转过眼,看着在草地上嬉戏的赤色马。

顺着他的视线看到马儿,解忧心虚地说:“对不起,没经许可,我擅自骑了你的宝马。”

翁归靡猛地转过头来瞪她。“我不在乎马,我担心的是你!套野马是很危险的事情,连鞍垫都没上,公主竟然骑果马追野马!”

解忧很开心他如此关心她,但不满他小看她的骑术,便自豪地说:“果马又如何?我最初骑马时根本也没鞍垫,何况这匹马受过很好的训练,我能驾驭它!”

看着她透亮的眼珠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翁归靡因目睹她冒险而产生的怒气,全化作滚滚热浪袭来。

他竟忘记自己要说什么,只感到那股热浪,正混合着这些天越来越折磨着他的情感潮水,猛烈地冲撞着他理智的闸口。

他想念她,想念这个永远不可能属于他的女人,想念这个出生在王侯世家、容貌美丽,且气质高贵的大汉公主!

他想不出这事是怎么发生的。

在他代替堂兄与她行礼,陪伴在她身边充当她的译者和保护者时,他认为他是在为他的王尽忠;在他向她提出忠告,帮助她认识草原生活时,他认为他是在为国尽职;在他为她创造尽可能舒适方便的生活,力求让她快乐时,他认为他是在替他的族人,寻求与大国和平相处之道。

然而,当他远离她,到群山莽林中狩猎时,他的心,却无时无刻不牵挂着她。

躺在耀眼的星光下,他想念她灿亮的眼睛;看到晶莹剔透的晨露,他想起沾在她唇瓣上的泪滴;面对斑斓的朝阳,他眼前出现她充满活力的娇容;而那净纵作响的泉水,在他耳里,幻化成她一串串清脆甜美的笑声……

他想她,想得心痛,想得心神慌乱,想得恨不得把所有的猎物一下子全打光,如此,他便可立刻赶回去见她,时时陪伴着她。

可是,见到她又怎样?

在疯狂的思念中,翁归靡无数次问自己:我能长长久久地陪伴她吗?

答案是那么的明显——他不能!

伴随着这个答案,从未有过的痛楚,夹着无从释放的怒气穿透了他的胸膛。

意识到这份突如其来的痛苦意味着什么时,一切都太迟了;它就像一根带毒的针忽然扎入心底,就算拔除,毒素也已蔓延至全身。

“我真的能驾驭赤色马,你不要生气。”见他久久不语,解忧再次向他保证。

“我没有生气。”克制住充斥内心的复杂情绪,翁归靡望着她明澈如泉的眼眸,感到自己的心,早已迷失在那汪清泉里,再难寻回。

听他否认生气,解忧立刻兴奋地追问:“你捉住那匹野马了吗?”

“是的。但我只是勒紧了公主套在它脖子上的皮鞭,让它收敛脾气。”

看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口气一转,再次强调:“野马脾气暴躁,一踢足以致命,公主以后不能再像这样冒险!”

知道他是真的关心她,解忧心头漾起甜蜜的暖意,立即痛快地答应。“好,我保证以后尽量不再冒险,发现危险时,也会跑得远远的。”

“只怕那时就太迟了。”翁归靡忧虑难消地看她。“公主不怕身处险境吗?”

“不怕,还在娘胎里,我已身处险境了。”她略带苦涩地笑着回答。

由她的神情和话语,翁归靡想起她的身世,不由得感到同情。“在长安时,我曾听说过三十多年前大汉皇室发生的事,公主能平安长大,也算不易。”

“的确如此,若非先皇陛下开恩,我恐怕无法出生在这个世上。”解忧坦然相告。“先祖父为七王之一,当初七王之乱平定时,家父仅十岁出头;先帝因不忍绝我高先祖楚元王宗祀,因而留下家父,而后才有了我。”

见她并不忌讳谈论有罪的先人,翁归靡很吃惊,同时也没想到,作为受制多年的罪臣后代,她仍对汉皇怀有如此深厚的感恩之心。

像她这样心胸开阔、是非分明的女人,他从没见过。

“公主是因为对汉皇的感恩之心,才愿意来乌孙和亲吗?”翁归靡问。

“是的。”想起心中的抱负,解忧挺直身躯,豪迈地说:“我的确是怀着感恩的心,遵从吾皇圣旨出嫁乌孙;但我这么做,也是为我的家族和我自己。我要让世人看到,楚王府不乏忠君报国的赤血儿女!要让天下人知晓,我汉家女儿不是只会吟『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的伤心曲,我们也能唱『天下旷土兮莫为乡,愿做鲲鹏兮游四方』的壮歌!”

说话间,她仰起脸,眺望那一望无际的蓝天,仿佛正将她的誓言,传送给她已安居天国的祖先。

听着她的慷慨陈词、凝望着她美丽的容颜,翁归靡的心跳失去了控制。

她吃立在他面前,丰腴健美、英姿焕发,眉宇间充满英雄气概。

在她身后,是绵延无尽的荒野;在她头顶,是一望无际的蓝天。

阳光在她白晰的双颊染上动人的红晕,秋风吹拂着她乌黑的秀发、舞动着她宽大的裙衫,她像红柳一样傲然挺立,像云杉一般妍丽刚强。

第一眼看到她时,他就被她坚定的眸光、热情的笑容吸引,并看出她与忧郁感伤的前任细君公主不同;此刻,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她的独特与非凡,不由感慨地道:“同为公主,缘何如此不同?”

听到他的喟叹,解忧转过脸看向他,了然一笑。“你在说我和我堂姊吗?我们当然不一样。虽然身世相同,但细君出生后就被太后收养,自小长在皇宫,是精致秀雅的美玉;我则由乳母抚养,长在乡下,是野山坡上的绒球花。”

她的比喻令他莞尔。“什么是绒球花?”

“你连那个都不知道?”解忧皱皱鼻子。“就是那种全身带刺、四季青绿,不怕风吹雨打,长在屋角院边的杂花。”

翁归靡笑得更开怀了。“公主果真是带刺的绒球花。”

听出他在隐喻她的脾气,解忧有点不好意思,笑道:“我这人从小就这样,不懂什么规矩,失礼处,你别在意。”

“我不会在意,公主这样的个性挺好的,我很喜欢。”

被人称赞总是令人愉悦,何况翁归靡在她心中,已是不可或缺的朋友,因此听到他的话,解忧兴奋得双颊通红,冲动地说:“我也喜欢你的性格。”

“是吗?”他有趣地问她:“那是什么样的性格?”

“你吗?”解忧掰着指头,一口气说:“聪明、勇敢、忠诚、体贴、细心;能跳舞、会角斗;耐心好、力气大;少年老成……呃,指头不够用了……”

解忧发出遗憾的叹息,翁归靡则以古怪的眼神看着她。

以她罗列出来的优点来看,他几乎是个完人;她这么看重他,难道……难道她对他,也像他对她那样,有了不一般的情感?

希望混合着不安在心头油然而生,翁归靡心潮澎湃地问:“公主真的认为我有那么好吗?”

“是的。”解忧爽朗一笑。“我还可以说出更多,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这个大汉公主确实不一样!

翁归靡在心里感叹,她不仅与细君公主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也与其他女人大不相同;而她的每一点“不同”,都深深打动了他。

崇敬、爱慕、怜惜,强烈的情感,在他胸口聚集成滚烫的河水,流淌自他深情的眸子中,倾注在她无瑕的面庞上。

解忧被他灼热的目光注视得很不自在。

饼去从来没有男人这样看她,她也不曾如此羞涩过;她别开脸,看着树下吃草的两匹马说:“我们回去吧。”

“等等!”翁归靡突然抓住她的手。

她身子猛然一缩,发出一声痛呼。“哎哟!”

翁归靡翻过她的手,在看到手心青紫的伤痕时,眉峰拧成了绳。

“抓捕野马时弄伤的,是吗?”他问,同时将她的另一只手也抓过来,而那只手心,有着更为严重的出血伤口,让他发出了一串咒骂。

因他是用乌孙语说的,而且说得很快,声音抑扬顿挫、低沉浑厚,别有一种韵味,解忧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在说什么?”

翁归靡一楞,想起自己情急下,竟说起了乌孙咒语,忙答道:“没什么。”

他仔细察看她的伤,小心翼翼地按压那已经肿起的部分。

看着他粗实的手指,在她的手上灵巧地移动,解忧的心忽然产生了一阵悸动,仿佛内心有个从未被碰过的地方,因他手指的触动而渐渐苏醒。

她全身僵硬发热,双眼紧盯握在自己手上的大手,不敢往其他地方看,还屏住呼吸,希望藉此镇住那突如其来的心悸。

“幸好没伤及骨头。”翁归靡确定她的手并无大碍后,松了口气。

正想放开她时,没想到解忧忽然抓住了他的手,并用她纤细的手指,轻轻抚模着他厚实的手心。

心头一热,他再次握住她的。“公主……”

解忧知道自己很唐突,也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可是她无法控制想要靠近他、抚模他的冲动。

翁归靡的手很大,手指很长,而且长了不少茧,那是长年执缰绳、握兵器的结果;那些茧子模起来有点扎手,却很温暖、很舒服,令她舍不得放开。

克制着心头的悸动,她努力装作无事般说:“你的手好大。”

“而你的手好小。”翁归靡微笑着回应,小心地将她的手呵护在双掌中,轻声问:“痛吗?”

他这个动作,充满了关爱——她一生都在寻找的关爱!

解忧的视线,由他紧握自己的手,转向了他的眼睛,而他黑眸中浓浓的深情,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

一股滚烫的热流,由悸动的心底涌上来,她的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

她希望他就这样握着她的手、给她这样的关爱,直到永远——

永远?!

这两个字,仿佛一道鞭子,狠狠地抽在她的心上。

不,她与他不会有永远,甚至连短暂的片刻都不会有。

且不说她已经出嫁,就凭他是她“夫君”的弟弟,她与他,也没有任何希望。

这个体认令她痛苦得全身一颤,倏然抽回手,声音沙哑地说:“不……痛!”

看着她骤然失去血色的脸,翁归靡同样一惊,充斥于胸臆的柔情,瞬间化为难言的痛与恨。

痛他不能拥有她,恨她永远不属于他。

在痛与沉默中,他们走向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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