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浪子胡涂亲 第三章
作者:杜芹

“我们少爷叫胡泯,长安首富胡家的胡泯,听过吧?”青儿的话反覆在程殷殷的脑海中出现又出现。

程殷殷铁青著一张脸,坐在她和锦儿的房里,长安胡家的“房里”。

“小姐,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锦儿的声音带点不安;带点害怕,可怜兮兮的飘进她的耳里。

怎么办?她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啊!她要逃婚,逃离父母替她安排的媒妁姻缘,却逃到胡泯的家里来!这算什么?简直是天亡她也,这世上不会有人像她这么可怜又可笑的吧?

她不想嫁给胡泯,却跑来做他的西席夫子!天下之大,却出现了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巧合!

“小姐,我们到底该怎么办?”锦儿的声音再度传进她的耳里,弄得她原本就慌乱焦躁的心绪,更加紊乱了。

“你别再问了,让我静一静好吗?”程殷殷捺著性子,微微皱了皱眉。难不成又要再策画一次逃亡?待在胡宅和胡泯镇日一处,这……这实在不成体统,光是想著,就够令她面红耳赤的了!

回家吗?可是她都见过胡老爷了,万一自己跑掉,他追查起来,事情不是更加复杂难理了吗?

唉--这一团烂帐,究竟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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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岂有此理!”程义看著下人从女儿闺房取来的书信,不禁勃然大怒,他大手往桌上一拍,搁在桌上的茶盅都弹跳起来。

“老爷,这下子可怎么办才好?殷殷不见了,她会上哪儿去了呢?”程殷殷的母亲急的红了眼眶,她爱女心切,发觉女儿留书出走,急了全没了方向,仿彿热锅上的蚂蚁。

“都是你!平时那么宠她,宠得她爬上了天,一个不顺她的意,竟然留书出走,这……这成何体统!传扬出去,我们还要不要在长安城住下去啊?真是岂有此理!”程义气得大呼小叫,直直跺脚,“说什么长安城的第一才女,连三从四德都做不到,枉费了我请夫子来教她读书识字!”

“你还好意思说呢?”听见丈夫大吼小叫的数落著女儿,程夫人泪眼汪汪,也不服气地提高了嗓门:“要不是你强迫殷殷一定要嫁到胡家,她也不会做出这种事!好好一个女儿,你就非得把她嫁给我们城里最恶名昭彰的败家子!我们殷殷那么好,那么有才能,嫁一个这样的浪子,别说她了,就连我也心有不甘呢!”

“这……这门亲事是自幼就订下的……于情于理,我们不能背信忘义哪!”程义蹙紧了眉头,夫人的话是有道理,但他也有他的苦衷呀,“人家胡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我们如果悔婚,要叫自瑞兄以后怎么做人?那天自瑞兄还说能娶到殷殷,是他们高攀了,他向我保证殷殷嫁过去后一定不会吃苦,而且他还说要严加教导泯儿,再多给他请个夫子……”

“哼!那个胡泯就算再请十位夫子,也还是差我们殷殷一大截;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没得比的。”程夫人-脸不以为然,硬生生的就把丈夫的话打断。

“总之,这门亲事是没得退的,当下之计,得趁快把殷殷找回来。”程义思忖著,否则届时胡家来迎亲,娶不著人就麻烦了。

“都怪胡家那孩子太没有出息。”程夫人说。

“先派家丁到处找找吧!两个女孩子跑不远的,喔!千万叮咛他们,别泄了口风,传扬出去就惨了!记得呀!”程义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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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兄弟,你还好吧?”胡泯双手负在身后,一板正经的问著程殷殷。

打从这位殷兄弟从“闭心自慎居”中出来后,脸色就始终阴晴不定,问他事情也是一副吞吞吐吐的模样,真是令人费疑猜。

“唔。”程殷殷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心下直犯疙瘩,头儿敛得低低的,老大不愿意和胡泯正面相对,说来好笑,昨夜至今,一切的事都是如此的匆忙,匆忙得让她几乎没有好好瞧他一瞧,这个胡泯究竟生得什么模样,她也迷迷糊糊的,只闻得他清亮而略带纳闷的声音,再度传进她的耳里,“殷兄弟,你是怎么了?从我爹的书房里出来后,就怪里怪气的,是我说错了什么吗?”胡泯不解的问著。

程殷殷心不甘情不愿的摇摇头,“没……没有哇!”

她正在房里苦恼著,哪知胡泯突然就冲了进来,诧异之下,害得她脑子一片空白,连话也说不清楚了,而胡泯却还在不断的问:“殷兄弟,你怎么了!”当真是烦死人了!

胡泯扬起疑惑的眸子,眼神往锦儿那处飘去,想探问锦儿一下,谁知连锦儿一接触到他询问的眼神,也慌忙的低下头,不肯与自己的视线接触。

胡泯傻愣二子的杵在原地,半天不吭一声,良久,才闷闷的说:“你是不是被『胡泯』这两个字给吓著啦?”

程殷殷惊跳起来,随即涌起掩饰的牵强笑容,“胡兄你爱说笑了。哪有这回事!”

表面搪塞著,程殷殷却著实心中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冷汗慢慢冒出!

赫!胡泯倒不笨,料事如神呢!

胡泯没有搭理她勉强的笑容,自顾自儿的说了起来,“唉!看你的表情,我就知道我在长安城内有多有名了,有名到连你这个过路客都……”胡泯夸张的叹了一口气,“唉!”

程殷殷不言不语,等著对方开口,瞧他葫芦里到底在卖些什么膏药。

胡泯偷偷瞄了正襟危坐的程殷殷一眼,啊!居然不为所动,奇了,他还以为这弱不禁风的书生会被他的“哀兵姿态”打动呢!

“嘿嘿!”他讪讪地自嘲一笑,随即决定解月兑所有的伪装,大剌剌的劈腿坐在程殷殷的面前,“其实被说是长安城的第一败家子,我的确是该检讨了,难怪你一听到胡泯,就不太愿意留下来,这也为难你了,旁人一听你是我的夫子,搞不好会问你:『敢情你是教他吃喝玩乐的师傅吗?』那说有多没面子就多没面子。殷兄,是吗?”

见到程殷殷愕然的表情,胡泯不以为意,反而更大声的把自己的心声,大胆地表达出来,“老实说,我根本不爱念那些啥子的玩意,不是有个很有名的人,说什么……什么圣贤书都是……嗯……都是米糠?喔,不是!是糟粕。糟粕不就是指圣贤书都是些没有用的玩意儿吗?那还读它干嘛?”

“那你又为什么要请我做西席?”程殷殷冷冷的反问一句,跟著这个胸无点墨,大字认不得几个的家伙,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嘿!这殷兄你可有所不知啦!”胡泯从椅子上,“砰!”地一声站起来。“所谓的『书中自有颜如玉』,念些糟粕,好娶老婆。”

程殷殷又是一愣,这家伙到底在胡乱说些什么!没一句她理会得了。

“说来也好笑,殷兄,你别看我这副没啥学问的样子,我未过门的媳妇,可是长安城内有名的才女呢!我爹从小替我订下的,为了娶她过门,所以找个夫子来加强一下,很好笑的理由吧!寒窗苦读,不是要求功名,只是为了成亲拜堂。”胡泯边说边摇头。

一旁无语的锦儿忍不住爆出了一撮笑意,原来这个胡公子找西席,是为了迎娶美娇娘,她有意无意的偷偷瞟了程殷殷一眼:当真有心哪!

程殷殷却不免有些恼火,听他说得多委屈似的,仿佛一切的麻烦都因她而起。

“你可以不娶她啊!娶个不用读书也可以娶到的嘛。”程殷殷说道,果真如此,倒真的皆大欢喜呢。

“哈!你以为我没有想过啊?”胡泯挑挑眉,“我爹不剥了我的皮才怪!他对这个据说很厉害的媳妇,满意得不能再满意,要是没娶到的话,我这辈子大概也甭想成亲了!其实我也很纳闷,书中自有颜如玉,我那么辛辛苦苦的拜师读书,万一她不是个颜如玉,而是个丑八怪,那我岂不亏大了?”

程殷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这个胡泯也太嚣张了吧?她没有指责他的不学无术,他反而无质疑起她的容貌了!岂有此理!

“而且呀,如果对方奇丑无比,那我不是又亏大了?好歹我胡泯也是相貌堂堂的翩翩公子一个呢!”

程殷殷简直快气炸了,这个胡泯真是可恶到极点,左一声亏大了,右一声亏大了,她才觉得自己亏大了呢!居然跟这种无赖有婚约。本来偷偷离家,她心中多少都有些对爹娘的歉疚,但现在她反而有些庆幸自己逃婚,是个明智的抉择。

“殷兄,你怎么了?脸色有些发白呢!”不明就理的胡泯还继续问著,伸手推广推程殷殷。

“看来,这里实在不需要我,胡兄,在下收拾行李后,即刻起程。”程殷殷皮笑肉不笑,心里盘算要如何到临潼,此非善地也,不宜久留。

“咦?殷兄,你不是和我爹说好要留下来吗?”

“胡兄又对那些糟粕毫无兴趣,偏偏小弟我只懂得那些糟粕。”程殷殷语带讽刺。

哪知胡泯却笑了起来,完全听不出她话中的苛薄尖酸似的:“话是这么说啦!可是除了念书外,我们可做的事可多著呢!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投缘的很,很喜欢同你说话,你留下来,一方面我也给我爹一个交代;一方面,我们也许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呢!”

程殷殷没有开口,心忖道:“你要知道我是谁,还会说话才怪!投缘?根本就是宽家路窄。”

“留下来吧?看见你,我或多或少还会和书本打交道,要是你不愿意,我爹定会再去找个夫子,万一是个老古板,那可不是害惨了我?”胡泯的语气,几乎有些请求的味道了。很奇怪的,他一向讨厌那些自以为是的迂腐书生的酸气,却唯独对眼前这个白净自守的殷为程有种莫名的、说不上来的好感。

程殷殷想也不是,马上就要回绝胡泯,灵机一闪,一个戏谑的念头,从她脑中闪过,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气定神闲的说:“要我留下来也可以,不过……”她停了停,故意吊人胃口似地。

“不过什么?”胡泯急忙问。

程殷殷翻翻俏目,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我既答应老爷子要指导胡兄的学习,如果要留下来,我是要按照规矩来的。”她一板正经的。

“什么规矩?”他又问。

“我是夫子,你是学生,而夫子要有为人师的样子,做学生的,也该有学生的样子。”

“简而言之?”胡泯不清不楚,这个殷兄,文绉绉的咕哝些什么?

“我要你以事奉师尊的礼节来相待。”程殷殷一字一句的说著,“怎么样呢?你做得到吗?”

****

“小姐,你真的打算要留在胡家呀!”锦儿问,胡泯已经离开很久,她还是搞不清楚小姐究竟在打著什么主意。

“是啊。”程殷殷轻捧著茶盅啜饮著,不疾不徐的点点头。

“可是……要是被发现,或是被拆穿了……”锦儿不免仍是有几分惴惴不安,这可是胡家耶,小姐未来的夫家。

“在那家伙发现之前,我早就将他整得唏哩呼噜了!”程殷殷自信满满的,就这样放过胡泯,未免太便宜他了,趁著她扮西席夫子的身分,狠狠地捉弄他一番,她才甘心,一想到胡泯对自己的批判,她就觉得没有好好“教导”他一番,未免辜负这个天赐良缘。

锦儿微噘著小嘴儿,她虽然不喜欢赶路,但是对于小姐出乎人意料的决定,也不甚满意。不是要逃婚吗?竟然逃进了夫家大门,怎么说都不通嘛,难道这就是小姐所说的“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她真是弄不懂啊!

“你只管等著瞧好了!”程殷殷细长秀气的眉睫,拔起了一丝飞扬,她心里暗暗的发誓,非得令胡泯受点教训才是。

****

清晨第一声鸡啼唤醒了东方第一抹鱼肚白。

程殷殷系上衣衫的带子,整装完毕后便要出门。

“小姐,天都还没亮透,你要上哪儿呀?”锦儿睡眼惺忪的望著束装整齐的程殷殷,纳闷的问,嘴角还挂了一抹将醒未醒的哈欠。

“谁说天还没亮?你没听见鸡叫吗?”说著,便大步迈出房门,往东厢走去,夜露凝重,浸著鞋袜,这天真格是还没亮呢!不过--该做的事,还是得做!

程殷殷快步行过廊院,来到了胡泯的居处,毫不考虑的就伸手往门板猛力拍去,急促而响亮的拍门声,在寂静的庭院中,显得更加刺耳而响亮。

“啊?殷兄,发生了什么事?”胡泯胡乱的披了件单衣,鞋也没来得及穿,打开了门,迎接著程殷殷。她瞥了他一眼,心猛地跳了一下,这人可真是无理之至,衣服也不穿好,就跑来开门……浑然忘了是自己先“扰人清梦”。

“你弄错了,我是以老师的身分来见你的。”程殷殷装著道貌岸然的面孔,严肃而正经的说著:“前人祖逖闻鸡以起舞,天即明即修业,故能培养宏大的志向,我是特地前来唤醒你,效法古人精神的。”

“你是在开玩笑的吧?”胡泯伸了个人懒腰,双臂张得老高,嘴巴哈得老大。

“谁跟你开玩笑!”程殷殷横眉竖口的,丝毫不假辞色。“我说了我是以老师的身分来见你的。”昨儿个明明说好,规矩不可废,怎么才睡个觉,醒来又全部忘了!这个胡泯可真赖皮。

“哦?是这样啊?”他微眯著眼,神志还在半梦半醒之间,浑沌末明。

“怎么不是?”程殷殷被他半调子的态度,弄得有些火大,“你见到夫子不行礼的吗?”

胡泯似笑非笑的盯著眼前的这个明明就很年轻,却故作老成姿态的书生,不愠不火的行了个澧,慢吞吞的说:“你大清早来敲门,就是为了让我向你行个礼?”

这个殷为程有趣得紧。

“谁说的!我是来叫你闻鸡起舞的!”

奇怪!这个殷兄竟然有点不好意思。

胡泯耸耸肩,“好吧!反正我昨夜睡得早,也睡饱了,早些起来跟你『闻鸡起舞』也无妨!”说著,便快步冲回房,当著程殷殷的面,月兑去身上的单衣,翻箱倒柜起来。

程殷殷当场杵在原地,动弹不得,睁著宛如铜铃般的大眼,错愕之至的张大著嘴。

这个胡泯竟然在她面前赤身,而她这个系出名门的大家闺秀,竟然毫无避讳的站在他屋中,这……这传扬出去还了得?

她程殷殷岂不名誉扫地?

偏偏胡泯这个浑人还全然不知的道:“『闻鸡起舞』就『闻鸡起舞』!我们骑著马儿上城郊去听鸡叫,捉野鸡,烤只鸡来吃,岂不快乐的要手舞足蹈了?咦?殷兄,你会骑马吗?”他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身问了程殷殷一句。只见她紧张的浑身僵硬,涨红了脸。

“啊!殷兄,你怎么了?脸红的厉害,发烧生病了吗?”胡泯见她涨红了脸,杵在身边,便提著裤头,赶到她身边,毫无预警便伸手去探程殷殷的额头。

这突兀的动作,却惊吓了她,将她从过度震撼中唤醒。程殷殷连连后退数步,口齿不清的叫著:“你……你……你……不要过来!啊!你想干嘛?”

胡泯却不当一回事的将她捉近自己跟前,用手抚著她的额,再比较自己的体温,纳闷的问:“咦?没有啊!奇怪!没有发烧啊!”

是呀!没有发烧,只是发晕。程殷殷觉得自己的脑袋轰轰然地,一片空白浮不出半点应对之策。

“呀!殷兄,你没有不舒服吧?真奇怪,明明没有发烧,脸却红的这样厉害!你感觉如何呢?”胡泯凑近了她几分,又问。

程殷殷什么也没听见,意识中只有一对充满关切和温和的眸子,在她面前闪呀闪的!

“要不要去请个人夫来看看?”胡泯游移著。

“啊!不用了!我没事,没事!”她急急挥动著双手,加以否认。

胡泯半信半疑。

“真的,真的,我没事。”程殷殷郑重的加以澄清,唯恐他不相信。

“好吧!也许去闻鸡起舞一番会好些吧!嘿,讲到骑术,这可轮你这个斯文书生向我拜师呢!走!带你去看我的爱驹--飞云。”胡泯抓起程殷殷的手,大步跨出门。

程殷殷怔怔地,傻傻地任由他带领著自己,心中充满著荒谬的感觉: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她来找他的碴,破坏他的好眠,却变成和他一道策马狩猎捉野鸡去!

这算哪门子的“闻鸡起舞”呀!

瞧胡泯精神奕奕地背起箭袋,牵出一匹雪白的马,当真毛色纯洁如白云,程殷殷兴奋地靠了过去,怯怯的抚模著马背,她从没见过那么俊的马儿!

那飞云恍若有灵性般的昂首嘶鸣,程殷殷急忙退了两步。

“别怕!飞云是欢迎你呢!”胡泯一笑,身子迅速地翻上马背,一手给我,我拉你上来!”他爽快的说。

程殷殷有一丝犹豫,只是那一瞬,她就抛除了原有的顾忌,眉开眼笑的将手交给胡泯,她实在太想尝试纵马奔腾的滋味,这绝对是身为名门闺秀的时候,所不敢妄想的。

只觉身子一轻,向上腾空,然后她就在飞云的身上了。

“抓好缰绳喔!飞云的速度可是很快的!”胡泯仔细的叮咛著。这个殷兄可真是鲜极了,瞧他见到飞云的那种新奇的表情,仿佛他从没见过活生生的马,没和马儿打过交道,那略带兴奋又掺杂著些许畏怯的表情,简直就要比黄花大闺女更娇媚百陪哩!胡泯暗时著。

“喝!”他一扬缰绳,飞云急驰了出去。

顿时,程殷殷只感到双袖生风,整个人飞扬了起来,两旁的朦胧景致一一向后退去!哇!原来御风而驰,就是这等淋漓尽致的快意,她不禁低声吟诵著庄周逍遥游中的名句:“背若太山,翼若垂天之云,搏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清晨的雾气,尚未全部数尽,恍恍惚惚之中,一切都显得有几分不甚清晰的美感与神秘,令人悠然不已。

“你说什么?”胡泯低下头,问著坐在自己胸前的程殷殷。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古人作的文章里的句子。”程殷殷仍贪著四周如梦似幻的景色。

“哦?他在说些什么?”胡泯自己都有几分错愕!他竟然也对古人的文章产生了兴致,可真是稀奇了!他老爹要是知道了,不感动得痛哭流涕才怪!

程殷殷轻巧巧地一抿嘴,“这个叫庄周的人哪!写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叫做(逍遥游)。文章里提到古时候有一种叫大鹏的鸟,这种鹏鸟呀,背像泰山那么坚实,翅膀像天边的云,它能乘著旋风而直上九万里的天空,远远地超过了青天。”

“真的有这种鸟呀?”胡泯问得有些傻气。

“你说呢?”程殷殷居然笑了!不可思议!她竟然跟她最讨厌的胡泯有说有笑!耙情是天即将要下起红雨了吗?否则怎么会出现这种怪事!

胡泯也笑了起来,“这个叫庄周的,可真是想像力丰富,有趣的很!”

“他呀!是你的知己呢!”

“为什么?”

“他觉得书念的太多,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天下会有乱事就是因为有尧舜这种人。”程殷殷说著。

“咦?有点意思哦!我以前怎么都不知道有这么有趣的人?”胡泯显然被勾引出兴趣,他从来都不知道书册中,会有这么奇怪的玩意儿!

“你不知道的,可还多呢!『学海无涯』……”

“下一句我会接!『唯勤是岸』,是吧?看来我也不是太不学无术的!不过还是要多和殷兄学习学习。”他打断她的话,自顾自地抢著说。

对于胡泯的推崇,她只是悄悄的笑著。莫名的,心里有种被肯定的满足,被人称赞了许多年的才女,没有这一句随口的话来的快乐。

“绝云气,负青天。真的好像在说现在!我从来不知道长安城的清晨,原来是这么清新美好。这闻鸡起舞,真是有意思哪!”胡泯环顾著四周,诚心地说。

程殷殷又气又好笑,这种“闻鸡起舞”的方式,全天下,也只有他胡泯才会用!

“好!我一定要打下一只野鸡,烤只叫化鸡让你尝尝,保证你口水一直流一直流,吃了还想再吃,食味知髓。”胡泯沾沾自喜的说。

“食髓知味。”程殷殷纠正他,一丝忍俊不住的笑意,又轻轻滑上她的唇畔。

突然,树丛里噗哧一响,震落几片树叶,一道鸿影闪过他们的身旁,胡泯二话不说,猛地抽出箭袋中的箭,搭上弓,咻地一声,那飞禽连同插进它翅膀的箭,掉落在地面,竟是一只野鸡,啪啦啦啦的扑动著翅膀挣扎著。

“哇!中了。”程殷殷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大力拍手喝道:“好棒。”

“多谢夫子夸奖。”胡泯得意的敞开他的笑容。

“等一下我们就有香喷喷的野味可以吃了,想到这里,我肚子可真有些饿了呢!”程殷殷开心的浑然忘我。胡泯却在一旁拿怪异得不能再怪的眼神瞧地。

“你干嘛一直看我?”程殷殷有些心虚,是她外表不对劲吗?还是哪里出了纰漏?

胡泯却出乎意料的哈哈大笑起来,“我还以为殷兄是个斯文秀气的读书人,原来也跟我一样,是个好吃鬼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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