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我当总裁 第1章(1)
作者:浅草

我,叫方时舞。

没有迷人的外表,也没有高挑的身材,更加没有耍帅装酷的样子和任何一项吸引人的特质。从小学一路平凡到大学毕业,到现在工作,人生都是平淡如白开水。我既不向往高薪职位,也不想在家当个米虫,所以,我在一家规模挺大的电脑公司里当小妹,日子过得安稳自在。

我在应征的资料档案里,只填写了自己的名字以及联络方式。在公司里,大家都以为我是个高中毕业生小妹,和普通人一样有父母亲,有兄弟姐妹。

他们不知道的是——

“二丫头!今天是星期几?”

一颗顶着乱蓬蓬头发的头从门缝里蓦地冒了出来,一张长满胡须又颓丧的脸孔正对着我,如果我不是早就熟悉这种场面,大概会被这男版的“贞子”吓一大跳。

我抬眼看向悬挂在走廊另一侧的时钟,上面很准确地标示着今天正好是二十三号星期五,我不禁提高警惕,凡是跟五和三这两个数字连在一起的,都不会有太好的事情发生,瞥了眼那张没戴眼镜的脸庞,我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很自然地答道:“二十号星期二!”

“噢!还好还好!截稿日期还没到。”

话还没讲完,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容我介绍,我的爸爸,作家爸爸,文学界里闻名作家——方舜涛。

我转过身,正要走下楼,另一间房间急匆匆地跑出来一个人,她一边穿着外套一面跑,嘴里还大声地嚷着:“借过,二姐!哦!我惨了!要迟到了。天哪!今天我还要和教授巡房呢!哦!惨了,教授会骂死我的,他一定又会叫我去搬死尸的!呜!我不要!咦?我的车钥匙呢?哦!”

我很有先见之明地贴近墙壁,看着她在走廊上跑来跑去,细数了一下,大概五次后,她终于带着一连串哀叫声,跑下楼,冲出了大门。

我来介绍,我的妹妹,医学界的“奇葩”(她当之无愧,天底下没几个能跟她一样生活当白痴,学业当天才的人),刚从医学院毕业的见习生——方时雨。

罢走下楼,就听见——

“小风呀!不是妈说你呀!你今年也老大不小了,女朋友一个也没有,不清楚的人还以为你是那一系的呢!老是让妈给你操心,可是每次安排相亲,你就给我跑个不见人影,害得你妈我每次都尴尬得半死,还得给人赔不是。说!你这死小子是不是故意给你妈我难堪呀?想家法伺候吗?”

“妈!”无奈的声音传来,“你要想我不放你鸽子也简单,那就是——你别再叫我去相亲了!”

“死小子!”某人很不幸地被拍了一掌,“你说,那些女孩哪个不好了,你又没看过,说不准真的遇到一个你喜欢的呢?你就不能试着交往看看吗?不然,你自己去追一个来给我看啊,证明你不是那一系,为娘我就放过你!”

“妈!我很忙!又要读书又要上班,哪有那个美国时间。喔!不跟你说了,我——”

“站住!”某人很不幸地被逮到,“今天不说清楚,你休想出门去!不然就上你律师所去说好了。”

这招果然厉害,只见“受害人”当下很没志气地乖乖站在原地。

是非之地,还是避之为上策,我正想偷溜出门,却还是慢了一步——

“二丫头,早餐在桌上,你跑去哪?快过来吃!”

哦!好惨!

我的妈妈,设计师妈妈,享誉服装界的设计师——罗清音。

“你说,你给我说清楚!你到底什么时候要交一个女朋友?你给我说个清楚明白,我就不再叫你去相亲。”

为什么我觉得妈的口气有点像捉到老公外遇时的那种口气呢?她在逼婚吗?我忍不住地朝“受害人”投去同情的目光,却被他逮到了。

“啊!小舞,我问你,你昨晚又拿我的法律辞典去打蟑螂了对吗?”

我的大哥,可怜的“受害人”,法律界鼎鼎大名的律师——方时风。

呵呵!呵呵呵!我傻笑着准备应付过去。那些书又厚又重,用来打蟑螂最好不过了,只是,他瞪得我实在心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神里的意思是:快!快救我!

我实在很想见死不救,但既然他都用“辞典”威胁我,我也只好舍生取义了,别说我没念亲情哦!再说,距离楼上“发火”的时间只剩几分钟了,我也得赶快闪人了。

“大哥!”我很没诚意地忏悔,“我承认,我不是故意的,我是有意的。”

然后,我意思意思地往外跑去,他意思意思地捉起桌上的油条,边吃边追过来说:“你站住!你别跑,我跟你没完!”

“小风!小风!你又用这一招,你给我站住。”

我一路跑出客厅,来到外面的“安全地带”,大哥也追了上来。

“死丫头!”他当下翻脸不认人,不客气地瞪我,“下次再乱拿我的辞典,杀无赦!”

这算不算过河拆桥?

我挑眉,“别忘了,蟑螂救了你一命!”

对啦!他们不知道的就是我有这么一家子亲人,他们也不知道我拥有一张计算机专业大学文凭,他们更不知道,我就住在半山别墅区。

这一带,只有年薪过百万的人才住得起。

我并不是在炫耀我家多有钱,而是说出事实。当初我们一家子挤在百来平方米的公寓里,照样也过得很好。假如不是爸爸不当教授而改行去当作家,妈妈又常年把工作带回家,让家里变成了第二个工作室,当时我们又还在读书,爸妈怕影响了我们的学习,才会在邻居扔花盆抗议我们一家吵闹之前搬进了半山别墅。现在好了,就算爸爸偶尔遇到创作瓶颈而“狼嗥”时,或者妈妈跟其他创作成员因意见不合而大声开辩论会时,都不会有邻居猛按我们家门铃,或者我们三兄妹轮流上物业管理处去听“政治课”了。

我在这里住了快十五年了,除了林立的一幢幢华宅,这里的景观还真是优美,十五年来百看不厌。没有城市的喧嚣,每天不必闻着浑浊的空气,早晨总是在一片虫鸣鸟叫声中醒来。我偶尔也会出来晨跑,呼吸着山林中清新的空气,漫步在绿茵中,每次总是让我感觉很轻松,我知道,这种美好的感觉,就叫自由。

一直都很庆幸,父母把我们三个教育得很好,并没有因为宽裕的生活环境而养成骄纵的个性,我们总是随性而活的,当律师是大哥自己的志向,当医生是小雨自己的兴趣,爸妈从来都没干涉过我们,就连我在公司当小妹,他们也从不在意。我们家不专制,有什么重大事件,总是全家开家庭会议,说出各自的主张,然后投票决定,只要年龄超过八岁以上,就有发言权。我们三个就是在父母这种民主、自由的环境下长大的。

我不知道别的普通家庭怎么样,但是,在对比这一区的豪门世家子弟后,我觉得我们三个是幸运的。

爱炫耀、经常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虚伪的笑容,我并不懂他们的标准。晚出早归,在灯红酒绿的世界中游荡,那种生活让他们觉得满足、自由吗?如果是,这种沉迷的满足又是什么?我不懂。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世家子弟都是纨绔子弟,至少——他不是。

我推着脚踏车出了大门,一眼就看见隔着一条路,住在我们对面别墅里的他。

偶尔会在门外遇到他,有时他开着车要出门,有时是要回家。大多数时候,我只是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他那张深邃俊美的脸庞,很少有男人会让人有惊艳的感觉,但这个男人却是俊美得让人无法忽视。

他,是豪门世家子弟,也是纨绔子弟中一个例外的。

他没有刻意炫耀什么,但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自然流露;他也没有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但他身上散发的信息是“生人勿近”。他更没有挂着虚伪或吊儿郎当的笑容,我只看见过他那张阴柔冷静的脸,不卑不亢,让人觉得深不可测。

我,不知道他是谁。

我只是偶尔在门外遇见他。

我会注意到他,只是因为他身上有股特别的气质。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我知道,我和他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

他,生活在五光十色的世界中。

我,叫温哲。

一如所有决策者的地位,我的办公室在这幢大楼的最顶层,一流的设计,一流的设备,我享有最好的一切。这个半圆形的宽敞办公室,除了大门那一面墙,其他全部是落地窗,明亮的光线以及辽阔的视野,让我有种驾驭这世界的虚幻错觉,但同时,“高处不胜寒”也让我保有冷静的头脑。

每天早上来上班,我最喜欢站在这落地窗前,透过玻璃镜片去看这个美丽与现实交织的世界,在这么高的楼上望下去,我所看到的是渺小的人类。

玻璃的反光中,我也看到了自己俊美的外表和挺拔的身材,这种与生俱来的外表,以及一出生所拥有的一切,让我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天之骄子。但这并不代表我的地位,我一直都知道,要让所有的人对我俯首称臣,光有这一切是不够的。

能力,才是唯一实际的体现。

比起一无所有的人,拥有得更多的人,同时也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我一直都深信这个道理。而我要学会的能力,是如何驾驭别人,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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