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狂男 第八章
作者:衣沅

他们算不算是一对恋人?

蜷缩在吴若风温暖厚实的臂膀中,章皓云竟夜未能成眠。

当她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惶然空茫的心,隐隐感受天地的回应。

不可讳言,身体上他们是契合的,感情上也颇相融,只要不思及下一步发展,一切都很完美。

然而,他是映溪指名的意中人,是算命仙铁口直断,出现在南方岛屿的真命天子……

以刘映溪的偏执僵固脑袋,怎可能放过自己呢?章皓云无奈哀叹。

微微侧身,她贴近吴若风熨烫的体温,细细听著他均匀呼吸,配合外面传来规律虫鸣,一种难以言喻的平和、稳定的幸福感袭向心头。

依稀彷佛,这原始大自然已为她做出解答,而当醉人的月光,大片敷洒他俩交叠身躯时,温煦滋味令她感动,那是真爱的明证!

映溪不会善罢甘休的,倘若我贪图眼前的美好幸福,下一刻不知将发生什么样的灾难……

章皓云内心的忧虑放不下,想到近日接二连三的恐怖社会事件──犯人因一时的意气烧掉社区,毁灭无数无辜的家庭。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哪!到处都是“汽油加番仔火”的致命报复,这种坏事的情绪传染力又超强,谁也没把握那些为了爱而丧失理智的女人,会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刘映溪深具这方面的“潜力”,万一……一个不小心伤害了无辜,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那她要花几辈子才能让良心安定?

枕在吴若风臂膀的章皓云愈想愈不安稳,一骨碌跳下床,站在窗廉边沉思叹息许久。

窗外的清风朗月,展臂独拥与世无争的恬淡气氛,一直是她心所向往的-─此时,章皓云已无心思,再继续与一个带著极端危险的男人,耳鬓斯磨下去,她决定悄悄离开。

就当是异域的一场意外,回到自己国家过回原来生活,一切都没发生过。

她下定决心这么做,火速著好衣装,“顺便”也把她第一次见到吴若风身上穿的衣服,全数打包回去──不是留做纪念,而是拿回工作室,仔细研究衣物上特殊的蜡染图案。

早在初见面时,她就异想天开想向他要衣服,当时,她怕他以为遇见神经病而作罢,眼前他深睡不起的大好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可恶!般什么啊?不声不响走人算什么?”

吴若风如暴怒猛兽般,在屋子里踱步。

“人一声不响走掉也就算了,竟然连我的衣服也收拾得乾干净净?!女孩子家偷男人衣服做啥?”

吴若风一觉醒来不见章皓云的踪迹,才莫名其妙地气恼她的鬼鬼祟崇,更讶异自己月兑下的外衣,竟也全数不翼而飞?!他不禁口不择言地咒骂连连。

这女人是不是脑子真的有问题?偷男人的衣服做什么?

“喂,你把章皓云给我挖出来!”

穿著仅存的浴衣,吴若风气冲冲拨打刘映溪的行动电话。

“怎么啦?她哪里惹大少爷不高兴啦?早跟你说,她那个怪脾气不适合你──这下踢到铁板罗?”刘映溪的语气带著幸灾乐祸。

“少废话!她人在哪里?”吴若风一辈子不曾让人捉弄过,尤其还是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如不把她挖出来好好修理一番,实在难解他心头之恨。

“她──已经去机场,自己先飞回去啦!”刘映溪冷冷地嘲弄。“要走就让她走吧,反正她个性就是古古怪怪的,不管做出什么多离谱的事,我都不觉讶异。”

“她一向这样?跟男人睡过之后,再带走对方的衣服留念?”

吴若风不假思索问,内心浮现的无数问号,几乎将他淹没。

“吭?你说什么?”刘映溪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她拿你的衣服做什么?”

“我还想问你,你问我?”

吴若风心烦气躁,巴不得长翅膀追她回来问清楚。

“唉,我劝你别追究了,当作遇见疯子吧。”她机灵抓住破坏他俩感情的大好机会。“本来你就不应该跟她混,疯疯癫癫的女人有什么好?论条件气质,我才真的配得上你。”

“……算了,我不想谈这个。”

吴若风切断电话,无尽的怅惘竟取代忿怒。

他的怅然来自刘映溪无所谓的态度,或许他真心喜欢章皓云,所以特别心疼她的处境,也为她不值。

白白枉费她对好友一片真诚死忠,刘映溪眼中的她,竟是这么不堪?

虽然吴若风并不明白,她取走自己衣物的动机,但他相信那应不是无意义的疯癫行为。

一切,只等找到她本人,才能问的明白了。

放下在巴里岛未完成的考察工作,吴若风几乎算是后脚跟著章皓云飞回台湾。

办公室里,堆积如小山的待审文件,让人心意纷乱……

“嘿!老哥,你总算是回来啦!幸好我锲而不舍,不然下次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你罗。”

熟悉的声音窜入耳中,吴若风从高耸的文件中抬起头,惊讶张口,愣了三秒。

“真的是你──童若箴,你什么时候爬回来了?戎爹和兄弟们知道你回来?搞什么来无影、去无踪?你皮痒啊?”他一连串连问带骂。

“还没来得及逐一请安。我清晨才下飞机,觉都没睡饱就先向你报到了,听说你也才刚回国?这回又上哪把马子?”

“我去巴里岛是考察洽商,你少乱给我栽罪名。你呢?放著大涨的美股不管,跑回台湾做什么?钱赚饱了?”

吴若风开心起身搭住他的肩,亲爱程度不少於亲兄弟。

他跟童若箴的感情一向最好,沮丧情绪中见到意外的访客,激动欢喜自是不言而喻。

“我接了一份新工作,是美国母公司在台湾设立的分支,负责掌理大中华地区的投顾业务。”

“大中华?啧啧,不容易!你现在帮美国人赚华人的钱,算你够狠!”

“满是美国人的地方,待久也会烦,谁知道下一次恐怖攻击,会不会直接把我送进天堂?还是回到亚洲好,至少还有好兄弟抬抬贡,日子也有意思多了!”

“噫?你何时变得这么婆妈?是掉进哪个温柔乡?”

“哪有?我可不是你!”童若箴扬起唇角,笑得有些神秘。

“你谦虚了。”吴若风眨著眼睛,对好兄弟似赞似“亏”道:“这几年没消没息,兄弟们的聚会,也很少见到你──嗯,突然转性?”

童若箴是戎爹收养的九兄弟中年纪最小的,他从小精於数据计算,对数字特别敏感有兴趣。

在养父的细心栽培下,二十六岁的童若箴,从世界知名的洛桑管理学院毕业,并在纽约华尔街担任分析师,短短几年时间,以优异表现担任高阶经理人,也在瞬息万变的股市中,累积傲人财富。

“兄弟难得见一面,别互相毒来毒去了,谈点正经的。”

“正经?咳!平常为了生活而『正经』,ㄐㄧㄥ的还不够?”

“你好像不太开心?”兄弟毕竟不同,童若箴感觉出他的淡淡忧愁。

“有吗?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不开心?”他爱面子直接否认。

“没有吗?看你两道浓眉,从来没这么亲近过吧?”童若箴也不客气直言。

“喔?真的?我是没注意,或许……是压力太大。”

吴若风抹了把脸,拍拍童若箴的肩。“走!既然压力大就要放松──咱们找地方聊聊,我最近碰到一件满邪门的事,你恰好帮我琢磨一下。”

“邪门?难不成……是关于女人?”童若箴直接反应。“呵呵,那你是找对人了,打发那些苍蝇──般黏的女人,我多的是经验,说真的──不灵随便你!”

“这小子!这么臭屁……说得好像你没正经事干,专门跟娘们斯混似。”

吴若风狠捶了兄弟肩头,放心吐露心事。“唉,也还好你回来,不然我可有得苦恼了……”

“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让最不羁、难驯的若风哥一脸苦瓜?”

“嗯──这么说吧,从我知道自己是个男人以来,女人只爱偷我的身体、我的心,却没有哪个女人只偷我衣服的──你说不邪门吗?简直是撞鬼。”

“啊?只剥你衣服?她对你没兴趣?还是你的表现让她失望?”

童若箴皱眉不解。“怪哉!我们九个戎爹养大的兄弟,可能没人这么漏气?你该检讨啦!呵呵……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你铁定荣登旁首!”

“哎,人已经够烦了,还亏我?真没同情心!”

吴若风脸色黑了又红,他首次在兄弟面前觉得丢睑。

“嗯,没错。从你脸色看起来,确实是很苦恼的样子──”童若箴同情的叹口气。“走吧,到外面好好喝一杯,你把事情来龙去脉,好好说给我听。”

从工作室离开,章皓云的心情十分低落。

她连著几天,埋首试染新颖的款式花色,仿照吴若风身上穿著的衣物,却仍旧做不出心目中想要的、某种别人做不出来的特殊效果。

唉……是天生没有功成名就的命吗?气馁的她一再自怜自疑,不住叹气。

算一算回到台湾两个礼拜了,她刻意遗忘和吴若风的因缘相聚。但是,硬咬定她抢了自己男人的刘映溪,整整十四天不跟她说一句话,让她不知如何撇清。

不仅冷战而已,心狠手辣的刘映溪,甚至换掉家中门锁,不得其门而入的她,顿时流离失所……

千诅万咒,谁叫她答应绝不跟她抢男人?誓言真是不能乱发啊!

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说得正好。人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正应了俗谚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章皓云并不意外,情同姐妹的刘映溪说翻脸就翻脸,一点不颢念十几年旧谊,因为她的本性一向如此。

只是,男人真有她所想的那么重要吗?

科技已经发展到“奈米”了,她的脑子还停留在古代,为了男人可以什么都不顾,好像没男人真的会死!

话说这些年,光为了男人,不算其他的,章皓云前后损失了吴丽嫔和刘映溪两个至交好友──

眼前刘映溪的失控举止,伤透她的心,未来,还想不出来该如何面对──

糟糕的是,她俩共有的家还没分!哎,怎么办……

脸都撕破了,分什么家?什么女人是祸水?我看哪,男人才是惹祸不断的祸根瘟神啦!

章皓云愈想愈觉得烦,脑子里填满浆糊似全凝死了,动也动不了!

“噢……走一下午,肚子饿死了。”

又饥又渴又累的她,漫无目的乱走乱想,愈饿愈沮丧,竟不知不觉走到家附近的夜市,心想干脆无解决肚子的问题再说吧。

“嘿,老板娘,给我一碗海鲜拉面,大碗的。”

“大碗?你要大碗?”年轻的老板娘以诧异眼光瞄著她,确定自己没听错。

“对,我还要一份甜不辣──嗯,来两份好了。”

“两份?是两份吗?”老板娘再问,印象中这纤柔窈窕的女客,没点过如此份量。

“对,我要两份,还有,一盘炒青菜。”饿昏头的章皓云几乎“卯起来”点。

“呃……小姐,你有在等朋友吗?”一边煮著面,老板娘忍不住问。

“没有人跟你一起吃的话,可能会吃不完喔?”

“我──我现在很饿。”章皓云饿到头冒金星,耐性尽失、脾气更躁。“法律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吃两人份吗?我叫了你快点弄就是了!”

“嗯,当然是没有啦!”这下老板娘尴尬了,低下头努力煮食,不再乱问了。

“还有!我还要啤酒──”章皓云“一不做、二不休”,比出胜利手势。

“小姐要两罐?”老板娘问。

“不!两手。”章皓云平静答道。

“啊!那是十二罐哪!小姐──”老板娘不敢置信。“喝光会醉死人喔!”

“你管我?本姑娘就是要醉不行吗?”章皓云心情正糟,控制不住扯嗓吼。

轰!砰!才吼完,接连几声隆隆巨响──

突然间天际弥漫乌云,豆大雨滴啪答啪答掉落……

章皓云的眼皮和心脏陡然急跳──不会这么准吧?

难道,专挑天打雷劈时刻的瘟神,要再度现身?

强烈不祥的预感扑上心头,她猛转头一看,试图寻找瘟神的踪迹,结果并没找到,却对上一张酷似“小班”的俊脸。

“小班”者,乃好莱坞知名男星“班?艾佛列克”之匿称。

自从看过他主演的战争电影,章皓云已经私下当他是梦中情人首选。

“你……”才松了一口气的皓云,不大自然地对著身旁英俊男人微笑。

“你好,不介意我坐这吧?一个人喝酒挺闷的喔?我自己最讨厌独饮了。”

男人一坐在她旁边,不待主人招呼,迳自拿筷吃了起来。

“嗯,这家的小菜不错,足够家乡味。嗯……真好吃!”

“这……请问先生,你是……”

纵使人长得“啵”帅,也不能不懂国民基本礼仪吧?

他旁若无人吃喝起来,这会不会太“不客气”,也太“自然”了?

“嗯,吃嘛!凉了就不好吃了。”这帅哥一点不以为意继续大嚼,还帮她开了啤酒。“来,干杯。今天咱们吃它个爽快!”

“啊?”章皓云愕然接过冒著泡泡的啤酒,暗忖此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喔──对了!我姓童,你喊我小童吧!很高兴认识你──”

从对方的话里终於找出眉目,章皓云听出语病。“你认识我?”

“算是吧,现在不就认识了吗?”他刻意语焉不详,顾左右而言他。“嘿,你点的菜部好好吃,看起来你是懂得享受的女人喔?”

“是啦是啦!”章皓云没搭腔,倒是老板娘挥著锅铲,兴高采烈。

“这位小姐常来吃呢,她最知道我们的拿手菜──早知道小姐约男朋友吃饭,我就不会问东问西了──呵呵,这盘小菜请你们啦,小姐心情好像不太好,先生你有空要多陪陪她啦!”

“噫?你心情不好,是跟男人有关?”他没来由天外飞来一笔。

“乱……乱讲!我心情好得很,你不要听她胡扯。”章皓云疾言否认。

“是吗?我的好朋友,他心情不好也跟你一样,一个人到小摊子上点一大堆东西,然后喝到挂掉为止──你跟他,满像的。”

“呵,只要是人,不论男人女人,处理心情低潮,不都差不多吗?”仰头灌几口啤酒,章皓云感触道:“小童,你的人生总有过茫然吧?比如想做的事总不成,或者,爱到的人总不对……”

实在闷极了,章皓云一改往常不接受陌生人搭讪的态度,藉著微微的酒意,对身边不认识的英俊男子,诉说内心的苦处。

反正,一事无成的她,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在一顿饭的时间里,能找到愿意让她倒垃圾的人也算幸运。

“真巧,我朋友也是这样耶!”童若箴击掌道。“他喜欢的女人不理他……女人不理那也罢了,居然……你知道吗?那个女人啊,还把他的衣服剥光光带走耶!是不是很匪夷所思?哈哈!”

“你──咳!咳!咳!你是谁?”闻言,章皓云被满口啤酒呛到说不出话来。

“不会吧?难道你也认识我朋友?”童若箴故作一脸惊讶。“哈,太巧了!不如这样吧,我叫他出来,看你是不是认得他?”

童若箴拿起电话,还没拨通,吴若风已撑著伞,站在落大雨的店门口。

唉……就说嘛!哪有打雷下大雨是没事的呢?

章皓云缓缓止住了呛咳,困难开口。“小童,你……帮著他跟了我多久?”

她能肯定,他的出现绝非偶然!

“千万别怪他,小童是好心,他不想看我陷在感情的困扰里。”吴若风走到他们身边,拉了椅子坐下来。

“那是你个人的事,他凭什么侵犯我的隐私?”童皓云没办法不生气。“你跟踪调查我,妨碍秘密是犯法,要判刑的。”

“你说的太严重了。小童不是无聊男子,以他的条件,通常只有女人跟踪他,说真的,如果不是帮我,他宁可约美眉去兜风还快乐些。”

吴若风细心拿出纸帕,为她拭去嘴角的脏污。

“是啊,现在任务达成了,是该让我去把美眉开心的时候──对不起,我先走啦!谢谢你丰盛的招待。”童若箴耍宝地行个礼,先行离开了。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而别?我一直想找你,显然你刻意在躲避。为什么?”

“没为什么,我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不想跟你再有牵扯──”她直言不讳。

“那么……偷走我的衣服又怎么算?”他凝重问。

“吴若风,如果你是为了那几件衣服跟我过不去,我赔给你就是。其他的……我们不必浪费时间讨论了。”

“赔?你想拿什么出来赔?”吴若风直直盯视她。“你确定赔得起?”

“喂,几件衣服而已耶!能值多少钱啊?你想乘机勒索吗?”

章皓云隐约感觉压力很大,这男人确实不好惹。

“我先不跟你算衣服。”吴若风紧紧握实她的手。“你从我这拿走的不只是衣服,最重要的是我的感情,和我的心……你懂吗?”

“……你,请你不要说些肉麻兮兮的。”章皓云明显觉察到内心澎湃的心跳,努力保持镇定。“这里是公共场合,你想被当作笑话吗?”

“呵,被你耍弄这──阵子,我早就是个笑话了。”他自嘲苦笑。

“随便你!我要走了,请自便吧。”

她霍地起身,快速丢下几张钞票,不理他的叫唤迳自冲出门外,纤袅身影很快没入黄昏的大雨中。

“嘿!你别淋雨!会感冒──等等我!”吴若风撑著伞在后面追。

行走疾风劲雨中,他望雨无奈兴叹。难道,非要等到这种鬼天气,他才有机会遇见她,好好地跟她说上几句话吗?

老天啊,下一次,可得等到何时,才能再遇“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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