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不请自来 第6章
作者:夏洛蔓

俞筝仿佛睡了一世纪那么久,当她睁开眼时,发现世界已经变了。

这里是哪里?

她茫然地望着眼前陌生的房间,脑中只记得她坐在阳台数过往车辆的片段,难不成她一时想不开,往楼下跳?

不可能,她不是那种遇到挫折就选择逃避的个性,所以,自杀的念头从来不曾冒出来。

那……?

身体因睡得太沈,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而酸痛,她扭扭脖子,转头看向四周,

渐渐感到有点似曾相识……

忽然,发现门外有交谈声,俞筝爬起来看向窗外,看见谷正牧正和几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站在门外说话,里头还有一个高大的外国人。

俞筝着迷地望着阳光下英挺帅气的谷正牧,虽然百思不解自己为什么会睡在谷正牧房里,不过,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又见到他了。

比正牧和那几个人谈了好久,他表情平静,看不出喜怒,所以不知道是好事坏事,不过对方倒很激动。

这个男人就像人家形容的“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不管发生什么事永远那么镇定,那么酷。

“唉……”她支着下巴,轻叹一口气。

这就是相思,想见却不能见;明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却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喜欢他却要强迫自己移开视线,看起来容易也做得到的事,偏偏就像攀登喜玛拉雅山一样让人裹足不前。

终于,他们谈完了,那个外国人临走前,郑重地和谷正牧握了握手。

俞筝缩回床上,将棉被拉到脖子下面。

比正牧进屋后发现俞筝醒了,先是愣了愣,而后很不自然地走到冰箱旁,像是有什么东西卡在他脚上,害他走得很别扭。

“刚刚跟你说话的那些人是什么人?”

“不重要的人。”他随口应着,转身面向她。“睡饱了?”

“嗯……”她捏捏被角,不免有些害羞,不过随即用玩笑的口吻说道:“昨晚,你一定对我怎么样了,所以你要负责。”

“昨晚发生什么事,你还记得?”他挑眉问道。

经她这么一搞笑,两人之间的气氛自然多了。

“不记得……”她真的连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

“那我要负什么责?”

“不能说我不记得你就不负责啊,是男人就要有肩膀。”她好怀念两人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看起来像斗嘴其实根本是胡乱哈啦一通的对话。

咦……?俞筝后知后觉地想起,其实他对她没有很冷漠啊,哪一次不是因为先是这样拌嘴,她惹他冒火,他跟她比恶毒,斗到最后她却先认真了,觉得受伤了,觉得他讨厌她,然后闷个半死,伤心欲绝。

“我没肩膀,肩膀借你了。”他说。

想起她的眼泪,她的柔软,还有两人乍地拉近的距离、涌生的戚情,他整个人又不自然了起来,冰箱门开开关关,一直想不起来要做什么。

“什么意思?”

“就有个疯婆子三更半夜不睡觉,跑到我家前面站岗,说了一堆话,然后下一秒就突然睡着了。”

“昨晚……我自己来的?”经他提醒,她开始找回些模糊的记忆。

“不然咧?我跑去你家把你偷抱来?”

“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用偷抱,只要说一声,她会立刻飞奔过来。

“知道就好。”谷正牧想改变他们之间的说话方式,但不知怎的就是改不过来,他不想让她再伤心难过,不希望她误会他对她冷漠,可是……需要点时间调整。

“我有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或是做什么奇怪的事?”

“你的话……我大概没什么会觉得奇怪。”他终于记起要从冰箱里拿出冷泡茶。

“喂——我本身很奇怪吗?”她给他一个白眼,老爱损她。

“习惯就好。”他倒杯茶给她。

她伸手要接,他却又把杯子收回去,害她扑了空。

“怎么这样待客的?”

“不速之客就不用太讲究。”他转个身,改倒白开水给她。

罢醒来就喝冰的,不好。

“你喝茶,我喝水?”她抗议。

“给你喝你就喝。”他没有解释原因。

“坏人。”她也只好喝了。好渴。

“昨晚才说我是好人的。”他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穿着睡衣,蓬松着一头乱发,红肿的眼,让他好心疼,可他就缺少了点冲动,没办法坦然地将心情告诉她。

“那我一定是安眠药吃太多了,昏头了。”她不自在地拉拉衣服,这时才发现自己居然穿着睡衣。昨晚,到底还发生了多少事?

“你吞安眠药?”他心一惊,坐到床边。

“不是要自杀,只是睡不着,多吃了一颗。”她瞧他这么紧张,好像有多关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乱想了。

“为什么睡不着?”

“夏天,蝉鸣太大声。”她胡诌。

“你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诌。

她醒来,又什么都不肯说了。就是这样的她才教他怜惜。

“对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长得比人高,因为我是『田侨』。”她哈哈大笑。

“不是墓园就好。”见她笑了,他也宽心了。

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少根筋加记性不好,笑声多,哭丧着脸少,不过,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吧!

俞筝很开心他们还能这样毫无芥蒂地开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压抑想见他的念头,就算一见面就斗嘴也不错,至少还能说说话,听听他的声音。

她甘心做一个没志气的女人,甘心隐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让他为难,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负担。

俞筝低头瞥见腕上的表,发现自己居然一觉睡到十点,早过了她平常进公司的时间,而且行动电话、皮包什么的都没带出来,公司的人现在可能找她找疯了。

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

懊上班了……

比正牧听见叹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跷班吧!”

“咦?”

“带你去几个地方。”

“蛤?”她没听错吧,他要带她出去?“去哪里?”

“到庙里拜拜。”

“……”俞筝慢眼。“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运?”最近真的诸事不顺。

“看你一脸衰样就知道。”他轻笑。

“喂——”她跳起来要打他。

他当然不可能呆呆站着让她打,一个闪身就溜往门口。

“衣服在椅子上。”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门外了。

俞筝怔怔地盯着披挂在木椅上的衣服。“这家伙吃错药了?”

今天话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还跟她开起玩笑,重点——竟然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闲服。

这个男人跟她之前认识的那个谷正牧真是同一个?

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涟漪,下意识地又看看手表。

从高中进公司工读到现在,她没请过一天假,就连发烧感冒也照样上班,可是现在,谷正牧要她跷班,而且主动约她出去。

她挣扎了起来。

责任感重的她担心公司又发生什么突发事件,但身为女人的她又难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难得一见,拒绝了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万年的约会。

天人交战……

俞筝捏紧手上的棉质衣裤,想像晚上回家被母亲叫进书房“在职教育”两个小时的画面,还有明天面对同事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最后还是决定走进浴室换上。

今天,她想顺从心底的声音,让自己自私一天,不带行动电话,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来,她也要待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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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筝换好衣服走出门去,谷正牧立刻发动机车。

“上车。”

“可是鞋子……”她脚下还踩着室内拖鞋。

“鞋子怎么了?”他低头看,没发现异样。

“这是家里面穿的拖鞋。”

“家里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点。”这个人没生活常识的,但是,问题很可爱。

其实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么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内拖鞋还是外出拖鞋。因为他的生活哲学会让人觉得太注重这种生活细节,根本是浪费时间。

“麻烦……”他下车,冲进房里翻箱倒柜,又冲出来。“这双,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双皮制拖鞋给她。

“谢谢。”俞筝换上他给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点,不过,她没再提出问题。这是他一针一针缝出来的鞋子,踩着,就觉得幸福。

“可以上车了吧?”他跨上野狼机车,递给她一顶旧安全帽。

引擎声轰隆响,车龄已不小。

比正牧是个念旧的人,东西能用就用,坏了就修,修了再用,坏到不能修了也总觉得陪在自己身边那么久了,有太多记忆和感情,扔了舍不得,最后还是清洗保养一番,收进箱子里。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说以后很适合做“资源回收”,所有“老旧”的东西,他都特别有感觉。

俞筝是知道他这个性的,喜欢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旧的质朴。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肤松弛了、身材走样了,他也一定不会因为这样就嫌弃糟糠之妻。

能嫁给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为他的朋友,多幸运。

“出发。”她按着他的肩跳上车,像孩童要郊游般期待。

一个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别再死皮赖脸假装不知道他对她的不耐烦,现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车后座的权利,感觉像作梦。

她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似乎很不一样了。

“喂——”迎着风,她叫他。

“干么?”

“我们现在算是去约会吗?”她大声问。

历经这段时问的煎熬,今天,她想对自己好一点,想快乐一点,想只做二十七岁渴望恋爱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孙女、母亲的女儿或是“蔻儿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白痴。”他笑,但没有反驳。

以往,他可不容许两人之间有任何模糊地带,也不给她任何期待空间。

所以,当他笑骂她白痴时,她竟真的白痴地笑了。

“我可不可以扶着你的腰?”她又问。

“别搔我痒就好,我怕痒。”

她伸手往前抱去,十指交扣,身体贴着他的背,就如在街上常见女孩这样抱着自己的男友。

她以为她从不在意自己有没有男朋友,因为工作就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她生活的全部,在贴近他的这一刻,她才明白其实她是羡慕的,羡慕那种简简单单的幸一顺。

她望着他宽阔的肩线,小心翼翼地收藏这份戚动,就算醒来发现这真的是梦,也是一场及时安慰她孤寂的心的美梦。

出门没多久,谷正牧停在路边,回头问俞筝。“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肚子好饿。”她欣然应好,这些日子她几乎没好好吃过什么东西。

“那先下车吧,前面那边的早餐还满好吃的。”

“嗯。”

比正牧停好车,向摊贩老板点了煎饺、蛋饼、萝卜糕和豆浆,两人就坐在摊车前窄窄的摺叠桌子前,肩碰肩,挨得好近。

他们分享盘里不起眼却十分美味的中式早餐,穿着舒适的休闲服,有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侣,没有扭捏,没有做作,自然而亲密。

比正牧见她吃得津津有味,又拨了几颗煎饺到她盘里。

她随手拿起一旁的辣椒罐。

“喂……你吃那么辣?”他抽走她手中的罐子。

“他们的煎饺加上辣椒膏好好吃喔,微辣,有点甜甜的。”她抢回来。

“不就是一般到处能吃得到的辣椒膏吗?”

“是吗?我没吃过。”她贪心地多加了些,心满意足地大口吞下一粒煎饺。她猜想是他在身边的关系,不管什么东西都觉得特别美味。

比正牧哭笑不得,不知道她究竟是吃煎饺沾辣椒膏,还是吃辣椒膏沾煎饺。

想想,或许她以前根本就不吃路边摊的。

她家里是开贸易公司,穿质地不错的衣服,出门以车代步,住华厦,受良好的教育和严谨的教养,虽然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但毕竟还是拥有一个优渥的成长环境。

认识他之后,跟着他们一群人到处奔波,吃没按时吃,睡也总是随便找个简便旅社窝着,他们几个男人是习惯了,照理说,她不可能习惯,却从没见她抱怨或表现出一点委屈。

一瓶寻常的辣椒膏,她就能吃得这么开心,穿着太过宽松的衣服、不合脚的拖鞋,坐辆跟破铜烂铁没两样的两光机车,她脸上,只有愉悦。

比正牧这一刻才真正了解到她是个多么难得的女人。

她的粗线条是因为她没有太多心机,她对他好,对他的朋友好,是因为她原本就是这么体贴善良的人,并非他以为的为了什么目的而刻意讨好。

昨晚,一声不吭的站在他住处前,见了他却急忙想逃走,或许就是不想造成任何人的困扰,什么事都往自己肩上扛,压力大到需要安眠药才能人眠。

“笨蛋……”女人家,干么这么好强。忍不住,他揉了揉她的一头短发。

“全世界就只有你觉得我笨。”她捏他的大腿。

“那就只在我面前笨吧。”他温柔地看着她。“不够的话再叫。”

“可是我今天是穷光蛋喔……”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串车钥匙。

“这点东西,我还喂得饱你。”

“那我还要吃五颗。”说完,脸微微地红了。

是不是昨晚的安眠药药效还没退,以致现在出现幻觉幻听?为什么她老是将他说的话、他的眼神、他的动作联想到爱情?

一向活泼大方的俞筝,在谷正牧转变了对她的态度之后,居然也像转了个性,突然羞涩小女人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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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正牧真的带俞筝到一座位于半山腰上的庙,那辆爬得气喘吁吁的老爷机车很争气的一次也没熄火。

俞筝仰望眼前数十级阶梯后方这座幽静的庙宇,古木蔽天,庄严肃穆,景致优雅。

比正牧站在她身旁,静默地凝视许久,而后踏上阶梯。

“这是什么庙?”她跟上,问道。

“关帝庙。”

“关公……”她点点头。“商界很多人都拜关公,不过,我一直不是很明白,关公不是武将吗,为什么会变成财神爷?”

“关公为人正派,义薄云天、五德兼备,不但受民众景仰,历代皇帝也十分推祟,至于为什么那么多行业都拜关公,是随着时间慢慢演变而来,传说很多。”

“我想听,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她想听他说话。

“据说关公生前很善于理财,发明了簿计法,设计了日清簿,被后代奉为会计专家,另外你听过曹操设计关公,让他跟两位兄嫂共处一室的故事吗?”

“听过,就是『秉烛达旦』这句成语的由来。”

“嗯,所以香烛业大多是拜关公。”

“喔……这样也行。”她忍不住笑。

“还有,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理发业、屠宰业,所有使用工具跟刀有关的行业也拜关公。”

“这个就此较说得过去。”

“另外一种说法是清朝山西商人将关公视为保护神,出门做生意的时候都会祈求关公保佑他们一路平安顺利,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传统。”

她眼睛晶亮地盯着他好看的唇型,犹如学生崇拜地仰望师长,这大概是他对她说过最长的一段话了。

“你知道关公的封号吗?”

“不知道,关圣帝君吗?”

“关公在汉朝封侯,是五侯中爵位最低的,到了宋朝追封『武安王』,明朝万历皇帝封『三界伏魔大帝』,在清朝就有十次加封,一次比一次长,最长的封号是——我想一想……”他屈指计算。

她等待着。

“注意听喽,『忠义神武灵佑神勇威显保民精诚绥靖翊赞宣德关圣大帝』,一共二十四个字。”他一字一字背出来,背完不自觉流露出孩童的得意神情。

“哇!”她听得一愣一愣。“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知道那么多关于关公的故事?”

“小时候爷爷要我背的。”

“你爷爷?为什么?”

“带你去看。”

爬完最后一级阶梯,穿过宽敞的庙埕,谷正牧先是面向庙里的神像虔诚地双手合十拜拜,而后带俞筝定往庙门外。

“你看上面屋顶,还有那些……”他指向屋脊、庙门旁檐墙上雕塑的交趾陶。“这都是我爷爷的作品。”

俞筝走近墙边,细看上头装饰的人物、龙兽及花草,赞叹道:“好美的颜色,人物表情好生动……”

“这是关公『单刀赴会鲁肃』的故事,旁边那个是『华容道放曹操』……”谷正牧为俞筝解说交趾陶展现的历史典故。

“我经常陪我外婆到庙里拜拜,但是从未仔细看过这些精致的艺术作品,你爷爷一定很会说故事。”她从他眼中看见柔和的光采。

“其实我爷爷是个沈默寡言的人,我最记得的是他的背影;他在屋前调釉彩,在灯下雕塑陶偶,在我睡着后背我回家的背影……”

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自己的事,俞筝傍着他的肩,细细聆听。

“我是爷爷养大的。”他忽然转身对她微微一笑。“所以,我也不大喜欢说话。”

“你爷爷很酷。”她也笑了,感觉到自己正在走往他打开的心门里。

“没错,他是我心目中真正的男人,一生只专注于一件事情上。他从十三、四岁开始拜师学做交趾陶,一做就是几十年,直到他过世前仍然挂心着还没完成的工作。

“从童年到高中,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庙里度过的,听老师傅们说故事,陪他们喝茶下棋,体会他们的人生经验,我很怀念那段成长的岁月;暮鼓晨钟,洗涤人心,生活步调像电影里的慢动作,时间对他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他们只在意工细不细,用料扎不扎实,每天粗茶淡饭,乐天知足。”

她没有探问他父母的事,没有流露出同情,只是专心地听他说话,谷正牧不知不觉地愈说愈多。

“爷爷不管我调不调皮,不管我功课好不好,他只要求做人要正直,绝对不能欺骗,不能贪。”

“那是我难以体会的另一种世界。”她向往地眯起眼。“我一直是在竞争的环境中长大的,考试要考第一,念书要念最好的学校,眼光要放远,要深思熟虑,千万不能踏错一步,还好我心理够健康,不然老早就疯了。”

“真辛苦……”他同情地看她。“我爷爷不管我成绩的,不过我记得有一次因为不懂事,摘了农夫的一颗西瓜带回去给他吃,他气得拿一根好粗的扁担要修理我,我当然跑啊,结果他从家里一路追我追到庙里,幸好庙里的住持拦住他,不然我现在不是断手就是跛脚。”

“然后呢?爷爷怎么罚你?”

“罚我在关公面前跪了一个晚上,连饭都不给我吃。”

她大笑,想像那追逐的画面。

“我发现你没什么同情心。”他喜欢她开怀大笑的样子,在那样严格的教育环境中长大,还能保有这般赤子之心,很难得。

“通常我是有的,但是你对我太坏,所以我才不想同情你。”她吐吐舌头。

“那以后我会对你好一点。”他试着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些甜言蜜语。

“也不用对我太好啦……我不习惯。”她脸一红,果真不习惯他的转变。这样她会愈来愈喜欢他,愈来愈难以自拔。

“笨蛋。”他敲敲她的脑袋,往阶梯方向走去。“再去另外一间庙。”

“嗯。”她追上去,脸上绽放笑靥。

“参观寺庙会不会觉得很无聊?”

“不会,我喜欢有历史、有典故的事物,只要你肯说故事给我听,我就不觉无聊。”

只要你愿意让我待在你身边,就够了……

这是她放在心里,没有说出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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