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爱穿「破鞋」! 第三章
作者:古灵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紫萝衣喃喃道。“我还以为北方姓厉的特别多呢,原来你们是同一个人!”

“我们?”厉千魂有点困惑。

“厉阎王啊!”

“原来你早知道我是谁了!”厉千魂更意外了。“那你为何没来找我算帐?”

“是想啊,可是……”紫萝衣叹气。“我可不想拖累家人,厉阎王耶,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我们一家人全干翻了,谁敢惹你呀!”

厉千魂默然无语,她没来干翻他已是邀天之幸了,他哪敢去干翻他们全家!

紫萝衣斜眼瞥向他。“喂,是不是该解开我的穴道了?”

厉千魂迟疑一下。“你不会再动剑了?”

紫萝衣咧咧嘴。“暂时。”

暂时?

厉千魂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解开了她的穴道,紫萝衣松了口气,先挺身活动一下筋骨,再环起双臂抱胸,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继续用斜眼看他,那模样,活月兑月兑就是男人的姿态。

“我还真是没想到,厉阎王竟是擎北马场场主呢!”

“我们原是游走于关外的马帮,由于战祸频仍,我祖父才带著手下迁回关内来安家立业。明天你到处去看看就可以发现我们马场的人特别多,已自成为一个市镇,有自己的店铺、自己的营生,因为我们原就是马帮,帮众本就不少,三十余年下来,人数更增……”

大概是因为她是他老婆,他才会解释得如此详尽吧。

“是马场,也是马帮?”

“可以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到现在依然援用当初马帮的规矩行事,虽然严厉了点,但人数愈多,就更需要严厉的规矩,否则难以控制……”

所以他才会如此严酷吗?

因为他不只是马场场主,也是马帮帮主。

“难怪他们叫你老大。”

“那也是沿用马帮时代的称呼,习惯了也就没想到要改了。”

“那就别改啦!”反正他也很有老大的派头。

“不过我们马场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厉千魂继续又说。“单靠马场的进帐养不活所有人,因此不得不另辟财源……”

“什么财源?”

“我们还有一座金矿、一座玉石旷、一座铜矿和两座煤矿,以及北地各城镇的铺子。”

“哇,富豪!”紫萝衣惊叹。

“但拥有矿产也容易招致眼红,所以我必须在江湖上立下足以吓阻人的万儿,再把那些矿产挂在厉阎王的保护之下,如此一来,就没有人胆敢觊觎了,这纯粹是为了自保。”

“所以你才不像南枪那样喜欢在江湖上走动吗?”

“在江湖上走动并不有趣,再说我的工作已经够忙了,哪有时间到处去晃。”

“是喔,”紫萝衣嘲讽地低低道。“你就有时间去对我干那种事!”

厉千魂窒了一下,垂眸无语,有生以来就做错了那么一件事,却已足够他懊悔一辈子了。

他不说话,紫萝衣也不吭半声,默默端详他那豪迈俊朗的五官,魁梧奇伟的体格,以及坚毅强悍的男性魄力,他依然是那个十分对她味口的北方汉子,十足十的男人,只可惜……

“你跟你妹妹的岁数好像相差不少?”

“先母身体不好,生下我八年后才又生下我妹妹,之后就再也无法生育了。”

“原来如此,不过……”紫萝衣慢条斯理地说。“你妹妹还真不是普通的恶劣耶!”

厉千魂又没声音了,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既然她是你的妹妹,你应该早就知道她的狡猾,为何还会相信她的话?”紫萝衣又问。

厉千魂沉默片刻。“因为她哭了,从小到大,她从不哭的,就算哭也是见不到半滴眼泪的假哭。但这回,她是真哭了,哭得双眼红肿、满脸泪水,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的相信了她。”

“白痴!”紫萝衣低骂。“那她现在呢?”

“又订亲了。”

紫萝衣挑高双眉。“一点惩罚都没有?”

厉千魂摇摇头。“外婆不会允许我惩罚她的。”

可恶,至少也该罚那个该死的秦娟娟去洗尿盆嘛!

“难怪会被宠坏!”紫萝衣咕哝。“你以后真不管她了?”

“她已经不是我妹妹了。”

最好是,不然她有预感,那个奸诈的秦娟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厉千魂,一定还会再带来麻烦,如果不好好处理,恐怕是没完没了的。

紫萝衣点点头。“好吧,我的好奇心满足了,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厉千魂狐疑地又皱起眉头。“下一步?”

“对,下一步。”紫萝衣笑咪咪的说完,冷不防唬一下拉下脸,咻一下飞身去拿回宝剑,再唰一下劈向厉千魂,动作一气呵成,绝无冷场。“我他妈砍了你这驴蛋龟孙子,婊子养的野生杂种,竟敢对我干那种鸟事,他娘的你这狗操的下三滥,知道我被人家说成怎样吗?荡妇、婬娃、娼妓、人尽可夫、水性杨花,什么最难听的全戴到我头上来了,我他女乃女乃的今天非把你这王八羔于剁成肉酱不可!”

事出突然,没想到她说砍人就砍人,厉千魂还真的差点被砍去半颗脑袋瓜子。

“对不起,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请给我机会……”

生平头一回摆出如此谦卑的低姿态,他一边绕著桌子躲避不长眼的宝剑,一边低声下气的请求,可怜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却沦为被追杀的耗子,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窝窝囊囊的屈服在一个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为他做错了一件事。

愈是刚正方直的人做错事,他的罪恶感就愈强烈,自责也愈深切,于是,一面对无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阎王索就变成卑微的小草绳了。

“鸟毛的补偿,我干你这狗娘养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萝衣继续挥剑追杀,怒骂得更凶狠,连厉千魂这种经历不少江湖风风雨雨的老油条也听得头皮阵阵发麻。

她真的是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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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亲后第二天开始,紫萝衣就再也见不到厉千魂了,因为她随身携带宝剑,一见到厉千魂就拔剑追杀上去,厉千魂只好躲著她,远远一见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著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著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啦!”

又不是活腻了,谁会自动自发让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酱,那连救都没得救了!

“这……这……”庄绍飞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紫萝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转回去替马刷毛。“又想来替那家伙说好话?每天来,你不烦吗?”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该?”

庄绍飞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经尽力在补偿了,他不是娶了你吗?”

紫萝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给读书人的,是他破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耶!”

读书人?!

哪个读书人敢娶她?

庄绍飞险些冲口而出,幸好及时咬住自己的舌头,不然他一定会被紫萝衣列为第二号追杀目标。

“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安全。

但紫萝衣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刷马毛,庄绍飞正想再问一次,匆地瞥见孟羽不知何时跑来倚在马厩出口处,嘴里咬著一根麦草杆,直对他勾手指头,他迟疑一下,慢吞吞地走过去。

“干嘛?”

“别问了,那种事得老大自个儿解决,别人帮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办法解决吗?”

“当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诡异,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萝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觉察出某种别人觉察不出的症结。“需要某种契机而已。”

“什么契机?”

“不知道,总要碰上了才知道。”

庄绍飞犹豫了会儿。

“好吧,听你的。”

虽然孟羽有诈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过令,不准孟羽诈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脑筋又比他灵活,所以孟羽的话应该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来啦!”紫萝衣也发现孟羽了。

“来请你用午膳啊,大嫂。还有……”孟羽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咱们马场里的规矩,请大嫂尽快背起来,三个月内还可以容许大嫂犯错,但三个月后,倘若大嫂再犯了咱们马场的规矩,照样要被处罚喔!”

紫萝衣回头看看,刚刚刷的那匹马已经刷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刷放回原位,再走向马厩出口,“好吧,吃饭去!”经过孟羽时顺手拿来小册子,随便瞄一下便塞在腰带上。“有没有关于妇女的刑罚啊?”

“自然有,由女方决定,要杀、要剐、要阉、要赔,或者……”孟羽笑咪咪的回道。“要嫁,全都由女方决定。”

女方吃定男方?

这可威风了!

“是吗?”紫萝衣听得眉飞色舞,也跟著笑吟吟起来了。“要把他剁成肉酱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也就是说……”紫萝衣笑得更心旷神恰了。“我可以命令他自动滚到我面前来,好让我亲自下手剁成肉酱做成肉包子啰?”

庄绍飞一惊,要说话,却被孟羽阻止了。

“大嫂已经嫁给老大了。”孟羽镇定如恒地继续笑嘻嘻的。

“我改变主意了行不行?”

“当然行,不过……”孟羽暧昧地挤挤眼。“大嫂不会,对吧?”

不会?

笑容倏失,紫萝衣不善地眯了一下眼,旋又不知何意地撇一撇嘴,耸耸肩,没说话,迳自离开马厩了。

“咦咦咦?大嫂怎地没再坚持下去?”庄绍飞讶异地喃喃道。

“因为……”孟羽凑到庄绍飞耳旁,低语。“大嫂喜欢咱们老大呀!”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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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著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包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准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著想著,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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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老大呢?又躲哪儿去了?”庄绍飞不耐烦地问。

“找他干嘛?”无论何时何地见到孟羽,他总是咬著根麦草杆。

“不是我找他行不行,他不给牌子,人家运不了煤呀!”庄绍飞一边说一边转身要走人。“你要知道就快说,不然你负责!”

孟羽大拇指往后一比。“喏!”

庄绍飞脑袋一歪朝孟羽后头看去,“不敢相信,他竟然躲那儿!”不可思议地摇摇头,随即笔直地撞进牛舍里去。“老大,快给牌子呀,人家要运煤啦!”

除了马匹以外,马场里也畜养了一些猪牛丰,但并不是买卖用的,而是养来自个儿吃的,在靠山那边,还种了好几畦菜园子,只要不浪费,想要的人随时可以去采摘,方便得很。

“哪儿来的?”厉千魂果然躲在牛舍里,右边公牛哞哞,左边母牛也哞哞,一张椅子,一张桌子,人就趴在那上头算帐,闻声抬起头来问。

“南充。”

“南充?”厉千魂双眉揽起来,翻开另一本帐簿看了一下。“他们两年没付过半文钱了,要他们付清前帐再来。”

“好烂的债!”庄绍飞咕哝,不假思索,马上转回头,迎面正好孟羽也进牛舍里来。“我说孟羽,你也帮帮忙嘛,帮老大想个法子,别老这样躲人啊,今天躲牛舍,明儿是不是要躲猪圈里去了?真是,他不烦,我们都烦啦!”

瞥一下庄绍飞唠唠叨叨离去的背影,孟羽耸耸肩,吐掉咬烂的麦草杆,换另一根继续咬。

“老大,难不成你打算躲一辈子?”

厉千魂瞟他一眼,低头继续算帐。

“老大,你不加把劲努力一下,大嫂的火哪会消?”孟羽慢条斯理地提醒他。

他们这位老大什么都行,武功好,养马技术一流,做生意够精明,干活儿也没问题,管理属下恩威并施,也没话讲,就是对女人一点都不行,彻头彻尾的笨蛋一个,道道地地的蠢猪一只,死死板板的木头一块。

难怪被女人耍,又被女人追杀。

厉千魂依然埋头拨算盘,不过他出声了。“如何努力?”

孟羽笑吟吟的坐上桌角。“女人嘛,不就喜欢男人讨好她!”

终于又抬起脸来了,“讨好她?”厉千魂喃喃道,这辈子没干过那种事,他有点疑惑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讨大嫂的欢心嘛!”

“如何讨好?”

“这就得请教兰嫂了。”

“兰嫂?”

“当然,女人家才知道女人家喜欢男人如何讨好她们嘛!”

“……原来如此。”迟钝的笨蛋总算明白了。

“还有,别躲大嫂躲太紧。”

不躲,难道真要让她杀?

“什么意思?”孟羽不高兴他下令不准诈欺自己人,想乘机整死他吗?

孟羽差点失声笑出来,光看老大的脸色,他就可以猜出老大在想什么了。“我的意思是,当老大你在工作的时候,你可以装作不知道大嫂来了,继续工作你的,我保证大嫂不会杀你。”

厉千魂两道眉毛扬起半天高。“你敢保证?”

孟羽努力忍住笑。“是,我敢保证。”

厉千魂半信半疑地又看了他好半晌。

“好吧,听你的,不过你负全责。”

“如何负责?”

“她杀我,我就杀你!”

于是,打从这日开始,紫萝衣就不定时会收到某人送给她的礼物,譬如珠宝首饰、绫罗绸缎、珍贵的毛皮衣物,或者胭脂水粉香精香油等等。

现在是什么状况,某人想要拍马屁吗?

那也拍错方式了吧,送那种东西给她,如果不是某人轻功太高,害她老追不上,她还想当面扔回他脸上去呢!

原本她是打算一古脑全丢进箱子里去发霉养虫的,可是兰嫂告诉她,晋北的冬天十分寒冷又干燥,如果不好好保养,生了冻疮可就活该受罪了。因此她留下了香油和毛皮帽、毛皮麾、毛皮靴,其他全扔进箱底去做压箱宝。

然后,继续追杀厉千魂。

不过,当他在工作的时候,如果他不知道她来了,她也不会直愣愣的杀过去,反而会躲起来看他。

真是好个男人!

看他在初冬的冷天里果著上身和马场其他男人一起搬石块、修屋舍,看他鼓起臂膀的肌肉捉马、捉牛、捉羊,在它们身上烙下马场的印记。

这时她眼里的他并不是什么阎王索,而只是一个气魄非凡、豪放不羁的男人。

又看他在炽热的火炉旁,挥汗如雨地亲自为汗血马打马蹄铁;看他神乎其技的甩绳索套朴马,以惊人的耐性驯服剽悍狂野的骏马。

可以好好欣赏的时候不欣赏,用来追杀他实在太可惜了!

“她在看我。”厉千魂假作一无所觉,耳语,一边圈绳索准备套另一匹野马。

“对,她在看你,不是追杀你,”孟羽也装作不知道,低语。“所以好好拿出老大你最男人的一面给她看吧!”

“我本来就是男人,还要拿什么男人给她看?”

“……”他是不是应该考虑换个老板了?

可是,厉千魂的努力似乎一点成效也没有,除了工作时间之外,紫萝衣照样天南地北的追杀他,有一回还被她追到茅房里,闻了半天粪臭味不敢出来。

然而,能够平平安安的把工作做完,厉千魂已经很满足了。

“老大,下次试试亲自把礼物送给大嫂。”

“她会直接把我的手砍断!”

“笨蛋,不会把东西丢给大嫂后就跑人!”

“这又有何意义?”

“表示你为了亲自送她礼物,不怕死呀!”

“所以?”

他还是换个老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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