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惹人爱 第2章(1)
作者:乔轩

怡然咖啡馆门上的铜铃悦耳的扬起。

“欢迎光临。”

正在洗杯子的元朗,从柜台后直起身,看见贝怡文推门进来,目光霎时暖了。

但他马上注意到今天她不是一个人来,她的身后,还跟了一男一女。

女的精心打扮,穿着正式的小洋装,从妆容到指甲都百分百完美,连发型都卷得很可以;男的比较随性,穿衬衫牛仔裤,搭了件西服外套,都会风格里带着休闲。

至于怡文,仍是平日的白T恤牛仔裤,长发扎成马尾巴,脚上踩着黑色人字拖,和那两人走在一起,感觉很不搭,但他却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嗨,元朗。”怡文笑着对他打招呼,然后指指后方的两人道:“我带朋友来喝咖啡。”

“欢迎,随便坐。”元朗颔首,同时对她的朋友点点头。

他们一行三人挑了靠窗的座位落座,贝怡文故意挑了前面的位子,让那两人面对面而坐。

很眼熟的“阵式”。

一直注意着怡文的元朗一脸好笑。

看样子,这妮子今天又给自己揽来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明明不喜欢,却又狠不下心拒绝——这就是怡文,一个容易心软的小女人。

元朗望着怡文的目光,多了一抹怜惜。

“这件咖啡馆气氛真好,有点像是老上海法国租界里的咖啡厅。”才一坐下,身为室内设计师的魏玲雅,就对咖啡馆的装潢品味赞不绝口。

“这里的咖啡更好,现磨现煮,喝了保证上瘾。”怡文极力地推荐着,然后转身向元朗招手。

元朗从吧台后绕出来,他穿着黑T恤牛仔裤,手戴大镜面潜水表,脚踩马汀鞋,将略长的头发全部往后梳,扎成马尾,露出脸部立体刚棱的轮廓,与单边的银耳环。

型男!看见元朗的瞬间,玲雅竟闪了神,差点忘了今天是来相亲。

元朗高大的身影往怡文身旁一站,一只手看似随意的搭在怡文身后的椅背上,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三位要点些什么?”

“没有Menu,怎么点?”沈又钧皱眉道。

“这里没有Menu,看你想和什么咖啡,尽避点就是了。”怡文忙替元朗解释。

“这倒有趣!”玲雅用一双精心勾勒的媚眼瞟他,“那我要一杯法式焦糖玛奇朵。”

“没问题,怡文和平常一样吗?”

“对,一样。”

元朗笑着望向沈又钧,问:“先生呢?”

“你们这里除了咖啡,还有没有别种饮料?我不喝咖啡,咖啡会造成骨质疏松。”他是骨科医生,所以特别注重骨本。

元朗的眸子,几不可见的眯了眯。

很久没遇到这种客人了,如果他不是怡文带来的朋友,他哪能好端端的坐在这里。

“抱歉,本店只卖咖啡。”

“只卖咖啡?没有茶?果汁?”沈又钧故意刁难。

“茶和果汁,劳驾你到外面的自动贩卖机买。”

丢下这句话,元朗超又个性的转身走人。

沈又钧见状,先是傻眼,然后气结。

“什么态度啊?不过是小小咖啡馆的老板,架子竟然那么大——”重点是,还害他在两个女人面前丢脸!

“喔,我的天!”玲雅突然发出低呼,打断沈又钧的发飙,双手按在胸口,一副快要喘不过气的样子。

“玲雅,你怎么了?”怡文紧张的凑上前。

“你是有心脏病,还是有气喘?”玲雅的模样,让沈又钧忘记发飙。

“都不是,我只是有感觉了!”玲雅忽然揪住怡文的手,兴奋地宣布,“怡文,你相信吗?我想我恋爱了!”

“嘎?你……你没搞错吗?”怡文瞠眸,惊恐地想:不会吧?难道她的“功力”又精进了?他们坐下来才不到三分钟。

“绝对不会错!”玲雅肯定地点着头,“我想我爱上元朗了!”

“什么!”

诧异的二重唱,出自怡文和沈又钧之口。

沈又钧气急败坏的嚷,“搞什么?你们在耍我吗?魏玲雅,你没搞错吧?今天你相亲的对象明明是我!”

玲雅冲着他假笑,“我知道,不过我到刚刚才发现,我们似乎并不适合,因为我受不了连喝一杯咖啡都要担心会不会骨质疏松的男人。”

尤其看见沈又钧一副蓄意找碴的态度,让她顿觉自己根本就看错了他。这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男人,怎么会是理想的对象?

爱面子的沈又钧,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咖啡馆老板击败,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魏玲雅,你最好不要后悔!”他怒气冲冲的放完话,马上起身离开。

经过柜台时,元朗眼也不抬,不轻不重的奉送了句——

“慢走。”

那一句话,摆明他的不受欢迎,让沈又钧听了更气。

“哼!我再也不会来了!”他朝元朗呛了一句,没风度的甩门离开,那力气大得连门框都震动。

元朗无动于衷地继续煮咖啡。

合则来不合则去,他的咖啡馆,从来不勉强无缘之人。

“真抱歉,小沈的怒气不是针对你。”

很懂得把握机会的魏玲雅,看准了机会,立刻移师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想要进一步认识这个性格的咖啡馆老板,进而将他把到手。

“无所谓。”他将煮好的咖啡推到她面前,“你的焦糖玛奇朵。”

“谢谢。”

玲雅端起咖啡,啜了一口法式焦糖玛奇朵,无预警的被那浓郁香醇的口感震慑。

这男人,煮的一手好咖啡!

因为这一杯咖啡的感动,玲雅对元朗的好感更是三级跳。

“好棒的咖啡!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我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向来伶牙俐齿的她,竟在这一刻词穷了。

“谢谢。”他淡然扬唇,收下她的赞美。

“我叫魏玲雅,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你即将多了一位忠实顾客。”

元朗再度微微一笑,但他的目光却是越过玲雅,望向靠窗座位里那个小小的身影,凭着了解,他敏感的察觉到怡文的不对劲——

怎么回事?她怎么看起来有些落寞?

***

怡文没有想到,魏玲雅竟然会爱上元朗。

她的意思,当然不是指玲雅爱上元朗是件奇怪的事,凭良心说,除去他煮咖啡的手艺不谈,元朗的外形是十分出色的,至少她就目睹过好几次女顾客对他告白,所以玲雅会喜欢上元朗,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为什么是元朗?

玲雅起先不是对沈又钧很有好感吗?就是因为玲雅想和沈又钧进一步交往,所以才会找她帮忙,哪里知道,玲雅忽然说变就变,竟对元朗一见钟情。

那元朗心里又是怎么想的?

元朗会喜欢玲雅吗?

谤据她的“经验法则”,有她参与的相亲场合,一定会诞生一对情侣——这么说来,元朗也对玲雅一见钟情罗?

想到这里,怡文的胸口莫名一紧,像是被什么给绞拧了下,感觉有点疼。

昨天离开咖啡馆后,玲雅又拉着她去吃晚饭,整顿饭下来,问的全是元朗的事,她答的支支吾吾,几乎招架不住。

“你不是认识他四年,还天天往他的咖啡馆跑,怎么感觉起来你好像跟他很不熟?”玲雅还这样取笑她。

这是她才猛然惊觉,自己对元朗的事,所知的竟然这么少!

她知道他曾经写过剧本,嗜喝咖啡,父母俱在并且还有一个开烘焙屋的妹妹,店里的手工饼干和蛋糕就是出自他妹妹之手,他最喜欢蓝调和爵士乐,养了一只叫阿拉比卡的猫……

然后呢?他喜欢什么颜色?星座?生日?血型?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

平常,她总叽里呱啦的朝他吐苦水,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融入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种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头,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顶,才会交上她这种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姐,贝、小、姐!”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高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跳,蓦然抬起头,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头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身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姐,我会改进、我会改进。”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口望去,她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舌头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感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点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出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欢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

趁着怡文喝着咖啡,元朗带着笑意环视一扫,将书店仔细打量,从上到下、左到右,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书籍。

怡文笑了。“你想找书吗?”

“不急,我想先看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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