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梦 第五章 高压
作者:凯琍

被你威逼

为你恐吓

本应据理力争

抗拒这不公平对待

却莫名的产生

幸福的预感

开车经过“和平桥”,便来到台湾最北端的和平岛,也是雨诗从小长大的地方。在经过家门时,她连忙转过头避开,唯恐爸妈发现她坐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

“和平岛也变了很多,幸好,大海还是没变。”程思瀚望著那无际的海面说。

是的,海的味道越来越强烈了,雨诗也很久没来到海滨公园,自从思浩和周书萍出双入对之后,她就刻意逃开了这个初见面的地方。

看著熟悉又陌生的景色,她不禁想起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当时她和志渊常在停车场外玩耍、画图,但她怎么也没料到,长大后竟会和弟弟的同学再次同游。

“下车吧!”程思瀚发现她在发呆,很绅士地替她开了车门。

雨诗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当她的双脚踩在地面上,一种乡愁似的感觉浮上心头,当年她和弟弟根本没钱买票进场,和现在的情况比起来可说是天壤之别。

但是,在她还未曾认识思浩之前,她只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年少不识愁滋味。或许,那时的她比较幸福也说不一定。

“还在发呆?”他拍拍她的脸颊,唤回她的注意力,他不喜欢被当成隐形人,明明他就站在她面前,为何她却看不到他呢?

雨诗一抬头,看见两只老鹰盘旋在山巅上,“啊!老鹰!”

程思瀚也跟著仰望,“好久没看到老鹰了。”

“基隆可是老鹰之市,你还记得吗?”她不禁想提醒他。

“当初,你第一次看到我,就是在这停车场边,你还记得吗?”他也有很多想提醒她的事。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回避他的注视,望向那些衣著鲜艳的游客,游泳池里满是孩子的欢闹声,夏日真的就在四周,只是她都快忘了这感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那时你也第一次看到我哥。”他握紧她的手,沿著步道继续往前走,“其实,在那之前,我就已经看过你了。”

雨诗为之一愣,“有吗?什么时候?”她怎么没半点印象?

早就知道她迟钝得可以,程思瀚只能平心静气道:“你忘了?我和志渊从小就是同学,我还去过你家好几次,虽然有时候你不在,或是在厨房做饭,但你小时候的照片我都看过了,包括你婴儿时期的也看过。”

“真的?”她不禁失笑,“那么久的事情你也记得。”

“而且我们念的是同一间小学,我在学校早就看过你了,但你从不认得我是谁。”他皱起眉头,隐隐有著不悦。

“那又怎样?”她不懂,他到底想说什么?

“所以,我比我哥更早发现你,这样你还不懂吗?”他非常不高兴,这女人真是愚蠢到家了!

“好,是你最早发现我的,我没意见好不好?”这有什么好争的?傻瓜!

程思瀚沉默了一会儿,带她走上了望的平台,两人坐在木制的长椅上,气氛一时有点僵硬,雨诗也不想理他,自顾自的看著那些写在木头上的字迹。

阿杰爱小婷……某月某日到此一游……旷男徵求女友,电话……这些游客还真无聊!雨诗看著看著,发现了一个古怪的句子——夏雨诗是我的!

“这是?”她转过头,疑惑地看著他。

他倒是显得轻松惬意,“都刻了好多年,没想到还这么清楚。”

“你破坏公物!”她脸红了,没想到他做得出这种事情,幼稚、荒唐、可笑!

不解风情的女人,这就是她唯一能给的回应吗?程思瀚把她拉进怀里,让她坐在他腿上,冷哼道:“我高兴!”

“不要这样,旁边还有人,太丢脸了……”她小声抗议著,拜托!许多人可是全家一起来玩的,这种画面不太适合小孩观赏吧?

“罗唆!”他没耐心了,乾脆吻住她的嘴唇,有时听她说话真会把他气死,乾脆安静点还比较舒服。

海风中的吻,有淡淡的咸味,还有潮浪的湿度,恍惚间,雨诗好像又尝到了夏日,那让人脑子融化、心头发烫的夏日。

程思瀚则是对自己的反应愕然,怎么才一吻上她的嘴唇,他的身体就又开始燥热不安了?这女巫究竟对他下了什么咒语,这样下去他怎么会有满足的时候?

当他放开她时,看到她醺然欲醉的表情,连忙将她的脸埋在他胸前,警告道:“别这样看我,否则,我会在这里强暴你的。”

她连忙闭上眼,被他的发言给吓著了,而他胸膛的热度更让她心惊,因为,他的白衬衫都湿透了,汗水中透著一股男人的味道,她头都晕了。

安静了好几分钟,两人的呼吸慢慢平复下来,雨诗才微微睁开眼,看见一个小女孩嘻嘻哈哈地对他们指指点点,唉!他们可真示范了一场好戏,不是吗?

“我可以睁开眼睛了吗?”她像只刚出生的小兔子问。

“可以,但别看著我。”大野狼还不太冷静。

她努力想了想,决定转换一个安全点的话题,“你说是你先发现我的,可是……你以前根本不太跟我说话,不是吗?”在她印象中,还以为他一直很讨厌她。

“那、那是因为……”他沉默了好一阵子,有口难言。

“到底为什么?”她突然非常有兴趣想知道,是什么事情让他如此为难?

犹豫了老半天,他总算月兑口而出,“因为我当时比你矮!”

“比我矮?就这样?”她完全没料到是这种答案。

他的反应可激烈了,“当年我才国小六年级,比你小两岁,又比你矮十公分!我直到国三才超过你的身高,你教我仰著头跟你说话、叫你姊姊?我办不到!”

“哦……”她被他的气势给吓著了,“好好好,我了解了。”

他那一箩筐的话可还没说完,“幸好升上高中以后,我的身高突飞猛进,体格也变得比较健壮,虽然我的功课没有我哥好,但我会打拳、打球、打电脑,我才对自己有了多一些信心,相信有一天你总会转过头来看看我。”

雨诗“嗯”了一声,不敢多说什么,这种时候多说就是多错。

“在我要出国前一晚,你终於注意到我,甚至一开口就要跟我上宾馆,我心跳得都快蹦出来了!其实我知道你的心事,但我只有那唯一的机会,我要跟你在一起,在那分分秒秒中,我怕你随时就要逃走,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

回想当初的梦幻和幻灭,他眼中也有甜蜜也有哀伤,更有依依不舍的留恋。

“别说了!”雨诗打断他的话,“好像……好像我很对不起你似的。”

“你是很对不起我呀!”他低低一笑,“如果罪恶感可以把你留在我的身边,那么我会极尽所能地去激发它。”

他……他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一会儿深情一会儿调皮的,教人看不清他的真面貌,雨诗恍然发觉,或许她并不曾真正认识过他。

“怎么这样看著我?”他捏捏她的脸颊,邪气的笑问:“看我看得入迷了吗?又要我吻你是不是?”

“你无聊!”她转过视线,望向那无际的深蓝海洋,夕阳缓缓落在山的那一边,璀璨晚霞映照在水面上,也染红了两人的脸颊和衣衫。

晚风吹来,程思瀚搂住雨诗的肩膀,在她耳畔低语,“亲爱的,我们走吧!”

亲爱的?真亏他叫得出来,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沉默寡言的他!雨诗只觉得寒毛竖起,警戒的问:“现在你又要做什么了?”

“猜猜看,猜对了我就吻你,猜错了你就吻我。”他又不正经起来。

“我一点都不喜欢猜谜。”她严肃道。

“唉!”他露出遗憾状,“好吧!谜底揭晓,就是去你家!”

夏日晚风如此温煦,雨诗却突然觉得全身发冷!

※※※※※※※※

和平岛上有许多海鲜餐厅,而“阿德海产店”只是其中一家,并不特别热闹,也不特别冷清,每天上演著平凡朴实的小店生活。

但此时此刻,夏承德和许静梅却睁大了双眼,望著眼前这两位奇特的客人:他们的女儿和一个陌生的男人。

“伯父伯母好,我是程思瀚,你们不认得我了?”程思瀚大方招呼道。

“哦!”许静梅恍然点头,“你回国啦?”

夏承德也想起来了,“你是程家老二!以前和志渊是同学对不对?”

“对呀!”程思瀚爽朗的笑了笑,“昨天我才回到基隆,想来尝尝你们的新鲜海产。”

这些对话都很寻常、很自然,但看程思瀚拉著雨诗的手,夏家夫妇怎么都不能平静以对,这可是雨诗第一次带个男人回来,不只小她两岁,还是志渊的同学!

这时店里还有其他客人,他们也不好多问什么,只好等会儿再来逼问女儿了。

“呃……请坐。”许静梅勉强回过神,拿了菜单过来,“想吃什么尽量点,今天当作是庆祝你回国。”

“庆祝是要庆祝,但一定要让我付钱喔!”程思瀚先作声明,又转向雨诗说:“你来推荐吧!你该知道什么是最好吃的,嗯?”

沉默的雨诗这才开了口,“妈,给我们白带鱼、海瓜子、龙虾汤、海菜沙拉和虾仁炒面。”

“好,马上就好。”许静梅连忙取材下锅,若她的预感没错,女儿是带著准女婿回来了,那她今天可要好好款待一番。

菜一上桌,程思瀚就赞叹道:“好香、好吃!伯母的手艺真棒!”

“没有啦!这都是雨诗她爸挑的材料新鲜,里面还有我们自己钓的鱼呢!”许静梅淡淡笑著。

夏承德也稍微展开眉头,“既然好吃就多吃点。”

“是!”程思瀚不仅大快朵颐,也不忘照料雨诗,不时帮她夹菜盛汤的,看在夏家夫妇心里头,也像是一种证明和承诺。

只有雨诗食不知味,嘴角微笑得都快抽筋了,生平第一次带男人回家见父母,却是这种料想不到的局面,上天的安排总让人费解。

晚上九点,其他客人渐渐都吃饱离开了,程思瀚便招呼道:“伯父、伯母,你们先别忙,一起过来吃吧!”

夏承德和许静梅正有此意,便一起坐到桌边,虽有满肚子的话想问,但两人都不是能言善道的人,气氛反而有点尴尬起来。

“伯父、伯母,让我敬你们一杯!”程思瀚替他们两人倒了果汁,举杯道:“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雨诗的。”

一句话正中夫妇俩下怀,夏承德终於得以问道:“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程思瀚这话含义深远,握起了雨诗的手说:“当初我才十八岁,也不知道出国后会是什么情况,因此一切都不敢说明,现在我终於回来了,事业上也小有成绩,才敢来向伯父、伯母报告,请让我跟雨诗正式交往。”

雨诗被这番话吓得脸色苍白,尽避早知他不会轻易放过她,却没想到他竟把话说得这么满,以后她回家来可要怎么面对爸妈才好?

许静梅和夏承德面面相觑,女儿这二十八年来不乏追求者,却不见她有真正安定下来的意愿,原本还以为她是决定要单身一辈子了,夫妻俩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真命天子,竟然就是他们早就认识的人。

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吧!

许静梅先问女儿,“雨诗,你怎么从来都没告诉我们?”

雨诗含糊以对,“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夏承德则就现实问:“思瀚,你家人知道这件事吗?雨诗比你大两岁,他们有什么看法?还有,你以后要留在台湾,还是要回去美国?”

程思瀚一并回答道:“请放心,我爸妈对雨诗都很赞赏,他们觉得差个两岁根本不算什么,还非常祝福我们。现在我们台北的分公司要成立了,以后我就能常住在台湾,我不会再离开雨诗了。”

看程思瀚的态度诚恳又实在,夏承德和许静梅总算放了心,况且,他们早就认识程家一家人,那么好的环境、那么好的亲家,他们实在没什么可挑剔了。

“雨诗,那你可得好好把握。”许静梅由衷为女儿高兴。

“我知道。”雨诗只能点头。

兴致一来,夏承德乾脆开了啤酒,和程思瀚比起酒拳来,海上男儿当然有海量,程思瀚甘拜下风道:“伯父,你实在太强了,我真的比不上你。”

“哈哈……”夏承德愉悦大笑,他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这场“相见欢”持续到午夜,就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程思瀚收服了两家人的心,让雨诗正式成为他的女朋友。

今年的夏日,似乎会比以往都要漫长。

※※※※※※

既然得到了两家人的首肯,程思瀚自然就无所忌惮,为所欲为起来。

尽避分公司设立在台北,他的办公室旁也有套房可睡,最近又忙得分身乏术,但他总爱“突袭”雨诗,突然就打通电话给她,要她准备好吃的等著他。

每每在宁静的夜里,雨诗正准备上床就寝,床旁的电话却刺耳的响起,让她迟疑了半晌才接起来,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

丙然,电话那端传来自以为是的声音,“我要吃天妇罗和虾仁肉羹,快去买,我半小时以后就到。”

“你!”她没好气地回答,“你以为你是谁呀?”

“我是你爸妈的乘龙快婿。”他的语气非常之自信,“要是你不乖乖听我的话,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伯父伯母,告诉他们说你要把我甩了。”

“你这坏人!”那她不就惨了?爸妈准会担心得睡不著觉的。

“多骂几声,我喜欢听。”他就爱逗她发火。

“我才不会如你所愿。”她收起金口,不愿继续口吐莲花。

“不骂了?唉!”他故作遗憾,“好了,快去给我跑腿买东西,等我到的时候要是没得吃,那我就直接吃你了。”

“你……算你狠!”她恨恨的挂上电话,明明不想动身、不想认输,却还是拿了钱包往外走,真可恶,她的世界怎会如此天翻地覆?

半小时后,程思瀚分秒不差抵达,由雨诗亲自开门接待。

“我回来了!”他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看到桌上热腾腾的小吃,又模了模她的发说:“乖,你真听话。”

“别占了便宜还卖乖!”她转过头去,满心不悦地嘟起嘴。

解开领带、放下公事包,程思瀚一边吃天妇罗,又要求道:“喂我喝汤。”

“你很烦耶!”她右手正酸,只好用左手盛汤给他喝了。

瞧他像个小男孩般张开嘴,真是个幼稚无聊的家伙,凭什么要她伺候这个小她两岁的男人?就只因为八百年前的一时冲动?唉!往事不要再提……

吃过消夜,程思瀚擦了擦嘴又说:“来,给我你的手。”

“做什么?”她可禁不起他的摧残。

“叫你过来就过来,别考验我的耐性!”他将她抱到腿上,拉起她的右手,从手指到手腕,一一仔细按摩。

雨诗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看出她因为作画太久而手酸?

“很舒服吧?我可是会穴道按摩的喔!”他含笑道,顺便连她僵硬的肩膀和腰部都照顾到了。

也不知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但雨诗确实觉得很舒服,不禁就依靠在他肩上,任由他发挥神功,她真是好累、好倦呀……

不知过了多久,等她一睁开眼,发现自己竟躺在床上,而程思瀚正坏坏地笑著,“有些部位还是要在床上才方便,放心,你一点都不用费力,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这种论调当然不能让她信服,她挣扎著想要坐起身来。

但他岂会让她逃开怀中,轻松架起她的双手,“怎么不听话呢?真是不乖!”

“你无聊……”但她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就被他吻住了双唇。

他的大手继续按摩,却超越了舒服的界线,变成了挑逗和折磨,长夜正要展开序幕,有很多时间可以让他们缠绵不休。

雨诗的身体就像颗埋在土中的种子,经过了许多年的沉睡,逐渐在程思瀚的怀中醒来,她本以为自己是冷静的、无所谓的,但他确实让她发热了起来,有如冬雪般在阳光下融化了。

“够了……”每每在高潮的边缘,她总还要抗拒那快感。

“真的够了?你这爱说谎的女人。”他拉高她的双腿,迈向更极致的颠峰,“我一定会让你亲口说出‘还要’!”

“别……别这样……”她躲不开这情浪、这狂欲,彷佛大海一般就要将她灭顶。

当她紧闭上双眼,他却抬起她的脸蛋,逼迫著说:“看清楚,是谁抱著你?是谁在你里面?是我程思瀚,不准你再喊错名字了!”

迷糊的睁开眼,她望进了他的双眸,汗水沿著他的额头滑落,她这才发现他的眼睛是有魔性的,有如夏夜最深邃的夜空,看一眼就要让人沉迷其中。

“你是谁?我又是谁?”他抚著她的红唇问。

他的眼神太让人迷惘,她不觉轻启双唇说:“我是我……你是你……”

他嘴角含笑,对她的回应很满意,“没错,你是你,我是我,但我们在一起了,你看到了没?”

“我看到了……”怎么也逃不开的这纠缠呀……

“还要不要?更多、更久、更绝对?”他刻意延长这折磨、延后那解月兑。

“不……不要……”她先是哽咽了,等他吻去她眼角的泪,才又求饶似地说:“要,人家还要……”

“我的雨诗,我可爱的人……”他再也没什么要求,终於放纵开最终的。

粉红色的梦境飘飘欲仙,时而攀升时而坠落,但总有他的双臂拥著她,即便是疯狂的也是安全的。

毕竟,徜徉在夏天的夜空中,除了作梦还能作什么呢?

※※※※※※※※

清晨六点,房内睡意正浓、梦境正沉,突然“铃铃铃!”的闹钟响了。

一只大手探出来按住闹钟,程思瀚该准备去上班了,因为他要淋浴,要吃早餐,还要开车从基隆到台北,他必须非常早起。

但,他是不可能甘於寂寞的,低头吻过雨诗的小脸,他就是执意要叫她起床,“起来,不准睡了!”

“要上班的是你……又不是我,为什么……我也要早起?”她转过身去,不想面对刺眼的阳光,平常她可都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

“不管,你得准备早餐给我吃,快点!”他像个任性的孩子,伸手往她身下模索,这招很有效,把她所有的瞌睡虫都赶跑了。

“好了好了,别玩我了!”她又痒又麻的,完全清醒了。

“乾脆今天不上班了!”他玩性大起,兴致勃勃,“在家里玩你一整天!”

如此异想天开,雨诗怎能让他梦想成真?立刻跳下床,穿上衣服,冲出房门,“时间快来不及了,我这就去煎蛋!”

“哈哈……”程思瀚低笑著,觉得她那慌乱的样子可爱极了。

十几分钟后,程思瀚从浴室走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走到厨房,把脸靠在雨诗的肩上,深吸口气说:“好香。”

“快去坐好,可以吃了。”她一个轻颤,把煎鱼装上盘。

从这些日子以来的相处,她明白他最爱吃的就是清粥小菜,只要熬好一锅白粥,加上几样简单小菜,就够他连吃三碗了。

“我来。”他接过盘子,放到小餐桌上。

两人面对面坐著,就在这晨光之中共用早餐,窗外麻雀吱啁轻啼,蓝天之中没有一丝白云,多么宁静惬意的这一刻。突然间,雨诗也不是那么讨厌早起了。

当她慢慢吃完一碗粥,程思瀚已经狼吞虎咽了三大碗,满足地站起身来,“雨诗,帮我打领带。”

“你自己不会打?”她放下碗筷,却还是乖乖为他服务。

“我打得不好看。”他总有许多藉口,双手放在她腰臀上,乘机吃吃豆腐。

打好领带,他又说:“拿外套和公事包给我。”

“大男人!”她从未发现自己如此有耐性。

走到门口,他还要最后的吻别,“亲我一下,跟我说路上小心,不然的话……”

“不然的话,你就不肯走了是吧?”她早知道他的把戏,认命地亲过他的脸颊,说了声,“路上小心。”

“是!”他乖乖应答,笑得好快乐,“不可以马上关门,要一直站在门口看著我走,我会从后照镜监视你的,知不知道?”

“知道了……”她只觉得没力,对他这种种的高压政策。

“再见!”他挥挥手,打开车门发动引擎,今天又将是活力充沛的一天,因为有他所爱的人为他做早餐,有他所爱的人目送著他离去。

雨诗如约站在门口,目送他的车影消失在转角处,但她并没有立刻进门,反而还静静站了好一会儿。

像是这样送他走,不知为何,竟让她有种淡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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