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 第九章
作者:水银

这就是男人的身体呢!而且是一副很棒、健壮适中、高大颀长、没有任何赘肉的雄伟身躯。

“小东西,别挑逗我。”他抓住她捣乱的手,语音低沉。

“我没有啊!”她只是很好奇地想模他而已。

“妳再这样,我们就别想洗完澡,妳也别想睡觉了。”他一把搂近她,泡沫沾满了两人。

方荷先是不解,而后顿时恍然大悟,一脸惊吓。

“不行不行,我不行!”

“有这么可怕吗?”她一副快要惨遭蹂躏的害怕模样,真是大大伤了他的男性自尊。

“有。”她猛点头。

凯差点瞪凸了眼。她居然头点的这么顺!?

“我没让妳满足吗?”抱着她抵上浴室的墙,他瞇起眼,语气不善。

“呃……”

“那妳在抱怨什么?”

“我没有啊……”她一脸无辜。

“没有为什么拒绝?我的技巧不够取悦妳吗?”他简直是在瞪她了。

“我……”这下子,她终于明白他在气什么了,连忙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我……还会痛,不能够再一次……”

男人的“这方面”,还真的折损不得,敏感得不得了!

“不是妳觉得不够好?”

“不是。”她猛摇头。

“这还差不多。”总算勉强满意,继续替她洗澡。

“我其实我可以自己来……”她吞了吞口水,觉得自己处境很危险。

“不许妳剥夺我的乐趣。”沾着泡沫的手指轻点她鼻梁,他继续快乐、温柔、仔细地替她打理。

他没有挑逗她,也没有刻意做什么,可是当他结束时,她却差点瘫软在他怀里!

洗净了两人,又泡了一会儿温水,他又替她披上睡袍,抱着她回到床上,躺在她身边,搂着她。

“睡吧。”他吻了下她额头。

“谢谢。”她小小声地说,然后偎在他怀里,很快就睡着了。

“谢谢?这实在不是这时候该说的话……”他咕哝着,低头嗅闻着她身上沐浴完散发出的香气,这才放松自己,缓缓入眠。

基本上,任何一夜没睡、刚过完新婚之“日”、极需要补眠的人,绝对不会希望在睡得正甜时,被一阵电话铃声给吵醒。

“Canyoucelebrate?Canyoukissmetonight?Wewilllovelonglongtime……”

见鬼,这家饭店也日化得太严重了吧!居然以日文歌当成电话铃声,只因为他跟柜台说过他们刚结婚,他们还特别选用这首歌当祝贺吗?

真是够了!

“唔……”

眼见怀里的小人儿有被吵醒的迹象,凯一把抄起电话。

“哈啰!”语气不善。

“很抱歉打扰您,凯·修马赫先生,楼下有一位您的访客,自称『麦斯·格尔』的先生,请问您要见他吗?”

麦斯!?

“请他上来。”

“好的,再次抱歉打扰了您。”柜台有礼地挂断电话。

凯也将电话挂了回去。

“谁?”方荷揉揉眼,还不是很清醒。

“有一个朋友要来看我们了。”

“是谁?”她眨着眼,努力清醒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麦斯·格尔。”他想了想,再加一句:“当年一起逃出来的战友之一。”才翻身下床。

听见后面这句话,方荷也起来了。

“我……”

“妳再睡一下,没关系的。”披上睡袍,他坐在床沿制止她也起身的动作。

他们下午才睡,现在晚上七点,仔细算起来,他们根本睡不到五小时。

“这样不太好。”她还是起来了。

虽然现在她是个已婚的小熬人,但是被人看见她躺在他的饭店房间里,感觉还是很怪。呃……还是起来好了。

起床了,两个人的反应也是天差地别,因为身无寸缕,方荷是裹着被单,一路直奔浴室梳洗,而他则是悠哉地连睡袍都没系好,就去翻翻晚报,然后到衣柜里取出一套女装,等着她从浴室里出来。

不一会儿,她站在浴室门口,身上的睡袍松垮垮──没办法,她的身高不满一百六十公分,体型瘦瘦小小,要把一件跟她一样长的睡袍穿得修长有型,实在非常困难。

“去换换看合不合身。”他将一套白色的丝质洋装,包括一套白色的贴身衣物全交给她。

扁是看衣服,方荷脸上就热辣辣的。

“你……你……”居然替她买贴身衣物!?

“快去换,我们的客人快来了。”他直接将她推进浴室。

方荷只好在浴室里开始换装,贴身衣物不但尺寸合身,连样式都是她喜欢的那一种,他连她习惯再穿一件棉质背心都注意到了,最后是白色的连身洋装。

等她走出浴室,凯立刻眼睛一亮。

“非常好。”完全合身,白色的洋装完全衬出她单纯的气质,纯洁中带有一点神秘的性感,美丽极了。

“你什么时候买了这件衣服?”很少穿这么女性的服装,方荷有点不自在。

“昨天晚上去接妳下班之前。”

下班……“天哪!我得去看诊。”

“别紧张,”他笑着扯回她,顺势搂人怀,再吃一下豆腐。“刚刚我已经先帮妳请过假了。”幸好今天她没有看诊,只是值班,否则医院还真不好调配人员。

“喔。”她这才松口气,然后听见门铃响起来。

“那家伙来了,妳去开门,我待会儿就来。”说完,他钻进浴室里。

方荷只好去开门。

门外的男人一身黑色装扮,戴着墨镜,长风衣的质感跟凯的白色风夹很像。他的五官轮廓很深,绿色的眼眸冰冷若翡翠,黑色的短发整齐而浓密,看见她,他拿下墨镜,眉头几不可见地轻微挑了下,面无表情。

“麦斯·格尔先生?”她不确定地问。

这个男人给人的感觉只有两个字能形容:酷、冷。

“我是。”

“请进。”她退开身。“凯在浴室。”

他简单地点头表示听见,然后走进门,等她关上门,才问:

“妳是?”

“我叫方荷,是──”该怎么说?

“我的女人。”一阵清亮的男音替她接了下去,顺便由后头搂住她的腰,在她薄女敕的脸颊上吻了一记。

“凯!”她脸又红了。

“麦,好久不见。”没想到他居然会来台湾。

麦斯淡淡瞥了他一眼,径自在沙发上坐下来,才开口:“你又拐了一个良家妇女?”

凯搂着她也坐下来。

“什么拐?是追求!”这家伙说话还是这么不中听!

麦斯又瞥了方荷一眼,评论道:

“她看起来不像是你平常玩玩的那型女人。”

“喂,我已经戒色好久了,OK?”这家伙是来拆他的台的吗?“她已经是我老婆了。”

“老婆!?”麦斯终于露出他第一号明显的表情──皱眉。

凯先不理他,对她说道:“Fang,妳先到楼下精品店挑一双妳喜欢的鞋,帐记我的,待会儿我们一起去吃饭。”

“好。”看得出他们有话要谈,方荷很合作地起身,先离开了。

凯这才转向麦斯,“我们昨天临时结的婚,不过放心,你和他们还有机会喝喜酒。”他打算回美国,再举行一次公开的正式婚礼。

“为什么这么赶?”

“因为──”凯叹口气。“那个小东西说,没结婚,她不会跟男人上床。”

麦斯一怔,然后酷酷的脸庞闪过一抹笑意。

“为了得到她,你居然不惜签下结婚证书,可见得──你栽了!”不愧是好朋友,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

凯或许风流,但绝不会为了上床就结婚。他太爱自由,不会没事找条绳索来绑死自己。凯会甘心受缚只有一个原因──他爱上她了,而且深得无人能取代。

“闲话以后再扯,东西呢?”凯伸手要。

麦斯抛给他一个掌上型计算机,凯立刻点出数据。

昨天半夜打电话给美国的龙,请他帮忙查杨主任的事,才隔十九个小时,麦斯却出现在台湾,那只有一种解释──龙查好了数据,请麦斯带过来的同时,也是让他来帮凯。

“你不是很忙吗?怎么有空来?”凯问着。

“正好休假,Lee那边我帮不上忙、龙得坐镇公司,其它两个一个自闭、一个准备逮人,我只好来了。”麦斯这种解释,真只有凯听得懂了。

凯听了点点头,然后看到一个奇特的名词──

“M生物科技法人机构?”这是哪门子的拗口名称?

“根据龙的说法,这个机构挺神秘的,没有上市上柜的吸金、没有明显的产品或研究出现在市场上,也不对外公开,但是财力却源源不绝,疑似有参议员在背后支持。”凯一边阅读数据,麦斯简单说明:“有小道消息说,这个机构网罗了各层面的一流菁英,包括医学、科技、建筑、物理……族繁不及备载。”

但凯此刻显然也没心情跟他讨论用词问题。

“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是谁?”

“不知道。”麦斯答得干脆。“这个机构的数据都是加密保护级,时间太过紧迫,龙和Lee只破解了这些,就叫我带着先过来了。”

“麦,不太对劲。”凯深思地道,一般的生物科技研究构机不会保密到这种程度,就算研究过程与结果会保密,但怎么可能连负责人也保密?

“不然你以为我来这里干嘛?”麦斯丢给他一个酷酷的眼神。龙就是担心会有状况,才会派他特地走这一趟,以便随时可以支持他。“龙的意思是,要我们尽快打包回美国。”

在美国,龙门企业的势力是很可观的,加上他们六人各自的天赋,他们不怕敌人找上门,就怕对方缩头不肯现身。

“我明白了。”看来台湾不宜久待,他得说服Fang提早结束聘约才行──才想着,一阵手机铃声响,而且是很单调的那种英式电话铃声。

凯一听,差点喷笑出来。

Fang果然是只小八股,除了医学之外,生活的一切果真是单调无趣到极点,连手机铃声都设定得一点创意也没有。

凯摇着头翻开她的背包,接起电话。

“喂?”

“方医师?”那头声音急切又熟悉。

“杨主任。”凯轻易认出对方的声音。

“咦,你……方医师……”他打错电话了吗?

“这是她的电话,不过她现在不在,有事吗?”

“原来是你……”那头也认出他的声音了。“是这样的,请你转告方医师,要她务必小心一点。”

“什么意思?”凯拟眉。

“我的上司……已经亲自出动要来抓方医师,我……我想通知你们,就当是谢谢方医师救了我一次……”

“你知道些什么?”

“我没再跟他们联络,只知道我的上司亲自出马,他们也知道你的……特异功能,已经准备了方法要对付你,我知道的就这些,你们自己小心,我……我不能再说下去,以后也不会再出现,再见……”说完,杨主任就急忙挂断电话。

“该死!”Fang现在落单!

凯跳起来扑向门口。

“怎么了?”麦斯立刻追上去。

“他们来了!”

买好鞋子,方荷直接换上,然后将原本的鞋子装入袋里,提着继续逛精品街。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发现逛街的乐趣。

从以前到现在,她最常去的地方不是学校就是研究室、图书馆,后来多了个医院,在同学眼里她简直就是书呆子一个,“人生以玩乐为目的”这八个字根本不在她的字典里,当然啦,她也没机会真的去逛街。

不过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明明不会买东西,却还是喜欢在街上逛了。因为街上的东西常常会换新,美丽的东西就算买不起,光是看也是一种满足的视觉享受,像她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凯只叫她来买鞋子嘛!所以她理所当然地只选了鞋子,别的东西一概只是看看。方荷从来不以为自己会喜欢什么小东西、小饰品,可是今天在这里一看,她突然发现那种东西真是可爱,怪不得很多女生喜欢收集,精品店里更是绝对不会忘记摆售这些精巧亮丽的饰品。

她正逛得高兴,一名高大的棕发外国男人走近她──

“方荷小姐吗?”

方荷立刻转回身,戒慎地望着他,“我是。”

“抱歉吓到妳,我只是想请妳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麻烦妳走出大门口。”

“为什么?”

“我不愿意伤了妳,希望妳合作。”他侧过身,以一把小型的袖珍手枪指着她腰月复。

方荷及时咽住到口的惊叫。

“我不会跟你走。”

“这可由不得妳。”他抓住她手臂,拉着往外走。

“非──”

“如果妳叫出声,不只妳有事,饭店里至少有十个人会跟妳作伴。”

冷酷的恫吓不是开玩笑的,方荷瞪着他。

“我不认识你,为什么找我麻烦?”

“我们只是想请妳做客,走!”他推她。

方荷故意走得很慢。“做客!炳,这两个字现在在台湾跟『坐牢』的意思差不多。”

“放心,妳不会孤单的。”棕发男人掀了掀嘴角,扯她出大门。

趁着玻璃旋转门转到开口,她被推出门的同时,她回身用力将也要跨出来的他又推回去,旋转门很快又转过去,棕发男人一时不防,被转动中的门推着又转了一圈,方荷立刻拔腿就跑!

“救命哪!抢劫啊!非礼啊!”方荷把所有想得到的词都用上了,就见大门口人人回避。

这年头说到抢劫,哪个不先护好自己的家当要紧?除了可怜的警卫,他们得赶过来维护房客及饭店方圆十公尺内行人的安全。

“他有枪!”见有人冲过来抓人,方荷及时补了一句。

枪!?

还没赶到的警卫顿时煞住脚步,立刻掏出手机,打一一○报警!至于已经赶到门口的警卫,则拿起警棍,对着棕发男人劈头一阵猛打。

“呼、呼、呼!”方荷停下来喘气,以为自己总算逃过一劫,谁知道下一秒钟,路边临时停车的轿车里突然冲出两个人,抓了她就往车里塞。

“唔──”挣扎不及,车子迅速开走。

凯和麦斯冲出电梯口,奔到大门外,只听见大家在说着刚才的惊险案,并且有一名身穿白色洋装的女人被掳走,凯心一凉。

人车喧嚷的夜街中,根本看不到任何黑色的车辆,但是路边却有一个掉落的精品袋,里头的鞋子掉出袋外,凯立刻跑过去。

“是Fang的,左边!”抓起袋子,他迅速奔向地下停车场,三十秒后,银色的跑车冲了出来,速度一点也没放慢,所有人纷纷闪避,只有麦斯迎向前跳了上去。

咻──银色跑车顿时消失在街道上。

“该死的车!”

市区速限是六十公里,凯已经开到七十以上,还不时转换车道,然后边找机会加快速度,边诅咒台北市的黑暗交通。

“该死的十字路口!×的!为什么红绿灯这么多?”

这是麦斯第一次看到风度翩翩、风流潇洒的凯失控。

“Shit!”

每超一次车,或碰到龟速车、红绿灯……等等不能加速的状况,凯就诅咒一次,他从来都不知道凯对“国骂”有这么深的研究,他一直以为这种事应该是“火”的专利才对!

事实证明,平常不太爆发的人,一旦生起气来,那真是恐怖得紧。

“凯,你确定没有追错方向?”麦斯不得不问。

“没有,他们还在前面。”骂了十分钟,凯冷静下来了,方向盘稍一打偏、油门一踩,轻易又超了一辆车。

“不可能。”依凯这种飙法,他不信有哪辆车可以比他快。

“他们的时速比我快十公里。”

“不可能!”麦斯震惊。

十分钟后,飙出拥挤的市区道路,在郊区的空旷路段,凯的跑车顿时加速,以时速破百的高速飙行,再五分钟后,麦斯终于知道为什么刚刚在市区的拥挤路段,那些人还能以时速高出凯十公里的速度飚车。

因为……他们开的是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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