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知那個人 後序
作者︰沙沙

說到「變臉」、「變身」這回事,沙沙不算陌生,因為搞過舞台劇(多半幕後);而戲劇這種東西,就是要想辦法唬過觀眾的眼楮,明明演的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演什麼像什麼。

真實,竟然能從虛幻而來,這是什麼道理?因為投入的感情是真的。

但舞台上求真,我們在現實中卻非常諷剌地反其道而行,我們想要「裝」,幾乎是愈重要的時候就愈得裝。

要去約會,當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現出最迷人的我。

要結婚了,當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戲服,拍出跟明星撞臉、連親媽也認不出的婚紗照。

要找工作,履歷表上我無所不能,簡直讓人懷疑為什麼前老板竟會放人。

許多愛情長跑的戀人,一結婚反而「幻滅」,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妝後判若兩人,被嚇醒的?

有朋友說︰「結婚以後才敢大膽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麼屁婚前趕快放!」

交過多少前男友、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要是曝光後會讓你難以自圓其說的,統統都要先自首。第一當作他到底愛不愛你的試煉,第二當作一了百了的保險。

我們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輩子嗎?

寫這個故事,以幾個朋友作為綜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個好像敢讓人看到她「異類」的一面,但又讓人覺得怎麼也看不透的人。到底是男?是女?為什麼有話不說?既然開口了,又為什麼專說些讓人听不懂的話?

這應該是襄知自己的事,誰也管不著,但我們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沒殺人也沒放火,我們還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關心,只是為了讓自己舒服,不請自來地就想「判斷」別人究竟是怎樣的人。

「做自己」,應該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難到讓人覺得簡直不可能?

別人會怎麼看自己,變成我們最大的顧慮。

舉一個例子,沙沙曾旅居過紐約、巴黎、倫敦,發現國際大都會最愛的顏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經是灰暗慘白,明明現代時裝什麼顏色都買得到,大家仍舊不願穿得讓人眼楮一亮。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實很普遍),頭上戴的是黑色線帽,頸上繞著黑圍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褲加黑長靴好不帥氣,如果月兌下長靴,里頭的襪子仍是黑的!

于是放眼地鐵站人海一片黑,彷佛警察國度強制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只有黑色才時尚未免說不過去,真相很簡單-即使是最開放的國際都會,仍沒幾個人想過分招搖、惹人注目,因為接下來就是被品頭論足︰

「小女生才幾歲,沒事干嘛染頭發?」

「大紅大綠的,鄉下來的嗎?」

「快看!那男的穿粉紅長褲!」

就因為這個小小臂察,自此沙沙拒穿黑色,發色由紅到紫不等,就為了給自己不時提醒打氣︰「不要怕,人言不可畏。」

這樣的抗議,也寫到了襄知身上。

襄知當然不是聖人,也不是革命份子。她找出自己最自在的辦法,做自己。

眾人看到的她,有時虛虛實實、面紗半掩;有時堅守自我、不惜衡突,端看她的拿捏。這也是一種活法,襄知獨有的活法。

(就連整個故事的寫法,也是沙沙的新嘗試。沒有襄知的觀點,而是從別人的角度看「襄知那個人」,注意到了嗎?尤其是優年所代表的世俗批判和私人恩怨,更讓沙沙想多著墨。)

而牧洛亭呢?他的工作與人生,正是在看人、探索人、展現人。他做的是要讓人曝光的一門學問,因為讀者是人,只要是人,就會對別人感興趣。

在某種行業里看人看多了,還會再驚艷嗎?還能再心動嗎?想來只有當他遇到那個對他而言獨一無二的人,他才會覺得真正看到了,其他人再不能入眼。他的心想佔有,但更想保護那份獨一無二,無論世人如何看,因為珍惜她。就這樣,兩個人心動了。但這只是最初與開端。愛情還要努力相知,相知了互相包容疼惜、保護相持,這樣才能走得下去。

我們渴望被愛,但最想要的,應該是一個知我、解我、還會愛我的人吧。

對,紫色的頭發也好,滿臉的痘痘也行,身高體重呢,健康就好。脾氣重要、人品要看、對你要真心。這樣,我們就能走成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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